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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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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有关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倒置”问题受到了医务界乃至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临床检验报告作为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在举证过程中尤其关键。临床检验科如何规范管理临床检验质量.为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提供确凿有效的证据呢?文详见6版《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2.
温松 《中外医疗》2008,27(12):103-103
作为我国医疗纠纷诉讼中重要证据的医疗事故鉴定,在现实中却处境尴尬.从证据学的角度对医疗事故鉴定加以解读,则不难理解由公正性和易理解性等问题引发的对证据能力乃至证明力的质疑.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重构我国现有的医疗事故鉴定体系.  相似文献   

3.
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的医学伦理价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知识对人体伤害进行检验鉴定 ,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科学检验鉴定方法 ,是传统的法医学检验鉴定的补充和完善 ,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和完善的必然产物 ,也是法医学检验鉴定史上的一次飞跃。人们对传统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的伦理问题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看法和认识 ,并形成了系统的伦理准则 ,其对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的价值也有了肯定的回答 ,但对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的伦理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尚未见报告 ,笔者拟就这个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与同行共榷。1 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  相似文献   

4.
目的 总结凶杀碎尸案中法医学检验鉴定的经验 ,提高对此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水平 ,更好地为案侦提供方向 ,为诉讼提供科学证据。方法 回顾性分析近年来已破获的 4例凶杀碎尸案档案资料。结果 犯罪嫌疑人均为被害人的亲属或熟人 ;杀人现场多选择被害人家中 ,抛尸现场多为作案现场较远的野外 ;致死工具多为斧头、钢管等 ,碎尸工具为菜刀、砍刀。结论寻找被害人身源是案侦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全面细致勘查犯罪现场 ,寻找法医物证 ,为诉讼提供科学证据 ,在此类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 ;运用先进的法医学理论和检验技术 ,可为凶杀碎尸案的法医学鉴定提供有益的帮助。  相似文献   

5.
急性阑尾炎手术麻醉引起的医疗事故罕见报道。本作在临床法医学鉴定中遇到1例,现就其相关问题探讨如下。  相似文献   

6.
刘建云  王英元 《中国医疗前沿》2012,(12):92+69-92,69
法医学是一门医学与法学的交叉性学科,是一门与社会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法医学鉴定是具有法医学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拥有法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运用法医学理论知识和技术借助相关仪器和设备对涉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尸体解剖、活体检验、亲权鉴定等做出科学的判断,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民事纠纷调解提供法律证据.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主要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在法医学鉴定中主要体现在有关被鉴定人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原则等方面.本文就这些问题作一阐述.  相似文献   

7.
目的 探讨刑事摄影技术在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方法 利用红外线和紫外线摄影观察、分析、拍摄一些细小的损伤或肉眼难以分辨的痕迹物质.结果 在法医学损伤检验和物证鉴定中,应用刑事摄影技术,往往可以获得良好效果.结论 刑事摄影技术能在这类案件中,为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  相似文献   

8.
DNA分析技术及其法医学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脱氧核糖核酸(deoxyneuleicacidDNA)分析技术是近十年来应用到法医学鉴定中的,目前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应用DNA分析技术办案。该技术是法医学物证检验史上的一场重大革新,使法医学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由只能否定走向肯定的坦途。因此,我们有理由对该项技术给予足够的关注。1 DNA分析技术发展历史众所周知,法医学实践中,需要对现场提取的生物学检材经检验作出是否证据的鉴定,从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等问题。传统的物证检验方法多采用红细胞血型测定(如ABO),后来,发展到测血清血型、红细胞酶型及其亚型、人…  相似文献   

9.
法医学鉴定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具有遵循科学标准和法律规范的双重属性。通过对法医学鉴定管理体系的建立,使法医学鉴定活动全过程(组织、计划、协凋和控制)经常性地处于受控状态,明确法医学鉴定人的资格、资质,规范法医学鉴定的程序、标准,整合现有的法医学鉴定资源,实施法医学鉴定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法医学鉴定整体水平服务。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在法医门诊业务工作中,轻微人体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科学证据作用愈来愈为各办案单位所重视.通过对轻微损伤的检验,能及时准确客观真实记录犯罪活动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侦破,随时提供技术服务,实行跟踪办案,同时为案件调查取证,诉讼证据认定及法庭审判提供科学的证据.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讨道路交通事故、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所致伤残等级重新评定结论改变的原因。方法:回顾性分析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对外委托案例50例的资料。结果:重新鉴定结论较原鉴定结论有改变的共28例(占56%),其原因分别为未严格把握鉴定条款尺度、未正确引用条款、鉴定时机不当、未正确分析伤病关系、漏诊或未能准确判断伤情等。结论:除提高鉴定人自身素质外,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社会鉴定机构的管理、对法医鉴定人的培训和考核,完善法医鉴定标准,对笼统性条款进行解释等途径,提高法医鉴定质量,减少重新鉴定比例。  相似文献   

12.
本文报道法医病理尸体解剖240例,进行一般情况、案件性质、死亡分类及死亡原因等分析,并就部分医疗事故(差错)的原因和性质进行讨论,进一步说明了法医病理解剖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实施至今,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二元化"问题依然存在。文章以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为参照,分析了医疗损害法医司法鉴定的优势,指出医疗损害鉴定本属于法医学固有研究内容和法定业务,医疗损害法医司法鉴定有着强大的历史依据、现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坚持法医司法鉴定在医疗损害鉴定中的主导地位不动摇。  相似文献   

14.
5380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法医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探讨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特点,研究区域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的特点,为法医学鉴定提供依据.方法 对成都市2003~2012年5 380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尸检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明确其法医学特点.结果 死者年龄多见于21~40岁;案发时间以13:00~17:00多见;损伤部位以头面部和多部位联合损伤最常见;死亡原因以交通事故意外致颅脑损伤多见,其中存在中毒、窒息及2次碾压等他杀方式伪装交通意外现象.结论 在法医学鉴定中应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详细分析损伤特点,明确死亡原因、死亡方式,以及疾病、车祸及死亡之间的关系,他杀方式伪装交通意外现象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15.
目的对18例医疗纠纷死亡事件鉴定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法医病理参与医疗纠纷尸检的重要性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为医疗纠纷的法医学鉴定及其防范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2007年1月至2008年10月受理的18例医疗纠纷案例进行分析.结果(1)发生的医疗纠纷女性较多,在年龄上以中青年人的死亡为多数,职业上以农民为多数,文化程度以小学文化程度为多;(2)医疗纠纷所涉及的医院以县、乡镇卫生院及诊所为多数;(3)医疗过失增多,误诊误治是主要原因;(4)死亡原因主要与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有关.结论法医病理鉴定在医疗纠纷死亡事件的处理机制中具有重要作用,对明确死亡原因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目的:对一起78人毒鼠强中毒案例进行临床资料及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分析,探讨毒鼠强中毒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的有关问题,方法:78人毒鼠强中毒临床症状主要以头昏、恶心、呕吐等为主,严重者出现四肢抽搐、昏迷、口吐白沫等,依据毒鼠强中毒临床表现及中毒程度分级作为法医学鉴定的参考标准,结果:78人中轻微伤65例,轻伤10例,重伤3例,结论:毒鼠强中毒程度分级对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讨寰椎骨折的形成机制及法医学鉴定要点。方法:通过对16例寰椎骨折伤者的性别、年龄、影像资料、临床症状体征、损伤程度、伤残程度鉴定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X线、CT、MRI影像检查以及生物力学分析对寰椎骨折的诊断及法医学鉴定有重要价值。结论:本组分析对寰椎骨折的法医学鉴定有一定的帮助。  相似文献   

18.
转化医学在法医学领域即是法医学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法学等多学科有机结合来解决鉴定问题,其对法医学本科教育的启示即是培养以检案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战型法医学人才.根据转化医学的内涵,结合多年来法医学教学体会,提出法医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以期优化法医学本科教育,为更好地培养合格有用的法医学人才而服务.  相似文献   

19.
田献氢 《中国医院》2009,13(5):33-35
随着社会的发展,诉讼逐渐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与方法。而诉讼中对于医疗责任的认定,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过错及与患者不良后果的因果关系、承担比例,必须有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机构的认定,法院才能做出判定。因此,司法鉴定机构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对于法医出具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司法鉴定的做法,应客观加以分析其优势与不足,即:司法鉴定的法医有医学和法律双重背景,其书面证据适应司法判定思路、要求和习惯,易于采纳;但对于临床医学经验的缺乏、相关程序的不足,又会对个案产生主观影响,不利于医学发展。笔者认为应从法医资质、鉴定程序完善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20.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是被禁止介入医事争议案件的,对此司法部曾明文禁止。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后,医事争议案件鉴定的"双轨制"正式形成,从此医事案件鉴定便乱象丛生。查所有法律法规,现在关于医疗争议案件的法定鉴定机构,只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出了由市级以上医学会进行鉴定的规定。关于法医师介入医事争议案件的鉴定,也只在《条例》第二十五条中有关于"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的规定,除了此种情形外,没有任何法律有"法医鉴定机构或法医学鉴定人员可以对医事争议案单独进行鉴定"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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