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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排毒”这一保健方法早已风靡于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日本等国。近几年,“排毒”在我国大都市和沿海城市逐渐风行,其方法可谓多种多样:服用各种保健药品,进行结肠清洗,洗海水浴等。由于“排毒疗法”满足了人们选择健身方式中“求异、求新”的心理需求,加上商家铺天盖地的广告推波助澜,所以,许多追求健康、爱美的人们,开始频频出入医院、美容院,接受各种方式的排毒。面对人们在“排毒热”中出现的盲目追风,对体内毒素的过度恐惧和对外力排毒过度的心理依赖等不正常现象,医学界许多专家特别提醒那些有“排毒”欲望的人们:应该认真的思考,自己是否就真的如某些广告所说的那样百毒缠身?人体排毒,应该凭借外力,还是应该依靠自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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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齿损伤在法医临床学实践中比较常见,下面通过对健康及非健康牙齿、再植牙损伤程度鉴定分析,综合牙齿的质量、个体、医疗介入因素等方面,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准确、科学地得出客观的鉴定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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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7,27(3):178-178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由绍兴文理学院举办,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有:(1)法医精神病鉴定,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包括损伤认定(损伤判定、损伤性质、致伤机理或致伤物的推断),损伤程度鉴定,伤残鉴定,因果关系鉴定(包括伤与病的关系、损伤的参与度等),医疗纠纷鉴定及其他需要鉴定的情况。受理浙江省范围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的司法鉴定,并开展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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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折大多数由间接外力引起,由高处跌落时臀部或足着地、冲击性外力向上传至胸腰段发生骨折;少数由直接外力引起,如房子倒塌压伤、汽车压撞伤或火器伤.在骨折或错位的同时往往伴随着不同程度的脊髓损伤,脊髓损伤可引起脊髓结构及功能损害,造成损伤水平以下躯干、肢体、皮肤感、运动反射完全消失、大小便失禁和性功能障碍,继而出现各种并发症,病情严重者可致截瘫,甚至危及生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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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制制度的逐步完善,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在处理人体损伤、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类案件时,对法医损伤程度的鉴定需求也越来越高。法医损伤鉴定属于法医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是对损伤的程度、性质做出判定,并对预后及可能引发的后遗症进行估价的工作。因此,这对于量刑和定罪,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赔偿有直接影响。可见,法医损伤鉴定准确性的重要性。但通过对众多法医损伤鉴定资料的分析,发现医学资料中存在一些缺陷问题,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准确性产生较大影响,这值得引起法医工作者的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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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状态,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健康的四大指标之一。这是因为心理健康状态与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家庭、社会、事业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快,心理疾患的发生率日益增高,使心理咨询成了当代的“热线”。然而,心理学家们指出:绝大多数心理疾患都只有依靠自己的救助,才更有利于走出心理低谷!心理自救──釜底抽薪有了心理疾患,为何要倡导心理自救?专家们解释说,心理有病好比一部汽车走进了泥潭,外力的牵拉固然重要,但如果汽车熄了火,你要用多大的外力才能使其从泥潭中走脱?有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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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起生 《中国医师进修杂志》1978,(5)
电流通过身体而造成损伤,称为电击伤,俗称触电。电击伤对人体损伤的程度和电流的性质、强度、电压、触电时间的长短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有关。一般来说,交流电比直流电的危害性大,造成的损伤亦较严重;人体接触交流电后,电流通过身体的电流量与造成的损伤程度有密切关系。在接触处产生刺痛感的电流约为1~2毫安;如从手到足通过100毫安的电流可导致心室纤颤;使神经系统阻滞或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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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部四肢遭击打也能死人吗?中国医科大学法医系教授贾静涛一般认为,只有头部、胸腹部重要器官受到损害才能致死,臀部和下肢是人体软组织最丰富的地方,打击这些地方不会死人,其实不然。如果损伤面积小,程度不重,多无危险;相反,面积大程度重,也有致死的可能。大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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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大脑边缘系统的几个脑区(如海马结构、下丘脑等)含量丰富。已证实:无论重度、中度还是轻度锌缺乏都会一定程度也损伤实验动物和人脑的功能;同时,锌缺乏对处于生命不同阶段的个体都有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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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根据法律有关条和具体鉴定实践,提出损伤时精神障碍损伤程度的评定标准设计。对哪些精神障碍属于精神损伤的重伤或轻伤,哪些精神障碍并不属于此范围,而只涉及伤病关系鉴定进行了探讨。以促进早日制定有关法律条,为精神损伤案件的审理和鉴定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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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正确判明受伤者属“重伤”还是“轻伤”,鉴定其人体损伤程度,在案件定性、实施赔偿、定罪量刑等司法实践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法律将法医鉴定视作最重要的法律证据,并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大量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科学而详尽地制定了一系列人体伤害鉴定标准。目前,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90年制定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已实施多年。对广大公民来说,掌握若干区分“重伤”与“轻伤”的知识,了解有关法医鉴定的原则和方法,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意识都有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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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损伤是造成视力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法医鉴定工作中较常见,常形成眼部挫伤,引起视力的暂时下降,大多经治疗能够恢复。当受害人原有一定的视力障碍时,再次受到外力的损伤时视力进一步下降,进行法医学鉴定时常可引起当事人的异议,而提出重新鉴定,影响案件办理的正常进行。笔者在日常的检案工作中遇到一例上述情况,鉴定结论出来后,引起当事人的异议,后经历多次鉴定,使办案人员无所侍从,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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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活体损伤的法医学鉴定特征及法医学鉴定的有关问题。方法选择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623例活体损伤的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55.38%的受害者是头部损伤,其损伤顺位依次是头部、四肢、面、颈部、躯干及其它。损伤程度以轻微伤为主,占76.57%;其次为轻伤、重伤,分别为15.73%和4.17%;另有3.53%为炸伤。623例活体损伤的鉴定资料中男412例,占66.13%;女211例,占33.87%;年龄9~72岁,平均年龄34.5岁;以21~40岁为最多,占71.36%;本组623例损伤者中以钝器致伤最多,为438例,占70.30%,锐器致伤127例,占20.39%;火器致伤24例,占3.85%;化学烧伤34次,占5.46%。477例轻微伤均在3~7d内完成,所有伤者均无异议,1例头部损伤者受伤时无昏迷,经CT检查为脑室、脑池扩大,最初鉴定为轻伤,但3月后患者出现明显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结论在活体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中,应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颁布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公安部颁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为依据,同时根据伤者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时间,及损伤与预后的关系进行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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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过程中,法医需要对提供的各类影像片进行检验,掌握各类影像片的检验,对于最终的检验结论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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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线消毒的环节质量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紫外线直照方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对人体有损伤,如穿透能力差、消毒范围有限、对人的眼睛、皮肤有损伤等.因此,如何保证紫外线的消毒效果、减少人体损伤等均为消毒工作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