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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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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认证后的调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楠  马骏 《首都医药》2009,(8):22-25
目的了解掌握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状况。方法以天津市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为调查对象,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研究。结果与结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促使药品零售企业加强了质量管理,提高了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水平,但还存在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缺乏权威性、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欠完善、考核力度差、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从GSP认证看农村药品零售业的发展与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庆生 《齐鲁药事》2006,25(3):144-145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要求和部署,全国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作为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规范方式,GSP认证对于推动农村药品经营企业的结构调整、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给农村药品零售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根据相关媒体网站报道的各地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认证的情况,近四分之一的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因无法通过GSP认证而退出农村医药市场。不言而喻,GSP认证对农村药品零售业的影响将会持久而深远。因此,分析GSP认证带给农…  相似文献   

3.
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兆平 《中国新医药》2004,3(3):131-13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的认证工作正在全国药品经营企业中进行,到2004年底,没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关闭。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已经步入了先进的规范化轨道,而大部分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虽然在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管下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但与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本文对照GSP标准,对现阶段大部分医院  相似文献   

4.
陈皓  张松  张宏  陈立忠 《中国药事》2006,20(4):209-210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齐齐哈尔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GSP认证前是635家,存在的问题为“三乱”、“四差”,即:进货渠道乱、质量验收台帐乱、药品摆放乱;卫生条件差、仓储设施差、软件管理差、营业员素质差。通过GSP认证的305家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基本达到了提高管理,促进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王倩楠  叶桦 《中国药事》2010,24(3):222-224,234
目的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有效监管,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方法分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与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的现况,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结果与结论强制GSP认证不能有效监管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应当将GSP认证变为GSP检查,建立对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长效监管机制,并调整《药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  相似文献   

6.
分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特点和要求,结合目前药品零售企业在新版GSP认证中面临的问题,探讨药品零售企业今后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7.
冯变玲  张兵  王倩  朱岩冰 《医药导报》2004,23(9):0715-0716
为了配合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药品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GSP的实质要求,分析比较药品批发与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之间的差异,二者在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验收与检验(进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陈列与储存)、销售与售后服务(销售与服务)6个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  相似文献   

8.
目的:为药品监管部门GSP检查及药品经营企业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提供技术参考.方法:通过对2018-2019年期间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汇总分析,找出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在药品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果 与结论:药品经营企业应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意...  相似文献   

9.
GSP认证后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时健 《黑龙江医药》2008,21(2):44-45
通过组织调研和分析多个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跟踪检查的结果,针对通过GSP认证后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在实施GSP的过程中出现滑坡的现象,总结GSP认证后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2034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除前项要求以外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县及县以上城市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目前.GSP认证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  相似文献   

11.
目的:为药品监管部门GSP检查及药品经营企业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提供技术参考。方法:通过对2018-2019年期间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汇总分析,找出药品批发企业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在药品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果与结论:药品经营企业应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意识,加大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力度,确保药品质量管理效果,为其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相似文献   

12.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中造假现象辩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勇 《中国药师》2005,8(8):683-684
为推动我国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的现代化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素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2004年12月31日必须通过GSP认证,未能通过认证的将自动淘汰.  相似文献   

13.
欲速则不达——二问GSP限时认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刚 《首都医药》2004,11(11):3-4
今年对于许多药品经营企业来讲是一个生死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规定(国食药监市200411号),我国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在2004年必须达到以下目标:“2004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对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除前项要求以外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县及县以上城市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对逾期难以完成GSP改造、不能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或者停业整顿的处理,最终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取消其经…  相似文献   

14.
何凌云 《北方药学》2014,(8):108-109
目的:加强对新版GSP的理解,对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如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素质低、硬件投入少、管理方式落后等等,提出解决方法,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方法:参照新版GSP条款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七个方面要求,分析GSP认证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普遍问题。结果与结论:新版GSP实施促使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应强化监管,加强认证与稽查衔接,建立对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5.
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强制性认证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履行的必要性制度。其实质就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约束和规范药品经营企业为社会提供优质药品的行为。2004年12月31日前,是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完成GSP认证的截止日期,不能通过认证的企业将自动淘汰或转营它业。青海省的GSP认证工作于2001年从药品批发企业开始,到2003年对批发及其连锁企业以及2004年对零售药店的认证,经历了4年。此期间,许多企业认真按照GSP认证标准,逐条整改,通过了GSP认证。但是现今一些…  相似文献   

16.
做好零售药房质量信息工作,对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都有积极的作用。在《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员手册》中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相似文献   

17.
华秀清  杨正银  程森 《中国药事》2006,20(10):591-592
实施GS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是通过强制性的认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的过程。经过GSP认证,企业面貌焕然一新,经营设施齐备,店堂环境优雅,管理有章可循,工作井然有序,服务质量、管理理念、员工素质明显提高。 截止2004年底,我县123家零售药店全部通过了GSP认证,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为了进一步巩固GSP认证成果,规范药品经营市场,从2005年4月至5月,我们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分成3组,对59家零售药店(其中单体零售药店36家,连锁公司加盟店23家)进行抽样调查。重点调研各零售药店是否严格按照GSP规范经营药品。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比较规范,但部分企业在质量管理上出现了回潮与反弹。  相似文献   

18.
柳翠清  蔡媛媛 《齐鲁药事》2005,24(11):660-661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2004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除县级以下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工作.笔者从多次参加GSP认证和跟踪检查的工作中发现:通过2004年的GSP认证工作,药品经营企业的各项软硬件有了明显的改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药品经营逐步趋向规范化;同时也发现许多企业面对捧回的GSP认证证书,认为认证工作已结束,开始出现"疲塌"心理,各种回潮反弹现象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19.
《首都医药》2004,11(7):18-19
为了规范北京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认证工作程序。一、职责与权限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负责认证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的制定及调整;负责监督GSP方案的执行;负责GSP认证检查员库的建立、考核和管理工作。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根据市局的授权承担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方…  相似文献   

20.
《齐鲁药事》2005,24(2):76-76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508号)制定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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