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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分析河北省脊髓灰质炎(脊灰)实验室监测数据,评估其运转情况,为河北省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提供实验室数据。方法 分析全省11个市上报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个案送检表、河北省脊灰实验室病原学监测数据和国家脊灰实验室对所有脊灰病毒(PV)株进行型内鉴定数据。结果 2001-2009年河北省脊灰实验室共收到3 422例AFP病例粪便标本,282例AFP病例接触者粪便标本。AFP病例中分离到PV 280例,年均分离率为8.2%;分离到非脊灰肠道病毒(NPEV)368例,年均分离率为10.8%;AFP病例接触者粪便标本中分离出PV 25例,年均分离率为8.9%,分离出NPEV 64例,年均分离率为22.7%。未发现脊灰野病毒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脊灰实验室每年均通过WHO和国家脊灰实验室盲样标本的能力验证和现场认证评估,细胞系敏感性均达到WHO的要求。结论 河北省脊灰实验室运转良好,细胞系敏感、有效,河北省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相似文献   

2.
目的:为证实湖南省消灭脊髓灰质炎(脊灰)提供依据。方法:通过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系统,发现、报告和调查、随访所有的AFP病例,在麻痹14d内采集双份合格的粪便标本作脊灰病毒分离培养,综合 病因、流行病学、实验结果等对每例AFP病例给予分类诊断。结果:1991年湖南省开始建立AFP病例的监测系统,到2000年监测系统共报告AFP病例1752例,自1995年15a以下儿童非脊灰AFP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的目标,1997年起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达到80%,1998年监测系统指标全部达到WHO和卫生部标准;对1617例AFP病例及其接触粪便标本进行了病毒分离定型,病毒分离阳性率为28.30%,到2000年已连续7年未发现脊灰野病毒。结论:湖南省通过多年的免疫活动监测结果表明,已成功阻断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传播。  相似文献   

3.
目的:评估广西脊髓灰质炎(脊灰)的实验室监测现状,为广西维持无脊灰状态提供实验室依据。方法按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对广西2010—2014年急性弛缓性麻痹(acute flaccid paralysis, AFP)监测病例及2011年环境污水标本进行病毒分离,分离到的脊髓灰质炎病毒(poliovirus, PV)阳性株进行型内鉴定及VP1编码区序列测定分析。结果共采集AFP病例粪便标本3016份,环境污水标本72份。从粪便标本中分离到PV 47株,分离率为1.56%;从污水标本中分离到PV 120株。所有PV经型内鉴定均为疫苗相似株。结论2010—2014年广西的AFP病例及2011年的环境标本监测均未检出脊髓灰质炎野病毒(wild poliovirus,WPV)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vaccine-derived poliovirus,VDPV),提示广西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贵州省脊髓灰质炎(脊灰)实验室监测数据,评估运转情况,为贵州省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提供实验室数据。方法采用病毒分离、鉴定与核苷酸序列分析的方法,对贵州省2006-2010年报告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接触者及其他人群粪便标本进行病毒学检测和结果分析。结果 2006-2010年贵州省脊灰实验室共收到2 204份AFP病例粪便标本,332份AFP病例接触者粪便标本,310份其他人群粪便标本。从AFP病例中分离到非脊灰其他肠道病毒(NPEV)209株,脊灰病毒(PV)54株;从AFP病例接触者中分离到NPEV33株,PV6株;其他人群中分离到NPEV27株,PV9株。所有PV阳性分离物均送到国家脊灰实验室进行型内鉴定,全部为疫苗相关株。贵州省脊灰实验室每次均通过WHO和国家脊灰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和现场认证评估。结论 2006-2010年贵州省脊灰实验室监测系统运转正常,未发现脊灰野病毒(WPV)或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贵州省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相似文献   

5.
目的掌握江苏省脊灰和非脊灰肠道病毒血清型别以及脊灰病毒的基因型别,确认其是否野毒株,为维持无脊灰状态提供病毒学依据。方法对2005-2013年江苏省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由国家脊灰实验室对脊灰病毒株进行型内鉴定。结果 2005-2013年江苏省脊灰实验室共收到AFP病例粪便标本2 413份,AFP病例接触者粪便标本252份。AFP病例中分离到脊灰病毒86株,年均分离率3.56%,分离到非脊灰肠道病毒163例,年均分离率6.76%;AFP病例接触者中分离出脊灰病毒12例,年均分离率4.76%,分离出非脊灰肠道病毒22例,年均分离率8.73%。未发现脊灰野病毒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结论江苏省脊灰实验室为WHO和国家脊灰实验室盲样标本能力验证和现场认证评估合格实验室,细胞系敏感性均达到WHO要求,本监测数据可为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提供病毒学依据。  相似文献   

6.
目的评估河北省脊髓灰质炎(脊灰)实验室的监测状况,为河北省维持无脊灰状态提供实验室依据。方法分析11个市急性驰缓性麻痹(AFP)病例个案调查表数据库、国家脊灰实验室反馈结果及河北省脊灰实验室的监测数据,评价实验室的各项监测指标。结果河北省脊灰实验室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的要求。2007年共采集了356例急性驰缓性麻痹(AFP)病例的710份粪便标本,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脊髓灰质炎实验室手册》的要求进行病毒分离和鉴定。分离到脊灰病毒(PV)18例,分离率为5.1%;非脊灰肠道病毒(NPEV)23例,分离率为6.5%。从AFP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粪便标本中分离到PV2例,非脊灰肠道病毒2例。28d内分离结果及时率为92.7%。国家脊灰实验室对这20株脊灰病毒进行了VP,基因核苷酸序列测定和分析,未发现脊灰野病毒。结论河北省2007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脊灰实验室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监测系统敏感,为维持无脊灰提供了实验室依据。  相似文献   

7.
目的:通过对江西省2000年~2006年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的病原学监测,为证实江西省消灭脊髓灰质炎提供准确的、可靠的科学依据。方法:按照WHO扩大免疫规划和传染性疾病部《脊髓灰质炎病毒经验手册》推荐的方法进行病毒的分离与鉴定。脊髓灰质炎病毒阳性标本送国家脊髓灰质炎实验室用FIT—PCR—RFLP法和ELISA法进行型内鉴定。结果:1312例AFP病例粪便标本,经病毒的分离与鉴定为:脊灰病毒110株,其中脊灰I型13株,Ⅱ型44株,Ⅲ型28株,PV混合15株,P+E混合10株。除Ⅱ型均为疫苗相关株外,I型1株有3个核苷酸序列变异,Ⅲ型有7株有1~6个核苷酸序列变异,未发现脊灰野毒株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分离非脊灰肠道病毒193株。结论:江西省2000年-2006年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中未发现脊灰野病毒存在,且实验室的各项监测指标都达到控制标准,从而证实江西省消灭了脊灰野病毒。2006年脊灰Ⅲ型的核苷酸变异,提示我们要警惕疫苗变异循环的发生,一定要提高脊灰疫苗免疫覆盖率,预防VDPV。  相似文献   

8.
目的:分析河北省脊髓灰质炎(脊灰)实验室的监测状况,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株(VDPV)或输入脊灰野病毒,以防止其扩散。方法:按世界卫生组织《脊髓灰质炎病毒检验手册》进行病毒分离与血清定型,用PCR—RFLP法和ELISA法做型内鉴定。结果:河北省脊灰实验室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的要求。2003-2004年共采集了743例急性驰缓性麻痹(AFP)病例粪例标本,所有标本用L20B、RD和Hep-23种细胞同时进行肠道病毒分离。分离到脊灰病毒(PV)67株,非脊灰肠道病毒(NPEV)74株。从AFP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粪便标本中共分离到P、79株,用血清型中和试验和PCR—RFLP法进行型内鉴定,结果为Ⅰ型8株,Ⅱ型24株,Ⅲ型20株,混合型15株,PV+NPEV7株,疫苗变异株5株。将PV混合株进行单型分离后,所有单型毒株共107株,经ELISA试验鉴定,其中疫苗类似株(SL)104株,占97.2%,双反应株(DRV)17株,占2.8%。结论:河北省2003-2004年未发现疫苗衍生脊灰病毒或输人性脊灰野病毒。  相似文献   

9.
目的:掌握消灭脊灰工作进展情况和不同人群中脊灰野病毒和消亡状态,为制定有效免疫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在1996-1999年所有AFP病例和AFP病例密切接触,重点地区5岁以下健康儿童中,采集粪便标本776份检测脊灰病毒,应用2种以上敏感传代细胞培养,用基因序列分析方法判断病毒型别。结果:共检测脊灰病毒24株,非脊灰肠道病毒81株,分离率分别为3.09%与13.53%,经国家脊灰实验室和美国CDC最终鉴定:脊灰野病毒Ⅰ型2株,与印度1998年Ⅰ型野病毒符合率>98%,判定由印度传入野病毒,其它脊灰病毒均为疫苗病毒。结论:1994年以来全省无本土脊灰野病毒流行,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和接近国家要求,主实我省已阻断本土脊灰野病毒传播,达到无脊灰标准。传入野病毒的及时发现,反映出AFP病例监测系统敏感性和及时性较高,但该病例的发生提示局部地区存在着脊灰疫苗免疫空白或低接种率水平。  相似文献   

10.
为了巩固和加强浙江省的无脊髓灰质炎(脊灰)状态,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接种率和高质量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进一步提高脊灰实验室的检测质量,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或输入性脊灰野病毒,以防止其在我省的扩散,现将浙江省2000-2006年AFP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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