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无诊疗过失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不良后果,是医疗意外、并发症或其它原因所致,并非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由于自身的过失所引起,但患者却不理解而发生医患纠纷。这类医患纠纷多由以下原因产生。1 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方面的原因1.1 医务人员对患方的解释工作不到位:如一患者感觉腹胀步行到某医院就医,检查被诊为肝硬化腹水住院,住院期间并 相似文献
2.
浅析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过错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过错是医方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无过错即无责任,这是现代侵权行为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最基本的归责原则。医疗行为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应尽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违反注意义务,就不可能造成损害的事实,也就没有负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医疗过错的判断常常成为医患双方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争议的焦点。由于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医院、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鉴定案件中医方因素引起医患纠纷原因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实施以来,徐州市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1300余例,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近1100例。在这些因医患纠纷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件中,除部分医患纠纷是由于患方对病情的自然转归不了解或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而引起外,大多数医患纠纷还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某些方面的过失或缺陷而引起。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存在过失或缺陷而引起的医患纠纷,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及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相似文献
4.
在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 ,过错是医方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 ,无过错即无责任 ,这是现代侵权行为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最基本的归责原则。医疗行为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应尽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违反注意义务 ,就不可能造成损害的事实 ,也就没有负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 ,因此对医疗过错的判断常常成为医患双方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争议的焦点。由于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 ,医院、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 ,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 ,医疗后果的难以预测性等因素 ,使得在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对病人不利的损害结果 ;同时 ,… 相似文献
5.
论医疗过失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医患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医疗契约是一种广义的服务合同,它既具有一般契约的共性,也有其固有的特殊性。医疗过失不同于医疗事故,其行为兼具违约与侵权两种行为的特征。医疗过失的具体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过失赔偿应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6.
7.
8.
9.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务人员对患者负有的告知义务包括一般告知义务和特殊告知义务;明确了违反告知义务所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医方为了避免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侵权责任,一方面应依法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面应善于利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争取减轻或者免除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0.
医疗责任保险主要是指医院对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所做的一种保险。有关人士指出,这个险种的椎广,不但会减少医疗事故纠纷,弥补病人损失,也可以使医院免受财务损失,保持经营的稳定和营业秩序的正常。但是,医生入保的费用和手续都是医院为他们完成的。因此,有些人认为:医院为医生投保,医生不再面临医疗事故中的经济赔偿压力,或者责任心不那么强也无所谓。事实又是怎样的呢?作为被保险对象的医生们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相似文献
11.
12.
医与患是诊疗活动中的两个利益共同体,医生通过诊疗活动提高自己的诊疗技术,患者通过诊疗活动解除病痛的折磨。但现有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对疾病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医务人员可通过对患者实施健康教育,向患者传达疾病的信息,不但让患者了解疾病的解决办法,还让患者了解疾病的预防方法及康复措施等,从而减少患方对医疗行为的误解,有效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13.
医疗纠纷是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的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才可了结的医患纠葛。产生医疗护理纠纷的原因主要有医院方面的原因:(1)医疗事故或差错引起的纠纷。(2)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多是因为医务人员的态度粗暴等原因造成纠纷,特别是当病人出现不良后果时,即使不是医务人员的过失,但病人及家属易联系起来而引发纠纷。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这里的诊疗义务,即为《侵权责任法》上的注意义务的 相似文献
15.
医院药学全面质量管理是预防药疗事故的保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 0 2年 9月 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被界定为医疗事故的 ,医疗机构要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并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 ;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要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 6个月以上 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行政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并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还将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 ,有利于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 相似文献
16.
医患之间的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中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医生在为患者提供诊疗技术和知识确立的关系。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谈医患关系应是指病人基于自己的选 相似文献
17.
刘姝平 《实用口腔医学杂志》2008,(11):1044-1044
医患纠纷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严峻而刻不容缓的课题。1医患关系恶化的原因1.1医疗机构方面:①个别医院忽视医疗行业社会性和公益性;②部分医院对医疗质量不够重视,医疗流程不合理,管理不完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出现了医疗差错;③部分医务人员为了避免责任,把诊断、治疗更多的借助于医疗仪器。④面对新旧医学模式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正>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患方对病情和诊疗的知情及同意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都有专门的规定,归纳起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在医疗活动中,医方应将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诊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方,及时解答其咨询,并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②医疗机构 相似文献
1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指出:“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对患者的告知成为护士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体现医学伦理的精神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新护理服务理念,履行临床告知义务也是适应医学模式转变.搞好护患关系,减少护患纠纷的有力保证,突出患者至上的服务本质,从而加强对医护人员自身诊疗及护理活动的监督.最终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如何在工作中准确无误的告知.护士应正确认识、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20.
探讨急诊科在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中实施人文关怀的价值。急诊患者就诊环境建设应具人性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应体现人性化。急诊患者因急性发病,病情紧急危重、复杂多变,患者多有急躁不安的心理情绪变化。医务人员在整个诊治过程中,应采用恰当的、简洁的语言(包括表情及肢体语言),及时进行有效的医患沟通,使患者能感受到温暖的关怀。在诊疗中医患互相信任,密切配合,医者以娴熟的专业技术及时进行医疗救治,提高急救医疗质量,患者满意度增加。良好的医患沟通可改善医患关系,可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现时的急诊医学临床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