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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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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红果  马洪棉 《职业与健康》2010,26(15):1778-1779
目前,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邢台市任县医院依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要求,对邢台市市区和任县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1年1次的预防性健康检查,现将检查用表的命名以及检查项目浅析如下。  相似文献   

2.
曹占敏  马洪棉 《现代预防医学》2008,35(22):4543-4543
痢疾、伤寒或副伤寒是由志贺氏痢疾杆菌、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沙门氏菌经消化道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为保障消费者卫生安全,河北省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要求,在2000~2007年对邢台市12368名从业人员大便培养检测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现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3.
马洪棉 《职业与健康》2008,24(21):2306-2307
河北省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预防性健康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要求,通过对邢台市学校食堂10008名饮服从业人员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分析,进而提出项目与检查频次的可行建议。现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我们每年对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现将海拉尔区2005-2008年的体检结果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认真落实《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把我市的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做扎实,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我们对某县属各食品单位近3a的体检资料随机抽样进行统计分析,抓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体检项目齐全率等指标有明显上升,基本情况如下。1 存在问题1.1 使用的体检表不规范 1995年6月2日国家《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预防性体检项目,并采用  相似文献   

6.
从业人员肝功能检测项目与频次的调查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调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肝功能检查项目与频次,为我国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检查项目与频次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连续监测速率法测定血清中ALT活性,ELISA方法检测血清中HBsAg和HBeAg,对阳性者进行走访调查.[结果]ALT活性升高并非都是HBV感染;HBsAg阳性者都是新聘用的初检人员.[结论]ALT检测项目对预防肝脏传染病没有现实意义,应从肝功能检查项目中删去;用人单位只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中的HBV传染源可以得到切断.从而,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预防性HBsAg健康筛查一年一次的惯例,修订为检测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两年.  相似文献   

7.
血清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是反映肝细胞功能的最常用指标。ALT在肝细胞损害时释放人血流,临床上主要用于肝脏疾病的诊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肝功能检查项目中ALT是必检项目,主要是筛查从业人员中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对邢台市2002--2007年饮服行业66011名从业人员ALT活力升高现状的调查分析,认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肝功能检查项目中ALT检测项目需要进行修订。现报道如下。  相似文献   

8.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俗称为谷丙转氨酶(GPT),是用于检测肝细胞损伤程度的指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实验室肝功能检查项目中的必检项目。现将湖州市吴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06-2008年66192名从业人员AUT活性升高的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认真落实《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把我市的从业人员体检工作做扎实 ,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我们对某县属各食品单位近三年的体检资料随机抽样进行统计分析 ,抓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了针对性措施 ,体检项目齐全率等指标明显上升 ,基本情况如下。1 存在问题1.1 使用的体检表不规范1995年 6月 2日国家《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明确规定了预防性体检项目 ,并采用统一的体检表。但从该县近三年的抽样资料分析 ,采用规范的体检表三年平均为 45 .35 % ,主要原因是老表剩余较多 ,新…  相似文献   

10.
健康证发放管理中的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以来,有关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已成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一项常规工作,现就目前健康证发放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进行商榷。健康证发放的现状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健康检查合格的凭证。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相关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体检,部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2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严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对体检中检出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应立即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健康证的管理、监督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内容包括:指定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从业人员的体检项目,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合格者签发“健康证”,负责制定每年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和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进行医学监督。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可按《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由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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