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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来源主要是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以及人类生产活动产生的进入水体的放射性物质发出的α、β射线,放射性污染物随饮用水进入人体后会继续放出α、β射线,对人体产生危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人们对生活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标也越来越关注,因此我国将总α,总β放  相似文献   

2.
为了及时发现生活饮用水的放射性污染。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总α、总β放射性测定是一个经济而又快速的方法。自然环境中天然存在的以及人类活动产生的放射性核素主要是发射α、β射线的放射源,放射性污染物进入人体后,会继续放出。α、β射线,伤害人体组织,并可积蓄在人体内部,诱发贫血、恶性肿瘤等各种病症及对其后代有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3.
目的 掌握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周围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了解核电站正常运行状态下对周围环境饮用水放射性水平的影响。方法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测量水样中的总α、总β放射性。结果 水源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分别为0.028 Bq/L、0.122 Bq/L,出厂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分别为0.014 Bq/L、0.103 Bq/L,末梢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分别为0.013 Bq/L、0.110 Bq/L。结论 核电站周围饮用水总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本底值,未见核电站运行对核电站周围饮用水的放射性水平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4.
目的评价张家港市生活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水平。方法使用PAB-6000Ⅱ低本底α/β测量仪,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GB/T5750.13-2006)检测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结果 2014—2016年共采集生活饮用水34份,总α放射性为0.008~0.042Bq/L,平均(0.019±0.009)Bq/L;总β放射性为0.061~0.162Bq/L,平均(0.091±0.031)Bq/L。出厂水与末梢水,枯水期与丰水期水样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结论张家港市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达标。  相似文献   

5.
目的通过对2007-2011年间贵州省261个送检的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的分析测定,了解和掌握本省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方法选用2007-2011年本省送检的生活饮用水作为研究对象,应用BH1216Ⅱ型低本底总α总β测量仪,采用相对测量法测定水样中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结果 2007-2011年间送检的生活饮用水中总α放射性活度为19.70~28.80 mBq/L;总β放射性活度为35.60~50.90 mBq/L。结论贵州省2007-2011年间261个送检的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低于国家标准中规定的限值,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相似文献   

6.
目的 对我区部队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进行总α、总β放射性检测,评价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是否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放射指标标准,确保广大官兵的健康。方法 样品处理、标准源制备和检测均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推荐的方法进行,所使用的试剂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要求,运用BH1216Ⅱ型低本底α、β测量仪进行样品总α、总β放射性检测。结果 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所检测样品总α均低于0.5 Bq/L、总β放射性均低于1 Bq/L的标准要求。结论 小型集中式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可放心饮用。  相似文献   

7.
目的 调查和研究南京市24个地下水监测井中水样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深入了解南京市不同地区地下水总放射性风险。方法 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GB/T 5750.13—2006进行分析,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WHO《饮用水水质准则》进行评价。结果 南京市24个地下水监测井中水样中总α、总β的放射性水平分别是15~487 mBq/L和62~880 mBq/L。结论 所调查区域地下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WHO《饮用水水质准则》要求,符合饮用水标准。以此作为南京市地下水总放射性水平的参考,通过与我国其他地区地下水总放射性水平对比,南京市地下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居全国中等水平,其中六合区、江宁区、栖霞区的地下水放射性水平在南京市中较高。后续应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地下水放射性的波动风险。  相似文献   

8.
目的

了解某区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水平,为开展可能发生的核与辐射涉水污染事件快速检测与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根据GB/T 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

方法

放射性指标》,对该区范围采集的154个水样进行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水平检测。

结果

该区生活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均符合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限值要求。不同季节生活饮用水中检测结果存在差异;枯水期水样中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水平均高于丰水期,平水期水样中总β放射性活度也高于丰水期,检测结果有统计学差异(P<0.05)。

结论

建立了该区域生活饮用水的放射性本底水平资料,对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水污染及其健康损害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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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目的 分析呼和浩特市生活饮用水总α、β放射性水平.方法 对呼和浩特市生活饮用水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测分析,以及对实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结果 各类生活饮用水总α、β放射性均符合国家标准.结论 呼和浩特市生活饮用水总α、β放射性均保持在自然本底水平,未遭到辐射污染.  相似文献   

10.
湖南省生活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目的 通过对湖南省全省生活饮用水的放射性水平的调查,以积累资料。方法 分别采用直接测量法和薄样法测量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结果 湖南省生活饮用水总α水平为0.001~2.00 Bq/L,总β放射性水平为0.003~0.65 Bq/L。结论 湖南省生活饮用水总α放射性比活度的几何平均值为0.0218 Bq/L,总β放射性比活度的几何均值0.0603 Bq/L能够代表全省的平均水平。  相似文献   

11.
目的 通过分析2013年呼和浩特市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指标,了解呼和浩特市饮用水放射水平。方法 我中心于2013年对市政水厂和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及末梢水共32份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进行采集和检验,检验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分别对枯水期、丰水期、市政水厂和小型集中式供水的放射水平进行对比。结果 2013年呼和浩特市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枯水期与丰水期的放射水平无显著性差异(P > 0.05),市政水厂总α放射性水平明显低于小型集中式供水(P < 0.05)。结论 呼和浩特市生活饮用水放射性卫生指标水平良好,其中市政供水优于小型集中式供水。  相似文献   

12.
2006年河南省地下水总α、总β放射性抽查结果及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 分析2006年河南省地下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方法 采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结果 地下水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总α超标66.6%,总β超标2.2%。结论 全省地下水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必须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规范来检测,符合标准或规范的可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否则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使用。  相似文献   

13.
[目的]针对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事故,于2011—2013年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监测北京地区河、湖水与饮用水放射性污染水平,即该两类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确保饮用水的放射性污染水平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为将来河、湖水的放射性水平可能发生的变化提供基础数据。[方法]制定采集计划,每年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采集河、湖水和饮用水,样品的采集覆盖北京市16个区(县),依据GB/T 5750.13—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和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采集,采用相对比较测量法对水样总α、总β放射性进行测量分析。[结果]河、湖水样品中,总α放射性水平算术平均值范围为0.06~0.15 Bq/L,总β放射性水平平均值范围为0.20~0.25 Bq/L;饮用水样品中,总α放射性水平算术平均值范围为0.09~0.11 Bq/L,总β放射性水平平均值范围为0.08~0.10 Bq/L。[结论]2011—2013年北京地区河、湖水及饮用水在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放射性水平均未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导值。  相似文献   

14.
自1986年国家颁布《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后,我们自1990年起对某市自来水样进行了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监测。目的是了解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放射性水平及动态,为逐步改善自来水的放射卫生状况提供科学依据。 1 调查方法  相似文献   

15.
目的 调查北京地区饮用水(包括自来水,地表水及市售矿泉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为环境放射性监测积累本底数据。方法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测量水样中的总α、总β放射性。结果 北京地区饮用水中总α比活度为(0.01~8.57)×10-2 Bq/L,总β比活度为(1.39~55.45)×10-2 Bq/L。结论 北京地区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相似文献   

16.
目的 了解2009~2011年丹东市生活饮用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指标。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的规定的方法。结果 丹东市2009~2011年生活饮用水总α的放射性监测结果平均值为0.044 Bq/L,总β的放射性监测结果平均值为0.075 Bq/L。结论 丹东市2009~2011年生活饮用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指标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能反映丹东市生活饮用水放射性的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17.
为评价太原市生活饮用水的放射性水平,笔者对2008-2016年收集的467份生活饮用水样品进行总α和总β放射性的检测和评价。结果显示,太原市城区饮用水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均略高于郊区。太原市生活饮用水的总α放射性水平超标率为0.43%,总β放射性均未超标。2013和2015年,城区饮用水的总α放射性超标率为0.85%和2.5%,其余年份及总β放射性均未出现超标。太原市饮用水的总α放射性在2013年显著升高,总β放射性呈增加趋势。太原市自备井和末梢水水源的总α放射性超标率为0.37%和0.51%。提示太原市生活饮用水的总放射性对居民健康不构成威胁,但总β放射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测。  相似文献   

18.
生活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水平与人民的健康息息相关,目前,全国各地区水中的总α、总β放射性含量都有人进行了测量;然而,青藏高原地区因其交通不便,采样困难,关于该地区地下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未见报道。结合青藏铁路建设,我们对沿线部分地区地下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进生了监测和评价。  相似文献   

19.
目的 调查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收集环境本底数据,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方法 采用LB 4200型低本底α/β计数器测定调查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总α和总β放射性,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剂量估算。结果 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总α活度浓度平均值为0.017 Bq/L (<0.008~0.038 Bq/L),总β活度浓度平均值为0.061 Bq/L (0.012~0.130 Bq/L),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通过估算,饮用水致居民受到的总α内照射年有效剂量为2.09~9.93 μSv/a,总β内照射年有效剂量为0.044~0.476 μSv/a,均低于WHO的推荐参考水平。结论 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水平处于环境正常本底范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相似文献   

20.
目的 了解广州军区部队生活饮用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方法 对广州军区部分部队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应用MPC9604型四路低本底α、β计数器测量仪,用241Am和KCl作为α、β放射性测量的标准源,采用中等厚度相对测量法测定样品中的α、β放射性活度浓度。结果 各种样品总α放射性水平为(2.04±1.00)×10-2~(5.06±4.15)×10-2 Bq/L,总β放射性水平(3.79±3.41)×10-2~(6.54±1.78)×10-2 Bq/L,β/α值为0.95~3.21。结论 本次监测样品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未见人工放射性核素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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