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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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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元月1日起施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全面拉开了药品分类管理的序幕,实施GSP认证工作更有力推动了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  相似文献   

2.
本刊讯 为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今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了关于加大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推进力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5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3.
《中国药事》1999,13(5)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于1999年6月1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郑筱萸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  相似文献   

4.
《齐鲁药事》2005,24(10):581-582
为积极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2004年7月我局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4-2005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阶段性目标要求,为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对2005和2006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相似文献   

5.
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并从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从此进入了实施阶段。2001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我国实施药品分类管理以法律形式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到现在也经历了8年的历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现就目前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做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6.
刘霏 《首都医药》2008,15(13):12-13
目前,我国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行分类管理,其目的是减少不合理用药,切实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赳,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药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国家药…  相似文献   

9.
1.啥叫"OTC"?啥叫"中药OTC"? 提起"OTC",首先要说清楚关于药品分类管理的问题。药品分类管理,是根据药品"使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应用方便"的原则,将药品划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并按照其特点做出相应的法律管理规定,是国际上通用的管理模式。1999年7月22日我国正式公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和《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等法规。  相似文献   

10.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作出的国家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重要决定,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国将于2000年1月 1日起开始施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药品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己于1999年10月18日开始启动,计划于 2000年 4月结束。 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将大大提高我国的药品监管水…  相似文献   

11.
药品分类管理应根据国情循序渐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对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起步较晚。1999年6月和12月,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尚未出  相似文献   

12.
《首都医药》2008,15(11):25-25
1、1999年10月18日,我国正式启动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 2、1999年12月28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3.
唐仲进  陈佶 《上海医药》2000,21(6):35-36
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了。本办法为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已现雏形,必将会提高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人民科学用药水平。 1 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 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于1997年1月作出的决定,该决定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也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完善药品的监督管理体制提供了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4.
万紫 《中国药店》2006,(12):18-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11月11日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自我药疗大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透露,《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最快将于明年下半年出台。这意味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将从部门规章升格为国务院法规,也标志着在我国起步于1997年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药品分类管理原本应与《药品管理法》一样被尽早立法,但事实上由于药品分类管理涉及药…  相似文献   

15.
我国在2000年实行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分类管理,患者拿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在药店就可以买到相对便宜的药品。然而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已有八年了,百姓能否便利地买到处方药,又是否做到安全使用处方药,在农村的处方药销售和管理方面是否达到了法律要求,笔者就近年  相似文献   

16.
不久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专 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 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对 2005年和2006年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实施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维护 公众生命健康和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方面的重要作用与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7.
林瑾文 《海峡药学》2000,12(Z1):103-104
我国卫生部于1996年4月10日发(1996)第30号<关于成立制订推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领导小组的通知>文,决定在我国建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自此以后便成为消费者纷纷议论的话题.  相似文献   

18.
<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利国利民,意 义十分重大。2006年是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向纵深 发展、全面推进的关键性一年,任务艰巨。为了落实 好“第二次全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会 议”的各项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证这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决定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全 国开展一次广泛的药品分类管理宣传活动。  相似文献   

19.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管理规定已陆续颁布并施行。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五部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相似文献   

20.
《中国药房》2005,16(17):1360-1360
本刊讯根据2004年7月发布的《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4年~2005年工作规划》(简称《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05年8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切实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实现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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