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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了解1999-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的孕产妇死亡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方法 从原始登记表和深圳市妇幼保健管理系统获取宝安区近20年孕产妇死亡个案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孕产妇死亡率、死亡变化趋势、死亡特征及死亡原因.结果 1999-2018年宝安区年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18.86/10万;总体呈下降趋势,从1999-20...  相似文献   

2.
薛映幸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13):1834-1835
目的:通过对长兴县1993~2004年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分析,探索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通过以长兴县妇幼保健机构为中心的三级孕产妇死亡报告网,掌握1993~2004年长兴县全县孕产妇死亡情况。结果:1993~1998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7·15/10万,1999~2004年为6·63/10万,后6年较前6年死亡率有明显下降,差异有显著性(P<0·05),12年孕产妇死亡因直接产科原因呈下降趋势,14例孕产妇死亡中,可避免死亡占57·14%,创造条件可避免占35·71%,不可避免死亡占7·14%。结论:建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加强宣教,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成立危重产妇抢救小组,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加强外来人口孕产妇的管理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3.
深圳市宝安区2000~2009年孕产妇死亡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分析深圳市宝安区2000~2009年孕产妇死亡的控制效果及特征,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决策依据。方法对深圳市宝安区2000~2009年的148例死亡孕产妇监测资料进行回顾性调查,应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孕产妇死亡率及相关特征的变化。结果 2000~2009年宝安区共有148例孕产妇死亡,其中流动人口133例(占89.86%)。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133.26/10万下降到2009年的29.16/10万,10年平均死亡率为42.22/10万(其中,流动人口49.57/10万);10年间全人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率的变化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49.22,P<0.01;χ2=69.20,P<0.01)。与前5年相比,后5年孕产妇死因中妊娠期高血压性疾病(7.23%vs 12.31%)、妊娠合并外科性疾病(1.20%vs 7.69%)、肿瘤性疾病(0.00%vs4.61%)、产褥感染(1.20%vs 4.61%)有明显上升趋势;而产科出血(33.74%vs 27.69%)、羊水栓塞(26.51%vs 23.08%)、妊娠合并内科疾病(20.48%vs 9.23%)有所下降。结论宝安区孕产...  相似文献   

4.
目的:探讨海淀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1997~2004年孕产妇死亡率(maternalmortalityrate,MMR)的变化趋势及死亡相关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进一步降低死亡率。方法:把1997~2004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及相关因素分两阶段(第1阶段:1997~2000年,第2阶段:2001~2004年)进行分析。结果:8年来海淀区医疗保健机构的平均MMR为27·70/10万,经过有效控制,第2阶段较第1阶段下降了45·16个百分点,死因顺位前3位依次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疾病。其中北京市户口MMR为8·45/10万,已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流动人口MMR为54·90/10万,是北京市户口孕产妇的6·50倍,但流动人口MMR第2阶段较第3阶段下降了60·72个百分点。家庭分娩、春春期非意愿妊娠已成为公共卫生服务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是影响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结论:进一步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应强化政府行为,全面启动母婴安全工程,将流动孕产妇系统管理纳入社区政府管理指标,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5.
桑植县1999~2006年孕产妇死亡相关因素分析及相应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分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方法:对桑植县妇幼保健院1999年1月1日~2006年9月30日死亡的52例孕产妇进行调查、核实及三级评审。结果:7年来桑植县孕产妇死亡共52例,平均孕产妇死亡率为117.36/10万;其中流动人口5例,计划外9例。孕产妇死亡主要原因为:①产科出血27例(不含羊水栓塞);②产褥感染6例;③羊水栓塞4例;④心脏病3例,⑤妊高征3例;⑥意外2例。结论:制定出有效的干预措施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6.
目的:探讨河南省孕产妇死亡原因及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回顾性分析河南省1996~2008年25个孕产妇死亡监测点的资料。结果:13年河南省分娩活产总数2 183 132例,孕产妇死亡共计1 077例,死亡率为49.33/10万。其中城市死亡125例,死亡率为24.19/10万;农村死亡952例,死亡率为57.13/10万。2008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2.16/10万,与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54.53/10万相比下降了59.23%。孕产妇的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脏疾病。其中城市孕产妇的死因前5位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肺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农村孕产妇的死因前5位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肺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评审结果为可避免死亡807例,占74.93%;不可避免死亡270例,占25.07%。结论:河南省孕产妇死亡因素与孕产妇保健服务情况、文化程度、经济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经济收入低、文化水平低、保健服务差孕产妇死亡率高。  相似文献   

7.
曾红友  黄跃华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31):4390-4391
目的: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为制订降低孕产妇死亡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宝安区10个街道14家助产医院孕产妇死亡监测点进行监测。结果:2001年~2005年全区活产数为131798例,孕产妇死亡78例,孕产妇死亡率为59.18/10万,其中2001年孕产妇死亡率87.08/10万,2002年为77.05/10万,2003年为55.68/10万,2004年为44.73/10万,2005年为50.85/10万,孕产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孕产妇前5位死因依次为羊水栓塞、产科出血、妊高征、宫外孕、子宫破裂,前5位死亡例数占孕产妇死亡总数的73.08%。78例死亡孕产妇中,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占93.59%。结论:提高产科技术人员对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加强社区妇幼人员及产前保健门诊医师业务知识培训,对孕妇在孕期出现的合并症或并发症及时诊断、果断处理,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住院分娩率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目的对宝安区孕产妇死亡主要发生在流动人群这一特殊性,进行干预措施前后分析,为进一步减少孕产妇死亡提供决策依据。方法针对导致特殊人群孕产妇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对宝安区2000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发生死亡的孕产妇进行分析。结果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远高于常住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发生率6年平均分别为:流动人口90.19/10万、常住人口15.17/10万。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前5位顺位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等,前四年第1位死因均为产科出血,近两年羊水栓塞跃居第一位。实施干预措施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2005年与2000年比较大幅度下降,从2000年的212.99/10万下降到2005年的53.53/10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超过3/5。结论实施干预措施对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李颖  李洁  李秀清  怡学英 《中国妇幼保健》2011,26(35):5499-5500
目的:分析青海省"三网"监测点2006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发生的30例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结果:2007年和2008年度青海省"三网"监测点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61.19/10万和52.26/10万;30例死亡孕产妇的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羊水栓塞,其中产科出血占孕产妇死亡的50%;影响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有家庭经济收入水平低、文化程度低、住院分娩率低、未接受围产保健服务、交通不便。结论:应进一步加强产科建设及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产前检查质量及偏远牧业区的住院分娩率。  相似文献   

10.
21例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武鸣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制定干预措施。方法:对该县2002年1月~2005年4月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临床分析。结果:2002年1月~2005年4月活产总数19841人,死亡21人,孕产妇死亡率为105·8/10万,直接产科原因死亡15例,占71·4%,间接产科原因死亡6例,占28·6%。死亡原因前4位依次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妊高征。产科出血6例中4例为产后出血,均为计划外妊娠在家或个体诊所分娩,2例为宫外孕。结论:加强产前保健及高危妊娠管理,加强助产人员知识培训及提高急救能力,提高住院分娩率,合理使用贫困救助资金等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11.
目的:分析2003~2009年武汉市孕产妇的死亡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03~2009年武汉市105例死亡孕产妇的信息,应用SAS V8专业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死亡的孕产妇中,流动人口的年龄比常住人口和转院的孕产妇年龄大,两两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6.40,P=0.002 4);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中,70.37%属于计划外妊娠;死亡的孕产妇在孕期产前检查的次数均不理想;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死亡中,有63.27%和85.19%死于直接产科原因,转院来的74.07%的死亡孕产妇死于间接产科原因,直接产科原因最常见的为羊水栓塞和产科出血,间接产科原因最常见的为心血管疾病和肝病;经过评审后发现,59.22%的孕产妇死亡可以避免,21.36%的孕产妇死亡创造条件可以避免。结论:武汉市孕产妇死亡率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但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还存在有一定空间。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周边县市级医院对高危孕产妇的救治能力有待于加强。  相似文献   

12.
目的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总结孕产妇死亡救治中存在的问题。方法回顾性分析成都市2007~2012年115例孕产妇死亡原因及评审情况。结果 2007~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大致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2007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15例死亡孕产妇中直接产科原因死亡60例(52.17%);间接产科原因死亡55例(47.83%);产科出血(41例)仍居首位,占直接产科原因的68.33%。直接产科原因中产前检查次数5次(含0次)的死亡孕产妇占61.67%,明显高于产前检查5次以上的孕产妇死亡数;而间接产科原因中产前检查次数5次(含0次)的死亡孕产妇占60.00%,也明显高于产前检查5次以上的孕产妇死亡数,两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省市级医院死亡的孕产妇数量明显多于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其他(P0.05)。可避免死亡占63.48%,不可避免死亡占36.52%,其中各级医务人员的知识技能问题在可避免死亡孕产妇(73例)的首要影响因素中占首位,为93.15%(68/73),个人及家庭知识技能问题占6.8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影响孕产妇可避免死亡的首要原因是各级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欠缺,责任心不强。切实加强医疗助产机构的业务培训及监管,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3.
目的对湛江市1998年1月—2002年12月间19例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5年间死亡产妇19例,占孕产妇死亡的15!32%;在死亡的19例产妇中,孕周大于或等于28周的14例,占73.68%,半数以上的产妇未做过产前检查,有产前检查的产妇没有1例产检次数达到5次;职业为农民的产妇比例大,产妇死亡地点在基层占多数;死亡原因以妊高征居首位,其次是妊娠合并心脏病、前置胎盘大出血、宫外孕破裂大出血。提示,孕产妇孕期保健管理存在着薄弱环节;要加强孕产妇管理,大力宣传孕产期保健;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让每位孕产妇都能得到孕产期应有的保健服务,是不容忽略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1998~2006年广西孕产妇死亡的特点与变化趋势,探讨进一步降低广西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通过对广西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的回顾性研究,分析死亡孕产妇的一般背景特征、孕产保健服务利用、死亡原因等情况,并采用多分类无序应变量Logistic回归分析探讨影响孕产妇死亡地点的危险因素。结果:1999~2006年广西监测地区MMR从54.07/10万下降到28.92/10万,从1998~2006年居住在山区的、文盲、年人均收入少于1000元的、没有做过产前检查的死亡孕产妇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P<0.05),死亡孕产妇中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在家中分娩的、在家中死亡的比例呈逐渐下降趋势(P<0.05);孕产妇死亡的前二位死因是产科出血和羊水栓塞,产科出血死亡率呈下降趋势(P<0.05)。多因素分析说明文化程度低、家庭经济状况差、居住在山区、少数民族、产前检查次数较少的孕产妇和经产妇死在家中的可能性大(P<0.05)。结论:广西母婴安全工程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并减少了孕产妇死亡。进一步减少孕产妇死亡的政策干预重点人群应是文化程度低、家庭经济状况差、居住在山区、少数民族、产前检查次数较少的孕产妇和经产妇。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近年来赣州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依据。方法对赣州市2005-2008年113例孕产妇的死亡原因作调查分析。结果2005-2008年。各年度孕产妇死亡率依次是35.04/10万、30.00/10万、26.27/10万、20.36/10万;导致死亡的三大主要原因是产科出血(占35.40%)、羊水栓塞(占23.89%)、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3.27%);97.3%的死亡病例发生在农村;77.9%死亡病人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结论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受教育程度低,居住环境偏僻,基层产科技术弱是影响赣州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16.
西安市2000~2008年孕产妇死亡趋势与原因探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的 探讨孕产妇死亡的变化趋势、影响因素、根本原因及其风险因素,以改善应对措施,确保母婴安全.方法 对西安市2000~2008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死亡的孕产妇资料,使用Excel数据库进行资料录入,利用SPSS 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西安市常住人口中孕产妇死亡率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平均为36.06/10万,2008年在2000年的基础上显著下降了57.28%(χ2=5.205,P=0.030<0.05);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213.45/10万,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死亡率显著高于常住人口中的孕产妇死亡率(χ2=60.814,P=0.000<0.05);孕产妇死亡的前5位死因依次是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症、胎盘早剥;孕产妇产后出血的死亡率有逐年下降的趋势;死亡孕产妇中高危年龄占到17.24%,88.28%居住在农村地区;孕期仅有37.24%产前检查达到5次;死亡孕产妇的孕期系统保健管理率(χ2=410.648,P=0.000<0.05 )与住院分娩率(χ2=56.485,P=0.000<0.05)显著低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与孕期系统保健管理率(r =-0.719,P<0.05)、住院分娩率(r=-0.799,P<0.01)呈显著负相关;评审结果显示死亡孕产妇中有85.90%是可以避免或创造条件可以避免的死亡.结论 西安市常住人口中孕产妇死亡率已经达到<西安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但85.9%是可以避免的死亡.应不断提高孕产妇的早孕检查率、系统保健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监管,将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降到最低水平.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近年来赣州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依据。方法对赣州市2005~2008年113例孕产妇的死亡原因作调查分析。结果2005~2008年,各年度孕产妇死亡率依次是35.04/10万、30.00/10万、26.27/10万、20.36/10万;导致死亡的三大主要原因是产科出血(占35.40%)、羊水栓塞(占23.89%)、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3.27%);97.3%的死亡病例发生在农村;77.9%死亡病人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结论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受教育程度低,居住环境偏僻,基层产科技术弱是影响赣州市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18.
目的:根据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分析大同市孕产妇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的死因构成及其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收集整理2007~2010年山西省大同市孕产妇死亡资料共15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及统计。结果:2007~2010年大同市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6.99/10万、16.08/10万、25.55/10万、0/10万,其中2010年没有死亡的孕产妇,4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14.59/10万,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亡原因的前4位分别为:羊水栓塞、产后出血、其他疾病、先心病。影响死亡的因素,以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知识技能、资源不足,以及县乡两级医疗保健系统知识技能、资源、管理系统问题为主。结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需要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意识和产科服务质量,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助产技术和急救水平,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关键措施。  相似文献   

19.
北京市海淀区家庭分娩现况分析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目的: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取缔非法接生,保证母婴安全提供依据。方法:对2003年家庭分娩的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孕产妇及胎儿并发症或久生不下的情况而转到海淀区15所有产科医院救治的病例进行前瞻性调研分析。结果:2003年共接收此类孕产妇14例,全部为流动人口,占15所医院收治孕产妇数的1 .43‰。14例孕产妇中合并严重的产科并发症者10例,因抢救无效致孕产妇死亡2例,占全区15所有产科医院孕产妇死亡的2/3。14例中围产儿死亡6例。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大大高于在全区15所有产科医院分娩的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结论:①流动人口的母婴安全应列为政府的工作职责之一,各部门对流动孕产妇进行联合有效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坚决打击非法接生;②利用多种筹资方式成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对贫困孕产妇产前检查、分娩予以适当补助,切实保证母婴安全;③加强卫生服务的提供与利用。  相似文献   

20.
目的:了解异位妊娠孕妇死亡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孕产妇死亡提供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上海市30年来有死异位妊娠所亡个案及死亡评审资料。结果:①上海市30年中异位妊娠死亡共有68例,死亡专率1.7/10万,异位妊娠死亡数占所有孕产妇死亡的6.5%。20世纪80年代初死亡数量2~3例/年,到1987~1989年成为上海市孕产妇死亡的首位死因,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采取了多方面的干预措施,使死亡数量显著下降,其中1995~2000年仅1例,但2000年后又呈回升趋势,至2008年异位妊娠死亡又跃居上海市孕产妇死亡的第二位(外来流动孕产妇占重要因素)。②68例异位妊娠死亡中有38例(55.9%)在首诊时存在误诊,其中误诊为急性胃肠炎的最多(26.2%),内科误诊居首位(62.2%)。③异位妊娠死亡者的主要临床表现是腹痛(88.2%)、出血(33.8%),孕妇在出现症状后未及时就诊(≥24h)的占47.1%。④经市级专家评审为Ι类死亡(可以避免)的异位妊娠占51.5%。结论:应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专业队伍的培训,提高诊断正确率和抢救及时性。同时要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特别是外来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降低异位妊娠的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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