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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15岁以上居民饮酒行为调查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目的 探讨广东省居民的饮酒行为,为今后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2002年广东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资料,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15岁居民的饮酒行为进行分析。结果 广东省≥15岁居民饮酒率为13.5%(标化率11.8%),其中男性为26.0%(标化率23.4%),女性为3.3%(标化率2.7%),男性标化饮酒率高于女性(μ=4016.396,P〈0.01);城市为13.1%(标化率12.3%),农村为13.9%(标化率11.4%),城市居民标化饮酒率高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最高者、商业、服务业性行业工作者、未婚者、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者的饮酒率较高。在所有饮酒者中,有49.6%每周只喝酒1~2次,29.9%每天或几乎每天喝酒;有53.3%喝白酒,17.9%同时喝啤酒和白酒,17.0%只喝啤酒。在既往及现在的饮酒者中,男性开始饮酒年龄总体早于女性。结论 控制过量饮酒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要依靠多部门协作和广大居民养成限制饮酒的良好习惯。  相似文献   

2.
徐州市1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饮酒行为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徐州市不同人群饮酒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于2008年6月—2008年12月,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对1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采用统一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结果共调查44 791人,其中城市10 400人,占23.21%;农村34 391人,占76.79%。男性21 524人,占48.05%;女性23 267人,占51.95%。15岁及以上人群饮酒率15.64%,标化饮酒率为16.53%,35.95%的饮酒者为每天或几乎每天都饮酒;男性饮酒率为30.13%,女性为2.23%,男性饮酒率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城市居民饮酒率为16.46%,农村居民饮酒率为15.39%,城市居民饮酒率高于农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94,P<0.01);15岁及以上饮酒者平均开始饮酒年龄为(20.45±0.48)岁,男性饮酒者平均开始饮酒年龄明显早于女性(P<0.01)。平均每天的乙醇摄入量为(132.5±3.5)g/d,饮酒者平均每天的乙醇摄入量男性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饮酒人群中饮酒类型以白酒为主,占68.67%。不同文化程度、职业、经济收人的人群饮酒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加强对男性、<40岁、文化程度较高、经济收入高人群饮酒行为的干预和教育,是降低徐州市居民饮酒率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目的 研究2010年上海市15岁及以上居民饮酒行为现状.方法 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利用2010年“上海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部分资料,研究上海市15岁及以上居民饮酒现状、饮酒频率、饮酒类型、每日酒精消费量及分级.结果 15岁及以上居民饮酒率为26.1%,男性为43.9%,女性为8.0%.饮酒者中酒精摄入量为34.3 g/d,男性为37.7 g/d,女性为14.9 g/d.不同年龄组中,男性45 ~ 59岁年龄组饮酒率和每日酒精摄入量最高(53.9%和42.6 g/d),女性18~44岁年龄组饮酒率最高为9.6%,45 ~ 59岁年龄组酒精摄入量最高为16.5 g/d;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的饮酒率分别为22.9%和28.5%,酒精摄入量分别为28.5g/d和37.8 g/d.男性饮酒者中,饮酒频率以几乎每天饮酒的比例最高(35.5%),3~6d/周的比例最低(13.0%);饮酒类型中,以饮黄酒、啤酒为主,比例为62.0%和42.8%,饮低度白酒的比例最低为9.8%;过量饮酒、危险饮酒和有害饮酒的比例分别为20.0%、9.2%和20.6%,单次大量饮酒比例为24.6%.结论 2010年上海地区15岁及以上居民饮酒率较高,不同性别、年龄和地区间饮酒行为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4.
目的 了解烟台市1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饮酒消费行为现状,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策略和行为干预及膳食风险评估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烟台市1个城市,2个农村为调查点,城市调查点抽取2个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办事处抽取4个居委会;每个农村调查点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每个村(居委会)抽取30户家庭,每个被抽中家庭中≥15岁家庭成员参与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描述性分析。结果 共调查≥15岁居民1 637人,其中男性807人,女性830人,城市646人,农村991人,饮酒人数为594人,粗饮酒率为36.3% (594/1 637),标化率为36.3%,其中男性粗饮酒率为62.0%(500/807),女性为11.3%(94/830),标化率分别为62.1%、11.3%(χ2=424.34,P<0.05);城市居民粗饮酒42.3%(273/646),农村为32.4%(321/991),标化率分别为42.2%、32.4% (χ2=15.3,P<0.05);15~、18 ~、45 ~、≥60岁组居民粗饮酒率依次为 3.6 %(1/28)、34.0 %(230 /677)、40.0 %(195/488)、37.8 %(168/444)(χ2=331.8,P<0.05);饮酒类型前3位的是啤酒、低度白酒(≤38°)、高度白酒(>38°),饮用比例依次为20.8%(341/1 637)、13.8%(226/1 637)、13.5%(221/1 637)。所有饮酒者中,14.8%的居民每周喝酒1~2次,33.2%的居民每天饮酒,白酒平均每次饮酒量为4.4g。结论 烟台市城市居民饮酒率较高,需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合理有效的指导居民进行适量饮酒。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广东省≥15岁居民饮酒行为现状,为制定广东省饮酒相关健康教育策略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共抽取7个区县为调查点(深圳市罗湖区、广州市天河区、珠海市金湾区、肇庆市端州区、佛山市禅城区、惠州市博罗县、阳江市阳西县),每个调查点抽取6个居委会(村),每个居委会(村)抽取75户家庭,每个被抽中家庭的≥15岁家庭成员参与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个人一般情况、过去12个月里是否喝过酒、饮酒类型、频率、平均每次饮用量等内容,对调查结果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共调查≥15岁居民7 703人,饮酒人数为960人,粗饮酒率为12.5%(960/7 703),标化率为13.4%;其中男性粗饮酒率为24.2%(799/3 305),女性为3.7%(161/4 398),标化率分别为29.1%、3.1%,男性标化饮酒率高于女性(P〈0.01);大城市、中小城市、农村居民粗饮酒率依次为16.3%(358/2 204)、12.4%(422/3 413)、8.6%(180/2 086),标化饮酒率依次为13.4%、12.1%、10.5%,不同地区间居民标化饮酒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5~、18~、45~、≥60岁组居民粗饮酒率依次为1.4%(5/368)、14.4%(497/3 440)、13.3%(300/2 259)、9.7%(158/1 636),标化饮酒率依次为3.4%、18.7%、8.5%、5.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51.6%(412/799)的男性饮酒者和39.8%(64/161)的女性饮酒者每周饮酒≥5次。饮酒类型前3位是啤酒、白酒和葡萄酒,饮用比例依次为62.1%(596/960)、51.8%(497/960)、34.8%(334/960)。在饮用高度白酒者中平均每次饮用白酒≥150 g占44.4%(127/286)。结论广东省≥15岁城乡居民普遍存在饮酒行为,需进一步开展调查找出重点人群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减少饮酒行为和饮酒量。  相似文献   

6.
辽宁省七地区居民饮酒现状及与慢性病关系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了解辽宁省部分人群饮酒现状及其与慢性病关系,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方法,对辽宁省7个地区≥15岁居民采用面对面调查获得一般情况及饮酒行为资料,通过体检测得身高、体重、血压、空腹血糖、血脂等。结果调查对象饮酒率为22.4/(标化率为20.7/);男、女性饮酒率分别为46.3/,3.1/(标化率分别为44.3/,2.8/),男性显著高于女性(χ2=2217.89,P<0.01);城市、农村饮酒率分别为22.5/,22.3/,两者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42.4/的饮酒者每天饮酒,45.9/的人饮白酒;居民开始饮酒平均年龄为(25.1±8.1)岁,戒酒平均年龄为(44.3±16.0)岁;经Logistic回归分析,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婚烟状况是饮酒的影响因素F饮酒者高血压、高甘油三酯患病率高于不饮酒者,肥胖、向心性肥胖和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症患病率低于不饮酒者。结论辽宁地区应普及饮酒危害的相关知识,以降低由饮酒引发的慢性病患病率。  相似文献   

7.
目的 了解广东省≥18岁居民饮酒行为的流行状况,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依托于2018年中国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广东省14个监测点≥18岁的常住居民进行饮酒行为问卷调查。采用复杂抽样加权法估计不同特征人群的饮酒行为特征。结果 本研究共纳入8 600名≥18岁的常住居民,经复杂加权计算后,男性占51.42%,女性占48.58%;城市居民占68.99%,农村居民占31.01%。2018年广东省≥18岁居民过去12个月饮酒率为50.13%,男性(66.71%)高于女性(32.59%),城市(53.96%)高于农村(41.61%)。过去30 d饮酒率为31.50%,男性(45.29%)高于女性(16.90%)(均P<0.01)。62.77%的男性和88.02%的女性每周饮酒<1 d,随着年龄增加,每周≥5 d的饮酒频率逐渐上升。饮酒者日均酒精摄入量11.98 g,男性(15.74 g)远高于女性(3.13 g),农村(15.78 g)高于城市(10.57 g)(均P<0.01)。广东省≥18岁居民危险饮酒率和有害饮酒率分别为...  相似文献   

8.
目的研究2009年辽宁地区18岁及以上居民饮酒行为现状。方法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利用2009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部分资料,研究辽宁省成年居民饮酒现状、饮酒频率、饮酒类型、每日酒精消费量及分级。结果 18岁及以上居民饮酒率为34.0%,男性为58.0%,女性为11.7%。饮酒者中每日酒精消费量为13.4g/d,男性为15.7g/d,女性为5.1g/d。不同年龄组中,男性45~岁年龄组饮酒率和每日酒精消费量最高(62.5%和18.9g/d),女性18~岁年龄组饮酒率和每日酒精消费量最高(16.1%和5.7g/d);4类地区中,城市、郊区、县城和农村居民的饮酒率分别为34.9%、35.3%、32.7%和33.6%,每日酒精消费量农村最高(16.3g/d),郊区最低(8.4g/d);不同教育程度中,小学及以下饮酒率最低(24.2%),而酒精消费量最高(17.3g/d)。饮酒频率中,以几乎每天饮酒的比例最高(32.1%),每月少于1次的比例最低(11.9%)。男性主要以几乎每天饮酒(35.9%)和每周饮酒1~2次(28.1%)为主;女性主要以每月饮酒少于1次(30.2%)和每月饮酒1~3次(28.6%)为主。饮酒类型中,以饮啤酒、白酒为主,比例为71.3%和59.1%,饮葡萄酒的比例最低(12.2%),其中女性饮葡萄酒比例(31.7%)约为男性(8.0%)的4倍。每日酒精摄入量分级中,适量饮酒比例为66.2%(男性为64.0%,女性为76.2%),过量饮酒、危险饮酒和有害饮酒的比例分别为13.1%、10.8%和9.9%。结论 2009年辽宁地区18岁及以上成年居民饮酒率较高,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和教育程度间饮酒行为存在差别。  相似文献   

9.
中国居民饮酒行为现况   总被引:62,自引:1,他引:62  
目的:了解我国居民饮酒行为现状,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使用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我国城乡15岁及以上居民159117人的饮酒情况。饮酒信息的收集采用个人健康情况调查表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询问获得。结果:我国居民的现在饮酒率为21.0%,男性现在饮酒率为39.6%,明显高于女性的4.5%;城乡居民的现在饮酒率分别为20.9%、21.0%。45~59岁组饮酒率最高。现在饮酒者中18岁之前开始饮酒的比例为8.8%。39.9%的男性和29.5%的女性饮酒者每天或几乎每天饮酒。饮酒主要类型依次为白酒(50.3%)、啤酒和白酒(27.5%)、啤酒(14.1%)。男性现在饮酒者中有58.2%的人平均每次饮用白酒在100~150g,女性中有77.3%的人平均每次饮用白酒在50~100g。结论:我国居民中饮酒是一种普遍的行为,需要进一步探索影响因素,减少饮酒相关问题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广东省深圳市居民饮酒行为现况,为相关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深圳市3个区647名居民进行调查。结果本次调查显示深圳市居民的现在饮酒率为15.46%(100人),男性现在饮酒率为25.96%(74人),高于女性的7.18%(26人);45~59岁组饮酒率最高为24.44%(33人);现在饮酒者中<18岁开始饮酒者每天或几乎每天饮酒;饮酒主要类型依次为啤酒(37.00%)、白酒(24.00%)、其他酒类(21.00%)和果酒(18.00%);酒类消费中平均每天酒精消费量为18.84 g,其中男性为22.49 g,女性为8.17 g。酒类消费者中过量饮酒比例为22.00%(22人),其中男性为24.32%(18人),女性为15.38%(4人)。结论深圳市居民总体饮酒率不高,但是饮酒行为有年轻化趋势,并且在某些人群中饮酒率较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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