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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2007年227号文通知“疼痛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即确认疼痛医学为医院的一级临床专科。卫生部发文后7年来,我国疼痛医学迅速发展,据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不完全统计,至2010年4月,我国已有5422家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了“疼痛科”,从事疼痛诊疗业务的医师有21688人,其中专家469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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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6日,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227号)。通知明确指出,在目前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代码:27。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2008年,全国中级医师晋升考试,新增独立的疼痛学专业考核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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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227号)中指出:“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与治疗。但在l艋床工作中,慢性疼痛的范围很广,涉及的疾病很多,是否所有的慢性疼痛都归“疼痛科”治疗?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确定疼痛科的医疗技术,即疼痛科到底用什么技术去治疗疾病。众所周知,现代医学是根据医疗技术来分科的,用药物治疗疾病的称内科,用手术方法治疗疾病的称外科,用物理方法治疗疾病的称物理治疗科,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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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下发后,随着各医疗单位尤其是二级医院疼痛科的建立,人才培养的问题凸显。当时我以个人亲身经历在本刊撰文“疼痛科医师素质培养浅谈”,提出素质培养是完成麻醉科医师向疼痛科医师角色转换的关键。时隔5年,卫生部启动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激起了更多单位尤其是三级医院建立和完善疼痛科建设的热情。依个人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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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是人类最原始、最普遍存在的一种痛苦。急性疼痛通过治疗原发疾病大部分患者的疼痛能够缓解,而慢性疼痛远非如此简单,2002年7月完成的我国六城市慢性疼痛调查结果显示,在短短1个月内,六城市中到医院就诊的慢性疼痛患者多达13.6万人,大多数疼痛患者均经过一个以上专科的诊断或治疗后仍不能有效地减轻疼痛。因此,对于慢性疼痛患者需要疼痛专科医生对其做出专业诊断和治疗,药物治疗是疼痛治疗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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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3年“国际疼痛学会,IASP”成立至今已40载,我国于1989年成立“中国疼痛学会,CASP”,虽然较国外迟了16年,但赶上了“改革开放”好年代,“疼痛医学”获得了较快发展。在韩济生院士为首的疼痛界志士仁人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卫生部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为“疼痛科”补办了“出生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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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2007]227号文件指出,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如何理解“慢性疼痛”,包括哪些疾病?谈谈我的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