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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文诗 《器官移植》2022,13(6):697-710
器官短缺是全球移植界面临的共同难题,世界卫生组织呼吁所有国家通过减少疾病负担和扩充符合伦理原则的有效器官来源以实现器官移植的自给自足。在全球范围内,脑死亡器官捐献(DBD)仍是移植器官的主要来源。近几年,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亚洲国家积极推动死亡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这些举措正逐步改变亚洲地区以活体捐献为移植器官主要来源的格局。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放缓了全球器官捐献和移植数量近十年的增长趋势。在疾病负担和移植需求未有显著降低的前提下,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动态清零”的疫情防控总方针和相关政策的指引下稳步开展。这一定程度证明了在人民群众医疗诉求和移植需求的持续驱动下,我国已经形成一个有韧性的、有抗压能力的、并具运作惯性且行业赖以生存的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站在中国看亚洲,站在亚洲看世界。本文通过整理全球及亚洲器官捐献与移植相关数据,重点剖析在全球器官移植发展新潮流下亚洲器官捐献和移植整体格局的变化,并结合我国自身发展特征及实践经验,探索脑死亡器官捐献的影响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以期为亚洲及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参考。  相似文献   

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各地形势不一,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松懈。在面对各自的社会环境和医疗资源配置的考验下,以及在行业赖以生存的体系运作惯性及固有生产力的支撑下,各国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仍在努力前行。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是在国家专家委员指导下,由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成立的全省唯一、独立运行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本文通过剖析疫情期间美国和西班牙的器官捐献与移植数据,结合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省情的公民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3.
心理救助是器官捐献者家庭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是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捐献者亲属的心理伤害, 促进心理重建, 保障心理健康, 维护社会稳定。探讨器官捐献者亲属心理伤害表现与发展规律, 寻找有效的心理救助模式与干预对策, 对于今后更加广泛而深入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本文从器官捐献者亲属心理伤害的表现、器官捐献者亲属心理救助的实施者与阶段性目标、器官捐献者亲属心理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器官捐献者亲属心理救助的主要技术步骤等方面进行阐述。未来有必要将心理救助与家庭困难物质救助适当分开, 按照心理救助专业化、系统化、长期化的要求, 尽快建立多层次、长效的心理卫生服务体系, 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流程, 为器官捐献者亲属提供及时、有序、高效的心理救助服务。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 我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建设已取得突破, 但仍存在职责不明、信息不畅、监管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本文拟就改进和完善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体系作一探讨, 目标是建立红十字会主导下的器官捐献行政管理与监督机构, 建立全面覆盖、畅通便捷的器官捐献信息网络, 建立依附于区域移植中心的器官获取组织。  相似文献   

5.
目的调查合肥地区居民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知识知晓情况及意愿,并分析器官捐献意愿影响因素。 方法选取合肥市4个城区辖区内及2个乡镇的10个社区的居民作为研究对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调查现场,采取随机便利抽样调查法对居民开展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人口社会学资料以及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及捐献意愿。根据居民"是否愿意捐献器官救治亲朋好友或需要救治的人"条目的调查结果(剔除"不能确定"者)将其分为同意捐献组和不同意捐献组。采用配对t检验比较两组居民年龄。采用χ2检验比较两组居民性别、城乡差异、文化程度、是否了解器官捐献程序、国家相关法律是否完善、家属是否同意、对相关机构是否信任、对捐献途径是否了解及是否受传统观念影响。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最终纳入7 520名居民参与问卷调查,平均年龄(35±10)岁(18~84岁),其中男性3 824名(50.8%);城镇居民4 150名(55.2%);职业以退休人员、农民、工人、自由职业和学生为主,分别为1 570(20.9%)、1 177(15.6%)、1 140(15.2%)、1 089(14.5%)和1 088名(14.5%);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有4 262名(56.7%)。79.6%居民听说过器官捐献(5 982/7 520),85.7%居民不知晓器官捐献流程(6 444/7 520),96.9%居民表示身边无人接受过器官捐献(7 287/7 520)。居民获取器官捐献知识以电视和报纸为主,分别占57.3%(4 306/7 520)和23.7%(1 784/7 520)。86.9%居民愿意主动向身边人宣传器官捐献相关知识,愿意签署器官捐献意向书以及捐献器官救治亲朋好友或需要救治的人的居民分别占36.8%(2 766/7 520)和30.7%(2 308/7 520)。年龄、城乡差异、文化程度、器官捐献程序不了解、家属不同意、对相关机构不信任、对捐献途径不了解及传统观念影响等均是影响居民器官捐献意愿的因素(t=6.63, χ2=7.13、6.87、4.61、14.88、4.24、11.81和10.53,P均<0.05)。 结论影响居民器官捐献意愿的因素众多,多途径增加器官捐献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对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认识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6.
正器官移植已成为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尽管近年来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已取得较大进展,但供器官数量与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人数之间仍存在着长期不平衡~([1])。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司法途径器官,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为我国移植供器官的主要来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供者从基层医院转运至同城移植医院的过程中,如何对供者进行高效维护和及时转运以保证供器官质量,成为提高供器官利用率和移植成功  相似文献   

7.
器官移植是二十世纪以来有效挽救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生命的一项突破性技术,显著改善了患者生存质量。器官捐献作为器官移植的重要来源,提升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是促进捐献器官转化、改善器官移植预后的关键。美国、西班牙等国家在捐献器官获取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和标准,并取得了积极成果。本文通过探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有关概念、国际捐献器官获取质量管理先进策略及模式,研究器官获取组织、捐献者、捐献器官质控举措,以期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捐献器官获取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进捐献器官获取高速度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9.
目的  了解无锡地区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及利用现状,为促进局部地区器官捐献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思路和依据。方法  回顾性分析151例器官捐献者的临床资料,其中器官捐献成功者37例,潜在捐献者114例。分析潜在捐献者捐献失败的原因;收集器官捐献成功者的一般资料;分析器官捐献成功者的器官捐献情况和器官利用情况。结果  151例器官捐献者中,器官捐献成功者37例,捐献转化率为24.5%。器官捐献失败者114例,捐献失败的原因分别为家属不同意、未达到捐献状态标准、无充足时间评估和工伤纠纷未解决。器官捐献类别包括34例脑-心双死亡器官捐献(DBCD),3例脑死亡器官捐献(DBD),无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CD)。捐献者死亡原因包括19例颅脑外伤、14例脑卒中和4例其他。37例器官捐献成功者中,以流动人口为主。捐献者共捐献大器官和组织154个,其中大器官124个。人均大器官和组织捐献个数(4.2± 1.6)个,人均大器官捐献个数(3.4± 1.1)个。154个捐献器官中,利用率为96.7%(149/154),器官分配前4位城市为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结论  无锡地区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功率及捐献转化率偏低,应建立局部地区器官捐献工作网络、加大器官捐献宣传力度以及开展协调员技能培训。  相似文献   

10.
李羽抒  杨顺良 《器官移植》2021,12(2):123-128
近年来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与器官移植事业飞速发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实现了移植器官来源的伟大变革。如何实现器官捐献与器官移植由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创建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经费收支与管理体系迫在眉睫。本文从政策依据、核算项目、核算方法、价格形成及价格管理等方面探讨公民捐献器官临床使用价格的制定与管理, 旨在为解决捐献器官临床使用的成本核算与价格确定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目的 探讨医院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方法  回顾性分析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体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前后伦理审查情况,比较人体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前后捐献者的基本资料,分析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对委员到会率、伦理审查时长的影响。 结果  伦理委员会结构规范化调整前后性别、年龄、死亡判定等捐献者伦理审查资料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为P>0.05);伦理审查死亡原因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死亡原因对委员到会率的影响均有统计学意义(均为P<0.05)。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性别、死亡原因、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是委员到会率的影响因素,规范化调整后委员到会率较调整前提高(P<0.05)。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委员到会率、死亡原因对伦理审查时长的影响均有统计学意义(均为P<0.05);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伦理委员会规范化调整是伦理审查时长的影响因素,规范化调整后伦理审查时长较调整前缩短(P<0.05)。 结论  合理设置伦理委员会总人数、标准化审核流程,可以提高伦理审核时效,应建立委员考评机制动态调整委员、明确委员和秘书的职责和分工,以进一步提高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伦理审查规范化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2.
13.
李羽抒  杨顺良 《器官移植》2021,12(4):369-375
质量保证是器官获取组织(OPO)的责任,创建OPO质量管理体系是高质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当前我国OPO质量管理中存在着缺乏完善的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流程、科学的评价指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等问题,有必要从思想观念转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过程实施管理等3个方面,紧密结合OPO的实际状况,参照国际通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顶层设计,更需要OPO管理者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保OPO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中高效运行。  相似文献   

14.
目的  探讨联合器官获取组织(OPO)对器官捐献工作及器官捐献质量控制指标的影响。方法  回顾性分析联合OPO牵头医疗机构联合前、后器官捐献成功的36例、33例案例在器官捐献工作量和工作效率情况以及器官捐献质量控制和管理指标的差异。结果  联合OPO成立后器官捐献工作量和工作效率均得到进一步提升,年捐献例数、年器官获取数、日均获取器官数、每百万人口捐献率(PMP)、协调员工作效率指数等指标进一步提高。器官捐献转化率由联合前的26.5%提升至联合后的29.0%,平均器官产出率在联合OPO成立前后相差不大,维持在3.3以上的高水平,与联合OPO成立前比较,联合OPO成立后获取器官利用率、边缘供器官比例、器官保存液病原菌培养阳性率、移植物原发性无功能(PNF)发生率、移植物功能延迟恢复(DGF)发生率等,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为P > 0.05);联合OPO成立前、后的捐献器官获取后活组织检查率分别为27.7%和58.3%,而器官外流率分别为83.1%和47.8%,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为P < 0.05)。结论  联合OPO建设有助于推动器官捐献和获取工作高效发展,降低器官捐献和获取成本,提高器官捐献和获取工作成效和质量控制与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5.
目的  探讨儿童器官捐献供体肝肾联合获取的临床经验。方法  收集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6例儿童器官捐献供体肝肾联合获取的临床资料,总结其临床经验。结果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制定的儿童脑死亡判定标准,6例儿童供体均在脑死亡状态下进行器官捐献肝肾联合获取,采用7号吸痰管髂外动脉插管或24 F导尿管髂总动脉插管、门静脉和腹主动脉灌注、胸主动脉阻断的肝肾联合灌注的改良方法。手术时间55~60 min,共成功获取6个供肝、12个供肾,所获取肝肾均成功应用于临床肝、肾移植,受者均未发生移植肝或移植肾原发性无功能。结论  在儿童器官捐献供体中成功进行肝肾联合获取的关键在于及时进行脑死亡判定、严格谨慎的器官维护措施和肝肾联合获取技术的改良。  相似文献   

16.
李小杉  胡春晓  杨雅君  钱共匋  陈静瑜 《器官移植》2020,11(6):737-742, 748
近年来我国器官捐献事业快速发展,然而我国尚未对脑死亡标准进行立法确认。本文介绍了国内外脑死亡标准立法现状和我国现阶段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实行的死亡判定标准,从器官捐献视角探讨了我国进行脑死亡标准立法的必要性,并基于实际国情对脑死亡标准立法的形式和内容提出了建议,旨在为开展脑死亡标准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目的  总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疫情下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经验。方法  回顾性分析疫情期间11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潜在供者案例,总结工作流程和感染防控要点。结果  11例潜在供者中,6例未成功实施器官捐献。成功实施器官捐献的5例供者脑病发作前无呼吸道症状,脑病发作时入院行肺部CT检查提示1例为吸入性肺炎,余4例检查结果为阴性。住院期间5例供者全部出现发热症状,再次行胸部CT检查均提示肺部炎症,经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或血液标本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全部为阴性。所有密切接触器官捐献者的工作人员和受者无确诊或疑似病例出现。结论  新冠肺炎疫情下针对性制定工作流程和防控措施,结合感染风险分级选择实施,可有效降低感染风险、安全有序地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  相似文献   

18.
在移植器官严重短缺和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为我国移植器官主要来源的背景下,扩大标准供者(ECD)器官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ECD存在基础疾病、高龄、外伤、休克或感染等情况,供器官质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是影响移植疗效的重要因素之一。接受ECD器官移植受者也将承担ECD器官带来的额外风险和疗效的不确定性,需要重视受者权益保护。本文从ECD器官移植在受者保护方面面临的伦理问题、目前器官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上存在的不足进行综述,探讨器官移植受者权益的伦理审查机构与制度建设的建议,以期为促进ECD器官移植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20.
目的  调查公民对脑死亡的认知及脑死亡标准立法的态度。方法  采用方便抽样法选取1 500名门诊就诊患者或陪同人员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采用Epidata 3.02软件双人双机录入问卷,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调查对象支持脑死亡立法的因素。结果  1 433名有效调查对象中,84.65%(1 213/1 433)听说过脑死亡,其中24.32% (295/1 213)认为脑死亡是合理的死亡判定标准,支持、反对脑死亡立法的比例分别为49.79% (604/1 213)和17.31 %(210/1 213)。男性[比值比(OR)=1.3,95%可信区间(CI)1.0~1.6]、文化程度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者(OR=1.5,95%CI 1.1~1.9)、亲友从事过器官捐献工作者(OR=3.3,95%CI 1.1~10.3)、参加过器官捐献公益活动者(OR=3.1,95%CI 1.6~6.0)和认为脑死亡是合理的死亡判定标准者(OR=2.0,95%CI 1.5~2.6)更倾向于支持脑死亡立法,是影响脑死亡立法的独立影响因素(均为P < 0.05)。结论  公民对脑死亡的认知程度及对脑死亡标准立法的支持程度均较低,应加强脑死亡的相关宣传,增强立法民意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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