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的观察不同强度的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卒中后吞咽功能障碍患者的影响。 方法将30例咽期吞咽功能障碍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NMES组和强化NMES组,每组10例。3组患者均给予常规吞咽功能训练,NMES组和强化NMES组在此基础上辅以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NMES组每日1次,强化NMES组每日2次。治疗前、治疗2周及4周后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和视频透视吞咽检查(VFSS)对疗效进行评定。 结果治疗2周后,强化NMES组治疗显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周后,各组患者VFSS评分均较治疗前增高(P<0.05);与对照组治疗2周后比较,NMES组[(8.100±1.287)分]和强化NMES组[(9.000±0.943)分]VFSS评分均高于对照组[(7.200±1.814)分](P<0.05),且强化NMES组VFSS评分高于NMES组(P<0.05)。 结论NMES可明显提高脑卒中患者的吞咽反射水平及咽部肌肉的收缩功能,增强吞咽再学习的训练疗效,在吞咽功能训练基础上,强化NMES的疗效优于NMES。  相似文献   

2.
目的比较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联合吞咽功能训练治疗急性期、恢复期缺血性卒中伴吞咽障碍患者的疗效。 方法选取符合入组标准的缺血性卒中急性期(起病72h内)和恢复期(病程1~3月)患者各15例,联合采用NMES及常规吞咽功能训练对其进行治疗,共治疗3周。分别于治疗前、后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分级、功能性经口摄食量表(FOIS)、电视透视吞咽功能评估VDS咽期评分及Rosenbek渗透/误吸量表(PAS)对2组患者吞咽功能进行评估。 结果经3周治疗后,发现2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分级、FOIS分级、VDS咽期评分和PAS分级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并且急性期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分级改善幅度[(1.9±0.5)分]、VDS咽期评分[(23.9±9.6)分]及改善幅度[(15.5±7.5)分]均显著优于恢复期组(P<0.05)。 结论NMES联合常规吞咽功能训练对急性期及恢复期缺血性卒中伴吞咽功能障碍患者均有显著疗效,能进一步改善患者咽期吞咽功能,并且以急性期进行干预效果更好。  相似文献   

3.
目的 观察不同强度的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及舌骨喉复合体运动速度的影响。 方法 将30例咽期吞咽功能障碍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NMES组和强化NMES组。3组患者均给予常规吞咽功能训练,NMES组和强化NMES组在此基础上辅以NMES,NMES组每日1次,强化NMES组每日2次。治疗前、治疗2周及4周后进行视频透视吞咽检查(VFSS),测量吞咽半流质食物时舌骨、甲状软骨向前、向上的运动幅度、时间,计算相应的速度,同时采用洼田饮水试验、才藤分级、Rosenbek渗透-误吸量表(PAS)进行疗效评定。 结果 治疗后,3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才藤分级、PAS分级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治疗2周后,强化NMES组洼田饮水试验显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2周、4周后,强化NMES组才藤分级有效率高于对照组;治疗2周、4周后,强化NMES组PAS分级较NMES组、对照组均明显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舌骨前移速度中,强化NMES组在治疗2周后[(20.52±8.39)mm/s]、4周后[(33.00±19.83)mm/s]较NMES组及对照组增快;PAS分级与舌骨前移速度Pearson相关性分析呈中度相关(P<0.05)。 结论 强化NMES在改善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方面优于NMES,舌骨喉复合体运动速度增快可明显改善吞咽障碍的治疗效果。  相似文献   

4.
目的 观察超声引导下气囊扩张术在脑卒中后环咽肌失弛缓症中的应用。 方法 选取符合纳入标准的脑卒中后环咽肌失弛缓症患者38例,均经吞咽X线荧光透视检查(VFSS)诊断为环咽肌失弛缓症,采用随机数字表法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每组19例。对照组采用常规经口球囊扩张术,治疗组在超声引导下行经口气囊扩张术,即超声定位环咽肌后经口插入导尿管,定位导尿管头端位置后,注入空气,进行气囊扩张治疗。每2日治疗1次,治疗期间记录每次治疗时间、扩张次数,并评估患者舒适度、喉部疼痛情况;分别于治疗前和治疗2周后(治疗后),对2组患者行洼田饮水试验、SSA评分、VFSS评分比较。 结果 治疗组患者的每次治疗时间(23.53±1.81)min、扩张次数(4.79±0.42)次、患者舒适度(73.32±6.32)分、患者喉部疼痛VAS评分(0.89±0.74)分,明显优于对照组[(26.00±2.19)min、(3.89±0.94)次、(55.00±7.83)分、(1.95±1.03)分],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洼田饮水试验患者临床疗效评定,2组患者治疗后的总有效率均为100%,但治疗组治疗后的显效率为78.95%,明显优于对照组(31.58%),且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和对照组患者的SSA评分[(22.58±1.22)和(24.05±0.71)分]、VFSS评分中的咽期评分[(2.58±0.51)和(2.11±0.32)分]及误咽情况[(3.58±0.51)和(3.16±0.37)分]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超声引导下行气囊扩张术可以缩短每次治疗时间、增加扩张次数、提高患者舒适度、减轻喉部疼痛情况,提升治疗效果。  相似文献   

5.
目的 观察对比外周磁刺激(PMS)与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治疗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的疗效。 方法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60例符合筛选标准的脑卒中咽期吞咽障碍患者分成对照组、电刺激组及磁刺激组,每组20例。3组患者均给予常规吞咽功能训练,电刺激组在此基础上辅以神经肌肉电刺激,磁刺激组则辅以外周磁刺激,上述干预均每天治疗2次,每周治疗6d。于治疗前、治疗4周后分别采用标准吞咽量表(SSA)、功能性经口摄食量表(FOIS)及包括渗透-误吸量表评分(PAS)和视频吞咽障碍分级(VDS)在内的视频透视吞咽检查(VFSS)对3组患者治疗效果进行评价。 结果 治疗4周后发现3组患者SSA评分、渗透-误吸量表(PAS)评分、视频吞咽障碍分级(VDS)评分及FOIS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进一步分析发现,电刺激组、磁刺激组SSA评分[分别为(30.6±3.2)分、(24.1±2.8)分]、VDS评分[分别为(24.4±5.6)分、(18.2±8.2)分]、PAS评分[分别为(3.25±1.12)分、(2.56±0.66)分]及FOIS评分[分别为(4.31±0.97)分、(4.94±0.81)分]改善幅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并且磁刺激组上述指标的改善幅度亦显著优于电刺激组,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外周磁刺激可明显改善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其治疗效果明显优于神经肌肉电刺激。  相似文献   

6.
目的观察针刺联合电刺激及吞咽功能训练治疗肝豆状核变性伴咽期吞咽障碍的疗效。 方法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60例肝豆状核变性合并咽期吞咽困难患者分为针刺组、电刺激组及综合治疗组,针刺组患者给予吞咽功能训练及针刺治疗;电刺激组患者给予吞咽功能训练及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综合治疗组患者则给予吞咽功能训练、针刺及吞咽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治疗。于治疗前、治疗4周后分别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及标准化床边吞咽功能检查表(SSA)对各组患者吞咽功能改善情况进行评定。 结果治疗前3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及SSA评分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rt;0.05);分别经4周治疗后,发现3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及SSA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通过组间比较发现,综合治疗组洼田饮水试验评分[(1.9±0.6)分]及SSA评分[(25.9±2.2)分]均显著优于针刺组及电刺激组(P<0.05),针刺组与电刺激组上述指标评分组间差异仍无统计学意义(P&rt;0.05)。 结论联合采用吞咽功能训练、针刺及电刺激治疗肝豆状核变性伴咽期吞咽障碍患者具有协同疗效,能进一步改善患者咽期吞咽功能,减少误吸及感染发生,促进患者生活质量提高。  相似文献   

7.
目的 观察重复性外周磁刺激联合吞咽功能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的临床疗效。 方法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60例脑卒中偏瘫伴咽期吞咽障碍患者分为外周磁刺激组(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2组患者均给予常规吞咽功能训练,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辅以重复性外周磁刺激治疗。于治疗前、治疗4周后分别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功能性经口摄食量表(FOIS)和渗透-误吸量表(PAS)评定2组患者吞咽功能改善情况。 结果 治疗4周后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FOIS评分[分别(4.47±1.11)分和(3.38±1.05)分]、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分别(1.97±0.76)分和(2.40±0.81)分]及PAS评分[分别(2.07±1.01)分和(2.73±1.14)分]均较组内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通过组间比较发现,治疗后观察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评分、FOIS评分及PSA评分亦显著优于对照组水平,组间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重复性外周磁刺激联合吞咽功能训练能明显改善脑卒中患者咽期吞咽障碍,其疗效优于单纯吞咽功能训练,该联合疗法值得在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中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8.
目的 观察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脑卒中后咽期吞咽启动延迟患者的即时效应。 方法 选取42例脑卒中后咽期吞咽启动延迟患者,分别于NMES刺激前、刺激时进食3口稀流质食物,采用吞咽功能影像数字化采集与分析系统对患者进食过程进行记录、分析,分析项目包括咽期吞咽启动(IPS)、Rosenbek渗漏-误吸分级(PAS)、口腔运送时间(OTT)、喉前庭闭合时间(LCD)及咽通过时间(PTT)等。 结果 患者在NMES刺激时其IPS[2(1.0,3.0)级]、PAS[4(3.0,5.3)级]及OTT[(1712±595 )ms]均较NMES刺激前明显改善(P<0.05),LCD[(575±46)ms]、PTT[(464±56)ms]均较刺激前无明显变化(P>0.05)。所有患者在NMES刺激过程中均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 结论 NMES对卒中后咽期启动延迟患者口腔运送、吞咽启动功能及渗漏、误吸情况均有较好的即时改善作用,为卒中后患者开展早期治疗性进食提供了新的代偿手段。  相似文献   

9.
目的观察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临床疗效,对比分析不同部位电刺激对患者舌骨喉复合体动度的影响。 方法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30例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分为治疗A组、治疗B组及对照组。3组患者均给予常规吞咽训练、药物治疗及一般康复治疗,治疗A组在此基础上辅以舌骨上、下区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B组则辅以单纯舌骨上区神经肌肉电刺激。分别于治疗前、治疗2周后对各组患者进行电视X线透视吞咽功能检查,并测量吞咽半流质食物时其舌骨及甲状软骨向上、向前移动距离;同时采用洼田饮水试验、才藤分级、吞咽障碍结局与严重度量表(DOSS)对各组患者疗效进行评定。 结果3组患者治疗后其洼田饮水试验分级、才藤分级、DOSS量表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治疗A组及治疗B组洼田分级[分别为(2.40±1.26)级和(2.10±0.99)级]、才藤分级[分别为(5.30±1.89)级和(5.20±1.69)级]、DOSS量表评分[分别为(5.20±1.40)分和(5.10±1.45)分]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两电刺激组患者治疗后上述疗效指标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rt;0.05)。治疗B组患者治疗后在吞咽半流质食物时其舌骨前移距离[(12.15±7.59)mm]较治疗前及治疗A组、对照组均明显增大(P<0.05)。 结论在常规吞咽训练基础上辅以神经肌肉电刺激可显著改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将电极片放置在舌骨上区或舌骨上、下区刺激时其疗效间无显著差异,但单纯舌骨上区电刺激可进一步改善脑卒中患者吞咽时舌骨前移距离。  相似文献   

10.
目的 观察球囊扩张术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及抑郁、焦虑病情的改善作用。 方法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38例伴有抑郁、焦虑症状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分为观察组(19例)及对照组(19例)。2组患者均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及吞咽功能训练,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辅以导尿管球囊扩张治疗。2组患者治疗时间均不超过5周,如治疗过程中患者恢复正常经口进食则终止治疗。于治疗前、治疗后分别采用视频吞咽造影检查(VFSS)、洼田饮水试验、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及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对2组患者进行疗效评定。 结果 治疗结束时发现观察组及对照组患者VFSS吞咽障碍程度评分[分别为(7.92±0.45)分和(5.92±0.39)分]、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分别为(1.42±0.47)分和(2.71±0.55)分]、HAMD评分[分别为(7.5±1.8)分和(8.8±2.1)分]及HAMA评分[分别为(8.3±1.9)分和(9.8±2.4)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改善(P<0.05);并且观察组患者上述疗效指标改善幅度均显著优于对照组水平,组间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在常规吞咽功能训练基础上辅以球囊扩张治疗,能进一步改善脑卒中患者吞咽功能,对缓解患者抑郁及焦虑情绪均有明显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1.
目的观察不同频次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的治疗作用。 方法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45例咽期吞咽障碍患者分为治疗1组、治疗2组及治疗3组,每组15例。3组患者均给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其中治疗1组每天治疗1次,治疗2组每天治疗2次,治疗3组每天治疗3次;3组患者均常规进行基础吞咽训练。于治疗前、治疗1周、治疗2周及治疗4周时对各组患者进行才藤氏吞咽障碍分级评定,于治疗前、治疗2周后对各组患者行X线透视吞咽功能检查(VFSS),并对比3组治愈患者平均治疗天数。 结果才藤氏吞咽障碍分级评定结果显示:治疗1组、治疗2组患者后一时间节点显效率均显著高于前一时间节点显效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组患者治疗1周、治疗2周时显效率均显著高于前一时间节点显效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治疗4周时显效率与治疗2周时显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相同时间节点比较,发现治疗2组、治疗3组显效率均显著高于治疗1组水平,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组治疗1周、治疗2周时显效率较治疗2组明显增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治疗4周时发现治疗3组与治疗2组显效率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VFSS检查结果显示:治疗2周时各组患者VFSS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提高(P<0.05);并且治疗2组VFSS评分[(7.600±1.793)分]、治疗3组VFSS评分[(8.900±1.636)分]均明显高于治疗1组水平[(6.700±1.873)分],治疗3组VFSS评分亦显著高于治疗2组水平(P<0.05)。治疗3组治愈患者平均治疗天数较治疗1组及治疗2组均明显减少(P<0.05)。 结论NMES治疗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具有较好疗效,且在每日1~3次治疗范围内,随着治疗频次增加疗效随之增强,治愈患者平均治疗时间亦明显缩短。  相似文献   

12.
目的 探讨任务导向训练在脑卒中吞咽功能障碍患者中的疗效。 方法 将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64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患者32例,对照组给予常规康复治疗和运动想象,治疗组在此基础上增加任务导向训练。在治疗前及治疗4周后(治疗后)进行洼田饮水试验、标准吞咽功能评定(SSA),电视X线透视吞咽功能检查(VFSS)。 结果 治疗后,治疗组洼田饮水试验评级Ⅳ级和Ⅴ级分别为14例和3例,显效25例(78.13%),对照组分别为16例和5例,显效20例(62.50%),2组患者显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对照组患者的SSA和VFSS评分中的口腔期和误咽评分均显著优于组内治疗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患者的SSA和VFSS各项评分均显著优于组内治疗前和对照组治疗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任务导向训练与常规康复治疗(咽部冰刺激、舌主动和被动运动、运动想象)相结合可显著改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口腔期和咽期的吞咽功能,减少误吸并提高疗效。  相似文献   

13.
目的 观察系统性康复训练对鼻咽癌放射治疗后进食困难的治疗作用。 方法 选取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鼻咽癌放疗后进食困难患者56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2组患者住院期间均给予营养支持、抗感染、神经营养、改善微循环、口腔护理及常规张口、颈部活动训练,观察组患者同时给予系统性康复训练(包括主动训练及被动训练)。观察治疗前、后2组患者张口度、饮水试验、吞咽X线荧光透视检查(VFSS)、标准吞咽功能评估量表(SSA)评分及营养状况的变化情况。 结果 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患者治疗后其张口距离明显增大[(3.33±0.51)cm vs (2.94±0.50)cm],饮水试验阳性率明显下降,SSA评分也显著降低[(22.4±6.4)分 vs (27.3±5.4)分],VFSS评分明显上升[(8.57±1.11)分vs (7.54±0.84)分],同时患者营养状况也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结论 早期、及时、全程、系统性康复干预有助于鼻咽癌放疗后进食困难患者张口及吞咽功能提高,对改善其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该疗法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4.
目的 探讨呼吸功能训练联合球囊扩张术对鼻咽癌放疗后环咽肌失弛缓患者吞咽功能恢复的影响。 方法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120例鼻咽癌放疗后环咽肌失弛缓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6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吞咽功能康复训练及球囊扩张术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辅以呼吸功能训练,每周训练5 d,持续训练8周。分别于治疗前、治疗4周和治疗8周后,采用通过吞咽造影检查评分(VFSS)、功能性经口摄食量表评分(FOIS)、环咽肌功能状态及安德森吞咽困难量表(MDADI)对2组患者的吞咽功能进行疗效评定。 结果 治疗4周后,2组患者的VFSS、FOIS及MDADI各项评分均较组内治疗前明显升高(P<0.05),且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上述评分均升高更加显著(P<0.05)。治疗8周后,观察组患者的VFSS评分[(8.02±0.89)分]、FOIS评分[(5.36±0.79)分]及MDADI评分[总体(4.27±0.64)、生理(34.70±3.38)、功能(22.14±1.78)、情感(27.09±2.70)分]与组内治疗前[(2.13±0.35)、(1.50±0.40)、(2.65±0.42)、(19.37±0.45)、( 13.14±0.49)和( 17.43±1.20)分]相比均有明显改善(P<0.05),且观察组较同时间点对照组[(4.65±0.72)、(3.14±0.70)、(3.77±0.54)、(26.82±2.38)、(20.64±1.95)和(25.64±2.62)分]改善更为显著,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呼吸功能训练协同球囊扩张术可对鼻咽癌放疗后环咽肌失弛缓患者的吞咽功能改善有促进作用,可明显减轻或延缓鼻咽癌放疗后出现的吞咽障碍。  相似文献   

15.
目的 观察间歇经口至食管管饲(IOE)对脑卒中真性球麻痹患者的影响。 方法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80例脑卒中真性球麻痹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所有患者均接受综合康复治疗,观察组采用IOE给予肠内营养支持,对照组采用留置鼻胃管(NGT)给予肠内营养支持。入院24 h和治疗15 d后,对两组患者的血清白蛋白水平、身体质量指数、洼田饮水试验评分、标准吞咽功能评价量表评分、吞咽造影检查结果评分、吞咽生活质量量表评分和神经功能缺损评分进行评定。 结果 与组内入院24 h比较,两组患者治疗15 d后的血清白蛋白水平、身体质量指数、洼田饮水评分、标准吞咽功能评价量表评分、吞咽造影检查结果评分、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有所改善,且观察组治疗15 d后的血清白蛋白水平[(33.79±0.81)g/L]、身体质量指数[(21.09±0.59)kg/m2]、洼田饮水评分[(1.53±0.43)分]、标准吞咽功能评价量表评分[(22.04±2.87)分]、吞咽造影检查结果评分[(8.69±1.20)分]、吞咽生活质量量表评分[(51.25±6.78)分]、神经功能缺损评分[(5.42±1.22)分]优于对照组(P<0.05)。 结论 相较于留置NGT,IOE更能改善脑卒中真性球麻痹患者的营养状况、吞咽功能、神经功能和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16.
目的 观察呼吸功能训练对脑卒中患者吞咽功能障碍的改善作用。 方法 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42例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每组21例。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吞咽功能训练,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辅以呼吸功能训练,每天训练1次。于治疗前、治疗4周后分别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吞咽造影检查(VFSS)评估患者吞咽功能,同时对2组患者治疗前、后用力肺活量(FVC)、1秒用力呼气量(FEV1)及呼气峰流速(PEF)进行检测。 结果 治疗4周后,观察组患者治疗显效率(85.71%)明显高于对照组(61.90%),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患者治疗后VFSS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提高(P<0.05),并且观察组患者VFSS评分[(8.92±0.95)分]亦显著高于对照组水平[(7.36±1.62)分],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FVC[(3.57±0.48)L]、FEV1[(2.83±0.49)L/s]及PEF[(5.36±1.04)L/s]均较治疗前及对照组明显改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在常规吞咽功能训练基础上辅以呼吸训练,能进一步改善脑卒中患者吞咽功能及肺功能,其疗效优于单纯吞咽功能训练,该联合疗法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7.
目的 观察常规吞咽训练联合吞咽电刺激治疗帕金森重度吞咽障碍患者的疗效。 方法 采用随机分组软件将36例帕金森重度吞咽障碍患者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对照组给予常规吞咽训练,观察组给予吞咽电刺激及常规吞咽训练。于治疗前、治疗15 d后分别采用改良曼恩吞咽功能评估量表(MMASA)、标准吞咽功能评定量表(SSA)对2组患者吞咽功能进行评定。 结果 治疗后对照组MMASA评分[(62.0±8.2)分]较治疗前无明显改变(P>0.05),SSA评分[ (28.2±4.0)分]较治疗前明显下降(P<0.05);观察组MMASA评分[ (77.9±12.6)分]、SSA评分[ (32.9±3.6)分]均较治疗前及对照组明显改善(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者拔管率(47.1%)明显优于对照组(15.8%),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吞咽电刺激联合常规吞咽训练对帕金森重度吞咽障碍患者具有显著疗效,该联合疗法值得临床进一步研究、推广。  相似文献   

18.
目的观察美国产的爱荷华口肌训练仪(IOPI)配合吞咽功能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吞咽功能障碍的临床疗效。 方法选取脑卒中后吞咽功能障碍患者6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每组3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治疗组在此基础上配合IOPI进行治疗。观察2组患者治疗1个月和2个月后的疗效,并采用视频透视吞咽检查(VFSS)评分进行评估。 结果治疗前,2组患者VFS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个月后,2组患者VFSS评分较组内治疗前明显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治疗组VFSS评分[(4.20±0.92)分]优于对照组[(3.30±0.67)分];治疗2个月后,2组患者VFSS评分均较组内治疗1个月时明显提高(P<0.05),且治疗组VFSS评分(6.50±1.28)优于同时间点对照组(5.24±1.13),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IOPI配合吞咽功能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吞咽功能障碍疗效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9.
目的 探讨舌压抗阻反馈训练在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治疗中的临床应用。 方法 选取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2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1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吞咽康复训练治疗,实验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舌压抗阻反馈训练治疗。治疗前、后对2组患者行吞咽造影检查,并使用MBSImp分析方法和Rosenbek渗漏/误吸量表进行量化分析,观察并记录患者的吞咽相关指标。 结果 2组患者治疗前口腔期、咽期吞咽功能评分及误吸情况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组内治疗前比较,实验组咽期吞咽功能评分[(5.70±2.02)分]降低,误吸情况[(1.87±1.36)分]显著改善(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同指标比较,实验组误吸较少。 结论 舌压抗阻反馈训练可显著改善患者的咽期吞咽情况,减少吞咽后误吸风险。  相似文献   

20.
目的探讨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吞咽训练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恢复的影响。 方法选取脑卒中3个月后伴吞咽障碍患者15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常规训练组(常规吞咽训练)、电刺激组(神经肌肉电刺激)和综合治疗组(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常规吞咽训练),每组50例。3组患者均于治疗前和治疗4周后(治疗后)评定其吞咽功能(SSA)、表面肌电信号(sEMG)、吞咽障碍程度(VFSS)和生活质量(SWAL-QOL)。 结果治疗后,3组患者的sEMG最大波幅与组内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综合治疗组的sEMG的最大波幅值与常规训练组和电刺激组治疗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后,3组患者的SSA、VFSS和SWAL-QOL评分与组内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综合治疗组的SSA、VFSS和SWAL-QOL评分分别为(21.34±3.61)分、(6.98±1.62)分和(438±37)分,与常规训练组治疗后的(30.22±3.71)分、(5.34±1.63)分和(627±51)分以及电刺激组的治疗后的(28.14±3.92)分、(5.69±1.58)分和(637±56)分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对3组患者治疗前、后的sEMG最大波幅以及SSA、VFSS、SWAL-QOL评分进行相关系数分析,发现各项指标两两之间均具有一定的相关性(P<0.01)。 结论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吞咽训练有助于脑卒中3个月后患者吞咽功能的恢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