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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观察往复式步行矫形器对C6~T6节段脊髓损伤(SCI)患者步行能力及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的影响.方法 对20例SCI患者(按ASIA标准损伤程度均为A-B型,损伤节段C6~T6)在装配步行矫形器前进行强化康复治疗(包括肌力、心肺功能、转移、ADL、膀胱功能等),矫形器装配后配合步态步行训练.训练前后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MBI)和功能独立性评测(FIM)进行评定,并测定行走距离(包括6 min步行评测和10 m步行时间评测).结果 装配往复式步行矫形器后,患者的ADL能力提高( P<0.05),10 m步行时间(99.21±75.24)s,6 min步行距离(41.71±29.38)m,其中6例达到室内治疗性步行,14例达到室内实用性步行.结论 往复式步行矫形器配合系统康复治疗对改善C6~T6节段SCI患者步行及ADL能力有一定效果.  相似文献   

2.
目的观察踝足矫形器(AFO)对下腰段脊髓损伤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及步行能力的影响。方法29例L3节段以下(含L3)脊髓损伤患者,经系统康复训练后,再根据患者功能情况分别装配静态或动态AFO,训练前后用改良Barthel指数(MBI)和功能独立性评测(FIM)对患者进行评定,并测定行走距离。结果配戴矫形器后,患者的ADL明显提高,尤其是行走能力,较配戴前提高(P<0.05);29例患者有26例可达社区功能性步行,3例达家庭功能性步行。结论根据功能情况选用不同的AFO,可帮助下腰段脊髓损伤患者重建步行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应用改进型往复式步行矫形器(ARGO)对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步行能力的影响。 方法对12例T4~L1节段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安装ARGO,安装前、后对患者进行系统的综合康复训练,训练后对患者进行限时的步行功能检查和评价,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应用改良Barthel指数(MBI)及功能独立性评分法(FIM)进行综合评定。 结果患者经过安装ARGO训练后,步行能力明显改善,其MBI、FIM评分明显增加。 结论ARGO能帮助T4以下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改善步行能力,提高日常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4.
目的:观察穿戴膝踝足矫形器(KAFO)和截瘫步行矫形器(WO)对腰2节段A-B级脊髓损伤步行能力及生理消耗指数(PCI)的影响。方法:纳入30例腰2节段A-B级脊髓损伤患者,年龄20~45岁,根据患者穿戴的步行矫形器不同,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KAFO组(穿戴KAFO)和WO组(穿戴WO),每组15例,2组患者均行常规康复...  相似文献   

5.
下肢矫形器对脊髓损伤患者ADL和行走能力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9,自引:5,他引:9  
目的观察装配下肢矫形器对脊髓损伤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及行走能力的影响程度。方法19例脊髓损伤后截瘫患者,应用下肢矫形器进行站立和行走训练,训练前后用改良Barthel指数MBI和功能独立性评测FIM评分,并测定行走距离,再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装配矫形器后ADL能力明显提高,尤其是移动和行走能力,装配前后比较有显著差异(P<0.01,P<0.05);19例患者中8例达到社区功能性步行,6例达到家庭功能性步行,5例达到治疗性步行。结论在脊髓损伤患者的康复治疗中,装配下肢矫形器可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行走能力。  相似文献   

6.
四种截瘫步行矫形器在脊髓损伤患者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脊髓损伤所致截瘫是人体最严重的残疾之一。近年来,脊髓损伤的诊断、治疗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完全性脊髓损伤仍难以恢复。随着现代生物力学、生物工程学的发展,使截瘫患者在应用矫形器方面特别是步行矫形器(walkiing orthosis)的应用有了明显进步。目前截瘫患者步行矫形器主要有新型互动截瘫行走器(walkabout)、往复式截瘫步行器(recipmcating gait orthosis,RGO)、改进往复式截瘫步行器(advanced reciprocating gait orthosis,ARGO)、IRGO(Isocentric reciprocating gait orthosis)四种。[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装配重心移动式截瘫步行矫形器(AGO)后脊髓损伤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及生存质量(QOL)情况,证实AGO的应用价值。方法:完全性胸腰段脊髓损伤患者58例,按住院先后顺序及装配矫形器类型分为AGO组(27例)、交替迈步式步行矫形器(RGO)组(15例)、膝踝足矫形器(KAFO)组(6例)和对照组(10例)。各组均进行8周常规训练,包括肌力训练、平衡训练、转移训练、轮椅使用训练、ADL训练等,并在常规康复治疗的基础上使用步行矫形器并进行针对性步行训练6—8周。分别于入院时、装配矫形器前、装配矫形器后8周进行ADL评定和QOL评定。结果:组内比较,各组经常规康复治疗后ADL能力及QOL(生理及心理方面)均有所改善,治疗前后对比具有显著性意义(P<0.01)。组间比较, AGO组、RGO组在改善ADL能力和QOL-生理及心理方面优于KAFO组(P<0.05)和对照组(P<0.01),AGO组与RGO组相比无显著性意义(P>0.05),但在QOL-人际关系和周围环境方面,各组治疗前后均无明显改变。结论:AGO与进口截瘫步行矫形器一样在改善ADL和QOL方面有着良好的效果,但其价格便宜,可以广泛应用。  相似文献   

8.
步行矫形器在截瘫患者康复中的应用   总被引:7,自引:3,他引:7  
目的:改善截瘫患者的转移能力,促进早日回归社会。方法:先后有4例T10-L1节段脊髓损伤患者,经过转移平衡训练后,配戴步行矫形器(Walkabout),再进行步行训练。结果:4例完全性损伤患者均达到功能性步行。结论:步行矫形器能帮助T10以下完全性截瘫患者完成功能性步行,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9.
不同步行矫形器在下胸段脊髓损伤中的应用探讨   总被引:8,自引:2,他引:8  
探讨三种不同步行矫形器在下胸段脊髓损伤中的应用及对患者步行能力的影响。方法:T10-12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16例,在装配步行矫形器前进行强化康复训练与治疗(包括肌力、心肺功能、转移、ADL、膀胱功能等),其中5例装配KAFO(KAFO组),5例装配Walkabout(Walkabout组),6例装配RGO(RGO组),矫形器装配后配合步态步行训练;分别于矫形器装配前和装配训练8周后应用ASIA运动评分、MBI及限时的步行功能检查(包括6min步行评测和10m步行时间评测)作为指标进行观察。结果:3组患者ASIA运动评分矫形器装配前后及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ADL(MBI)评分装配前后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1)、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装配训练8周后步行能力评分比较,Walkabout组与KAFO组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1),RGO组与Walkabout组和KAFO组比较差异均具有显著性意义(P<0.01)。结论:步行矫形器与功能训练相结合对改善下胸段脊髓损伤患者的步行能力疗效显著,Walkabout和KAFO可恢复患者治疗性步行能力,而RGO则在恢复患者功能性步行能力方面效果理想。  相似文献   

10.
目的:观察应用重心移动式步行矫形器配合系统康复对脊髓损伤后截瘫患者步行功能的重建效果。方法:①2003-03/2006-06,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先后为15例T4~12节段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安装自行研制的重心移动式步行矫形器,矫形器由一对髋关节、两个与髋关节连接的钢索作为其核心部分,外加与之相连接的上部躯干部分和下部大腿矫形器部分组成。②于安装前对其进行15~30d综合康复训练,包括关节活动度、肌肉力量、平衡转移、站立等;装配后再进行矫形器穿戴训练、站起与坐下训练、平行杠内训练、室内平地步行训练和室外步行训练,2次/d,1h/次,共训练2个月。③训练后对患者进行限时的步行功能检查和评价(包括平均步长,6min步行距离及10m步行时间);并对其在治疗后所达到的步行功能状态进行定性评估。结果:15例患者均进入结果分析。治疗后15例中12例达到功能性家庭内步行,其中5例达到功能性社区内步行,其余3例可作治疗性步行。其平均步长为(37.6±7.9)cm,6min平均步行距离为(75.3±8.4)m,10m平均步行时间为(54.9±4.6)s。结论:①重心移动式步行矫形器能帮助T4以下完全性截瘫患者实现功能性步行,提高生活质量。②综合系统的康复训练是影响使用效果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1.
目的:观察装配不同下肢矫形器在脊髓损伤中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步行能力的影响.方法:选择2002-02/2004-12在十堰市中医院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治疗的脊髓损伤患者17例.在装配下肢矫形器前进行康复强化训练与治疗,包括肌力、心肺功能、转移、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等.根据损伤平面,损伤程度类型及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状况不同,装配不同下肢矫形器.装配后进行站立及行走能力强化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心理治疗.患者训练2次/d,50~60 min/次,训练4~8周,训练前后用改良Barthel指数和功能独立性测评.结果:17例脊髓损伤患者均进入结果分析.①装配下肢矫形器后改良Barthel指数和功能独立性评分均高于装配前[(84.852&;#177;16.124),(61.122&;#177;21.615)分;(109.316&;#177;16.156),(87.982&;#177;17.148)分,P<0.01],装配矫形器后改良Barthel指数中的床椅转移和平地行走能力评分均高于装配前[(15.457&;#177;1.59),(8.857&;#177;3.126)分;(14.832&;#177;2.427),(6.121&;#177;3.052)分,P<0.05~0.01].装配矫形器后功能独立性评定中的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能力评分均高于装配前[(6.958&;#177;0.237),(3.829&;#177;1.452)分;(6.214&;#177;0.566),(2.482&;#177;1.014)分;(4.161&;#177;1.674),(1.263&;#177;0.561)分,P<0.05~0.01].②17例中4例达到治疗性步态(借助双腋拐可以在室内行走),6例达到了家庭功能性步态(在室内独立行走,一次连续行走距离为400~800m),7例达到了社区性步态(一次连续性行走>900m,可以上下楼梯2层以上). 结论:在脊髓损伤的康复治疗中,装配不同下肢矫形器结合站立及行走能力训练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可以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行走能力.  相似文献   

12.
目的:观察往复式步行矫形器对T6以上脊髓损伤患者心肺功能和ADL能力及步行能力的影响。方法:将40例C6—T6以上脊髓损伤患者分为观察组18例(装配往复式步行矫形器者)和对照组22例(未装配者)。对照组进行系统综合康复治疗(包括有氧训练、肌力训练、站立训练、平衡、转移训练、被动关节活动度训练、心肺功能训练、ADL训练、膀胱功能等其他综合康复训练),观察组进行系统综合康复治疗外还进行装配步行矫形器前训练、矫形器装配后训练及步态步行训练。结果:经过12周的训练后两组患者的心肺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明显改善,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18例患者装配矫形器及训练后患者10m步行时间平均87.27±39.57s, 6min步行距离为46.35±26.24m ,在装配往复式步行矫形器后7例可达到室内治疗性步行,11例可达到实用性步行,对照组无一例能步行。结论:往复式步行矫形器对改善T6以上脊髓损伤患者心肺功能、ADL能力及步行能力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目的采用自行研制的交互式步态矫形器(RGO)帮助脊髓损伤截瘫患者重建站立和行走功能,促进其全面康复并尽早回归社会。方法先后为18例C6~T12节段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装配交互式步态矫形器,并于安装前对其进行关节活动度、肌肉力量、平衡转移、站立等综合康复训练,装配后则继续进行步行功能等训练。经3个月训练后.对患者步行功能进行评定。结果本研究18例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中,共有12例达到功能性家庭内步行水平(其中3例达到功能性社区内步行水平),其余6例则达到治疗性步行水平。结论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可应用交互式步态矫形器重建站立及步行功能;交互式步态矫形器能帮助T4以下完全性脊髓损伤截瘫患者实现功能性步行。  相似文献   

14.
目的探讨应用重心移动式截瘫步行器(AGO)步行训练对脊髓损伤(SCI)患者神经源性膀胱的影响。 方法完全性胸腰段SCI患者12例,入院后进行8周综合康复治疗及膀胱功能训练,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装配AGO并进行针对性步行训练8周;分别于步行训练前及步行训练8周后进行美国脊髓损伤协会(ASIA)感觉和运动评定及膀胱容量、残余尿量、尿流率测定;所有数据均经统计学处理,数据比较采用方差分析。 结果步行训练前、后ASIA感觉及运动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步行训练后最大尿流率及平均尿流率增加,平均单次尿量增加,残余尿量减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 结论应用AGO进行步行训练有助于改善截瘫患者神经源性膀胱功能,使单次尿量增加及残余尿量减少。  相似文献   

15.
目的:观察装配不同下肢矫形器在脊髓损伤中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步行能力的影响。方法:选择2002-02/2004-12在十堰市中医院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治疗的脊髓损伤患者17例。在装配下肢矫形器前进行康复强化训练与治疗,包括肌力、心肺功能、转移、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等。根据损伤平面,损伤程度类型及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状况不同,装配不同下肢矫形器。装配后进行站立及行走能力强化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心理治疗。患者训练2次/d,50~60min/次,训练4~8周,训练前后用改良Barthel指数和功能独立性测评。结果:17例脊髓损伤患者均进入结果分析。①装配下肢矫形器后改良Barthel指数和功能独立性评分均高于装配前[(84.852±16.124),(61.122±21.615)分;(109.316±16.156),(87.982±17.148)分,P<0.01],装配矫形器后改良Barthel指数中的床椅转移和平地行走能力评分均高于装配前[(15.457±1.59),(8.857±3.126)分;(14.832±2.427),(6.121±3.052)分,P<0.05~0.01]。装配矫形器后功能独立性评定中的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能力评分均高于装配前[(6.958±0.237),(3.829±1.452)分;(6.214±0.566),(2.482±1.014)分;(4.161±1.674),(1.263±0.561)分,P<0.05~0.01]。②17例中4例达到治疗性步态(借助双腋拐可以在室内行走),6例达到了家庭功能性步态(在室内独立行走,一次连续行走距离为400~800m),7例达到了社区性步态(一次连续性行走>900m,可以上下楼梯2层以上)。结论:在脊髓损伤的康复治疗中,装配不同下肢矫形器结合站立及行走能力训练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可以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行走能力。  相似文献   

16.
步行矫形器在临床中的应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脊髓损伤是一种严重致残性疾病,常造成截瘫或四肢瘫,使患站立及行走功能丧失,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而依靠神经再生让脊髓损伤患重获行走功能在目前尚不能实现。一种根据钟摆原理设计的步行器(Walk-about),能帮助除颈脊髓损伤外的脊髓损伤患重建站立及行走功能。采用德国奥托博克技术,应用步行矫形器,帮助3例脊髓损伤患达到功能性步行。  相似文献   

17.
脊髓损伤患者的步行训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步行训练是脊髓损伤患者重要的功能训练之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应鼓励患者经常进行站立及步行训练 ,这不仅可以防止下肢发生骨质疏松 ,减少发生骨折的危险 ,减轻肌肉痉挛 ,同时还可以预防泌尿系感染等。1步行方式分类根据患者脊髓损伤平面的不同 ,可将步行训练分为治疗性步行和功能性步行。不同损伤平面的患者步行能力大致如下 :①C6 —T5损伤 :可佩戴躯体、骨盆托矫形器在平行杠内做治疗性站立 ;②T6 —T9损伤 :可佩戴骨盆托矫形器并使用拐杖进行治疗性站立步行 ;③T10 及以下损伤 :具有功能性步行能力。1.1治疗性站立步行训练 C6 …  相似文献   

18.
目的 观察电针配合减重步行对脊髓损伤患者步行功能的影响。方法选择1998-01/2004-12辽东学院医学院脊髓损伤住院及门诊患者30例。于椎体减压及内固定术拆线后转入,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15例。实验组采用电针配合减重步行治疗,对照组仅采用减重步行训练。6个月后,下肢运动功能采用Fugl-Meyel指数评定,步行功能采用Lindmark指数进行评定。结果按意向处理分析,30例患者均进入结果分析。实验组和对照组治疗前Fugl-Meyer指数评分接近(8.5&;#177;6.3.8.8&;#177;7.2,t=0.12,P&;gt;0.05);Lindmark指数评定无差异。6个月后实验组Fugl-Meyler指数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23.8&;#177;4.1.17.2&;#177;5.0,t=3.95,P&;lt;0.01)。Lindmark指数评定实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140.0&;#177;3.8,112.0&;#177;2.6,t=19.8,P&;lt;0.01)。结论电针配合减重步行可以提高脊髓损伤患者下肢运动能力,明显改善步行功能。  相似文献   

19.
目的观察电针配合减重步行对脊髓损伤患者步行功能的影响。方法选择1998-01/2004-12辽东学院医学院脊髓损伤住院及门诊患者30例。于椎体减压及内固定术拆线后转入,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15例。实验组采用电针配合减重步行治疗,对照组仅采用减重步行训练。6个月后,下肢运动功能采用Fugl-Meyer指数评定,步行功能采用Lindmark指数进行评定。结果按意向处理分析,30例患者均进入结果分析。实验组和对照组治疗前Fugl-Meyer指数评分接近(8.5±6.3,8.8±7.2,t=0.12,P>0.05);Lindmark指数评定无差异。6个月后实验组Fugl-Meyer指数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23.8±4.1,17.2±5.0,t=3.95,P<0.01)。Lindmark指数评定实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140.0±3.8,112.0±2.6,t=19.8P<0.01)。结论电针配合减重步行可以提高脊髓损伤患者下肢运动能力,明显改善步行功能。  相似文献   

20.
减重步行训练对不完全脊髓损伤患者步行能力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讨减重步行训练对不完全脊髓损伤(ISCI)患者步行能力的影响。方法将42例ISCI患者随机分为减重步行训练(BWSTT)组(n=22)和对照组(n=20)。两组患者均接受常规截瘫康复治疗。BWSTT组在常规康复治疗基础上,每日行减重步行训练1次,共计治疗1个月。分别于治疗前及治疗1个月后,采用步长、步速、功能性步行分级对患者的步行能力进行评定。结果治疗前,BWSTT组和对照组患者的步长、步速和功能性步行分级差异无显著性(P〉0.05)。治疗1个月后,两组患者的步长、步速和功能性步行分级与治疗前相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且BWSTT组患者的步长、步速和功能性步行分级与对照组相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结论在常规康复治疗基础上应用减重步行训练,能更大程度提高不完全脊髓损伤患者的步行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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