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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农村居民医保体系中,新农合医疗是第一层楼,大病保险是第二层楼。2014年7月25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布《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这个《方案》的公布意味着之前试行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将正式推开,覆盖全省18地市,惠及全省8262万名参合农民,大病患者能享受到新农合报销后的"再次报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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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山东省潍坊市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效果。方法以山东省潍坊市为样本地区,以2013年所有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的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描述性统计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基本运行情况、不同医疗费用段的补偿情况、政策范围内以及实际补偿情况、新旧政策对比等角度分析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结果 2013年新农合的实际补偿比达52.33%,大病保险的实际补偿比达14.18%,病患自付比例为33.50%。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大病保险的补偿比例逐渐增加,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特别是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的补偿比例较高,但政策设计与实际补偿之间存在一定差距。2014年新政策在人均筹资、支付标准和补偿流程方面发生了变化。结论新农合大病保险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在病种间存在差异。大病保险补偿机制合理,部分病种患者经济负担仍然较重,政策设计与实际补偿情况存在差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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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从6月10日起正式启动今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关于〈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在总结2013年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基础上,针对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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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承办安阳市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效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医院管理》2016,(5):54-56
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试点以来,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也同时开始试点。发展新农合大病保险不仅对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十分必要,而且对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也很重要。河南省2014年开展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试点工作,并要求采用保险合同模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笔者通过对安阳地区中国人寿承办新农合大病医保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得出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管理可以更好地达到多方共赢局面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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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医改最大的突破应该是新农合,而新农合的核心问题有两点:如何实现分级诊疗和如何保障大病医保报销。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建立大病保障机制非常适合。
河南省已经探索通过按病种保障和按费用保障相结合的新模式,初步建立了以新农合基本保障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机制。
河南省大病保险原来是20多种,今年,要把包括儿童常见大病在内的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35种。需要住院治疗的,在省、市、县医疗机构的限额内实际医疗费用按65%、70%、80%的比例进行补偿;在门诊治疗的,统一按限额内医疗费用的80%进行补偿。对于困难群众,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医疗救助基金再按住院和门诊费用的15%给予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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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大病患者对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满意程度,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有效管理和完善政策内容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根据典型抽样原则,对B市三个远郊区县484名享受2013年大病保险补偿的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并结合其医疗费用信息进行分析。结果:大病患者平均医疗支出约占家庭总支出的84.57%,强制性医疗支出较高,家庭疾病经济负担较重,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提高了患者医疗费用的补偿额度,三区县实际补偿比平均提高4.79%,保障作用明显。患者对大病保险基本态度平均分为(3.95±1.05)分,88.43%的大病患者愿意个人缴费继续参保。结论与建议:大病患者对大病保险政策的总体满意度较高,建议短期内保持现有筹资方式,维持制度稳定性,在基金承受范围内合理提高补偿比,加强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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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斌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4,(9):1051-1054
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别按病种和医疗费用来划分大病,并予以特殊的补偿政策。文章通过回顾两项制度的推进情况,分析比较两项制度的不同特性和推进中潜在问题,认为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是新农合制度的一部分,为基本医疗保险,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保险;并探析了建立多渠道大病保险筹资机制的必要性,以及逐步实现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并轨运行是我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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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从大病支出的发生概率和经济负担两个方面评估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实施效果。方法:基于2014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农户数据,运用两部分模型分析大病保险推行后大病支出的发生概率和经济负担的变化情况。结果:新农合大病保险没有降低大病支出的发生概率,但显著地减轻了中部和东部地区患病农民的经济负担。结论:新农合大病保险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而在西部地区的效果较差;针对大病常发的农村地区,应建立预防保健体系,进一步优化西部地区大病保险的实施方案,提高补偿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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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统计》2016,(1)
目的分析山东省某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所补偿20类大病患者费用分布情况,并对大病保险防止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效果进行评价,为今后大病保险测算工作提供依据。方法运用SPSS19.0对40617名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及补偿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对大病与年龄、医疗费用进行对应分析。结果大病保险基金补偿在不同年龄组人群、大病病种间差异较大,以老年人和慢性病为主;保险补偿后的部分大病患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仍在40%以上。结论在按病种补偿机制不变条件下,建议大病医疗保险按年龄别和疾病别划分不同补偿比例,实施"分档补偿",在医保基金有限的条件下,可考虑划分出"老年人群大病保险补偿比例"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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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收集对乌鲁木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的分析,了解目前大病医疗费用的运行状况,分析医疗保险筹资、基金结余、医疗费用构成及实际补偿等数据。方法:利用资料来源、数据分析、构成比法来分析。结果:乌鲁木齐市新农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2009年的180元逐年提高到2012年为313元,新农合基本达到全覆盖。2012年保险基金出现透支,基金支出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大病住院费用2009-2012年年均增长率为71%,2012年大病患者住院总费达4268.17万元,占新农合住院总费用的25%,2012年大病患者人均补偿费用2.52万元,与普通住院费用补偿的年均增长率18%相比增长(4%)较缓慢;大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较低。结论:大病医疗费用逐年上涨,大病患者的人数逐年增多,目前提高补偿比,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降低大病医疗负担是首要任务,可尝试由商业保险来承担大病医保,降低经济风险和缓解财政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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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农合大病患者医药费用及政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江苏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患者医药费用及补偿情况进行分析,为制定大病保险政策提供依据。[方法]根据2011年江苏省新农合统筹地区大病患者就医补偿报表等资料,测算大病保险实施后,病人受益情况,并根据2009年以来新农合费用变化趋势,测算大病保险合理筹资额。[结果]医院级别越高,产生的大病患者越多;县外就医病人、高费用段病人,获大病保险补偿额较高,实际补偿比提高较多,受益明显;大病患者年均增长率为17%,实施大病保险后,人数增速将更快;大病患者中心脑血管疾病病人自付费用较高,意外伤害病人数较多,恶性肿瘤病人的自付费用和人数均较多。[结论]2014年江苏大病保险可按人均30元筹资;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省、市级医疗机构监管,有效控制大额费用增长;设立疾病治疗费用合理分摊,减少基金对癌症晚期、植物人等无效治疗费用的补偿水平;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参合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合理饮食、拥有良好生活方式,降低交通事故和肿瘤发生频率,节约大病保险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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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先后在贵阳市、毕节市、六盘水市和铜仁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试点,积极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新农合普惠制补偿、24种重大疾病保障和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多重保障机制。试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承保公司。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做出全省全面实施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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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山东省自2013年1月1日起,率先在全国以省级为统筹单位推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评价结果显示,山东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推行平稳顺利,实施效果显著,有效减轻了农村居民大病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建议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人均30~50元,统筹层次调整为市级统筹,大病病种增加至40~50种,设立起付线,适当提高封顶线,实行分级医疗,并建立大病梯次报销政策,对合规费用实行阶梯式报销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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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受益归属与实施效果分析——以吉林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对其受益归属进行分析,最终对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的完善提出参考建议。方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访谈,了解大病保险运行现状;收集吉林省2013年大病保险患者的所有数据,对9个地区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运用Spearman秩相关分析方法对大病保险受益归属进行分析。结果: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效果良好,对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减轻作用显著,经过大病保险报销,患者自付费用平均减少4 336.52元,实际补偿比提高11.15个百分点;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大病保险受益程度与经济水平呈弱相关,受益公平性较好,但略偏向富人。结论:应完善、细化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方案,提高不同地区受益公平性,以达到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