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调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调整的认识 ,目前学术界看法纷纭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 :①认为是一般的民事关系 ,受民法调整 ;②认为是契约关系 ,受合同法调整 ;③认为是消费关系 ,受消费法调整 ;④认为是类似于行政管理关系 ,受行政法调整 ;⑤认为应建立完全独立的卫生法或医事法体系来调整医患关系。综观以上观点 ,虽各持一定的理由和理论依据 ,但却存在一个共同的欠缺 ,即对医患关系中的医方法律主体的认识显得非常笼统和模糊 ,往往把契约主体的义务与医疗技术的特殊性掺杂起来 ,以医疗技术的高风险、高技术、高服务来否认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契… 相似文献
2.
探究医患法律关系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患法律关系是指基于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而在医患之间发生,医方在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行为过程中形成的医患双方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廓清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明晰医患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理顺医患法律关系的类型和特点,是正确适用法律处理医患纠纷,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和基础。目前,还有人对这一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从而影响到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和医患关系的改善。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究如下。 相似文献
3.
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与法律应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医患关系在医疗实践中起重要作用。医患关系的法律化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产物,是建立新型医患关系、维护病人权利的重要保证,也是医疗活动走上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影响因素,其内容包括对医患关系法律属性的确定,医疗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医疗保密权、医方的知情权以及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等。 相似文献
4.
医患关系物化与人的本质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人与动物区别在于人的社会性。然而 ,由于长期受传统生物医学模式的影响 ,导致了医学的非人格化和医患关系的物化 ,这显然与人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本文就医患关系物化和人的本质谈一些浅见。1 医患关系的物化及成因医患关系物化一般是指由于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医疗设备诊断与治疗疾病 ,使得大批医疗设备成了“第三者”,取代或部分取代了医务人员 ,导致医患双方的思想交流相对减少 ,感情较以前淡漠 ,医患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物化了。笔者认为导致医患关系物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1 第三者物质性媒介介入 :随着电子技术、纤维光学、超… 相似文献
5.
6.
7.
目前,医疗纠纷呈快速上升趋势,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虽然规范了医疗事故的申请、受理、鉴定、处理等工作程序,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但是,一方面患者认为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另一方面医院及医护人员认为处境困难,风险很大,一些医生在医疗过程中顾虑重重。现就医患关系的性质及特点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初析。 相似文献
8.
论医患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公平构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对医患关系的分析,借鉴美国罗尔斯的公平理论,提出了在对医患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过程中公平构建的特定内涵,并分析了其具体的表现. 相似文献
9.
笔者试从医学科学与医疗行为的本质入手,试图揭示出医患关系并不具备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包含的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及互惠互利三大特征中的任何一个特征,医患关系决不是一般的服务提供与消费的关系和通常意义的合同关系,同时也不存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为此,文章提出医患关系既不属民法调整,也不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行政法调整对象,医事法即卫生法是调整医事法律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体系理论。 相似文献
10.
11.
试述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及其特殊性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该文论述了医患关系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但其与一般的民事合同相比又具有特殊性。该文提出正视医患合同的特殊性是正确处理医患关系的基础,并就此提出初步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13.
14.
论医患关系的法律规制及其责任归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 ,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身体健康以及与此密切相关联的医疗服务质量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及完善 ,全国性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行 ,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 ,民众与医疗机构交往的机率倍增的伴随现象 ,是医疗纠纷的数量呈逐年递增之势。如同现代社会其他领域一样 ,医疗领域也在进行着一场巨大的改革 ,承受着体制转换所带来的种种无序及失衡。如何妥善调处医患关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新的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有关的专门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于 2 0 0 2年 4月 4日公布 ,自… 相似文献
15.
我国医患关系尚未实现真正的和谐,其原因是多重的。就伦理层面而言,多数医疗纠纷源于医患双方缺乏信任,以自我为中心,过分强调经济利益,缺少人文关怀。就法律层面而言,医患关系重大涉法问题研究薄弱,调整、规制医患关系的法律滞后甚至缺失,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备以及医患双方法律意识失衡与法律知识不健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保障医患双方利益;加强德育,明确医患关系的伦理诉求。 相似文献
16.
陈瑶 《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09,31(2):55-59
通过考察我国古代医患关系的定位情况,指出当时主要重视医生医德的培养,注重医生的自律;对患者平等的观念和重视生命的理念;以及医患关系不能等同于买卖的观点仍值得我们现在借鉴。当前,对于医患关系的定位有不同的学说,有行政说、独立地位说、普通合同说等。经过对这些学说的分析,笔者认为医患之间是一种债的关系,而尤以合同之债多见。因此,医患关系是民事合同关系,这种合同有着与一般合同的显著差别,如:合同的当事人行为能力,合同的标的,医疗合同具有道德性,等等。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讨医患法律关系的特点。方法用法学基本理论的观点和方法,根据现行的法律规范,结合医学科学的原理,对医患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探寻医患法律关系的特殊性。结果医患法律关系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具有主体的复合性、客体的复杂性、内容的广泛性等诸多特征。结论医患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客观存在,作为医患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护人员、患方群体、新闻从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都应当正确把握其特点,正确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客观宣传报道、公正科学处理案件,才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相似文献
18.
医患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近年可说是争论纷纷,有人认为医疗卫生是公益福利事业,医方履行的是一种社会公共职责,因而,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有人认为医患之间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有人认为医患关系中患者是花钱买健康而且处于弱者地位,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笔者认为,这几种说法都有失偏颇,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医患关系指的是医务人员(包括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在从事医疗事业中和患者(包括其代理人、近亲属)之间的关系,而这里的医疗包括医疗诊治、医疗科研和教学、医疗后勤管理等;狭义的医患关系仅指医生在为患者提供诊治技术和知识而建立的关系。医患法律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含义作具体的界定。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医患纠纷的持续攀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虽然国务院在2002年9月推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也未能有效遏制这一势头。从法律角度看,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医疗立法的不完善和法律界对有关医患纠纷诸多问题认识上的模糊.导致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司法实践中竟然出现作为原告的患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自己败诉的奇怪现象。其实,医患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既有实体上的,也有程序上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