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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疗原则湿温、伏暑与暑温夹湿,因多具湿热性质,所以其总的治疗原则是,既要泄热,又须化湿。由于湿温、伏暑、暑温夹湿的发生、发展规律各有不同,因而其相应的治则也就各有特点。湿温是湿热相合之邪为病,故其治疗原則应重在分解湿热,使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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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络篇[鸠尸](第34面10行) 骨名,即蔽心骨,今名剑状突起。[孤拐骨](第35面16行) 踝骨的通俗称呼,足跗后两傍圆骨,内侧为内踝,外侧为外踝[目锐皆](第36面7行) 目外角也;目内角则为目内(此月)。[髀枢](第36面下栏4行) 髀、即股骨,捷骨之下,髀之上,为髀枢,当环(王丕)跳穴。[腘](第36面下栏11) 膝后曲处为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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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舌:温病的舌诊,有其一定的重要性,根据温病的各种证状,参照舌苔的变化,可以鉴别邪在卫气营血,也可以分辨寒热虚实;还有一些舌苔的变化,可以作为预后的参考;对于处方用药,具有指示的作用。清末叶霖“脉说”所附察色节要中的舌诊,是温证论舌诊部分的摘要,叶霖加以自己临床的体会,很有精意。今以叶霖之说为主,取温证论诸书相比较,以考其本源,并略加补充如次:1.白色:“温邪初感,发热而微恶寒,舌苔白润而薄者,邪在卫分。”(叶霖)按温证论说:“舌白而薄者,外感风寒也,当疏散之。”这是较轻的风寒,不是重证的温邪。“不恶寒而发热,舌苔白而厚或兼干,则邪已到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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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吴通温病条辨为主要依据,并着重于不挟湿邢的温病,分为上焦温病、中焦温病和下焦温病三个部分叙述如下: 上焦温病上焦温病主要在肺与心的领域,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故上焦温病可以分为卫、气、营、血四大类。卫分温病上焦卫分温病主要是桑菊饮证和银翹散证。桑菊饮证:温病条辨说:“太阴风温,但欬,身不甚热,微渴者,辛凉轻剂桑菊饮主之”。并在方后指出:“二、三日不解,气粗似喘,燥在气分者,加石羔、知母;舌绛,暮热甚,燥邪人营,加元参、犀角;在血分者,去薄荷,加麦冬、细生地、玉竹、丹皮;肺甚热,加黄芩;渴者,加花粉。”从这里可以看出:①桑菊饮证属上焦卫分温病的轻证,其证微热(多不恶寒),微渴而欬,是因肺卫温邪轻微而津伤未甚所致,桑菊饮(桑叶、菊花、连翹、苇根、桔梗、杏仁、薄荷、甘草)属辛凉轻剂,故能主治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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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如何理解叶香岩所说的“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并举例加以说明。答:这是叶氏根据温病发病过程中“卫气营血”证候的不同病理机转而确定的治法。换句话说,温病“卫、气、营、血”证候的治疗方法,原则上,卫分证,治宜辛凉解表,以透邪外出。因卫分证,病位浅,病情轻,属表证之故也;气分证,治宜清气泄热。因气分证为邪已入里,病势较重,里热蒸腾也;营分证,治应清营透热,以使邪热透出气分而解。因营分证,为邪已深入,病势更重,热灼营阴,心神被扰;血分证,治疗方法则须凉血散血。因血分证是较营分证更深一层,病势最为严重,此时热盛动血耗血也,故须凉血散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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