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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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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要:目的:分析山东省药品在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药品的价格和可获得性情况,为药品政策研究提供数据支持。方法:应用世界卫生组织和健康行动国际组织共同制定的标准化法,于2018年对山东省6个市的47家公立医院和46家零售药店的50种药品的价格和可获得性进行调研,并与国际药品参考价格进行对比分析,评价药物的可负担性。结果:原研药和最低价格仿制药在公立医院的可获得性分别为10.3%和32.4%,在零售药店的可获得性分别为和13.7%和32.3%。原研药和最低价格仿制药在公立医院的中位中位价格比分别为8.44和1.96,在零售药店分别为7.77和2.97。原研药和最低价格仿制药可负担性较好的品种数占比在公立医院分别为28.57%和81.82%,在零售药店分别为33.33%和77.78%。结论:原研药的可获得性低,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获得性一般;原研药价格远高于国际参考价;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低于零售药店;原研药的可负担性一般,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负担性较好。  相似文献   

2.
目的:为我国儿童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及改善儿童基本药物的使用现状提供参考。方法: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健康行动组织共同制定的WHO/HAI标准化法,于2012年对陕西省6个城市的60家公立医院的28种儿童基本药物进行调研,将公立医院药品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与国际参考价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儿童基本药物在公立医院的可获得性低;原研药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远高于国际参考价,最低价格仿制药的采购价和零售价相对较低;原研药和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负担性较好。结论:应尽快出台儿童基本药物目录;制药企业应加大研发适宜儿童使用的药物剂型、规格及包装;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应兼顾儿童用药。  相似文献   

3.
王辉  李歆  陈敬 《药学实践杂志》2020,38(4):373-378
目的 分析试点城市(4个直辖市和7个较大规模城市)(简称“4+7”城市)带量采购对心血管药物利用状况的影响,为仿制药替代原研药使用政策优化提供参考。方法 选择上海市某三级综合医院门诊治疗心血管疾病的11种既有仿制药也有原研药的药物,分析带量采购政策实施前(2018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及实施后(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仿制药和原研药使用量占比、使用金额占比、日费用比及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潜在费用节省率。结果 带量采购政策实施后,原研药使用数量占比、使用金额占比分别由84.32%下降至58.12%、86.02%下降至78.16%;仿制药使用数量占比、使用金额占比分别由15.68%上升至41.88%、13.98%上升至21.84%,仿制药与原研药日费用比由0.87降至0.39。在疗效相同的条件下,政策实施前后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潜在可节省费用分别为337.03万元、333.99万元,费用节省率分别为35%、61%。结论 “4+7”带量采购政策大幅度增加了心血管类仿制药的使用数量,明显降低了药品费用;但对仿制药使用数量和金额占比影响较小,仍存在较大的费用节省空间。建议进一步加大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政策宣传,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程和采取措施避免原研药与仿制药价格差距的扩大。  相似文献   

4.
摘 要 目的:以心血管类药物为例,分析原研药和仿制药在公立医院的销售量、销售价格和销售金额,为促进仿制药的使用提供证据支持和提出政策建议。方法: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医药数据库及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提取数据,选择其中包含的北京市全部公立医院(共计85家二级和三级医院)的11种心血管类药物,分析2015年每种药物的原研药和仿制药销售量占比、销售金额占比、价格比和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潜在费用节省率。结果:11种目标心血管类药物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平均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81.07%和18.93%;平均销售量占比分别为74.68%和25.32%;价格比在1.01~5.77之间,价格比平均值为2.09,中位数为1.61;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潜在可节省费用总计4.10亿元,费用节省率达59.21%。结论:11种目标心血管类药物的仿制药2015年在北京市二、三级公立医院中占有的市场份额很少。在公立医院中以质量和疗效有保障的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将节约大量药品费用。建议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增强公众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信心,以便尽快建立仿制药替代制度,通过医保支付配套政策鼓励仿制药的采购、处方和使用,以节省医药费用支出  相似文献   

5.
目的 分析“4+7”带量采购政策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口服抗肿瘤药品原研药和仿制药使用的影响,为临床药学服务和医院的药事管理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Excel软件计算口服抗肿瘤药品的使用数量、金额、价格、用药频度(DDDs)、限定日费用(DDC)、占比、增幅、降幅,及仿制药替代率、费用节省率进行分析。结果 “4+7”带量采购实施后,原研药和仿制药价格出现了不同幅度的降价,其中中选品种来曲唑单品价格降幅最大,降幅超过60%,原研药中价格降幅最大的是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非替尼,达30%。“4+7”带量采购实施后,甲磺酸伊马替尼、替吉奥、来曲唑、阿那曲唑、卡培他滨、替莫唑胺仿制药DDDs均增加,而销售金额均下降。吉非替尼仿制药DDDs增幅最大,达74.17%,销售金额则增加57.38%。甲磺酸伊马替尼原研药受带量采购政策影响,DDDs和销售金额均增加,而其他相应的原研药的DDDs和销售金额均减少。“4+7”带量采购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仿制药的使用率,为医保费用节省899万元,费用节省率为49.99%。结论 带量政策实施后,药品费用支出减少,切实减轻了部分患者的用药负担。  相似文献   

6.
李晗  管晓东  许立平  刘洋  韩晟  史录文 《中国新药杂志》2012,(24):2853-2856,2874
目的:为完善国家原研药与仿制药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参考。方法:根据某省药品招标采购中心数据库的数据,分析该省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异与市场份额。结果:该省198个样本药品中,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异倍数的均值为3.6倍,高于《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的差价率。结论:我国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异高于国家规定。  相似文献   

7.
目的:比较陕西省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价格及可获得性状况,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实证支持和对策建议。方法: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健康行动组织(HAI)共同制定的WHO/HAI调研手册,利用其中的标准化调研方法对120家公立医院和120家零售药店的38种基本药物进行调研。结果与结论: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的基本药物可获得性存在差异,原研药的零售价远远超过国际参考价,最低价格仿制药的零售价相对合理,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情况基本一致。零售药店的平均可获得性均高于公立医院;零售药店和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高低分布基本一致;无论在公立医院还是在零售药店,原研药的零售价均较高,最低价格仿制药的零售价相对合理;公立医院原研药的中位价格比(MPR)值高于零售药店,最低价格仿制药的中位MPR值低于零售药店;无论在公立医院还是在零售药店,原研药的可负担性均较差,最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负担性均良好。结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制定合理的基本药物补贴、采购机制和价格,加强政府监管,是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康、顺利推进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8.
我国部分地区基本药物可负担性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了解我国基本药物治疗常见疾病的可负担性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方法: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和国际健康行动机构(Health Action International,HAI)的标准调查方法,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适当改进.对我国11个省市基本药物价格可负担性进行研究.结果:在被调查的11种药品当中,治疗疾病所需的费用低于7天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的药品有5种:用不同的仿制药品治疗相同疾病,费用差异最大的可达35.2倍(高血压),最小的也有11.2倍(胃溃疡);原研药的可负担性远低于仿制药,费用差异最大的高达69.3倍(卡托普利).结论:我国基本药物可负担性一般,仍有很多人负担不起.用不同药物治疗同一种疾病的可负担性差异非常大.仿制药的可负担性相对较好,而原研药的可负担性非常差.  相似文献   

9.
《中国药房》2019,(21):2890-2894
目的:为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经济效益提供证据支持,提出促进仿制药使用的政策建议。方法:选取江苏省某三级公立医院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的12种既有原研药又有仿制药的药物,逐季度分析2017-2018年原研药和仿制药使用量占比、使用金额占比、价格比和2018年仿制药替代原研药的潜在费用节省率。结果:2017年第1季度-2018年第4季度,原研药、仿制药使用数量占比分别由24.53%上升至39.12%、75.47%下降至60.88%,使用金额占比分别由39.45%上升至61.47%、60.55%下降至38.53%,仿制药与原研药价格比从0.50下降到0.40。在疗效一致的条件下,2018年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潜在可节约费用62.21万元,费用节省率为47.65%。结论: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具有降低药品支出的作用,但该院仿制药使用或金额占比却逐渐下降。因此,有必要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进程及临床等效研究,加大仿制药处方及合理使用的教育宣传,以提高医患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认同,配合鼓励仿制药采购及使用的集中采购政策,促进仿制药利用以节约药品支出。  相似文献   

10.
刘夏  叶桦 《中国药房》2009,(10):723-724
目的:为完善药品政府定价,特别是对于原研药的定价提供参考。方法:通过统计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目录中的价格数据,计算注射剂中原研药与仿制药价格的差价率。结果:满足《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中对于差价率规定(注射剂差价率35%)的药品仅占总数的26%,且最高的一个差价率超过500%。结论:建议政府采用逐步降价等较温和方法,控制给予原研药的价格优惠程度,并建立动态的价格调控机制,使原研药生产企业与仿制药生产企业利益趋于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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