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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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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为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使用前是否需作皮肤过敏试验(下简称皮试)提供参考。方法:根据近年国内有关文献报道、药学资料记载及多年的用药经验,从过敏反应发生机制方面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是否需作皮试进行分析讨论。结果与结论: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中的头孢菌素类(下简称头孢类)的β-内酰胺环较青霉素类稳定,所以头孢类过敏反应发生率较低;头孢类各药物间缺乏共同的抗原决定簇,所以头孢类极少发生交叉过敏反应。此外相对于青霉素类,头孢类的皮试符合率太低,因此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使用前是否作皮试应严格按照规范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只需作青霉素皮试,不应盲目扩大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的品种范围,造成患者不必要的负担。  相似文献   

2.
目的 通过调查全国32家医院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开展情况,为规范皮肤过敏试验的执行标准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问卷形式,调查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的执行现状,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在32家医院中,要求对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都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占56.2%,仅对青霉素过敏者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占40.4%;在医院不同病区中,头孢类药物以原药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69.7%,以青霉素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12.0%,皮试液浓度及用量不统一;医院病区,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阳性率药为5%~10%.结论 为加强临床用药安全,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医嘱及皮试方法 亟待有关部门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国内医院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的皮试现状,为推进该类药物皮试规范管理提供参考。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内34家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及21家综合性医院的医护人员、药师和药学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结果:共发放调查问卷55份,回收有效问卷55份,有效回收率为100%;对10家医院的问卷填报人访谈完成良好。各家医院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比例为19%~100%,平均75%。所有医院均对青霉素类注射剂进行皮试。8家医院对口服青霉素类药品未进行皮试。54家医院(剔除仅有1种抗菌药物品种的1家医院)中,进行头孢菌素类注射液皮试的医院有50家,比例为93%。4家医院对口服头孢菌素类进行皮试,10家医院对碳青霉烯类进行皮试,3家医院对单环β-内酰胺类进行皮试。皮试液种类、皮试液剂量及浓度不一。皮试方法均为皮内注射。26家医院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文件统一规定,28家医院无相应规定,1家医院仅对青霉素类皮试有规定。11家医院提供了可查询的近3年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次数共2 727 714例次,平均每家医院每年82 658例次。23家医院提供了近3年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输液反应例次共6 187例次,每家医院平均每年约90例次。6家医院提供了按药品化学结构分类统计的数据,总计头孢菌素类皮试次数超过了108万例次,达到了青霉素类皮试次数的2倍多,头孢菌素类皮试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并造成环境污染。结论:目前国内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尤其是有争议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有待进行统一规范,以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结构合理化。  相似文献   

4.
何艳  章登政  付伟  李娟  刘东  杜光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20,40(18):1937-1941,1991
目的: 通过问卷调查分析湖北省内各家医院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的实际情况。方法: 通过湖北省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向湖北省内各市、州部省属医疗机构临床药学部门发出调查问卷,调查各医疗机构使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前的皮肤试验方法。结果: 收到反馈信息完整的问卷有849份(反馈率为91.09%),其中二级及以上医院303家,基层卫生院及社区医院546家。调查显示各医疗机构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品种、皮试方法、存在过敏史时药物的选择以及口服青霉素制剂是否进行皮试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结论: 本研究反映了湖北省内医疗机构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卫生部门亟需尽快制定相关临床指南或操作实施规范,以保证临床使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相似文献   

5.
目的 分析、评价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现状,为此类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提供相关参考建议.方法 调查皖南地区18所公立医院目前在用的该类药物说明书及对该类药物皮试相关要求,结合文献对该类药物皮试现状进行统计、分析、评价.结果 45种该类药物的药品说明书中,有18种在说明书中明确注明要皮试(40.00%),14种注明皮试用药(31.10%).18所公立医院对该类药物中的青霉素类抗菌药物皮试要求基本一致;青霉素+酶抑制剂类,是否皮试基本达成共识,皮试液浓度和皮试用药未达成共识;碳青霉烯及单环类抗菌药物均不做皮试;头孢菌素类和头霉素抗菌药物皮试要求差异较大(用药为原液、头孢唑林钠或不做皮试);对于该类口服制剂要求均为"原则上给予皮肤过敏试验".结论 青霉素类药物使用前必须皮试,皮试液浓度为300 mg·L-1或500 mg·L-1;青霉素+酶抑制剂类,建议使用前按照规定进行皮试,皮试液浓度为300 mg·L-1或500 mg·L-1,皮试用药为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酶抑制剂类和头霉素类,是否皮试、皮试用药及浓度要求仍存在较大争议;碳青霉烯类及单环类不做皮试.  相似文献   

6.
桂凌 《安徽医药》2015,(4):765-767
目的:探讨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呈阳性后是否适宜再次选择其他头孢类抗菌药物。方法调查该院2014年1月至4月39例头孢替安皮肤过敏试验阳性患者更换其他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查阅文献报道。结果39例头孢菌素皮试阳性患者中有30例更换了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类药物,仅1例呈交叉过敏状态,2例更换青霉素类药物,全部患者更换抗菌药物后均无不良反应发生。结论为规范头孢类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医药资源的浪费,增加用药的安全性,拓宽临床和患者的用药机会,建议相关生产企业、专业书籍及相关指南能提出具体、详尽的指导性意见。  相似文献   

7.
彭雯  曾真  梁晨  夏于芬  杨亮 《海峡药学》2022,(11):96-99
目的 针对临床盲目扩大头孢菌素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皮试适应症的问题,积极落实国家《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患者皮试痛苦,规范、合理地皮试。方法 分析我院头孢菌素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皮试的现状,运用PDCA管理法,通过计划、执行、检查、改进等环节,对不合理皮试进行专项整治。结果 通过PDCA循环法,这两类抗菌药不合理皮试的情况显著减少。主要表现为头孢菌素类皮试率由67.53%降至45.98%,其中,头孢唑肟的下降幅度最高,达43%。患者使用青霉素类抗菌药前均采用了皮试,正确选用青霉素皮试的比率明显提高,由31.72%提高至76.80%。结论 运用PDCA管理模式在头孢菌素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皮试管理中具有积极作用,可显著减少不合理皮试,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8.
在临床中的大多数患者因病情需要选用抗生素、青霉素、头孢类药物。而在应用青霉素、头孢类药物前必须先作皮试,皮试方法为在皮下注射经稀释后的青霉素、头孢类皮试液,以观察皮试反应结果,再确定能否使用青霉素、头孢类。但是此皮试方法一是观察时间长;二是有多数患者不能忍受其造成的痛苦而害怕,甚至出现拒绝和晕针的现象,给患者和医务人员带来诸多不便。  相似文献   

9.
<正>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菌药物同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具有高效低毒的优点,在临床使用非常广泛。两类药物在使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因此,部分药品说明书、文献要求或建议进行皮试,在临床实践中,大多数医院对两类药均进行皮试且多采用护理教材中介绍的青霉素G钠的皮试液配制方法[1],即传统的皮试液配制方法。但该方法存在药品规格变化时应如何  相似文献   

10.
头孢类药物皮试现状的调查及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卫军  岑章建 《安徽医药》2010,14(7):842-843
针对头孢类药物的皮试状况,对该市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对头孢类药物是否需要皮试上认识不统一,操作随意性仍然存在。结合临床实践我们认为,对头孢类药物应采用拟用药物进行皮试,皮试浓度为0.5 g.L-1是适宜的。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讨儿科青霉素类及头孢类药物迟发型不良反应特点。方法选取2012—2013年苍南县妇幼保健院收治的儿科青霉素类和头孢类药物所致迟发型不良反应患儿36例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相应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青霉素类和头孢类药物剂型以注射液为主;患儿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均在给药后12h以上,再次给药前发生不良反应者13例(36.11%),再次给药后发生不良反应者23例(63.89%),后者高于前者(P<0.05)。不良反应表现以皮疹最为多见。结论在应用青霉素和头孢类药物前尽管进行了皮试,但是在用药12h后依旧需要密切观察,以减少迟发型不良反应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目的 调查部分医疗机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的实施情况。方法 通过问卷星调查56家医疗机构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肤试验(皮试)的管理情况及医务人员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的掌握程度。结果 回收有效问卷407份(问卷有效率100%)。《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颁布后取消头孢菌素类药物常规皮试的医疗机构占比从17.86%提高到58.93%,仍然有32.14%的医疗机构未取消头孢菌素类药物常规皮试。医务人员对患者过敏史的甄别水平较高(占97.79%)、阳性皮试记录结果正确率较高(占96.07%)、大多数医疗机构(占96.43%)开展了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培训;但对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适应证、皮试的意义、阳性/阴性预测值的意义、过敏性休克的抢救用药等掌握程度较低。结论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实施情况不理想,医务人员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的掌握程度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13.
目的:分析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状况,探讨头孢类抗菌药物是否需要进行皮试。方法:将 2013 年 7 月—2013 年 8 月间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对头孢类抗菌药物的使用率以及对皮试阳性发生率的影响因素作一分析。结果:一线抗菌药物(头孢呋辛、头孢曲松)用量达 56.14%,二线抗菌药物(头孢地嗪、头孢匹胺、头孢唑肟、头孢美唑、头孢西丁)用量达 43.86%;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的阳性率达 4.87%,假阴性的比例为 0.19%;皮试液的浓度由 0. 5 mg/mL调整为 0.3 mg/mL,其阳性率由 6.37% 下降至 3.92%,应值得关注;特殊人群(年老、妇女、儿童)皮试阳性率占其阳性率的 80% 以上;皮试阳性与皮试者的年龄、生理、病理有关,尤其是年龄。结论: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试阳性率较高,用药前应做皮试,并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优化药物过敏反应的应急机制。  相似文献   

14.
朱运贵  原海燕 《中南药学》2012,10(8):638-639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是临床上常用的抗菌药物,关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使用前是否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目前不同的医疗单位做法不一.司延斌[1]调查了全国32家医疗机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皮肤过敏试验的开展情况,结果显示:在32家医院中,要求对所有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都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占56.2%,仅对青霉素过敏者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占40.4%;在医院不同病区中,头孢菌素类药物以原药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69.7%,以青霉素作为皮试液来源的占12.0%,皮试液浓度及用量不统一.  相似文献   

15.
张静 《淮海医药》2013,(6):556-556
目的了解门诊儿科青霉素类及头孢类药物迟发型不良反应情况,探讨患儿用药12h以后或再次使用该类药物时是否需要密切观察不良反应的发生。方法对2012年上报的门诊儿科发生迟发型不良反应的青霉素类及头孢类药物的剂型、发生时间、具体症状进行分类、总结及分析。结果注射剂更易发生不良反应;用药后各个时间段都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尤其是迟发型不良反应;不良反应临床症状以皮疹多见。结论即使皮试阴性且已经使用过青霉素类或头孢类药物1次,在使用12h以后及再次使用时都需要密切观察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以减少其发生。  相似文献   

16.
黄卫 《中国医药指南》2013,(26):335-336
青霉素是一种临床上常用的抗生素,主要用于敏感的革兰阳性球菌,阴性球菌和螺旋体感染,具有疗效好、毒性低的特点,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过敏反应,其过敏反应发生率在各类抗生素中最高,为3%~6%。为此选用头孢类药物进行皮试,本文对青霉素类过敏者头孢类药物皮试的研究进行综述。  相似文献   

17.
部分头孢类抗菌药物临床皮试观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考察11种头孢类抗菌药物针剂临床皮试方法及效果.方法据医嘱处方头孢类抗菌药物,以500 mg·L-1为皮试液浓度,对住院患者采取皮试后用药的方法,观察皮试结果和用药后的不良反应情况.结果11种头孢类抗菌药物针剂,经293例住院患者295次临床皮试观察,头孢曲松钠等7个品种有皮试阳性病例,总阳性发生率为8.81%.而头孢吡肟等4品种皮试结果均为阴性.结论11种头孢类抗菌药物临床皮试295例次,阳性发生率为8.81%,不容忽视.皮试为阴性的患者用药后均未发生药物不良反应.调查结果显示不同品种头孢菌素皮试结果存在差异.建议为确定临床常规皮试品种,应进一步开展药物流行病学研究.  相似文献   

18.
目的 调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取消头孢菌素常规皮试的临床应用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试验提供参考。方法 调查2020年7月—2021年6月与2021年7月—2022年6月应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住院患者的皮试情况,分析落实指导原则前后皮试的差异,分析患者性别、年龄对头孢菌素皮试结果的影响,并以问卷星小程序为平台,采用取消头孢菌素常规皮试临床应用调研问卷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落实指导原则后(2021年7月—2022年6月)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的使用数量较上一年(2020年7月—2021年6月)有所减少,头孢菌素药物皮试患者由上一年的95.93%减少至70.62%,做皮试所花费的费用较上一年减少约15.80万元,未做皮试相较上一年节约的费用约10.96万元。2021年7月—2022年6月应用头孢菌素的9 833例患者中,皮试患者6 944例,其中结果阳性497例,阳性率为7.16%,且不同性别、年龄患者的皮试结果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541、49.610,P<0.001)。结论 过度依赖头孢菌素皮试规避临床医疗风险...  相似文献   

19.
目的对头孢类抗菌药物联合其他药物致临床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探索联合用药的安全性和对策。方法对于2013年3月-2014年3月医院收治的300名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给予患者服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以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治疗,观察记录用药患者出现的临床不良反应,并统计分析联合用药诱发不良反应与患者的年龄、性别、过敏史以及临床护理等因素的相关性。结果 300例患者中有42例患者具有过敏史,其中具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28例,占研究对象9.3%;由于护理差错诱发的不良反应患者4例,占比1.3%。结论头孢类抗菌药物联合其他药物诱发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的主要因素在于患者是否有过敏史,以及临床护理操作,与患者的年龄和性别无关。因此,临床护理过程中应强化护理人员的工作服务意义和职业技能,提高对患者过敏史的筛选,以此改善头孢类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安全性,降低联合用药出现的不良反应,改善患者的就医质量。  相似文献   

20.
目的探求适宜的头孢类皮试液浓度。方法分别使用300、400、500μg/ml的头孢类药物皮试液进行皮试。观察并记录皮试结果及用药中及用药后不良反应。结果按皮试液浓度分组,各组的皮试阳性率及假阴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按头孢类药物分组,皮试阳性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假阴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青霉素过敏史者应用头孢类药物前,宜常规以头孢类药物原液作皮试。浓度为300、400、500μg/ml皮试液应用于有青霉素过敏史者作皮试,在临床应用都是安全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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