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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的不合理用药医嘱,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和指导,确保各患者用药合理、安全。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通过医院PIVAS的智慧园软件系统收集2021年6月—2022年6月审核医嘱125 217份,从医嘱溶媒载体适应性、药物用法用量、药物配伍禁忌、医嘱信息完整性等方面,统计、归类分析不合理用药医嘱。结果 125 217份医嘱中,不合理医嘱932份,占比0.74%,其中给药浓度不适宜占比最高(30.69%),其次为溶媒选择不适宜(26.07%)、配伍禁忌(14.06%)、给药剂量不适宜(9.87%)、用药频次不适宜(7.62%)等;常见给药浓度不适宜主要包括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依托泊苷注射液、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常见溶媒选择不适宜的药物主要有注射用洛铂、依托泊苷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等;遴选药品不合理48份,占比5.15%,涉及的药品主要包括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注射用青霉素钠、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结论 医院住院患者静脉输液用药医嘱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情况,通过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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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本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本院2013年8月-2014年8月PIVAS配置的抗肿瘤静脉输液不合理医嘱进行总结研究。结果本院PIVAS共审核抗肿瘤静脉输液用药医嘱12 652份,其中不合理医嘱267份,主要类型为溶媒选择不适宜、溶媒剂量选用不当、药物超剂量使用、给药途径错误、给药顺序不当、配伍禁忌、重复给药、忽视禁忌证、不良反应增加等。结论及时分析临床抗肿瘤药物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可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确保抗肿瘤药物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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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干预的效果。方法:选择某院于2015年11月~2016年11月期间实施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干预后的239754条医嘱作为观察组研究资料,另选择2014年10月~2015年10月期间干预前的238496条医嘱作为对照组研究资料,对干预前后不合理医嘱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干预后不合理医嘱总计发生率为0.32%,低于干预前的1.24%,P0.05;医务人员在静脉用药调配相关知识培训前及培训后相关知识考核成绩分别为(75.05±7.88)分、(93.35±6.41)分,差异明显,P0.05。结论:在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加强对不合理医嘱的干预利于降低不合理医嘱发生率,保证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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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笔者所在医院静脉用药中心所遇到的不合理医嘱,分析其原因,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方法收集笔者所在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2011年6月1日~2012年6月30日的不合理用药医嘱并进行整理分类,参考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新编药物学》《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指南》及其他文献等,对每一类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笔者所在医院静脉用药配置医嘱存在溶剂选用、药物配伍、给药剂量、给药浓度等方面的问题。结论药师应提高审方能力,积极与医师沟通,共同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静脉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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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统计分析我院外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我院外科药房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2012年7月的全部静脉用药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审查出2096条不合理医嘱,占医嘱总数的0.83%,不合理医嘱类型主要涉及:溶媒选择不当、给药频次不适宜、载体量不适宜、超出加液量、给药剂量不适宜、配伍禁忌等。结论:我院外科药房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用药医嘱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现象,药师应积极发挥对不合理医嘱的干预作用。以促进临床更为合理的用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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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不合理医嘱的现状,分析不合理医嘱的主要因素及对策。方法 通过绘制帕累托图,分析湖北省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PIVAS不合理医嘱的主要、次要及一般因素;依据帕累托图,运用鱼骨图法,分析不合理医嘱根本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法。结果 PIVAS不合理医嘱的主要因素为给药剂量、溶媒选择及药物浓度不适宜;次要因素为医嘱录入错误及重复用药;一般因素为药物配伍不适宜、无适应证用药与给药频次、疗程、顺序及途径不适宜。结论 医院需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提高PIVAS医嘱质量,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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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燕 《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4,(10):900-902
目的:了解濮阳市油田总医院(以下简称“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医嘱不合理用药情况,为提高,临床医师合理用药水平提供参考。方法:回顾性调查2010年11月—2012年11月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审核的不合理用药医嘱,统计不合理用药类别,分析不合理用药原因。结果:2010年11月-2012年11月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累计审核不合理用药医嘱4032份,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为溶剂选择不合理(占23.91%)、药物浓度稀释不当(占17.96%)、超剂量用药(占15.23%)、重复用药(占11.98%)、配伍禁忌(占10.22%)、选药不合理(占9.85%)、超适应证用药(占6.99%)等7个方面。结论:在静脉用药集中配置过程中,临床药师通过对用药医嘱的审核,及时纠正了临床用药的不合理性,避免或者减少了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用药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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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我院长期静滴医嘱的合理性及药师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方法:选取干预前的2010年5-10月197 384条医嘱及干预后的2011年4-9月245 538条医嘱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药师记录的不合理医嘱作对比分析。结果:干预后不合理医嘱显著下降,由干预前的2 868条(1.45%)下降到干预后的798条(0.33%)。其中溶媒选择不当由813条(4.12‰)下降到190条(0.77‰);给药频次不当由350条(1.77‰)下降到96条(0.39‰);剂量不当由513条(2.60‰)下降到152条(0.62‰);浓度不当由599条(3.04‰)下降到174条(0.71‰);配伍不合理由383条(1.94‰)下降到79条(0.32‰)。结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干预长期静滴不合理医嘱有效、可行,不合理医嘱干预效果明显,可提高患者静脉用药的安全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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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总结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发现的不合理处方情况,提高药品配置质量,加强临床合理用药。方法对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2012年l~7月审核发现的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在审核的237150条医嘱中,发现不合理用药医嘱915条(0.38%),类型包括给药方法不合理、溶媒选择不合理、配伍禁忌等。结论PIVAS药师通过纠正不合理用药医嘱,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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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统计分析本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不合理医嘱,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对本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2012年6月~2013年10月的全部静脉用药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审查出357条不合理医嘱,不合理医嘱类型主要有溶媒选择不当、载体量不适宜、配伍禁忌、用法用量不适宜等。结论本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用药医嘱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现象,药师应积极发挥对不合理医嘱的干预作用,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