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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器官移植近年得到较快的发展,国际上目前所开展的各种器官移植都已开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器官移植面临着严重的来源短缺问题.部委信息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约100万人需要进行肾脏移植,有约30万人需要做肝脏移植.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我国每百万人中只有0.03人在其身故后自愿进行器官捐献.所以提高全民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建立和完善器官捐献体系,才能使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得到可持续发展.本文对近年器官捐献相关研究进展做一简要综述.  相似文献   

2.
张合 《健康管理》2012,(5):32-34
最近,因国家有关部门承诺将取消死囚捐献,并称《器官移植条例》年内或将完成修订,一时间,关于器官捐献的话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3月22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在杭州举行。中国红十字会公布,启动两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全国完成器官捐献207例,共捐献大器官546个,挽救540余名垂危的生命。中国每年有约150万的病人需要器官移植,两年546个捐献器官显然是杯水车薪。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回答记者提问时  相似文献   

3.
《首都医药》2015,(7):32
自2015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移植捐献渠道,此举意味着我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成为移植器官获取的唯一来源,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此,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呼吁:现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需要,应尽快加以修订。黄洁夫表示,我国废除了死囚器官的利用制度以后,社会上  相似文献   

4.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法规性文件;负责获取、修复、保存、运送捐献器官,并按照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分配结果执行分配,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5.
<正>随着我国器官移植来源日趋紧张,推广心脏死亡捐献(DCD)是大势所趋[1,2]。婴儿心脏死亡器官捐献作为DCD的一种,对于扩大器官移植来源,缓解目前世界范围内移植器官极度匮乏有着积极的意义。笔者所在医院2012-09-29采用1例9月龄男婴(DCD)的双肾,为1例成人男性尿毒症患者进行了肾移植手术,术后14 d发生移植肾输尿管坏死,行移植肾输尿管膀胱再植术,术后恢复良好。  相似文献   

6.
<正>我国脑死亡立法目前尚不健全,器官供体主要来源是亲属和尸体。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onors after cardiac death,DCD)作为器官供体的重要来源之一,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和认可[1]。为了我国器官移植的长期良性发展和解决国内器官短缺的问题,中国原卫生部于2010年出台了DCD相关条例,为缓解我国器官移植与供体短缺的矛盾以及与世界移植接轨提供了一条出路。回顾分析我中心作为DCD试点  相似文献   

7.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法规性文件;负责获取、修复、保存、运送捐献器官,并按照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  相似文献   

8.
<正>我国每年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是仅仅不到1万人能够得到供体,而公民器官捐献意识的匮乏,成为了器官移植的最大阻碍。去年3月,"博爱之都"南京成为了全国10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之一,南京红十字会也首次尝试"劝捐"。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江苏省暨南京市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南京在试点的一年间没有  相似文献   

9.
器官来源短缺一直以来是制约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最主要障碍。由于受传统观念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公民器官捐献率极低,使得器官获取前的供体评估与维护尤为重要。我省器官捐献工作起步较晚,2013年11月批准开展器官捐献试点以来我院器官获取组织(OPO )开展了贵州省首例心脏死亡供体(DCD )捐献,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朋共获得3例潜在供体信息,成功实施2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1例器官捐献失败,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近日,广东、江苏等地有医院反映,地方红十字会存在要求医院捐款换取器官捐献的现象,每成功进行1例器官移植,医院要向地方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而且相关账目从未公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献数据显示,我国的器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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