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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实施1年后嘉定区公共场所人员吸烟、被动吸烟状况以及对公共场所内实施禁烟的态度。方法采用方便抽样法抽取嘉定区公共场所200家单位,用拦截调查法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吸烟率为26.2%,且不同性别、年龄间吸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58.5,P<0.01;χ2=264.4,P<0.01);被动吸烟率达41.4%;有3675名知晓《条例》,占91.7%。在支持公共场所禁烟方面,调查对象中认为公共场所室内需要禁烟或者部分禁烟有3541人,占88.3%。认为公共场所室内需要禁烟或者部分禁烟,可能与性别、年龄、吸烟情况、被动吸烟、吸烟危害知识知晓以及《条例》知晓情况等均有一定的关系,OR值分别是1.42、1.37、0.33、0.44、1.70和2.46。结论《条例》实施1年后,禁烟工作初步显现效果。但仍需继续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并结合《条例》的相关规定继续加强控烟执法,形成自觉控烟的氛围。  相似文献   

2.
张佳蕾 《中国健康教育》2012,28(10):868-869,875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长宁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执行情况,评价立法的实施效果。方法采用现场观察的方法,在长宁区公共场所中随机选择16类107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共场所开展监测。选择人流量较大的时间,以顾客的身份进入现场观察30 min,收集相关数据。结果《控烟条例》实施后,长宁区107个监测点有87家配备了宣传资料,控烟宣传资料配备率从41.21%上升到81.23%(χ2=36.24,P<0.01);有100家张贴有禁烟标志,禁烟标志张贴率较初次监测时的73.28%上升到93.25%(χ2=15.21,P<0.01);在97个有禁烟要求的监测场所中,禁止吸烟区域中仍设烟具和发现有烟蒂的场所从立法前43个和28个分别减少到26个和17个,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6.25,χ2=305,P均<0.01);有人吸烟场所的劝阻吸烟率从9.27%(3/31)提高到65.20%(13/2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23,P<0.01)。不同重点场所控烟执行情况有所不同。结论立法实施后各类公共场所控烟环境改善明显,但是互联网场所、娱乐场所、餐馆和饭店等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还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江苏省无锡城区卫生系统单位的烟草流行和控烟状况,为实施盖茨中国控烟项目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方法以问卷方式对24家机关类单位和23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岗员工分别进行全员调查。结果总的吸烟率为16.25%,男、女吸烟率分别为45.08%和0.07%,二手烟暴露率为44.76%;吸烟员工在工作单位、在禁烟区域吸烟的分别占72.35%和58.94%,准备12个月以内(包括1个月内)戒烟的占36.31%;调查对象中认为医院、工作场所和本单位应室内禁烟的分别占98.14%、94.96%和94.14%,知晓本单位规定室内全面禁烟的占66.27%,希望本单位有更严格控烟规章的占87.15%。结论 47家目标单位员工的吸烟率,男、女性吸烟率和二手烟暴露率均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对烟草危害知识及单位室内禁烟规章的知晓率较低。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无锡市卫生行政、卫监和疾控机构的烟草流行和控烟状况,为实施盖茨中国控烟项目和创建无烟卫生机构提供基线数据。方法以问卷方式,对市、区两级卫生局、卫监所、疾控中心等24家目标单位进行全员调查。结果单位员工的现在吸烟率为25.26%,男性为49.00%,女性为0;吸烟员工在工作单位吸烟的占76.36%,在禁烟区域吸烟的占57.73%,准备1年内戒烟的占32.27%;二手烟暴露率为48.45%;认同医院、工作场所和本单位应实行室内禁烟的分别占98.18%、95.00%和94.14%;知晓本单位规定室内所有区域禁烟的占66.27%,希望本单位有更严格控烟规章的占87.15%。结论无锡市卫生行政、卫监和疾控机构员工现在吸烟率、二手烟暴露率、男性吸烟率均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办公室、卫生间和休息室为违规吸烟主要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单位禁烟政策并加强执行力,对禁烟政策和吸烟危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加强对禁烟场所的监督、巡查和内部检查等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5.
李勇 《中国健康教育》2012,28(7):581-582,585
目的评价江苏省南通市疾控中心创建无烟单位对职工控烟知信行改变的效果,通过一系列干预措施,达到无烟单位标准。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南通市疾控中心在职工作人员控烟知识、态度、行为改变情况。结果南通市疾控中心186名在职工作人员吸烟率从20.4%下降到17.7%,其中男性吸烟率干预前后分别为42.7%和37.1%,戒烟率为5.6%,女性吸烟率为0,吸烟者每天吸烟量大为减少,不吸烟者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从82.4%降为0,职工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认识明显提高,知晓率由8.1%提高到67.0%,对工作场所禁烟态度明显改变,由52.7%提高到72.6%。结论公共场所禁烟是减少二手烟危害的有效途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控烟的关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控烟的根本举措,南通市疾控中心创无烟单位取得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无锡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实施"无烟城市-盖茨中国控烟项目"前后控烟状况的变化,为在该市推进"无烟城市"的目标提供经验和借鉴。方法干预前后分别以问卷调查方式,对城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在岗员工进行调查和结果对比。结果实施禁烟干预后,23家目标单位员工的总吸烟率由10.36%降至8.89%,男性吸烟率由39.94%降至34.69%,二手烟暴露率由47.24%降至14.12%,在工作单位吸烟员工的违禁吸烟率由60.87%降至31.09%,35.29%的吸烟员工在干预期间尝试戒烟;认为所在单位不应允许吸烟和知晓单位"室内任何区域都禁止吸烟"规定的由95.95%、69.67%上升至97.68%、79.31%;认可本单位对员工、对病人/来访者的禁烟规定执行彻底的分别为89.25%和78.27%;提供简短戒烟干预的情况有明显改善。结论禁烟干预对降低员工的现在吸烟率、违规吸烟率和二手烟暴露率有一定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禁控烟健康教育和干预力度。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北京市昌平区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吸烟现状及对控烟和禁烟的态度。方法制定统一调查表,随机抽取2009年到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的食品与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1450人,进行一对一问卷调查。结果 1450人中,现在吸烟率为28.00%(男性62.34%,女性6.20%),戒烟率为21.18%;对单位的禁烟支持率达到97.66%。女性对控烟和戒烟知识的了解高于男性(P〈0.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昌平区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吸烟率偏高,需进一步加强对该人群"吸烟有害健康"的宣教工作,降低其吸烟率,以达到WHO提出"2011年我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目的评价宝山区医务人员的控烟效果。方法在宝山区卫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综合性医院共4家卫生机构中,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于干预前后分别对791名和746名医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调查结果评价其干预效果。结果干预前后,医务人员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知晓率从79.77%提高到89.54%;吸烟危害知晓率从64.41%提高到67.83%,支持公共场所禁烟也有了显著提高;参加过戒烟方法培训的人从51.96%提高到74.66%,四者的变化均有统计学差异,吸烟率没有显著下降。结论为保证成功创建卫生系统无烟单位,今后需加强对卫生机构内部禁烟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大医务人员的烟草知识和戒烟技能培训,提高其控烟能力。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江宁区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和消费者吸烟现状及控烟态度,为制定控烟措施,开展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抽取各类公共场所进行控烟环境调查,并随机抽取消费者人群进行吸烟现状及控烟态度调查,同时进行为期1个月的控烟监管干预。结果公共场所禁烟和警示标识率为86.40%,消费者吸烟率为27.66%,对公共场所开展控烟满意的占93.19%,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占72.77%,94.26%的受访者愿意去禁烟或部分禁烟的公共场所消费。干预后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改善。结论江宁区消费者控烟态度积极,应进一步开展对未成年人控烟和吸烟危害性的宣传工作。  相似文献   

10.
目的比较分析全面无烟政策实施前和实施2年后深圳市重点场所的控烟情况,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提供建议,并推进深圳市公共场所全面无烟立法。方法在重点场所全面无烟政策实施前后随机抽取深圳市8个行政区的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单位、公共交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共约130家公共场所进行现场观察,并对前后观察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总体来看,控烟工作完成得最好的是学校、医院,其次是政府机关单位,公共交通场所完成得较差。干预后,学校的吸烟人数由15人下降至2人,含有1~10个烟头数的观测点由32个降低至4个;政府机关的吸烟人数由30人下降至13人,含有1~10个烟头数的观测点由49个降低至13个,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内有禁烟标识、禁烟宣传栏以及执行全面禁烟规定的各公共场所比例显著提高;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单位的禁烟标识在各分散观测点的覆盖率均提升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全面无烟政策的实施对深圳市公共场所禁烟和控烟工作产生了明显的干预效果,建议进一步推广全面无烟政策,加强督导巡查,并对各类场所控烟情况进行长期的动态监测。  相似文献   

11.
四种类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烟草暴露与控烟状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烟草暴露与控烟现况,为开展公共场所有效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2009年10月方便抽取北京市通州区洗浴、餐饮、歌厅、网吧共45家,随机选取公共场所从业人员507人独立填答无记名调查问卷。结果问卷有效应答率93.5%(n=474)。四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总吸烟率为42.2%,男性(69.5%)高于女性(8.5%),差别有统计学意义(x^2=178.624,P〈0.001)。3.4%的调查者尝试过吸烟,16岁~组和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尝试吸烟率稍高,分别为5.2%和10.0%;40~53岁的戒烟率较高,达27.8%。四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被动吸烟率为62.0%,男(55.0%)、女(64.9%)被动吸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2.381,P=0.123)。女性被动吸烟暴露程度较男性严重(X2=8.272,P=-0.016)。四类公共场所均有销售卷烟现象。11.6%的从业人员不清楚其工作场所对吸烟的规定,且69.7%的从业人员没看见或没注意过在禁烟场所吸烟被处罚。只有14.2%的顾客能遵守吸烟规定。如果顾客在非吸烟区吸烟,74.8%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非吸烟者和文化程度较高的从业人员更易于上前制止吸烟。85.0%的从业人员认为在工作场所开展完全禁烟的困难是顾客难以配合。结论休闲娱乐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吸烟率和被动吸烟率均很高。  相似文献   

12.
北京市房山区医务人员控烟能力干预效果评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了解北京市房山区医务人员的吸烟状况及参与控烟的态度和控烟能力干预效果,为制定医务人员参与控烟工作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方法以询问和自填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区4所医院600多名医护人员进行调查,并对干预组实施一系列控烟干预措施,评价干预效果。结果经过干预,干预组医务人员在院内随意吸烟的现象较干预前下降了18.8%,在劝导病人戒烟和为吸烟者制定戒烟计划方面分别比基线高出14.9%和25.8%,也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对烟草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较干预前和较对照组明显提高(P〈0.01)。结论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的控烟干预是可行的,以医务人员为切入点进行控烟健康教育能提高医务人员的控烟能力。  相似文献   

13.
目的观察控烟宣传展板在3类公共场所中发挥的干预效果及影响因素,探索展板的适用条件,为制定控烟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在无锡市中心广场、市级医院和大中专院校各展览20块相同的控烟宣传展板,采用方便抽样方法对观展人员进行拦截问卷调查,以吸烟危害知晓率的改变情况来测量干预效果。单因素分析使用χ2检验,多因素分析使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结果 324份有效问卷中,吸烟率(现在吸烟或曾经有过吸烟史的比例)为24.69%。大中专院校受众的吸烟率(5.59%)低于广场和医院(均约为48%)。广场、大中专院校和医院受众观看展板前对于吸烟危害的知晓率分别为27.03%、34.08%和33.33%,对于被动吸烟危害的知晓率分别为32.43%、55.87%和24.07%;观看展板后,受众对于吸烟危害的知晓率由33.02%提高到77.16%,对于被动吸烟危害的知晓率由42.59%提高到84.57%。影响吸烟危害知晓改变的因素为年龄(OR=5.354)、吸烟行为(OR=0.256)、干预前得分(OR=0.453)和干预场所(大中专院校OR=3.090,医院OR=3.748)。结论控烟展板能够提高受众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知晓率,对35岁以上、有吸烟史、干预前得分较低和在医院观看展板的受众的干预效果更好,医院是比较理想的应用场所。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西安市流动人口吸烟行为及认知现状,为进一步的控烟干预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对西安市1222名流动人口进行统一的问卷调查,描述其吸烟及认知现状,并对不同特征人群吸烟及认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西安市流动人口吸烟率为43.9%,男性明显高于女性(P〈0.01);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住房类型、当地是否单独生活、每天工作时间和是否倒班人群间吸烟率均具有统计学差异(P〈0.05);现在吸烟率15.2%;接触二手烟的比例为82.6%,吸烟危害健康知识知晓率为4.0%,接触二手烟危害健康知识知晓率为9.5%。不同文化程度人群对吸烟危害以及不同吸烟行为、性别、文化程度人群对二手烟危害的知晓率有统计学差异(P〈0.05)。不同吸烟行为人群对吸烟相关观点的态度持有率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西安市流动人口吸烟率高,认知水平低,应针对流动人口吸烟的人群特征分布,制定控烟干预政策,从而减少烟草对流动人口的健康危害。  相似文献   

15.
[目的]评价在中学教师中开展控烟工作的效果,为今后更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依据。[方法]2009年6~1月,在大连市城区(非郊区)抽取6所中学,对294名中学教师进行控烟干预研究,于干预前和干预6个月后,分别调查并比较干预对象的吸烟相关知识、信念与控烟活动参与情况。[结果]调查对象控烟知识知晓率,基线调查时在90%以下者干预后均明显提高(P〈0.01);持有正确吸烟信念者所占比例,多数干预后有所提高;现吸烟率干预前为13.61%,干预后为7.75%(P〈0.01);劝阻过他人吸烟和教授学生拒绝吸烟技巧者所占比例,干预前分别为82.65%、39.46%,干预后分别为89.43%、63.73%(P〈0.01)。[结论]对中学教师进行控烟干预工作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北京市昌平区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入员吸烟和被动吸烟现状以及对控烟和禁烟的态度。方法制定统一调查表,随机抽取2009年到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的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采取一对一问卷调查。结果共调查1450人,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现在吸烟率为28.00%(男性24.21%,女性3.79%),戒烟率为10.20%。在过去的7个工作日,26.00%的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曾被动吸烟,其中5.10%的从业人员则是天天被动吸烟;对单位的禁烟支持率达到97.66%;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对控烟和戒烟知识的了解情况女性高于男性。结论昌平区食品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吸烟及被动吸烟率偏高,需进一步加强对该人群"吸烟有害健康"的宣教工作,以降低昌平区公共场所的吸烟率。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大学生控烟意识及其影响因素,为高校进行控烟教育提供依据。方法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对806名大学生进行调查,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大学生吸烟态度总体均值为(1.80±0.72),低于理论中值2.5;律己控烟意识的总体均值为(1.30±0.46),律他控烟意识的总体均值为(1.38±0.49),均低于理论中值1.5。不同性别、学历和学科的大学生对吸烟态度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学科和民族的大学生对律己控烟和律他控烟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个人吸烟状况与控烟意识各因子均呈显著负相关(p〈0.01),父母吸烟状况与大学生吸烟态度呈显著正相关(r=0.155,p〈0.05);接受过父母的吸烟危害教育的学生为73.9%,接受过学校的吸烟危害教育的学生仅为24.8%;父母吸烟危害教育与吸烟态度呈显著负相关(r=-0.103,p〈0.01),与律已控烟呈显著正相关(r=0.098,p〈0.01)。结论大学生控烟意识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不同性别、学历、学科、民族存在差异。父母吸烟状况和吸烟危害教育与大学生控烟意识密切相关,而高校对大学生缺乏控烟教育。为全面提高大学生控烟意识,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控烟健康教育与家庭教育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青岛市餐饮业控烟状况及工作人员对控烟的认知与态度,为加强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吸烟干预措施制定提供依据。方法在青岛市随机抽取16家酒店餐馆作为干预组进行控烟相关干预,20家作为对照组,对487名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酒店餐馆进行现场观察。结果现场观察发现干预组禁烟标志多于对照组(P<0.05),餐饮单位内吸烟率和监督员劝阻情况两组比较无统计学差异,观察吸烟场所:干预组中有39.6%的人在吸烟区吸烟,高于对照组(16.7%),有统计学差异(P<0.05)。从业人员控烟态度方面:在遵守吸烟规定方面干预组(26.7%)高于对照组(14.2%);过去7个工作日单位内被动吸烟没有、1~2天、3~4天和5~7天干预组分别为33.8%、13.0%、5.4%和15.7%,均低于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P<0.05);烟草对人体的危害方面,除被动吸烟可导致心脏病两组有统计学差异外(P<0.05),其余指标均无统计学差异。结论采取综合性控烟策略后餐饮业公共场所控烟状况得到改善,需要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餐饮业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有关吸烟的知识、态度、行为的情况及其吸烟状况,为结核病医院制定实施控烟策略提供依据。[方法]2010年5月,对陕西省某结核病医院288名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的229人中,吸烟的59人,总吸烟率为25.76%。吸烟率,男性为57.14%,女性为2.29%(P〈O.01);业务科室人员为17.57%,非业务科室人员为40.74%(P〈O.01);学历高中及以下者为37.18%,大专及以上者为19.87%(P〈O.05)。59名吸烟者中,52.54%从未有过戒烟尝试。调查的229人中,对吸烟危害大部分知识点的认知率〈85%,吸烟与疾病关系认知率大部分〉70%;55.46%的人认为医院应全面禁烟,愿意帮助病人戒烟的占62.88%。[结论]某结核病医院医务人员吸烟率较高,对控烟的知识、信念、行为需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20.
[目的]评价在娱乐场所服务小姐中开展性病/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等行为干预措施的效果。[方法]2006~2008年,对盐城市盐都区部分娱乐场所服务小姐进行培训、干预与评价。[结果]干预前调查278人,干预后调查273人。干预前与干预后,艾滋病3种传播途径知晓率、关爱艾滋病朋友者所占比例、与客人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每次使用率均有明显提高(P〈0.01或P〈0.05);性病总检查率和总感染率明显下降(P〈0.01)。[结论]在娱乐场所服务小姐中开展性病/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等行为干预措施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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