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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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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后执业药师的地位与作用进行分析,执业药师将直接参与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管理、把关药品质量准入、指导药品销售、调查分析药品质量事故。面对执业药师短缺的现状,应尽快为执业药师立法,加快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的培养,探索零售连锁企业远程审方模式,建立职称与执业资格转评制度,创建执业助理药师制度,将高等药学教育与执业药师制度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2.
分析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的利弊,为药品零售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参考。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模式有效缓解了执业药师“缺口”问题,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药事服务质量下降、执业药师队伍成长后劲不足、行业准入门槛降低等问题,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宿凌  杨世民  贡庆 《中国药师》2002,5(8):465-466
通过对我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缺乏原因的分析以及对其工作特点的思索,初步探讨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各部门执业药师的岗位配备,并试拟定了相应的执业药师的具体职责。  相似文献   

4.
目的 探讨“互联网+医疗健康”背景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审方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法 结合文献与现场调研,以2021年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监管相关要素(如执业药师审方错误、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等)为例,梳理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审方依据、线上/线下审方流程,分析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环节处方审核过程中的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与对策。结果与结论 风险点集中于执业药师审方能力不足,市场需求量与注册率相矛盾,专业技术水平发展滞后。审方流程中,缺乏处方合规性审核手段,互联网医院或第三方购药平台处方的开具和审核缺乏监管制度,缺乏与实体医疗机构合作的审方机制,易受消费者和企业利益驱动影响。建议提升药师执业能力,探索多元化管理模式,实现处方流转共享机制,构建区域联合审方中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拓宽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共享范围,由多方敦促形成共治格局,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5.
赵梦遐  沈杰  毛志海  贺盛亮 《中国药房》2021,(11):1293-1298
目的:解读《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文件,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业界和决策部门提供参考.方法:简述《通知》出台背景和内容,以及相应的省级差异化配备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实施中存在的难点,提出相关建议.结果 与结论:《通知》主要内容有坚持执业药师政策,稳步提高执业药师配备水平,细化...  相似文献   

6.
对远程审方的扶持方面,政府的力度不能小。相对应的,监管措施的制定也要跟上,如此方能确保其真正得以有效推行。近期,长沙、成都、南宁等地连锁药店试点"远程审方"系统的热情再度高涨。所谓远程审方,是指在门店内设置远程审方终端,通过相应网络,将顾客处方单通过扫描的方式,传递给设在别处的审方室。按照连锁规模,审方室内会配备5~9名执业药师轮流值班,给出自己对处方的意见,并按指纹确认信息后,将建议发回门店。除传递处方外,远程审方系统还有视频通话功能。  相似文献   

7.
临床药师与药店执业药师药学水平现状调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目前药师体系分为二种:医院的临床药师体系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体系,分别由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医院的临床药师体系是由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五级架构组成,主要负担医院处方的审方、验方及调剂及医院临床药学的开展等工作,而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则负担零售药店中消费者购买处方药时审方、验方及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的职责。可以看出,无论是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临床药师还是执业药师,他们都有审验处方中药品使用是否合理的职责,而这个职责是否能履行好,与他们的药学水平紧密相关。本刊目前邀请了几位药学专家,…  相似文献   

8.
王军 《中国药店》2012,(4):40-41
眼下,急聘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业形成一股不小的浪潮. 面对《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 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所提出“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明确目标,不少药品零售企业开始未雨绸缪.  相似文献   

9.
业界动态     
产业《执业药师法》已列入立法程序 日前,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向全市执业药师提出倡议,执业药师除了供给药品、指导用药以外,发药时将承担更大的责任,要进行审方核方把好“二道关”以免发错药品。有关人士透露,国家已将《执  相似文献   

10.
信息之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原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  本刊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废止国药管市[2000]166号文件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467号)。《通知》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分为批发和零售;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经营方式的一种表述,应按药品零售经营和药品零售企业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监管。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166号)文已不再适用,予以废止。“2004糖…  相似文献   

11.
目的:调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队伍现状,为推进和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座谈研讨和实地调研等方式,调查中西部地区江西、四川、重庆、贵州、青海五省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队伍现状、存在问题并进行分析.结果:近年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中西部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队伍得到较快发展,但存在岗...  相似文献   

12.
观念和技巧     
《中国药店》2013,(8):24
新版GSP对药品零售企业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软件方面:1.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2.提高了质管、验收、采购等岗位人员的资质要求。3.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质量管理文件提出详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正>为缓解当前执业药师的供需矛盾,远程审方已经成为常态,但目前还难以取代驻店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药事服务。由于我国执业药师缺口太大,目前很多药店存在“挂证”现象,为解决执业药师门店开业期间不在岗位的问题,推动药店行业有序发展,缓解当前执业药师的供需矛盾,不少地区鼓励药店远程审方,通过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  相似文献   

14.
微观察     
《中国药店》2014,(14):14-14
看点1 北京新意见,利大还是弊大? 【背景】近期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传至各大连锁手中。新《意见》要求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工程”,出台了直营连锁打包认证、执业药师不再硬性要求等利好政策,同时也有压缩药店经营范围的利空政策。  相似文献   

15.
2019年11月,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东城区执业药师执业承诺暨药学服务“帮扶结对”启动仪式,活动促成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市普仁医院、北京市第六医院五家东城区医疗机构,与北京德信行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五洲全新长春堂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了《东城区医疗机构与区属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学服务“帮扶结对”合作协议书》.  相似文献   

16.
林垠 《医药世界》2003,(3):26-30
自1994年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来,全国执业药师数量至今只有7.8万人,七成分布在东部地区。而我国目前有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13.1万家,医疗机构32.4万家;并且执业药师主要集中在药品生产和医疗使用单位,直接面对广大患者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尤为突出。12万家药品零售企业配备  相似文献   

17.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药品从生产、批发、零售的整个流通环节中,批发企业是一个关键环节,是药品的集散中心。它上连接全国各个药品的厂家,下连接药品的零售企业和医院药房,批发企业是整个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只有保证批发企业的药品质量,才能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自1994年实行执业药师制度。6年来我国逐步建立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和注册制度,进行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形成了一支有一定规模的执业药师队伍。执业药师的职责是“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更确切地说,“执业药师应当对保证药品服务质量负责,保证药品服务质量是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领域的执业药师  相似文献   

18.
最近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联合下发通知 ,决定在上海市医保定点药店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 ,即每家医保定点药店由药店质量经理推荐 ,民主选聘产生一名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和具有一线实践经验 ,从事药品销售或审方、配方工作 3年以上 ,具有相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担任该店的首席药师 ,作为药店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提供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药师咨询服务、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工作的责任人 ,首席药师除履行执业药师职责外 ,还负责指导、督促其他药师从事相关工作。这项制度的实施 ,旨…  相似文献   

19.
动态     
上海定点药店将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 最近,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该市医保定点药店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 据了解,首席药师负责制即每家医保定点药店由药店质量经理推荐,民主选聘产生一名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和具有一线实践经验,从事药品销售或审方、配方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担任该店的首席药  相似文献   

20.
《首都医药》2006,13(14):1-2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做好药品抽验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有效的药品使用环境,2006年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药品安全服务信息平台、驻店药师持证上岗制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等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医药生产、销售人员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药监人犤2004犦42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零售企业中从事医药商品购销、中药购销、中药调剂人员实行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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