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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观察连续给予北豆根不同组分导致大鼠慢性毒性的损伤表现、程度及可逆性。方法分别给140只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样品,除观察一般状况外,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指标,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计算脏、体比值,进行常规病理检查。停药后,进行恢复期观察。结果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分别给药27天、33天可导致大鼠体重下降,饮食、饮水不佳,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活性升高。水提组分的肝体比值增大,醇提组分肝、肾体比值均增大;肝、肾毒性损伤程度与给药剂量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相关性,经过恢复期观察,部分病变不可逆。结论北豆根不同组分对大鼠长期毒性表现主要是肝、肾损伤,尤其以醇提的损伤最大,且部分病变为不可逆性损伤。  相似文献   

2.
目的观察连续给予艾叶不同组分导致大鼠慢性毒性的损伤表现、程度及可逆性。方法连续21天分别给140只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艾叶水提组分和挥发油组分样品,除观察一般状况外,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指标,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等重要脏器,计算脏、体比值,进行常规病理检查。停药后,继续20天恢复期观察。结果连续21天给予不同剂量的艾叶水提组分和挥发油组分样品均可导致大鼠体重下降,饮食、饮水不佳,血ALT、AST、AKP、TPC增高,ALB降低、A/G比值降低,肝脏重量和肝体比值增大,病理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肝脏病理组织损伤;对血常规、肾功能的影响不明显;肝毒性损伤程度与给药剂量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相关性;经过20天恢复期观察,上述部分病变不可逆。结论艾叶水提、挥发油组分对大鼠给药21天导致的长期毒性表现主要是肝损伤,尤其以挥发油的损伤最大,且部分病变为不可逆性损伤。  相似文献   

3.
山豆根水提组分大鼠长期毒性实验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 观察连续给予山豆根水提组分导致大鼠慢性毒性的损伤表现、程度及可逆性.方法 连续27天分别给80只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山豆根水提组分样品,除观察一般状况外,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指标,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计算脏体比值,进行常规病理检查.停药后进行恢复期观察.结果 连续给予不同剂量山豆根水提组分可致使大鼠体重下降,饮食、饮水不佳;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增高,肝体比值升高,病理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肝损伤,对血常规无明显影响.肝毒性损伤程度与给药剂量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相关性.停药后,部分病理改变不可逆.结论 山豆根水提组分长期给药的长期毒性表现为血清ALT、.AST、ALP活性及尿素氮(BuN)、肌酐(CRE)含量的变化,且部分病变为不可逆性损伤.  相似文献   

4.
香加皮不同组分多次给药对小鼠肝毒性损伤作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比较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多次给药对小鼠肝毒性损伤的作用程度.方法 给小鼠灌胃香加皮水提和醇提组分,每天1次,连续灌胃7天,按等生药量算,香加皮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15.0,3.12,0.78 g ·kg-1,醇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6.0,3.12,0.78 g·kg-1;观察小鼠一般状况,7天后检测肝毒性相关指标,检测血浆清蛋白(ALB)、血清碱性磷酸酶(ALP)、胆红素(TBIL)水平和肝组织病理检查.结果 香加皮不同组分可导致血和肝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活性增高,肝脏重量和肝体比值增大,血清碱性磷酸酶(ALP)、胆红素(TBIL)水平增加,血浆清蛋白(ALB)降低;肝组织病理可见肝细胞可见水肿、脂肪变性、灶性坏死、片状坏死;上述变化随剂量的增加而逐渐加重,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性.肝毒性作用程度醇提组分>水提组分.结论 较高剂量多次给予香加皮水提组分或醇提组分均可致小鼠明显的肝毒性损伤,即可致肝功能指标的改变,又可致肝细胞器质性病变.  相似文献   

5.
目的 研究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多次给药致小鼠肝毒性的“量-时-毒”关系.方法 取小鼠按不同时间点或不同剂量分组,观察小鼠死亡情况和毒性反应,分别于药后相应时间点检查血清肝功指标和肝脏组织ALT、AST活性,计算肝、肾脏器指数.结果 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对小鼠多次给药肝毒性“量-时-毒”关系研究为:ALT、AST在给药后1天明显升高,以AST为更敏感,一直持续到7天.药后7天之内,水提组分在(0.78~15.0)g·kg-1剂量范围之内、醇提组分在(0.78~ 6.0)g·kg-1剂量范围之内,与正常组比较,香加皮水提和醇提组分均可造成明显的肝毒性损伤,表现ALT、AST、ALP、TBI升高,ALB降低,肝体和肾体比值有不同程度的增高,呈现明显的量效和时效关系;且醇提组分的肝毒性作用程度>水提组分.结论 多次给小鼠一定剂量的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均可造成明显的肝损伤,并呈现明显的肝毒性“量-时-毒”关系.  相似文献   

6.
目的 观察连续给予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导致小鼠肝毒性损伤程度与氧化损伤的相关性.方法 给小鼠灌胃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按含生药量计算香加皮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分别为9.0,4.68,1.17 g·kg-1,醇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1.25,0.50,0.13 ml·kg-1连续给药7天,观察小鼠一般状况,检测肝功相关指标,血和肝组织内MDA含量、SOD活性、一氧化氮(NO)、一氧化氮合酶(NOS)、谷胱甘肽(GSH)和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SH-Px)的含量和活性.结果 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均可致血中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活性增高,血中和肝组织内MDA含量增加,同时SOD活性下降;血和肝组织中一氧化氮(NO)含量增加,一氧化氮合酶(NOS)活性升高;血和肝组织中谷胱甘肽(GSH)含量下降,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SH-Px)活性下降.上述变化趋势随剂量增加而加重,与空白对照组有明显差异.结论 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多次给药后可导致小鼠肝毒性损伤,其损伤途径与引起机体氧化应激后诱导脂质过氧化有关,且醇提组分的肝毒性损伤程度高于水提组分.  相似文献   

7.
柴胡总皂苷精制品大鼠肝毒性病理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观察连续15d给予大鼠不同剂量的柴胡总皂苷醇洗脱精制样品导致大鼠肝毒性病理学损伤程度。方法分别给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柴胡总皂苷醇洗脱精制样品,按柴胡总皂苷计算,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300,150,50mg.kg-1,除观察一般状况外,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重量,计算脏体比值;进行肝脏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不同剂量的柴胡总皂苷醇洗脱精制样品可导致大鼠体重下降,肝脏重量和肝体比值增大,病理学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肝组织损伤;上述变化随剂量的增加而逐渐加重,与空白组比较有明显差异。结论柴胡对大鼠肝毒性损伤程度与柴胡用药剂量、柴胡总皂苷含量呈剂量依赖关系。柴胡总皂苷是柴胡导致肝毒性的毒效部位,柴胡总皂苷醇洗脱精制品(81.9%)在一定剂量下,连续给药15d即可导致大鼠明显的肝脏器质性病变,其细胞损伤乃至坏死是主要病理改变。  相似文献   

8.
目的研究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在抗炎作用下伴随出现的毒副作用,为其"功效-毒性"相关性研究提供实验依据。方法建立复方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琼脂皮下注射致小鼠肉芽肿模型,分别给不同剂量的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连续3天和7天灌胃,观察药物对急、慢性炎症的作用,末次给药后检测血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活性和肌酐(Cr)、尿素氮(BUN)含量,计算肝、肾脏体比值。结果连续多次给小鼠灌胃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可明显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和琼脂致小鼠肉芽肿,随剂量增加,抑制作用增强,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关系,且醇提组分肿胀抑制率高于水提组分;水提、醇提组分大鼠血中AST、ALT活性升高,Cr、BUN含量增加,肝、肾脏体比值增大,随剂量增加以上指标变化幅度增大,且肉芽肿模型小鼠的以上指标增加幅度大于耳肿胀模型小鼠,醇提组分对以上指标的增加幅度大于水提组分。结论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在1.2~4.7mg.kg-1剂量范围内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呈现"量-效"关系,随给药时间延长,抗炎作用增强,醇提组分抗炎效果大于水提组分;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在1.2~4.7mg.kg-1剂量范围内给药3天、7天可对小鼠肝脏产生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同时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在4.2mg.kg-1剂量下给药3天、7天亦可对小鼠肾脏产生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以上指标具有"量-时-毒"关系变化,且醇提组分对小鼠的肝、肾毒副作用大于水提组分。因此,北豆根的"功效-毒性"具有一定的依赖于剂量和时间的"相关性",究竟这个"毒性"的作用机制如何?在机制上两者是否也相关?这个"毒性"究竟是严格的"毒性"还是"副作用"均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证实。  相似文献   

9.
目的观察长期、大量给予益母草醇提取物致大鼠肾毒性损伤的作用和程度。方法按90天毒性实验法,除观察一般状况外,监测大鼠尿常规、尿微量蛋白及肾毒性相关指标,并进行肾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益母草醇提取物可导致血中尿素氮(BUN)、肌酐(Cr)含量增高,肾脏重量和肾/体比值增大,病理组织学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肾小管损伤,上述变化随剂量的增加而逐渐加重。结论益母草醇提取物长期给药后可导致大鼠明显的肾毒性损伤。  相似文献   

10.
目的 观察连续灌胃鸦胆子水提组分对大鼠的长期毒性,对其毒性定性、定位、定量以及与时间、剂量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明确毒性是其药效的延伸还是中药的自身毒性,以评价其长期用药的安全性.方法 80只Wistar大鼠随机分为鸦胆子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和正常对照组,大鼠连续灌胃鸦胆子水提组分27天,给药期间,每天观察动物的一般状况,每三天记录一次体重、日食量、日水量.停药后1天、27天分别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测定主要脏器脏体比值并做病理组织检查.结果 鸦胆子水提组分灌胃27天可轻度影响大鼠的饮食和体重;对血常规无明显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及肌酐(Cr)、尿素氮(BUN)含量均有所升高;心体比值、肾体比值也有所升高;高、中剂量组部分出现肾小球萎缩、肾小管玻璃样变等病理组织学变化.停药后27天除高剂量组血清Cr,BUN含量仍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外其他毒性改变均已恢复.结论 鸦胆子水提组分长期给药可对大鼠造成明显的肾毒性,且呈现明显的"时-毒"和"量-毒"关系,停药后毒性部分可逆.  相似文献   

11.
目的比较进行香加皮全组分、水提组分、醇提组分的急性毒性观察与评价,为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提供依据。方法分别制备香加皮上述不同组分,按照经典小鼠急毒试验方法,用bliss法计算半数致死量(LD50),公斤体重法计算最大耐受量(MTD),考察香加皮全组分(MTD)值、水提组分(LD50)值、醇提组分(LD50)值,连续给药观察14天,记录各组动物体重变化,毒性症状谱及死亡情况。结果香加皮药材全组分MTD可达16.0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186.6倍;香加皮水提组分LD50值为93.578g.kg-1.d-1,95%的可信限为89.149~98.484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1091.8倍,香加皮醇提组分LD50值为61.388g.kg-1.d-1,95%的可信限为57.466~65.521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716.2倍。通过小鼠急毒实验观察:肢体麻痹、腹泻、抽搐、呼吸抑制是香加皮不同组分主要的急性毒性症状,香加皮水提、醇提组分小鼠死亡多发生于48小时之内。结论香加皮不同组分毒性大小顺序依次为醇提组分、水提组分、全组分。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对香加皮不同组分中4-甲氧基水杨醛的含量及小鼠急性毒性大小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不同提取方式对香加皮质量与毒性之间相关性的影响.方法 分别制备香加皮全组分、水提组分与全组分样品,运用HPLC法与经典的小鼠急毒实验方法,进行香加皮不同组分中主要成分4-甲氧基水杨醛的含量测定及急性毒性比较研究.结果 4-甲氧基水杨醛的含量大小依次为香加皮全组分>醇提组分>水提组分;香加皮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强度为:醇提组分>水提组分>全组分,全组分MTD值为16.0 g·kg-1·d-1,水提组分与醇提组分LD50按含生药量计算分别为93.578 g·kg-1·d-1和61.388 g·kg-1·d-1.结论 不同组分中4-甲氧基水杨醛含量与小鼠急性毒性大小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全组分4-甲氧基水杨醛含量最高,醇提组分急性毒性最大,4-甲氧基水杨醛是否为香加皮的毒性物质基础之一尚需进一步研究确证.  相似文献   

13.
目的研究香加皮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方法用热板法观察香加皮不同组分镇痛作用,依据本实验室前文报道的香加皮不同组分急性毒性研究结果,用Bliss法分别计算各组分发挥镇痛药效的ED50、ED95、和急性毒性的LD50,LD5,求得香加皮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以此评价其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结果香加皮不同组分均有明显的镇痛作用,呈现明显的量效关系,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有所不同,香加皮水提提组分ED50=1.5698 g.kg-1.d-1,TI=59.611,SF=17.4702,其ED95和LD5分别相当于药典规定的人日用量的48.0和839.0倍。香加皮醇提组分ED50=1.3687 g.kg-1.d-1,TI=44.853,SF=14.2405,其ED95和LD5分别相当于药典规定的人日用量的35.7和509.0倍。结论香加皮水提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醇提组分,在应用香加皮醇提组分时更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加强用药监测。  相似文献   

14.
目的研究山豆根不同组分多次给药对小鼠肝毒性损伤的作用程度。方法连续7天给小鼠灌胃不同剂量的山豆根水提、醇提组分,观察小鼠一般状况,于给药后第7天检测小鼠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的活性和总胆红素(TBI)、白蛋白(ALB)的含量,计算肝脏指数,并观察肝组织形态变化。结果山豆根水提、醇提组分高、中剂量组在药后第7天可致小鼠体重增长缓慢,血清中ALT、AST、AKP活性升高,TBI含量升高,ALB含量下降,肝脏指数增大,并出现肝细胞病理组织学变化,水提组分对上述指标的影响比醇提组分明显。结论多次给小鼠高、中剂量的山豆根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均可造成明显的肝损伤,既可致肝功能指标的改变,又可致肝细胞器质性病变,且水提组分的肝毒性大于醇提组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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