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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观察连续给予北豆根不同组分导致大鼠慢性毒性的损伤表现、程度及可逆性。方法分别给140只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样品,除观察一般状况外,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指标,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计算脏、体比值,进行常规病理检查。停药后,进行恢复期观察。结果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分别给药27天、33天可导致大鼠体重下降,饮食、饮水不佳,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活性升高。水提组分的肝体比值增大,醇提组分肝、肾体比值均增大;肝、肾毒性损伤程度与给药剂量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相关性,经过恢复期观察,部分病变不可逆。结论北豆根不同组分对大鼠长期毒性表现主要是肝、肾损伤,尤其以醇提的损伤最大,且部分病变为不可逆性损伤。  相似文献   

2.
目的观察连续给予艾叶不同组分导致大鼠慢性毒性的损伤表现、程度及可逆性。方法连续21天分别给140只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艾叶水提组分和挥发油组分样品,除观察一般状况外,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指标,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等重要脏器,计算脏、体比值,进行常规病理检查。停药后,继续20天恢复期观察。结果连续21天给予不同剂量的艾叶水提组分和挥发油组分样品均可导致大鼠体重下降,饮食、饮水不佳,血ALT、AST、AKP、TPC增高,ALB降低、A/G比值降低,肝脏重量和肝体比值增大,病理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肝脏病理组织损伤;对血常规、肾功能的影响不明显;肝毒性损伤程度与给药剂量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相关性;经过20天恢复期观察,上述部分病变不可逆。结论艾叶水提、挥发油组分对大鼠给药21天导致的长期毒性表现主要是肝损伤,尤其以挥发油的损伤最大,且部分病变为不可逆性损伤。  相似文献   

3.
目的 观察连续给予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导致小鼠肝毒性损伤程度与氧化损伤的相关性.方法 给小鼠灌胃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按含生药量计算香加皮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分别为9.0,4.68,1.17 g·kg-1,醇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1.25,0.50,0.13 ml·kg-1连续给药7天,观察小鼠一般状况,检测肝功相关指标,血和肝组织内MDA含量、SOD活性、一氧化氮(NO)、一氧化氮合酶(NOS)、谷胱甘肽(GSH)和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SH-Px)的含量和活性.结果 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均可致血中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活性增高,血中和肝组织内MDA含量增加,同时SOD活性下降;血和肝组织中一氧化氮(NO)含量增加,一氧化氮合酶(NOS)活性升高;血和肝组织中谷胱甘肽(GSH)含量下降,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SH-Px)活性下降.上述变化趋势随剂量增加而加重,与空白对照组有明显差异.结论 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多次给药后可导致小鼠肝毒性损伤,其损伤途径与引起机体氧化应激后诱导脂质过氧化有关,且醇提组分的肝毒性损伤程度高于水提组分.  相似文献   

4.
香加皮不同组分多次给药对小鼠肝毒性损伤作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比较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多次给药对小鼠肝毒性损伤的作用程度.方法 给小鼠灌胃香加皮水提和醇提组分,每天1次,连续灌胃7天,按等生药量算,香加皮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15.0,3.12,0.78 g ·kg-1,醇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分别为6.0,3.12,0.78 g·kg-1;观察小鼠一般状况,7天后检测肝毒性相关指标,检测血浆清蛋白(ALB)、血清碱性磷酸酶(ALP)、胆红素(TBIL)水平和肝组织病理检查.结果 香加皮不同组分可导致血和肝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活性增高,肝脏重量和肝体比值增大,血清碱性磷酸酶(ALP)、胆红素(TBIL)水平增加,血浆清蛋白(ALB)降低;肝组织病理可见肝细胞可见水肿、脂肪变性、灶性坏死、片状坏死;上述变化随剂量的增加而逐渐加重,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性.肝毒性作用程度醇提组分>水提组分.结论 较高剂量多次给予香加皮水提组分或醇提组分均可致小鼠明显的肝毒性损伤,即可致肝功能指标的改变,又可致肝细胞器质性病变.  相似文献   

5.
山豆根水提组分大鼠长期毒性实验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 观察连续给予山豆根水提组分导致大鼠慢性毒性的损伤表现、程度及可逆性.方法 连续27天分别给80只大鼠灌胃高、中、低剂量的山豆根水提组分样品,除观察一般状况外,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指标,剖杀大鼠,精密称取心、肝、脾、肺、肾脏,计算脏体比值,进行常规病理检查.停药后进行恢复期观察.结果 连续给予不同剂量山豆根水提组分可致使大鼠体重下降,饮食、饮水不佳;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增高,肝体比值升高,病理检查可见不同程度的肝损伤,对血常规无明显影响.肝毒性损伤程度与给药剂量呈现一定的剂量依赖相关性.停药后,部分病理改变不可逆.结论 山豆根水提组分长期给药的长期毒性表现为血清ALT、.AST、ALP活性及尿素氮(BuN)、肌酐(CRE)含量的变化,且部分病变为不可逆性损伤.  相似文献   

6.
目的 观察连续灌胃鸦胆子水提组分对大鼠的长期毒性,对其毒性定性、定位、定量以及与时间、剂量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明确毒性是其药效的延伸还是中药的自身毒性,以评价其长期用药的安全性.方法 80只Wistar大鼠随机分为鸦胆子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和正常对照组,大鼠连续灌胃鸦胆子水提组分27天,给药期间,每天观察动物的一般状况,每三天记录一次体重、日食量、日水量.停药后1天、27天分别检测血常规、血生化,测定主要脏器脏体比值并做病理组织检查.结果 鸦胆子水提组分灌胃27天可轻度影响大鼠的饮食和体重;对血常规无明显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及肌酐(Cr)、尿素氮(BUN)含量均有所升高;心体比值、肾体比值也有所升高;高、中剂量组部分出现肾小球萎缩、肾小管玻璃样变等病理组织学变化.停药后27天除高剂量组血清Cr,BUN含量仍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外其他毒性改变均已恢复.结论 鸦胆子水提组分长期给药可对大鼠造成明显的肾毒性,且呈现明显的"时-毒"和"量-毒"关系,停药后毒性部分可逆.  相似文献   

7.
目的 研究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多次给药致小鼠肝毒性的“量-时-毒”关系.方法 取小鼠按不同时间点或不同剂量分组,观察小鼠死亡情况和毒性反应,分别于药后相应时间点检查血清肝功指标和肝脏组织ALT、AST活性,计算肝、肾脏器指数.结果 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对小鼠多次给药肝毒性“量-时-毒”关系研究为:ALT、AST在给药后1天明显升高,以AST为更敏感,一直持续到7天.药后7天之内,水提组分在(0.78~15.0)g·kg-1剂量范围之内、醇提组分在(0.78~ 6.0)g·kg-1剂量范围之内,与正常组比较,香加皮水提和醇提组分均可造成明显的肝毒性损伤,表现ALT、AST、ALP、TBI升高,ALB降低,肝体和肾体比值有不同程度的增高,呈现明显的量效和时效关系;且醇提组分的肝毒性作用程度>水提组分.结论 多次给小鼠一定剂量的香加皮水提组分和醇提组分均可造成明显的肝损伤,并呈现明显的肝毒性“量-时-毒”关系.  相似文献   

8.
目的比较进行香加皮全组分、水提组分、醇提组分的急性毒性观察与评价,为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提供依据。方法分别制备香加皮上述不同组分,按照经典小鼠急毒试验方法,用bliss法计算半数致死量(LD50),公斤体重法计算最大耐受量(MTD),考察香加皮全组分(MTD)值、水提组分(LD50)值、醇提组分(LD50)值,连续给药观察14天,记录各组动物体重变化,毒性症状谱及死亡情况。结果香加皮药材全组分MTD可达16.0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186.6倍;香加皮水提组分LD50值为93.578g.kg-1.d-1,95%的可信限为89.149~98.484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1091.8倍,香加皮醇提组分LD50值为61.388g.kg-1.d-1,95%的可信限为57.466~65.521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716.2倍。通过小鼠急毒实验观察:肢体麻痹、腹泻、抽搐、呼吸抑制是香加皮不同组分主要的急性毒性症状,香加皮水提、醇提组分小鼠死亡多发生于48小时之内。结论香加皮不同组分毒性大小顺序依次为醇提组分、水提组分、全组分。  相似文献   

9.
目的 研究大鼠服用护肝片90d的安全性.方法 将SD大鼠按体重随机分为低、中、高剂量组(1.25g/(kg· bw)、2.50g/(kg.bw)和5.0g(kg·bw))和空白对照组,分别给予不同浓度样品和蒸馏水,每日1次,连续90d.实验期间观察大鼠一般状况和体重的增长、血常规、生化指标及组织器官等方面的变化.结果 试验中各组大鼠生长活动均正常.试验结束时各剂量组大鼠体重、体重增重及脏体比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各剂量组大鼠生化指标和血常规值均在正常范围内,且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各组大鼠大体检查未见异常,对受检脏器做组织病理学检查,给药组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别.结论 护肝片未见明显毒性反应,临床长期服用较为安全.  相似文献   

10.
川楝子对大鼠长期毒性试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观察川楝子连续给药后大鼠产生的毒性反应。方法取大鼠按不同剂量(120、60g生药/kg)分组,灌胃给予川楝子,连续45d。观察给药期间的一般表现,如活动度、毛色等;每周各组大鼠称1次体重,比较各组差异。处理时称重,摘取肝脏,双肾,脾脏,胸腺,计算脏器指数;检测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HGB)、白细胞计数(WBC)、红细胞容积(HCT)、血小板计数(PLT)、网织红细胞百分率(%RETIC)及血清ALT、AST、ALP(碱性磷酸酯酶)、TB(血清总胆红素)、BUN(尿素氮)。结果给药15d左右,给药组动物活动减少,四肢无力,药液色粪便增多。持续一周后缓解。体重与正常组比较未出现差异。灌胃川楝子120g生药/kg45d后,大鼠%RETIC值下降,与正常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灌胃川楝子60g生药/kg、120g生药/kg45d后,大鼠AST、ALP、BUN值升高,与正常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120g/kg组ALT值升高,与正常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60g生药/kg、120g生药/kg组的肝脏肿大,与正常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120g/kg组的肾脏肿大,与正常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大鼠连续灌胃给予川楝子后,可对肝脏、肾脏及造血系统产生毒性,且随着剂量增加,毒性增强。  相似文献   

11.
目的为进行功效和毒性导向下的化学成分分离、控制和功效与毒性成分的"量效关系"和"量毒关系"研究提供文献依据和研究思路。方法对香加皮近十几年来国内和国外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分析与归纳。结果目前,香加皮针对功效、物质基础和毒性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其所含有的强心苷类化合物基础上,对香加皮的药理毒理研究还很不够深入,关于香加皮中是否含有其它功效和毒性物质基础很少有所报道。结论只有在香加皮功效表达和功效物质基础分离与控制的过程中,进行毒性的研究和毒性物质基础的安全控制,才能提出切合香加皮临床使用过程中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的预警方案和早期诊疗措施,确保香加皮临床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12.
目的研究香加皮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方法用热板法观察香加皮不同组分镇痛作用,依据本实验室前文报道的香加皮不同组分急性毒性研究结果,用Bliss法分别计算各组分发挥镇痛药效的ED50、ED95、和急性毒性的LD50,LD5,求得香加皮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以此评价其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结果香加皮不同组分均有明显的镇痛作用,呈现明显的量效关系,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有所不同,香加皮水提提组分ED50=1.5698 g.kg-1.d-1,TI=59.611,SF=17.4702,其ED95和LD5分别相当于药典规定的人日用量的48.0和839.0倍。香加皮醇提组分ED50=1.3687 g.kg-1.d-1,TI=44.853,SF=14.2405,其ED95和LD5分别相当于药典规定的人日用量的35.7和509.0倍。结论香加皮水提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醇提组分,在应用香加皮醇提组分时更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加强用药监测。  相似文献   

13.
目的:观察抗骨质增生胶囊连续给药后对大鼠的毒性反应。方法抗骨质增生胶囊分别按照0.6g/100g、0.3g/100g、0.15g/100g的剂量连续给药13周,对照组灌胃等量的蒸馏水,停药4周,测量受试大鼠的体重,计算重要脏器质量系数,测定血液学及血液生化学指标,并作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与对照组比较,各剂量组抗骨质增生胶囊对大鼠的体重增长、脏器系数、血液指标、血液生化学指标均无显著影响,病理学检查未见明显病变,停药后也未见延迟性毒性反应。结论抗骨质增生胶囊长期用药对大鼠无明显毒性,按临床拟用剂量服用是安全的。  相似文献   

14.
目的采用HPLC测定五加科植物红毛五加、刺五加和萝藦科植物香加皮中的绿原酸,探讨其能否替代入药。方法采用Kromasil C18柱(250 mm×4.6 mm,5μm);柱温30℃;流动相为乙腈-2‰磷酸水溶液(10∶90);检测波长327 nm;流速1m.lmin-1。结果绿原酸的平均回收率为100.1%,RSD=0.9%。红毛五皮、刺五加皮、香加皮中绿原酸分别为:16.71、6.21、15.92 mg.g-1。结论所建方法简便、准确、重复性好,从化学成分绿原酸和香加皮毒性的角度考虑,建议不用3种药材替代入药,并应避免用香加皮代替五加皮类药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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