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的理论依据及法律责任。方法: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并总结,简要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理论依据的主要学说。结果:国外药品责任经历了由过失责任向无过失责任的演变,已有立法建立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制度。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规定缺位,亦无相应的损害补偿制度,受到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消费者或其他相关人员因而难以得到补偿。结论:我国也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制度,以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相似文献
2.
3.
4.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 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患者严重损害的,应由相关主体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规定缺位,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5.
摘要: 目的:探索完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风险分担机制的方法。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描述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赔偿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提出完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风险分担机制的建议。结果与结论:侵权责任方面,我国产品缺陷界定存在不足,应加以完善;专门救济方面,我国应通过ADR损害责任保险和ADR损害救济基金分担ADR损害风险。 相似文献
6.
7.
药品不良反应的民事责任和救济机制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药品不良反应是在正常使用合格药品时产生的有害或意外反应.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患者严重损害的,相关主体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药品不良反应法律责任属于侵权法中的公平责任.我国应及早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8.
9.
我国目前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方面存在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少、质量不高、有的单位不重视药品不良反应和监测工作以及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频发等突出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未建立起药品不良反应强制报告法律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强制报告法律制度是指境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所发现、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事件,否则应负法律责任,国家支持和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我国应当尽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强制报告法律制度,并改革和完善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奖惩措施。 相似文献
10.
11.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为患者改善健康状态的同时,也导致了损害事故的不时发生。对于药品损害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2条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但上述法律对药品生产商、销售商责任的认定以及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都有不足,尤其是药品不良反应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几乎得不到任何补偿。部分学者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有关药品损害责任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追究责任首先需要确定承担责任的依据和标准,确定药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2.
13.
目的:明确假药与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区别。方法:从法律内涵、监管部门、处理措施、法律责任等角度对假药与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对比。结果与结论:假药与药品不良反应存在根本区别,在药品监管和使用过程中对此必须有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14.
15.
目的:认清药品不良反应中各博弈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探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政策的优化问题.方法:建立监管部门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间的博弈模型,并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政策的现有缺陷.结果与结论:建议从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管措施、明确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法律地位等方面优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政策. 相似文献
16.
目的:在新版《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下探讨药品生产企业开展ADR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方法:分析药品生产企业在开展ADR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我国应借鉴国外ADR监测经验,通过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ADR基金救济制度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政策保障,采取规范信息收集网络、建立ADR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等措施,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ADR监测水平。 相似文献
17.
通过"鱼腥草"事件的调查结果,从法律角度分析了"鱼腥草"事件中各方当事人对"鱼腥草"注射液产生的不良反应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此基础上指出,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赔偿机制我国尚存在法律空白.因此,修改有关法律、建立相应赔偿机制是全社会所共同关注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18.
从“鱼腥草”事件谈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赔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鱼腥草”事件的调查结果,从法律角度分析了“鱼腥草”事件中各方当事人对“鱼腥草”注射液产生的不良反应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此基础上指出,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赔偿机制我国尚存在法律空白。因此,修改有关法律、建立相应赔偿机制是全社会所共同关注的一件大事。 相似文献
19.
药害事件中制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为解决不同原因导致的药害事件的民事责任追究问题提供参考。方法:主要采用文献检索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分析制药企业与医疗机构面对不同起因导致的药害事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结果与结论:目前我国受害患者在三类不同原因(药品质量缺陷、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引起的药害事件法律求偿道路上还存在很多困难,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国家药害事件补偿机制的空缺。建议创建药害事件鉴定技术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国家救济补偿制度和鼓励制药企业投保产品责任险。 相似文献
20.
建立救济制度弥补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空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在法律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指出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适用还有空白,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并及早时不良反应的处置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