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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01,(4)
本刊讯 2001年7月16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正式开通。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李少丽主任主持了开通仪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邵明立出席了开通仪式,并点击网络为开通剪彩。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解放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为第1批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联点互通机构,实现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实时报告与信息传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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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正式开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1,10(3):130
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即将实施前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正式开通.2001年7月16日下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举行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系统开通仪式".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李少丽主任主持了开通仪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邵明立出席了开通仪式,并点击网络为开通剪彩.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解放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为第一批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联点互通机构,实现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实时报告与信息传输.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局药品评价中心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从2000年5月开始需求调研、功能分析,经过1年的设计、建设、安装、调试与运行磨合,现已全部完成第一期工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面向国内和国际有关单位进行日常工作及管理的远程计算机通信网络.该网络系统具有录入编辑、信息传输、初步因果分析、汇总统计和检索查询等功能以及实时报告传输、统一数据管理等优势.该系统具有大型的ADR病例报告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数据库,包括了定期、逐级上报和实时传送的全部ADR病例报告和各种有关文献与资料的大量信息.同时,该系统可直接与国际药品监测合作中心数据库联网,进行国际间药品监测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因此,该网络系统的开通将彻底改变我国以往单一的手工填报、人工报告ADR病例传统管理方式,运用现代化的通讯、信息交流手段、技术与设施的现代综合管理模式,使我国在该工作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使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及管理等工作更加科学、统一、规范和严谨,把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作为国家药品监管的基础工作手段之一,其开通及运行可以为国家药品政策制定及宏观管理等工作,提供更快捷、科学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发展具有积极的、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从1988年开始进行试点,并于1989年成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1998年3月我国正式加入WHO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并开始履行其成员国义务.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成立了本地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已有了初步的基础.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到今年年底,尚未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省级地区都要建立起来,加之随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的启动和逐步完善,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管理工作将整体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副局长在开通仪式上指出,采取先进的监测、报告手段,建立快捷、准确、覆盖面广的监测信息网络,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提高我国ADR监测及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并要抓紧落实和进一步完善.
出席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系统开通仪式的单位和领导还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白慧良司长、总后卫生部药监局袁天锡局长、北京市药监局赵林副局长、上海市药监局张瑶华副局长及北京、上海及解放军ADR中心、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领导、专家及有关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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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我国开展了十多年 ,但成为法规性的制度执行是近几年的事。 1998年 3月我国正式加入了WHO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1] ,成为正式成员国。 1999年 11月 2 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以国药管安 [1999]40 1号文件联合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试行 )》[2 ] 。 2 0 0 1年 2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也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做出明确规定。2 0 0 1年 7月 16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监测信息网络系统正式开通[3 ] 。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开始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为了了解我国目前ADR监测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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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来 ,国内外曾发生过多起药害事件 ,特别是上世纪 6 0年代初 ,孕妇服用沙利度胺 (反应停 ) ,导致上万名海豹样畸形儿 ,药物不良反应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害 ,为此许多国家先后开展了ADR监测。我国于 1989年成立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1999年 11月 2 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联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试行 )》 ;2 0 0 4年 3月 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 ,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七号令发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这一切表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ADR监测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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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2002,(6)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广东省卫生厅、中山大学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中山大学工作站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揭牌运作。国家局安监司陈燕萍处长、省局陆惠兴局长、府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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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09,(10):29-29
2008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深入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与评价工作,报告、评价、预警、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启动药品再评价及淘汰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与完善药品不良反应预警与应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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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北京市基层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的、已经历时5年的"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2012年11月15至16日走进延庆县。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杜晓曦一行来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庆分局,双方深入交流了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和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经验。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张黎明主持了交流活动。药监延庆分局祝建中局长首先带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领导参观了分局机关工作环境,并详细汇报了药监延庆分局深入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努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创新性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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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 ,2 0 0 3年 12月 2 3日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第 5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面向社会公开了阿米卡星、林可霉素、环丙沙星、克林霉素等 4种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及时反馈药品安全性隐患的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发布 ,尤其是自第 4期开始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 ,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了解 ,我国不合理使用、滥用抗菌药物的问题日益严重。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到的病例报告中 ,抗菌素不良反应病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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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探讨及今后工作思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北京市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为全国最早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试点地区,做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确定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较系统地梳理了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脉络,旨在探讨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思路,目的是与各省级中心进行经验交流与分享,为下一步开展更高层次的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也希望能为其他地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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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0,(8)
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在武汉市联合召开的200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确保人体用药的安全有效,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过程中,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这些反应程度不同地损伤了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十分重视,并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列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定任务。1999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药品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药品不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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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防止和减少药物损害 ,科学合理地指导用药 ,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江苏省药监部门自 2 0 0 0年 5月组建以来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采取切实措施 ,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特别是去年江苏省组建了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后 ,该项工作起色很大 ,全省 13个省辖市先后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二级监测机构 ,标志着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技术监测体系日趋完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已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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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在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邵明立 《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0,9(3)
同志们: 今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在这里联合召开2000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学习、贯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交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 安排今明两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计划. 下面, 我代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谈谈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状况; 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意义和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要求, 供同志们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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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8,(1)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章职责,分别阐述了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职责。对省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该管理办法中未作具体阐述。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断发展和药品不良突发事件的不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愈来愈受到重视。继全国各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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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三分毒”,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二重性,它在治疗疾病的同时还具有对机体造成伤害的一面,这就是药品的不良反应(ADR)。国家非常重视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于1999年11月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管理法》也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省、市已建立了ADR监测中心,全国ADR监测网络已初步形成,为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作为药品经营企业的连锁药店面对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应该如何开展ADR的监测和报告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