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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个视角看中药品种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郝明虹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2008,15(2):4-6
自1992年国务院颁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来,我国的中药生产企业一直把中药保护作为主要的市场“维权手段”。截至2007年6月,国家共颁发了2891张《中药品种保护证书》。其中,10家企业的6个品种获得了国家中药品种一级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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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实施以来 ,我国共发布了 2 7批 1 5 82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其中 1 1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 ,其余为二级保护品种 ,这些品种涉及全国 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 1 0 36个中药生产企业。同时 ,也依法撤销和中止了 1 9批 1 45 8个中药品种生产批准文号的效力 ,进一步优化了中药品种结构。据了解 ,国家药监局将全面开展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工作。 2 0 0 0年经国家药监局批准 ,有 75个中药品种的保护期获得了延长 ,这些保护品种的生产企业十分重视保护品种的科研工作 ,加大了对产品质量提高和GMP改造的投资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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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10国务院第106号令发布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自1993-01-01《条例》施行后,年产值过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逐年增多。以1999年的统计为例,当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品种就有28个,其中地奥心血康、急支糖浆、复方丹参滴丸等品种的销售额都在3亿元以上。截止2004年,已有约2 100个药品获得了国家实施的中药品种保护,涉及品种1 200个,涉及企业1 000个。同时,先后发布了30个中止生产批准文号的通告,共中止了1 700个中药同品种生产批准文号的效力[1]。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很大程度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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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截至目前,我国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已达1668个。其中有12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1656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品种,涉及全国883个中药生产企业;与此同时,依法撤销和中止24批共1530个中药品种生产批准文号的效力。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对符合有关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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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存在的合法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我国198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专利法对药品和以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给予专利保护,基于此种状况,国家于1993年实施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加强对中药产业和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1993年我国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添加了对药品的专利保护内容,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并没有废止,仍然继续生效,中药的品种保护与专利保护并存一直延续至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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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国务院于1992年以第106号令颁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1年2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中药品种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国家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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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1994,(5)
1994年,卫生部连续发布了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批准以下企业生产的中药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在品种保护期内,凡未取得该品种《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具体批准的产品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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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在《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在介绍《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情况时强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高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必须服从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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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1992,(4)
为提高中药品种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发展,国务院最近颁布《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自1993年1月起施行。《条例》指出,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申请一级保护的中药品种条件包括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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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中医药报》2018年10月1日讯: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作出多项修改,将原《条例》多项条款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此次修改取消了原《条例》中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需转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修改为"向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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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工作回顾与总结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1992年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3年10月首届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在京成立,我国的中药品种保护工作全面展开。《条例》颁布实施8年来,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中药生产企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针对中药制药工业实际情况,尤其是中药品种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保护制度。实践证明,中药品种保护工作作为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效发挥了国家对中药品种实行宏观管理和调控的优势,极大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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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1995,(2)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批准以下企业生产的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在品种保护期内,凡未取得该品种《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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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颁布和实施的与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笔者现就我国中药知识产权适应现行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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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药研究与实践》1994,(4)
<正>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批准以下企业生产的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在品种保护期内,凡未取得该品种《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