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李德坤 《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23,(5)
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GVP), 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并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 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活动。中药为我国特色药物, 尤其是中药注射剂, 临床应用过程中存在高风险, 在开展药物警戒过程中, 应更加重视各方面的统筹和协调。笔者通过查阅法规和文献, 结合自身药物警戒工作实践, 提出了中药注射剂企业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的可能思路和建议, 如建立组织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健全规程及制度、疏理信息收集途径、识别和评估风险信号等。 相似文献
3.
4.
目的:简要介绍欧盟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物警戒责任,为建立和完善我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提供借鉴与参考。方法:通过查阅国内文献,欧盟药品管理局官方网站,欧盟药物警戒体系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的药物警戒责任,并进行分析。结果:欧盟针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物警戒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对药物警戒合格人员管理责任、负责实施质量体系、对分包的药物警戒任务的质量体系管理责任。结论:应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我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 相似文献
5.
目的 为地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落实其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的主体责任和即将正式发布的《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提供决策参考.方法 以接受药物警戒检查的15家上海市MAH为研究对象,对检查结果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探索MAH企业属性与检查问题项之间的逻辑关系,总结发现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同时提出相应对策.结果 与结论本次... 相似文献
6.
7.
目的 调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物警戒活动及监管部门开展药物警戒检查的现状、问题及建议。方法 通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药物警戒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从5个方面(5大项27小项)对持有人药物警戒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分。结果 5个大项总体评分平均3.46分;27项具体活动评分平均3.50分。持有人在药物警戒机构、人员和资源方面得分最高,在药品风险识别和评估方面得分最低。结论 持有人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和制度,不断提高药物警戒的能力和水平;药品监管部门应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建立健全检查员队伍,有序推进药物警戒检查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8.
9.
我国的《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对药物警戒计划的定位是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的一部分,与欧盟风险管理计划的理念存在差异。我国将风险管理计划按照上市前后不同阶段进行了区分,上市前称为“临床风险管理计划”,批准上市后将其转化为“药物警戒计划”,而欧盟的风险管理计划关注的一直是药品的临床使用风险,没有进行上市前后的区分。由于我国提出风险管理计划的理念较晚,在早期时很多有药品出口业务的企业当时多数是以欧盟的风险管理计划为参考制定的,所以当我国再提出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要求时,很多人会有概念上的混淆。结合欧盟和我国近年来对药品风险管理计划的要求变化,厘清药物警戒计划和风险管理计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以期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上市后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10.
11.
12.
随着中国加入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并按照必须条件实施相关原指导则,围绕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人/持有人(MAA/MAH)主体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已是势在必行。本文通过梳理ICH E2系列指导原则中MAA/MAH药物警戒的职责要求,为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完善药物警戒的监管法规提供政策建议,包括:强调MAA/MAH在药物警戒体系中的主体责任,加强上市前与上市后的药物警戒联系以持续、动态评估风险,以及应出台GVP规范或指南为企业指引工作方向。 相似文献
13.
目的:目前《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实施,探讨长期处方政策下慢性病患者药物警戒工作的意义和做法。方法:从慢性病患者药物警戒(PV)活动和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的角度出发,分析针对慢性病患者开展PV活动和ADR监测的必要性,提出长期处方政策下慢性病患者用药安全面临的挑战,探讨加强慢性病患者PV活动和ADR监测的相关建议。结果和结论:在长期处方政策下,患者用药安全性需要医生、药师、上市许可持有人、患者及社区等相关方各司其职并相互协作,密切监测慢性病患者的ADR,在确保用药安全、合理的前提下,使长期处方方便于广大慢性病患者。 相似文献
14.
15.
16.
2017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大事件包括:启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疗机构)认定及中国医院药物警戒系统(CHPS)部署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信息复核,召开第六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总局发布关于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红花注射液和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喜炎平注射液质量问题的通告(2017年第153号),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等。 相似文献
17.
刘肃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3,(3):112-117
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广州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现状,建立MAH和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多边联动机制,推动辖区内MAH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高MAH药物警戒工作水平。方法 :广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向辖区内MAH发放调查问卷,汇总统计MAH2021年药物警戒年度报告,将获得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汇总60份年度报告和35份调查问卷,经分析后发现广州市MAH基本建立了药物警戒体系,但存在组织架构不够清晰、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收集能力有待提升、风险评价与控制能力弱等问题。结论 :MAH应加大药物警戒投入,提升人员专业素质,强化自主监测意识,提升信号发现能力,提高风险防控水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制定相应工作计划促进MAH提升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18.
19.
20.
WHO药物警戒体系草药安全性监测指南(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医疗卫生保健而言,安全性是草药及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最基本的原则,也是质量控制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本指南对如何在药物警戒体系内开展和实施草药安全性监测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指导,并将草药的安全性监测与现行的“世界慢生组织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所监测的药品进行了比较并加以区分。尽管在制备和使用不同种类的药品时会存在管理上和文化上的差异,但从药物警戒的角度来说都是同等重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