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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β放射性监测的意义和应采用的监测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探讨总β放射性的测定在放射性监测中的重要意义。方法 依据我国环境食品和水中总β放射性水平以及40K的含量。结果 食品等生物样品中总β放射性主要来自于40K的贡献,而环境水样中的总β放射性40K的贡献甚微。结论 在环境放射性监测中和样品的β放射性污染判定时应排除天然放射性核素40K的干扰,所以必须制定减K总β放射性指标的检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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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超市生鲜食品放射性水平抽样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苏州市场上出售的生鲜食品的放射性水平,为开展天然辐射源食入照射内计量估算提供基本数据。方法 采用中等厚度相对测量法测量食品样本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水平。结果 食品样品中蔬菜(韭菜、土豆、茭白)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范围分别为0.219~1.349Bq/kg和56.977~127.916Bq/kg,β/α值为1.49×102。肉类(猪肉、鱼肉)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范围分别为0.185~0.880Bq/kg和60.311~148.463Bq/kg,β/α值为1.42×102。结论 本次所采集食品样品均未受到放射性物质污染,放射性水平在本底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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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和评价2012—2021年北京市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变化。方法 收集北京市9个地下水水源地、5个地表水水源地,共计14个监测点位在2012—2021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检测结果,对2种类型水源地的放射性水平进行对比,采用统计图表呈现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采样点的监测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结果 2012—2021年北京市部分水源地监测点总α、总β活度浓度均小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规定的指导值(总α:0.5 Bq/L、总β:1.0 Bq/L);地下水的总α活度浓度均值高于地表水;地表水中某水库丁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略高于其他地表水。结论 2012—2021年北京市部分水源地总α放射性水平、总β放射性水平总体情况良好,均在环境本底范围内波动,整体上未见明显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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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广州军区部队生活饮用水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方法 对广州军区部分部队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应用MPC9604型四路低本底α、β计数器测量仪,用241Am和KCl作为α、β放射性测量的标准源,采用中等厚度相对测量法测定样品中的α、β放射性活度浓度。结果 各种样品总α放射性水平为(2.04±1.00)×10-2~(5.06±4.15)×10-2 Bq/L,总β放射性水平(3.79±3.41)×10-2~(6.54±1.78)×10-2 Bq/L,β/α值为0.95~3.21。结论 本次监测样品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未见人工放射性核素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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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某退役铀矿周边环境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方法 采集该矿山周边的农作物、水体和土壤,用CLB-102型流气式低本底α、β测量仪,检测样品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结果 青菜、卷心菜、玉米、茶叶总α放射性水平分别是3.37、1.11、2.33、5.75 Bq/kg,总β放射性水平分别是129.37、85.59、185.86、141.98 Bq/kg;饮用水、灌溉水总α放射性水平分别是0.016、0.067 Bq/L,总β放射性水平分别是0.048、0.116 Bq/L;土壤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分别是1460、1280 Bq/kg。结论 某退役铀矿周边环境土壤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偏高,农作物和水体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未超出相应的控制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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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2018—2019年北京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中的总放射性水平及分布特点,以便更好的开展水质放射性监测和评价工作。方法 抽查北京市12个行政区共215 件乡镇地下饮用水样品,依据EJ/T 1075—1998《水中总α放射性浓度的测定 厚样法》、EJ/T 900—1994《水中总β放射性测定 蒸发法》进行监测分析。结果 2018—2019年北京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总α放射性水平为0.050(0.052)Bq/L,范围为(0.001~0.210)Bq/L,总β放射性水平为0.048(0.038)Bq/L,范围为(0.002~0.261)Bq/L,所有样品的总放射性水平皆低于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所有行政区地下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在2018—2019年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同一时期不同行政区的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潮白河水系的密云、怀柔和顺义较高。结论 北京市乡镇饮用水中放射性本底分布水平,处于正常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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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田湾核电站周边的饮用水中总放射性本底水平。方法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方案要求在田湾核电站周围开展枯水期、丰水期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监测,采集水样包括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及水库水。结果 2016—2018年共35个采样点监测水样200份。枯水期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分别为(0.038 ±0.033) Bq/L、(0.11 ±0.03) Bq/L,丰水期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分别为(0.038 ±0.024) Bq/L、(0.11 ±0.03) Bq/L。枯水期的水源水其他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不同年份的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距核电站不同距离的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结论 田湾核电站周边的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应坚持定期、定点、持续开展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放射性核素监测和放射生态学调查等研究。考虑到我国核电站周边人员密集,应加强人员的核应急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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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2011-2017年北京市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水平及分布特点,以便更好开展北京市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监测和评价工作。方法 抽查北京市16个行政区共551件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样品,其中地表水287件,生活饮用水264件,使用BH1217B双路弱α、β测量仪测量水中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结果 2011-2017年北京市地表水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的平均值分别为0.082和0.230 Bq/L,生活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平均值分别为0.090和0.090 Bq/L;地表水与生活饮用水比较,生活饮用水总α放射性水平较高(P<0.05),地表水总β放射性水平较高(P<0.05)。地表水总α放射性水平,生活饮用水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在2011-2017年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小于0.05),地表水总β放射性水平在2011-2017年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北京市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本底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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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收集环境本底数据,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方法 采用LB 4200型低本底α/β计数器测定调查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总α和总β放射性,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剂量估算。结果 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总α活度浓度平均值为0.017 Bq/L (<0.008~0.038 Bq/L),总β活度浓度平均值为0.061 Bq/L (0.012~0.130 Bq/L),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通过估算,饮用水致居民受到的总α内照射年有效剂量为2.09~9.93 μSv/a,总β内照射年有效剂量为0.044~0.476 μSv/a,均低于WHO的推荐参考水平。结论 南宁地区饮用水源中的总α和总β放射性水平处于环境正常本底范围,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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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保证饮用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量结果的准确度,提高监测工作的质量,减少因方法引入的系统误差。方法 每年参加国家组织的水样总放射性测量比对考核,抽取2009-2014年的比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结果 2009-2014年5次比对测量结果中,总α放射性测量偏差最高为9.30%(2014年),最低为-2.04%(2010年);总β放射性测量偏差最高和最低分别为-20.5%(2011年)和-2.13%(2012年)。能力评价表明,2009-2011年结果为合格,2012年和2014年为优秀。结论 通过水中总放射性测量比对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测量系统偏差,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并提高检测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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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广西14个主要城市的5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总α、总β、铀、钍和镭-226浓度水平,为广西辐射环境管理积累基础数据资料。方法 依据《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开展调查,水中总α、总β、铀、钍和镭-226的相关分析方法进行样品分析。结果 广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总α、总β、铀、钍和镭-226的监测结果范围分别为 < 0.008~0.122 Bq/L、0.014~0.250 Bq/L、0.031~0.909 μg/L、0.063~0.709 μg/L和1.00~53.1 mBq/L。结论 广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放射性处于天然环境本底水平,总α、总β浓度均不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水质放射性指标要求。北海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属广西14个城市中最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