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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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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上海市某社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情况及家长幼儿伤害相关知识、信念和行为(KAP)情况,探索基于社区的学龄前儿童伤害干预对策。方法随机整群抽取某社区幼儿园3~6岁儿童家长936名,采用问卷调查学龄前儿童的伤害发生情况及家长对幼儿伤害预防的知识、态度和行为情况。采用t检验比较发生过伤害和未发生过伤害的学龄前儿童家长KAP得分差异。结果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为25.2%,男女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308)。最常见的伤害类型为跌倒/坠落伤(12.82%)和碰撞/挤压伤(7.59%),主要发生在家里和居住区(16.56%)。家长的知识、态度和行为得分均低于85分,儿童发生伤害的家长行为得分比儿童不发生伤害的家长行为得分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2)。结论以社区为基础的干预可以整合多部门资源,共同改善伤害高发因素。干预既要关注发生率较高的伤害类型,同时也要关注家长监护行为中比较突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药品、电源等危险物品的安置和防溺水方面,从而减少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  相似文献   

2.
宁波市城乡结合部学龄儿童伤害流行病学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宁波市城乡结合部学龄儿童伤害流行特征,为制定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选取宁波市鄞州区5所中小学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7~17岁学龄儿童6 234名.结果 1 a内伤害发生618例,发生率为9.9%,男生伤害发生率(11.0%)高于女生(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初中生伤害发生率最高(11.8%),高中生最低(8.8%);发生伤害的地点以学校(32.3%)和家中(30.3%)最多;发生伤害时的活动前4位分别是玩耍娱乐(26.7%)、体育运动(21.6%)、行走(16.1%)、骑车(9.1%);伤害类型以跌落伤、锐器伤、烧烫伤、钝器伤等为常见.结论 宁波市城乡结合部学龄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高.应加强儿童早期安全教育,创建安全的环境,降低学龄儿童伤害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3.
了解南宁市学龄前儿童在近1年内意外伤害情况及家长认知水平,找出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为今后开展儿童意外伤害健康教育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将南宁市6县6城区24所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及其家长作为调查对象,对家长(监护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5.9%,男女童之间、不同年龄组别儿童之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伤害主要原因为跌伤/跌倒、交通事故、碰撞/挤压;近1年内有39.3%的儿童发生伤害次数达2次或2次以上;儿童家长对意外伤害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只有13.7%的人接受过有关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培训和指导,家长对于伤害预防知识存在不同需求。结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率较高,家长对儿童伤害认识不够,社区应加强对学龄前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健康教育,以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学龄前儿童家长对伤害急救知识认知水平及其影响因素,为今后对其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提供依据。方法采取整群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对徐州市4所幼儿园3~6岁的学龄前儿童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为16.2%,男女儿童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跌伤为最常见的伤害形式,四肢和头面部为主要伤害部位,家中是发生伤害的主要场所。家长在学龄前儿童伤害急救知识方面的认知情况及格率仅为25.3%。影响家长伤害急救知识认知的因素主要有儿童父亲的职业、文化程度。结论家长关于儿童伤害急救知识的认知水平亟待提高,应根据学龄前儿童家长伤害急救知识认知现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相似文献   

5.
目的:探索城乡结合部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模式,为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有效途径提供参考。方法:选择宁波市城乡结合部中小学生为对象,建立并实施健康教育、技能培训和环境改变综合干预对策,通过一年半的干预,比较干预前后伤害发生及知信行等方面变化。结果:干预后中小学生伤害知识得分均较干预前上升,差别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被调查高年级小学生和初中生经常在马路上打闹的发生率均有明显下降(分别从1.3%和1.9%下降至0.6%和0.8%);干预前后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以健康教育为主、技能培训和环境改变为辅的伤害干预方式在5所学校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可为城市城乡结合部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社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原因,为开展学龄前儿童伤害干预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确定社区4所幼儿园为伤害监测点,建立伤害登记、报告制度。结果伤害次数发生率为31.44%,其中男童为36.90%、女童为25.47%;男女童伤害次数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0.000,P0.01);伤害类型前3位分别是跌倒或坠落(12.77%)、撞击伤(6.95%)、暴力伤(3.33%);伤害发生地主要为幼儿园(45.00%)、家(28.80%)、小区(16.80%);伤害发生部位主要是头颈部(57.50%),伤害程度以轻微伤为主(82.90%)。结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较高,开展学龄前儿童和家长安全教育是预防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学龄前儿童伤害状况及家长对伤害的知识、信念、行为(简称KAP)水平,为安全社区创建和学龄前儿童伤害干预提供依据。[方法]通过对2-6岁儿童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2005年9月-2006年8月期间2-6岁儿童发生伤害的情况及家长对伤害的KAP水平。[结果]对花木社区13所幼儿园3089名儿童及其家长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儿童伤害的发生率为10.94%,最常见伤害类型为跌倒或坠落、碰伤或挤压、扭伤等;家长对儿童伤害相关知识正确应答率〉80%,但只有23.67%正确认识到伤害是儿童死亡和伤残的最主要原因;预防儿童伤害相关正确行为形成率为44.63%~86.35%,其中对于家中电源插座防护、不给3岁以下儿童喂食果冻和硬果、带孩子坐前排位置必须系安全带的行为形成率都不到50%。[结论]预防和控制学龄前儿童的伤害发生,需要对家长加强教育和培训,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家长的认知水平,尤其是提高家长预防儿童伤害相关正确行为的形成率。  相似文献   

8.
目的:调查分析常州市区学龄前儿童家长关于儿童视力保健的知识知晓情况、行为态度,为儿童视力保健干预提供依据。方法:2019年1-3月,共选取常州市区75所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家长作为调查对象。采用自行设计的电子版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家长问卷进行调查,并对其视力保健知识、态度行为等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共得到有效问卷11 494份(有效率99.3%),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人数1 284人(发生率11.2%)。家长对于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知识知晓情况较好,知晓家长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显著低于未知的;家长在儿童发生视力异常后不愿配合医生配镜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高于愿意配合者;不挑食儿童的视力异常发生率最低为9.9%,挑食种类为蔬菜类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最高为13.2%;入睡时间越晚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越高;儿童接触电子产品年龄越小视力异常发生率越高,每次使用电子产品时间超过60分钟以上视力异常率最高为14.4%,看电视的距离小于1米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最高达15.7%;从不户外活动及每周活动少于3天的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最高,且各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本调查发现常州市区学龄前儿童家长对于儿童视力保健知识、态度及行为方面均存在不足。应关注对儿童、家长及老师三个人群进行全方面的干预。  相似文献   

9.
周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长宁区周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调查本社区6所幼儿园学龄前儿童889名及其家长的安全知识、2004年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结果 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为35.22%,人年均意外伤害1.99次。发生意外伤害的有关因素包括儿童性别、早产史、父母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和儿童自身性格、生活能力、大人陪伴时间等。结论 该社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比较严重与多种因素有关,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家长的重视,切实加强防范。  相似文献   

10.
目的 采用Meta分析评价我国学龄前儿童(3~6岁)伤害发生情况,为减少3~6岁儿童伤害发生提供依据。方法 系统检索PubMed、知网、万方、维普、中国生物文献数据库,搜集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的研究文献,采用R 3.2.3软件进行Meta分析。结果 29项研究共45 022人纳入研究。学龄前儿童伤害人数及人次数发生率的合并效应值依次为16.05%(95%CI:11.06%~21.75%)、23.66%(95%CI:15.56%~34.27%)。亚组分析结果显示:男童和女童伤害人数发生率分别为20.94%、17.19%;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9.69%、19.79%、28.34%;1996版、2004版、1986版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伤害标准分别为16.94%、2.38%、13.18%。男童和女童的伤害人次数发生率分别为22.44%、13.99%;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9.45%、25.47%、35.00%,差异在亚组间均有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结论 性别、地区和伤害判定标准不同,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会有差别。今后要对男童及西部地区儿童给予重点关注,同时还需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目的了解江津区儿童伤害发生情况及流行特点,为开展伤害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统一调查问卷对江津区某小学414名儿童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儿童在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发生伤害的情况及家长对儿童伤害的知识、信念、和行为认知。结果儿童伤害发生率为63.9%,其中男生发生率为66.7%,女生发生率为61.0%。9种受伤害类型中的前3种为跌倒/坠落(28.6%)、夹伤/割伤(16.6%)、动物咬伤(12.8%),占伤害总例数的69.6%。家长对儿童伤害认识不够,其中60.8%的家长不知道为窗户安装纱窗并不是预防儿童从高楼坠落有效预防措施;51.6%的家长给孩子洗澡时,总是先倒热水,再倒冷水。结论儿童意外伤害率较高,家长对儿童伤害认识不够,应加强伤害防护知识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为江津儿童的健康成长创建有利环境。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对闵行区12个乡镇240名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危险因素的调查分析,为社区综合干预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研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问卷形式,调查闵行区12个乡镇240名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结果: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55.3%;意外伤害发生的地点主要是在家中;最常见类型为跌到/坠落、碰撞/挤压、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有儿童性格好动、周围环境有危险性、家庭收入和家长陪伴时间。结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儿童的重要健康问题。在今后的干预措施中应以家庭为重点,将儿童及家长作为重点干预人群,以减少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目的评价在珠海市某农村社区学龄前儿童中,实施伤害健康促进项目一年后的效果。方法采用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在实施干预的9个幼儿园中抽样调查211名儿童、298名家长、51名教师,进行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及危险因素调查。结果干预后,家长的儿童伤害急救知识正确率有明显提高(P<0.05);儿童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中伤害危险因素及伤害相关危险行为与习惯存在率均有明显降低(P<0.05)。干预后伤害发生率为13.7%,高于干预前的水平(5.0%,P<0.05);儿童伤害单次平均医疗费为357.6元;单次伤害的间接经济损失平均为526.8元,均较干预前明显减少。结论健康促进策略是预防控制农村学龄前儿童伤害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深圳市南山区学龄前儿童的伤害发生现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方法 于2018年1月3日至27日,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深圳市南山区4个社区的学龄前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并使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影响因素。结果 本研究共收集到4 134份有效问卷,男童2 144人(51.9%),女童1 990人(48.1%),3岁以下儿童2 412人(58.3%),3~6岁儿童1 722人(41.7%)。最近1年中,学龄前儿童的伤害发生率为4.30%。跌倒或坠落(65.2%)、钝器伤(11.8%)和烧烫伤(10.1%)是目前导致深圳南山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儿童的性别(OR=0.566)、年龄(OR=1.822)和照料者的伤害预防态度得分(OR=0.671)是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结论 儿童伤害预防的相关部门和组织应结合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现况、特征和影响因素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宁波市城乡接合部学龄儿童伤害相关知识、信念以及行为情况,为儿童伤害干预工作提供依据。方法采用随机分层整群抽样法,选取宁波市鄞州区5所中小学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7~17岁学生6 234名。结果 64.9%的学生认为伤害是可以预防的,90%以上的学生伤害防制知识来自学校教育、大众媒体宣传和父母亲教育。在调查前的30 d内,4.1%的学生承认有经常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行为,29.5%的学生坐在汽车副驾驶室时经常不系安全带;有49.78%的学生在运动时从来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同年龄学生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宁波市城乡结合部中小学生的伤害防护意识薄弱,开展防制伤害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是预防和控制伤害发生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林艳  王虹  刘筱娴  刘一心 《中国妇幼保健》2009,24(34):4804-4805
目的:探索有效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干预措施。方法:以深圳市横岗镇19所幼儿园和4个社康中心的学龄前儿童和家长为研究对象,对儿童和家长进行教育干预,干预期为一年,分别在干预前后进行问卷调查,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干预后家长对伤害的认知水平有所提高。与干预前比较,各类伤害发生率均有下降。经统计学检验,机械伤、中毒、意外跌落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学龄前儿童及其家长进行意外伤害教育干预,能有效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目的在学龄前儿童、家长及幼儿园教师中开展以预防儿童意外伤害为主题的健康教育,针对发现的危险因素进行干预,提高伤害对象的认知行为,降低儿童伤害的发生。方法以学龄前儿童为干预对象,监测意外伤害,对干预前及干预后的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进行比较,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干预方法包括对幼儿老师设计安全课程,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等。结果干预后意外伤害的发生率较干预前降低。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后,家长对家庭中危险因素认知有所提高,改变不利因素的家庭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低于未改变的家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健康教育对降低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有效。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沈阳市城乡学龄前儿童口腔健康知识及行为的现状,为制定口腔健康干预措施及口腔健康教育提供建议。方法 2017年9-11月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沈阳市城区及乡镇各5所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城区与乡镇收回有效调查问卷分别为1048份与641份,乡镇儿童多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城区与乡镇儿童家长获取口腔知识来源主要是电视与网络媒体,城区儿童家长在乳牙是否需要保护(58.9%)、窝沟封闭(19.7%)、含氟牙膏(56.4%)、口腔不良习惯(17.6%)的口腔知识回答正确率高于乡镇家长,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在城乡学龄前家长口腔行为问题上,城区儿童家长口腔行为习惯好于乡镇儿童家长。结论对城乡学龄前儿童家长进行口腔健康教育迫在眉睫,应该加强医务人员对乡镇地区的健康宣传。  相似文献   

19.
目的 了解2016—2020年深圳市南山区学龄前儿童伤害监测病例的流行特征,为儿童伤害预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伤害监测信息管理平台收集的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数据,分析伤害发生的流行病学特征。结果 2016—2020年共报告学龄前儿童伤害患者29β328例,平均年龄(2.63±1.52)岁,男女性别比为1.49∶1,以非故意伤害为主(99.86%),且多为轻度伤害(94.46%)。伤害发生年龄集中在1~<3岁(41.75%)。伤害多发于第四季度(27.32%)、一天中的16:00~20:00时(46.39%)较多。跌倒/坠落是伤害发生的首因(68.10%),其构成比随年龄的增长呈下降趋势(P<0.01)。发生地点以家中(67.85%)、公路/街道(13.33%)、公共居住场所(8.47%)为主,并随年龄的增长,伤害发生在家中的比例逐渐减少,发生在公路/街道的比例逐渐增加(均P<0.01)。伤害发生时活动主要为休闲活动(90.23%)。伤害性质多为挫伤/擦伤(51.31%),其次为锐器伤/咬伤/开放伤(26.64%),其比例随年龄的增长逐渐增加(P<0.01)。伤害部位以头部(44.29%)为主。结论 跌倒/坠落是造成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的主因,应根据年龄特征对学龄前儿童采取有效伤害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20.
目的了解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现状,探讨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预防措施。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抽取乌鲁木齐市2所幼儿园3~6岁在园儿童,调查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儿童意外伤害情况。结果乌鲁木齐市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年发生率为18.84%;男女童之间、不同年龄组之间意外伤害次数发生率均无统计学差异;排在前三位的意外伤害类型依次是跌倒/碰伤(12.02%),扭伤(5.43%),交通事故(1.55%);母亲文化程度及家长是否受过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培训是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保护因素,儿童性格特点是儿童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结论应加强健康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氛围,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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