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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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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兆平 《中国新医药》2004,3(3):131-131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的认证工作正在全国药品经营企业中进行,到2004年底,没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关闭。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已经步入了先进的规范化轨道,而大部分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虽然在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管下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但与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本文对照GSP标准,对现阶段大部分医院  相似文献   

2.
200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实施GSP强制认证。随后,我国相继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GSP强制认证工作。但在推行的过程中,GSP强制认证政策也遭到了质疑,有不少人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零售药店实行GSP强制认证是在做劳民伤财的无用功,现在GSP认证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形同虚设,强制实行GSP认证会增加零售药店的经营成本。  相似文献   

3.
陈皓  张松  张宏  陈立忠 《中国药事》2006,20(4):209-210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齐齐哈尔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GSP认证前是635家,存在的问题为“三乱”、“四差”,即:进货渠道乱、质量验收台帐乱、药品摆放乱;卫生条件差、仓储设施差、软件管理差、营业员素质差。通过GSP认证的305家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基本达到了提高管理,促进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齐鲁药事》2005,24(2):76-76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4]508号)制定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表。  相似文献   

5.
王倩楠  叶桦 《中国药事》2010,24(3):222-224,234
目的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有效监管,确保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方法分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与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的现况,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结果与结论强制GSP认证不能有效监管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应当将GSP认证变为GSP检查,建立对药品零售企业的GSP长效监管机制,并调整《药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  相似文献   

6.
信息集锦     
《中国药业》2013,(14):8-8
推进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2015年年底前,我国将完成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工作。总局日前强调,从现在起,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两证)任何一证到期的,均以新修订药品GSP为标准,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013年12月31日前,证书到期但无法  相似文献   

7.
华秀清  杨正银  程森 《中国药事》2006,20(10):591-592
实施GS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取得认可的一种制度;是通过强制性的认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全员质量意识的过程。经过GSP认证,企业面貌焕然一新,经营设施齐备,店堂环境优雅,管理有章可循,工作井然有序,服务质量、管理理念、员工素质明显提高。 截止2004年底,我县123家零售药店全部通过了GSP认证,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为了进一步巩固GSP认证成果,规范药品经营市场,从2005年4月至5月,我们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分成3组,对59家零售药店(其中单体零售药店36家,连锁公司加盟店23家)进行抽样调查。重点调研各零售药店是否严格按照GSP规范经营药品。调查中发现,大部分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比较规范,但部分企业在质量管理上出现了回潮与反弹。  相似文献   

8.
做好零售药房质量信息工作,对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都有积极的作用。在《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员手册》中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相似文献   

9.
《首都医药》2004,11(7):18-19
为了规范北京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认证工作程序。一、职责与权限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负责认证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的制定及调整;负责监督GSP方案的执行;负责GSP认证检查员库的建立、考核和管理工作。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根据市局的授权承担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方…  相似文献   

10.
自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月25日发布通知称,今后,凡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的,均以新修订的药品GSP为标准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两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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