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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2005年中国食管癌死亡情况及变化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分析中国2004-2005年食管癌死亡分布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方法 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共调查142 660 482人年(男性为72 970 241人年,女性为69 690 241人年;城市为47 899 806人年,农村为94 760 676人年),从中抽取食管肿瘤死亡记录和相应的人口数据.分别计算粗死亡率、年龄别死亡率、肿瘤死因构成比、中国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和世界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世标率),并与中国前2次死因回顾调查(1973-1975年及1990-1992年)的食管肿瘤死亡统计指标进行比较.结果 2004-2005年我国食管癌粗死亡率为15.21/10万(21 694/142 660 482),中标率为9.98/10万,食管癌死亡占恶性肿瘤死亡的11.19%(21 694/193 841),在恶性肿瘤死因顺位中居第4位.男性食管癌死亡15 067例,中标率为14.32/10万,高于女性的5.75/10万(死亡6627例);农村食管癌死亡16 437例,中标率为12.01/10万,高于城市的6.48/10万(死亡5257例);全国东、中、西部地区食管癌粗死亡率略有差别,东部地区粗死亡率最高为16.67/10万(8761/52 556 694),西部地区最低为12.92/10万(5209/40 322 563).食管癌粗死亡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在80~岁组达到峰值180.55/10万(1984/1 098 885).与第1次调杏(17.10/10万)相比,食管癌中标率下降了41.64%;与第2次死因调查(15.02/10万)相比,食管癌中标率下降33.56%.结论 30年来,我国食管癌死亡率明显下降,但仍是危害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恶性肿瘤之一,今后我国管癌防治仍应以农村高发地区为重点.  相似文献   

2.
目的 分析我国人群脑肿瘤死亡水平及不同时期死亡率的变化情况.方法 从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2004-2005年)数据库中抽取脑及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死亡记录,与相应的人口数据联接(共调查142 660 482人年,男性72 970 241人年,女性69 690 241人年).分别计算粗死亡率、年龄别死亡率、肿瘤死因构成比、中国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和世界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世标率),并与中国前2次死因回顾调杳(1973-1975年和1990-1992年)的脑肿瘤死亡统计指标进行比较.结果 2004-2005年中国脑肿瘤死亡4463例,粗死亡率为3.13/10万,占全部恶性肿瘤死亡(193 841例)的2.30%,中标率为2.37/10万,世标率为2.90/10万.其中,男性死亡2556例,粗死亡率为3.50/10万,女性死亡1907例,粗死亡率为2.74/10万;中标率分别为2.71/10万和2.03/10万,世标率分别为3.31/10万和2.48/10万.脑肿瘤年龄别死亡率随年龄的增长而升高.城市与农村居民脑肿瘤粗死亡率分别为3.78/10万(1809/47 899 806)、2.80/10万(2654/94 760 676);中标率分别为2.71/10万和2.20/10万.中国东、中及西部地区的粗死亡率分别为3.60/10万(1894/52 556 694)、3.14/10万(1565/49 781 225)、2.49/10万(1004/40 322 563);中标率分别为2.57/10万、2.43/10万和2.02/10万.脑肿瘤粗死亡率比第1次调查(1973-1975年)时的1.13/10万上升了176.99%,中标率(第1次调查为1.10/10万)上升了115.45%;相比第2次调查数据(粗死亡率为1.89/10万,中标率为1.74/10万),则分别上升了65.61%和36.21%.结论 中国脑肿瘤死亡率呈上升趋势,男性居民脑肿瘤死亡率高于女性,不同地区间的死亡率存在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3.
目的 了解江西省2004-2005年消化系统恶性肿瘤死亡水平和分布特征,为制订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2004-2005年江西省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消化系统恶性肿瘤死亡数据,按性别和地区分别计算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恶性肿瘤死因顺位等.结果 2004-2005年江西省调查地区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粗死亡率63.63/10万,中标率45.49/10万,消化系统恶性肿瘤死亡率男性(86.41/10万)高于女性(38.99/10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 =599.942,P<0.01);城市(67.73/10万)高于农村(62.36/10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553,P=0.018).江西省消化系统恶性肿瘤死因顺位前4位依次为肝癌、胃癌、结直肠肛门癌和食管癌,占全部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的90%以上.结论 江西省消化系统恶性肿瘤死亡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肝癌、胃癌、结直肠肛门癌和食管癌是江西省居民消化系统肿瘤干预的重点.  相似文献   

4.
2004-2005年中国居民子宫颈癌死亡情况及30年变化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分析我国2004-2005年子宫颈癌死亡率的地区和人群分布特征及其30年的变化趋势.方法 人口资料与子宫颈癌死亡资料均来自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样本由经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8个县(市)样本单位构成.其中,城市61个,农村97个;东部地区52个,中部地区49个,西部地区57个.两年合计总人年数为142 660 482,其中,男性72 970 241人年,女性69 690 241人年.计算子宫颈癌的粗死亡率和年龄别死亡率等指标.采用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将每5岁作为1个年龄组进行标化,计算中国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并与1973-1975、1990-1992年我国女性子官颈癌的死亡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调查样本地区子宫颈癌粗死亡率2.86/10万(1995/69 690 241),占肿瘤死因的2.86%(1995/69 667),在女性人口恶性肿瘤死因顺位中居第9位.农村和城市子宫颈癌粗死亡率分别为2.88/10万(1326/46 091 419)和2.83/10万(669/23 598 822),中标率分别为2.01/10万和1.67/10万.1973-1975、1990-1992年子宫颈癌死亡分别占肿瘤死因的17.91%、4.86%,中标率分别为11.10/10万和3.25/10万.2004-2005年样本地区子宫颈癌粗死亡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从加岁开始增加较明显,到85岁达到峰值,为20.83/10万(82/393 624).35-44岁组子宫颈癌死亡率比90年代同年龄组的死亡率高.2004-2005年我国中部、西部和东部地区子宫颈癌粗死亡率分别为3.41/10万(827/24 225 738)、3.25/10万(636/19 563 647)和2.05/10万(532/25 900 856),中西部地区中标率约为东部地区的2倍(中部2.35/10万,西部2.38/10万,东部1.19/10万).结论 2004-2005年我国农村女性子宫颈癌死亡率略高于城市,中、西部明显高于东部地区.与1973-1975、1990-1992年相比,子宫颈癌的危害呈年轻化的趋势;子宫颈癌死亡率及在女性肿瘤死因中的构成比继续下降.  相似文献   

5.
中国第三次死因抽样调查(2004-2005)卵巢癌死亡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利用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杳的结果,分析我国卵巢癌死亡的分布特点及流行趋势.方法 采用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158个样本点的资料,全国样本地区调查女性人口69 690 241人年(其中城市23 598 822人年,农村46 091 419人年).按照统一标准划分东、中、西部地区和城市、农村地区,分别计算粗死亡率、年龄别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死因构成,并与1990-1992年全国第2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资料和世界部分国家的卵巢癌死亡率资料比较.结果 2004-2005年女件卵巢癌粗死亡率1.45/10万(1008/69 690 241),在女性恶性肿瘤死因顺位中排第12位,占女性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的1.45%(1008/69 667),中国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为0.97/10万,世界人口标化死亡率为1.26/10万.城市卵巢癌粗死亡率为2.67/10万(630/23 598 822),中标率为1.62/10万;农村卵巢癌粗死亡率为0.82/10万(378/46 091 419),中标率为0.59/10万.与1990-1992年调查结果(卵巢癌粗死亡率0.60/10万、中标率0.53/10万和占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的0.75%)比较,卵巢癌粗死亡率上升了141.07%,中标率上升了83.02%,占女性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的构成比上升了92.92%,死因顺位由第17位上升到第12位,卵巢癌中标率上升幅度农村(118.52%)高于城市(31.71%).结论 卵巢癌不是危害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恶性肿瘤,城市卵巢癌死亡率高于农村,近20年来死亡率有较大幅度上升,应允分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6.
2004-2005年中国肺癌死亡情况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 分析我国2004-2005年肺癌死亡的分布特点及流行趋势.方法 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共调查142 660 482人年,其中男性72 970 241人年,女性69 690 241人年.从中抽取气管、支气管和肺恶性肿瘤死亡记录.根据不同性别,城乡和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分别计算粗死亡率、年龄别死亡率、地区别死亡率、肿瘤死因构成比、中国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世界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世标率)及死因顺位,并与中国前2次死因回顾调查(1973-1975年和1990-1992年)的肺癌死亡统计指标进行比较.结果 2004-2005年全国死因抽样调查肺癌共死亡43 993例,粗死亡率为30.84/10万,中标率为20.24/10万,世标率为27.62/10万,占被调查全部恶性肿瘤死亡(193 841例)的22.70%;男性死亡30 167例,粗死亡率为41.34/10万;女性死亡13 826例,粗死亡率为19.84/10万.肺癌年龄别死亡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城市中肺癌粗死亡率为40.98/10万(19 628/47 899 806),在城市肿瘤死因顺位中排第1位,占城市全部恶性肿瘤死亡(71 936例)的27.29%;农村粗死亡率为25.71/10万(24 365/94 760 676),仅次于肝癌排第2位,占农村全部恶性肿瘤死亡(121 905例)的19.99%.全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肺癌的死亡率也明显不同,粗死亡率最高的是东部地区,为37.85/10万(19 893/52 556 694);西部地区最低为21.76/10万(8774/40 322 563).肺癌粗死亡率与1990-1992年第2次死因调查(粗死亡率为17.54/10万)相比上升了75.83%,与1973-1975年第1次调查(粗死亡率为5.46/10万)比较,上升了464.84%,呈明显上升趋势.结论 肺癌是影响我国城市居民健康的主要恶性肿瘤,其死亡水平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7.
2004-2005年全国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胃癌死亡率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了解日前我国居民胃癌死亡特征及变化趋势.方法 分析2004-2005年全国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中158个全国样本点的胃癌死亡数据,并与前2次全国死因调查结果比较.结果 2004-2005年我国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为24.71/10万(35 250/142 660 482),中国人口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为16.16/10万,占恶性肿瘤死因构成的18.19%(35 250/193 841),居第3位.本次调查结果与1973-1975年我国样本地区胃痛粗死亡率(17.40/10万)和中标率(17.70/10万)相比分别上升42.01%和降低8.70%,与1990-1992年我国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25.16/10万)和中标率(21.76/10万)相比分别降低1.79%和降低25.74%,位次由前2次调查统计的第1位后移至第3位.2004-2005年城市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为22.98/10万(11 005/47 899 806),中标率为13.63/10万,占肿瘤死冈构成的15.30%(11 005/71 936),居第3位,与1973-1975年城市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19.44/10万)和中标率(19.80/10万)相比分别升高18.21%和降低31.16%,与1990-1992年城市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19.44/10万)和中标率(15.34/10万)相比分别升高18.21%和降低11.15%;农村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为25.59/10万(24 245/94 760 676),中标率为17.64/10万,占肿瘤构成的19.89%(24 245/121 905),居第3位,与1973-1975年农村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16.62/10万)和中标率(17.00/10万)相比分别升高53.97%和升高3.76%,与1990-1992年农村样本地区胃癌粗死亡率(27.16/10万)和中标率(24.36/10万)相比分别下降5.78%和下降27.59%.结论 目前胃癌仍然是我国重要的恶性肿瘤死因之一.我国样本地区胃癌标化死亡率明显下降,提示我国近期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益于降低胃癌的发病风险.  相似文献   

8.
中国2004-2005年全国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肝癌死亡率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 分析中同肝癌死亡率特征及变动趋势.方法 采用2004-2005年全国死因回顾抽样调查158个样本点的资料,覆盖2年人口总规模为142 660 482人年,其中城市人口47 899 806人年、农村人口94 760 676人年;按区域分类东部人口52 556 694人年、中部人口49 781 225人年、西部人口40 322 563人年.用1982年令国人口构成计算标化死亡率(简称中标率)、用1985年世界标准人口计算世界标化死亡率(简称世标率).与1973-1975年(第1次)、1990-1992年(第2次)全国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资料作历史纵向比较;与全球部分国家的肝癌死亡率资料作横向比较.结果 158个样本点2004-2005年肝癌死亡37 465例,粗死亡率为26.26/10万(男性死亡27 398例,粗死亡率为37.55/10万;女性死亡10 067例,粗死亡率为14.45/10万),仅次于肺癌而居恶性肿瘤死因的第2位(19.33%,37 465/193 841);93.04%(147/158)的样本点肝癌粗死亡率在10.00/10万~39.00/10万之间.肝癌中标率为17.86/10万(男性为26.44/10万,女性为9.20/10万),世标率为23.48/10万(男性为34.61/10万,女性为12.34/10万).城市肝癌死亡11 945例,粗死亡率为24.94/10万,中标率为15.34/10万;农村肝癌死亡25 520例,粗死亡率为26.93/10万,中标率为19.32/10万.男女肝癌死亡率比例为2.60:1,其中城市为2.68:1,农村为2.56:1.东、中和西部地区的肝癌死亡数分别为14 909、13 349及9207例,粗死亡率分别为28.37/10万、26.82/10万及22.83/10万,中标率分别为17.53/10万、19.09/10万及16.92/10万.本次资料与全围第1次资料(10.75/10万)相比,肝癌粗死亡率增长了89.77%;与伞国第2次资料(20.37/10万)相比,肝癌粗死亡率增长了28.73%.其中第1次和第2次城市肝癌粗死亡率分别为12.42/10万和19.50/10万;农村肝癌粗死亡率分别为10.12/10万和20.67/10万,均呈现上升趋势.与全球172个国家(地区)资料比较,中国肝癌粗死亡率男性排在第6位,女性排在第5位;世标率则分别排在第9位和第7位.结论 肝癌在我国恶性肿瘤死因排位中为第2位.肝癌粗死亡率呈升高态势,但标化死亡率已显示升高幅度趋缓.肝癌防治应当继续成为我国肿瘤防控的苇点.  相似文献   

9.
目的分析2006—2015年杭州市居民恶性肿瘤死亡情况及变化趋势。方法收集2006—2015年杭州市死因监测资料,计算主要恶性肿瘤死亡率、标化死亡率,使用年度变化百分比(APC)评价死亡率变化趋势。结果2006—2015年杭州市居民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77.61/10万,标化死亡率为105.17/10万,男性恶性肿瘤死亡率高于女性(P0.05)。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肛门癌和食管癌为恶性肿瘤前5位死因。恶性肿瘤标化死亡率呈下降趋势(APC=-1.78%,P0.01),男性胰腺癌和前列腺癌标化死亡率呈上升趋势(APC=3.25%和4.39%),食管癌、胃癌及肝癌呈下降趋势(APC=-2.96%、-5.07%和-6.48%);女性宫颈癌呈上升趋势(APC=8.00%),食管癌、胃癌和肝癌呈下降趋势(APC=-8.06%、-7.13%和-7.32%)。结论杭州市居民恶性肿瘤标化死亡率呈下降趋势,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和肛门癌及食管癌是主要死因。  相似文献   

10.
目的分析2017年成都市双流区恶性肿瘤流行特征,为制定肿瘤防治策略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2017年双流区肿瘤登记处收集的户籍人口恶性肿瘤发病死亡数据进行整理、审核后,统计分析不同年龄、性别和病种的恶性肿瘤发病死亡情况。结果 2017年成都市双流区恶性肿瘤粗发病率为223.33/10万,中标率为123.60/10万,世标率为161.17/10万。男女发病比为1.58∶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8.807,P0.001)。40岁后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发病前5位的病种是支气管和肺癌、结直肠和肛门癌、食管癌、肝和肝内胆管癌、胃癌,男性发病前5位是支气管和肺癌、食管癌、肝和肝内胆管癌、结直肠肛门癌、胃癌,女性发病前5位是支气管和肺癌、乳腺癌、结直肠肛门癌、胃癌、宫颈癌(并列第4)、肝和肝内胆管癌。恶性肿瘤粗死亡率为171.97/10万,中标率为90.41/10万,世标率为120.90/10万。男女死亡比为2.13∶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5.613,P0.001)。45岁后死亡率呈快速上升趋势。死亡前5位是支气管和肺癌、食管癌、肝和肝内胆管癌、结直肠肛门癌、胃癌,男性死亡前5位是支气管和肺癌、食管癌、肝和肝内胆管癌、结直肠肛门癌、胃癌,女性死亡前5位是支气管和肺癌、结直肠肛门癌、胃癌、肝和肝内胆管癌(并列第3)、乳腺癌、宫颈癌。结论支气管和肺癌、结直肠和肛门癌、食管癌、肝和肝内胆管癌、胃癌、女性乳腺癌、女性宫颈癌是双流区发病死亡率较高癌种,应重点防治。  相似文献   

11.
目的 研究启东市1972 - 2016年肺癌死亡水平及变化趋势。方法 根据启东市1972 - 2016年癌症死亡登记数据库,分别计算粗死亡率(CR)、中国标化率(CASR)、世界标化率(WASR)、35~64岁截缩率、0~74岁累积率、累积风险,死亡率年度变化百分比等。结果 1972 - 2016年启东肺癌死亡18 662例, CR为36.91/10万,占全部癌症死亡的18.88%,位居癌症死亡第2位。CASR和WASR分别为15.13/10万和25.26/10万;35~64岁截缩死亡率为32.98/10万;0~74岁累积死亡率为3.14%;肺癌死亡的累积风险为3.10%。男性肺癌死亡13 384例,CR、CASR、WASR分别为53.63/10万、23.19/10万与39.64/10万,女性肺癌死亡5 278例,CR、CASR、WASR分别为20.61/10万、8.06/10万和13.17/10万。肺癌男女死亡性比值CR、CASR、WASR分别为2.60、2.88、3.01。45年间肺癌死亡的CR、CASR、WASR的变化百分比(PC)分别为+842.85%、+194.28%与+250.01%,年均变化百分比(APC)分别为+4.88%、+1.92%、+2.18%。用年龄 - 出生队列方法分析显示,各低年龄组出生队列死亡率变化趋势也不明显,而55岁以后的各年龄组出生队列死亡率有明显的上升趋势。结论 启东45年来肺癌死亡率水平较高,且上升趋势明显。  相似文献   

12.
2004-2005年中国居民呼吸系统疾病死亡水平及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分析2004-2005年我国居民的呼吸系统疾病死亡水平及构成.方法 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及人口资料均来自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中的样本地区资料,即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的160个监测点,调查人年数为142 660 482.根据死亡个案及人口资料计算年龄别、性别、疾病别粗死亡率.计算标化死亡率时以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结果 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个案共有144 106例,粗死亡率为101.02/10万,标化死亡率为87.56/10万.男性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106.49/10万(77 709例)、104.52/10万,女性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95.27/10万(66 397例)、72.96/10万.城市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86.00/10万(41 193例)、68.60/10万,农村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108.60/10万(102 913例)、97.74/10万.东部地区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95.69/10万(50 293例)、69.33/10万,中部地区呼吸系统疾病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88.61/10万(44 113例)、87.38/10万,西部地区粗死亡率和标化死亡率分别为123.26/10万(49 700例)、116.37/10万.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粗死亡率及标化死亡率分别为12.40/10万(17 688例)、10.91/10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粗死亡率及标化死亡率分别为82.32/10万(117 440例)、71.18/10万;哮喘粗死亡率与标化死亡率分别为2.45/10万(3500例)、2.14/10万;支气管扩张症粗死亡率与标化死亡率分别为0.25/10万(362例)、0.22/10万;尘肺死亡率及标化死亡率分别为0.62/10万(878例)、0.56/10万.呼吸系统疾病死亡个案中,COPD、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哮喘分别占81.49%、12.27%、2.43%.结论 2004-2005年我国居民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农村高于城市,西部地区明显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男性高于女性.COPD死亡率及占呼吸系统疾病总死亡的比例较高.  相似文献   

13.
目的 分析1973-2005年我国居民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死亡率、死亡构成及其变化趋势.方法 使用3次全国死因回顾调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分别是:1973-1975年中国恶性肿瘤死亡调查,调查人年数为2 513 949 310;1990-1992年中国恶性肿瘤死亡调查,调查人年数为335 213 493;2004-2005年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调查人年数为142 660 482,分为0~、15~、60~岁3个年龄段.根据调查收集的人口资料和死亡个案数据计算年龄别、性别、疾病别粗死亡率,使用2000年我国人口普查的人口计算标化死亡率.结果 1973-1975年、1990-1992年和2004-2005年调查中居民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的死亡数分别为4 913 521、284 811和47 161例,粗死亡率分别为195.45/10万、84.96/10万和33.06/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158.71/10万、70.76/10万和27.98/10万.2004-2005年调查中城市、农村居民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的死亡数分别为11 752、35 409例,粗死亡率分别为24.69/10万、37.35/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19.62/10万和32.12/10万;男、女性死亡数分别为26 176、20 985例,粗死亡率分别为35.87/10万、30.1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35.23/10万和26.65/10万;东、中、西部地区的死亡数分别为13 286、13 922和19 953例,粗死亡率分别为25.28/10万、27.97/10万和49.48/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21.33/10万、28.10/10万和45.98/10万;死亡排位前3位的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为肺炎、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其死亡数分别为14 265、8537和5771例,粗死亡率分别为10.00/10万、5.98/10万和4.05/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8.88/10万,5.46/10万和3.74/10万.2004-2005年调查中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死亡数占全部死亡数(868 484例)的5.43%.较1973-1975年的27.87%(4 913 521/17 629 350)下降了80.52%.结论 我国传染病、母婴和营养缺乏性疾病的死亡率总体上呈显著下降趋势,农村高于城市,男性高于女性,西部地区高于东、中部地区.  相似文献   

14.
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与变化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分析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和变化趋势,为伤害干预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方法 2004-2005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覆盖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个疾病监测点,共调查142 660482人年.通过计算粗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WYPLL)和标化死亡率来描述伤害死亡状况,计算标化死亡率时以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将每5岁作为1个年龄组进行标化;1991-2000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由145个监测点组成,覆盖1000多万人口,计算不同年代伤害死因构成比,分析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结果 2004-2005年调查地区共计有伤害死亡个案87 753例,其中男性59 664例,女性28 089例;城市23 308例,农村64 445例.伤害粗死亡率为61.51/10万,占全死亡的10.10%,标化死亡率为58.45/10万,是中国人群的第4位死因;伤害的YPLL为1579.61人年/10万,伤害的WYPLL为1721.41人年/10万,占总死亡WYPLL的32.34%.男性和女性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81.76/10万和40.3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79.96/10万和36.25/10万,男性死亡率约为女性的2倍.城市和农村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48.66/10万和68.0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44.08/10万和66.25/10万,农村伤害死亡率约为城市的1.4倍.15~4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为48.94/10万(35 497/72 531 671),约占总死亡的40%,是该年龄段人群第1位的死因.2004-2005年调查地区的前5位伤害死因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跌倒、溺水、中毒,死亡个案分别为29 669、18 678、10 901、7752、4857例,粗死亡率分别是20.80/10万、13.09/10万、7.64/10万、5.43/10万、3.40/10万;交通事故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15.00%(1551/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33.79%(14 792/43 774),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自杀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26.66%(2756/10 338)下降到2005年的20.46%(8955/43 774),跌倒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5.15%(532/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12.87%(5630/43 774).结论 伤害死亡是导致中国人群早死的首要疾病,交通事故是第1位的伤害死因,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中国人群伤害死因谱已经发生了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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