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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为了改进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针剂包装,在1993年对所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针剂都改成曲颈易折安瓿包装。对其片剂(除个别品种外)在两年内尽快推广铝塑泡罩包装并在片与片之间加上分割线,在包装材料上印序列数字,根据药品不同要求,也可采用PVC和PE等各种复合材料包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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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2006,25(4):285-285
<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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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已一年有余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药品生产、经营部门与医疗单位,对精神药品的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反映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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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两重性,管理得法,用之得当,能起到防病治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作用;反之,将造成流弊,产生药物依赖性,危害人体健康,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因此,加强管理、正确使用意义重大,所以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条例、规定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执行、医生豹用药观念等方面的影响出现了一些弊病,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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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6,(4)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健康利益,解决当前社会反响强烈的药品名称混乱、一药多名等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3月15日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规定》旨在解决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药多名”问题,强调药品通用名称必须突出显著,并对商品名及商标的使用作出严格限定。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1月19日发出了《关于印发〈医疗机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本期全文刊发三个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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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医药技术与市场》2006,(2)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于2006年3月1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局长:邵明立二○○六年三月十五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第三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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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杂志》2006,8(2):124-1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第三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第四条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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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药品标准》2006,7(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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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技术与市场》2006,6(1):1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现将麻醉药晶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通知下:
一、申请人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应当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申请表(附件1),连同有关资料(附件2)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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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对化妆品的管理已有50多年的历史,对化妆品的标签和检验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良好包装和标签法》(FPLA)以及有关当局颁布的其他法规。此文荟萃了FDA对化妆品标签的管理规定和进口检验标准相关内容,以供我国化妆品监管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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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国家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麻醉药品是一种特殊药品,具有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必须严格管理,以免导致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成为毒品。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笔者将其与1987年、1988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进行了对比,发现《规定》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要求、处方的限量、处方的管理等几个方面均做出了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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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卫生厅(局):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现将戒毒治疗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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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正确贯彻落实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方法:通过对新旧法的对比,提出笔者对〈规定〉的学习体会.结果:新〈规定〉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更具体,也更到位;同时放宽了使用限量;提出"重"吗啡,"轻"度冷丁,使止痛药的使用更合理.结论:新〈规定〉既加强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的管理力度、也为我国疼痛治疗提供了新的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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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中第5章第30条规定: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规定销毁处理.由于笔者在门诊药房工作,没有使用第一类精神药品,因此只对<管理规定>中该条涉及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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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包装和标签,以利于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卫生部针对目前上市的部分药品的包装和标签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加强药品包装和标签管理的规定,并通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及监督管理部门遵照执行。《规定》要求,我国生产并在国内销售使用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及使用说明书必须使用中文,并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汉字简化字为准,也可同时加注汉语拼音或外文;使用商品名的西药制剂必须在该商品下方的括号内标明通用各称;凡规定有效期或使用期限的药品,其包装标签上必须标明该品之有效期或使用期。具体表述形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日,或使用期限至×年×月×日;申请药品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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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加强对药品名称使用的管理,解决目前市场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公众健康科学合理用药,维护公众健康利益有重要的意义。提高了对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可读性的要求药品说明书应包含药品安全有效的重要信息。《规定》要求药品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以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