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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第7条云:“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关于“发于阳”“发于阴”和痊愈日数,历来众说纷纭,教材观点亦不统一,现再归纳分析如下.
1 辨“病发于阳、发于阴”
尤在泾《伤寒贯珠集》[1]认为阴阳指阴经和阳经.如云“发于阳者,病在阳之经也,以寒加阳,阳气被郁,故发热而恶寒.发于阴者,病在阴之经也,以阴加阴,无阳可郁,故无热但恶寒耳”.
陈修园《伤寒论浅注》[2]认为阴阳指少阴与太阳.如云“发热恶寒者,发于太阳之标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少阴之标阴也”.临床上三阴经亦有发热症状,故此种说法不合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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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则最早见于《素问·至真要大论》,其云:“……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歧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这是祖国医学基础理论治则部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含义是:以寒药治热病而热反盛者,应该取治阴分;以热药治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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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卫不和因于卫辨治析疑《伤寒论》第53条曰:“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荣气和,荣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以荣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荣卫和则愈,宜桂枝汤。”第54条曰:“病人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宣桂枝汤。”两条皆云营卫不和因于卫,故同宜桂枝汤调和为治。但原文不明之处有三:一是病因有无风邪?二是营卫不和因卫虚还是卫强?三是两条分述之意义何在?审症求因,见自汗出,不兼气虚之里症,不去止汗复取汗法,是风邪在表无疑。原文言“病常……”和“……不愈”,指病程日久;风邪恋表,故必卫气不足。笔者之所以分述两条,除说明卫虚之程度不同可有不同症状外,还有鉴别诊断之意。如卫气虚衰,无力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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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辨证寒证热证 ,一般采用“因其性而反之”的治疗原则 ,即“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 ,这属于中医学的正治法 ,又叫反治法 ;但有时热证用寒药 ,不但热势不减反而更热 ,寒证用热药而寒象更甚 ,这就需要医者知常达变、治病求本 ,正如《内经》所说“必伏其所主 ,而先其所因” ,“所谓求其属也”。《素问·至真要大论》云 :“论言治寒以热 ,治热以寒 ,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 ,寒之而热 ;有病寒者 ,热之而寒。二者皆在 ,新病复起 ,奈何治 ?岐伯曰 ,诸寒之而热者 ,取之阴 ;热之而寒者 ,取之阳 ,所谓求其属也[1 ] 。”《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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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佐法发端于《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云:“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可见,所谓反佐法,就是指方中所使用的佐药与其所要治的病证的寒热属性完全相同,即上述《内经》说的“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这种反佐法的目的,主要是防止病与药发生格拒不受的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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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伤寒论》“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这一条文,历来有一些不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如何理解病“发于阳”与“发于阴”,以及与“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的关系。《伤寒论》是一部治病之书,仲景所创立之辨证论治方法始终强调在认识疾病基础上来分析并判断疾病过程中各种不同证候所反映的病机,进而根据病机来确立治法与方药。只有遵循这一思想来研读仲景之书,方能体会仲景文字之寓意。病“发于阳”与“发于阴”是根据《河图》水火之成数所代表之阴阳来强调治疗疾病之最终目标在于恢复身体的阴阳平和。所以,认识本条不能只在恶寒是否伴随发热上来讨论何谓病“发于阳”或“发于阴”,而应该从全书所强调的在辨病基础上进行辨证论治的高度来看待其所具有的指导全局性的临床辨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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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发于阳、发于阴的愈期,第七条后半节接而论曰:“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前两句是用以指明愈期的具体日数,后两句则是进而申言其所以然。然而明明病发于阳体内正气抗邪之势胜于发于阴,何以在正胜邪退,自行向愈过程中时间反要多一日?况以事实言,此不但在《伤寒论》中更无同例可资印证;即和千百年来医家所经验的临床实际也不吻合。此外,“阳数七,阴数六”据何而来,为什么它就能支配病发于阳,发于阴的自愈之期?诸如此,类:学习本条时均有待于明确。故而此节文字看似极为明白畅晓,其实却还包藏着使历来研究《伤寒论》者莫不为之感到棘手的问题。无庸空言,只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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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病治阴”理论在妇产科临床上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岐伯日: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阐述了因阳气不足不能温养而出现寒象,病本在于阳虚;因阴虚不能制阳而出现热象,病本在于阴虚。根据“治病求本”原则,所以“热之而寒者”则当“取之阳”。亦即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这种治疗方法为“阳病治阴”。笔者将此理论应用到妇产科临床上,收到满意的疗效,现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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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伤寒论》第7条云:"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对这句话的认识,尤其是对"病发于阳"、"病发于阴"的认识,历来被众多医家所争论,近代《伤寒论》诸多讲义亦未见统一,归纳一下大致可分为3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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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16条曰:"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之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这段条文其义有二,前者定其义,示何为坏病,并明其因,指其殊;后者"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则教以治则。下此以降,历代诸家以至于今,皆引申之、发挥之、广大之,皆认为此"十二字则"不独专为坏病而设,乃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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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于阳""发于阴"指人体感受风寒之邪,阳经及其络脉乃至皮部出现以发热恶寒为代表的症状,阴经及其络脉乃至皮部出现以无热恶寒为代表的症状,疾病处于表证期。阳经受邪发热,阴经受邪无热,此为常;阳经受邪亦有不发热者,阴经受邪反有发热者,此为变。《伤寒论》第7条和第131条两处"发于阳""发于阴"含义相同,均为就表证而言。邪在皮毛经络,为感邪之初,病之始,故为"发"。"阳"指阳经及其络脉乃至皮部;"阴"指阴经及其络脉乃至皮部。从病程上看,处于表证期,即邪气入经以及入经之前;从病位上看,邪在体表、经络,无涉脏腑。相较而言,阳经表证更为明显,邪在络脉常已出现相应症状,从病之"发"到病之"衰",时间较长,所以说,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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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伤寒论》“发于阳”“发于阴”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伤寒论》中,有两条出现“发于阳”“发于阴”,即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第131条“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也。”历代医家对这两条“发于阳”“发于阴”的解释颇不一致。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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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曰:“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指出中医学术思想之精髓在于:未病先防,重点预防,防患于未然。纵观古代针灸医籍,针灸治疗贯穿始终,已形成系统而日趋成熟的理论体系,是针灸学的主体,而针灸预防作用涉及不多,但也并未被忽视,可以说是针灸学的指导思想,闪耀着独特的智慧光芒。针灸预防最早见于汉代张仲景《伤寒杂病论》第八条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在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指出太阳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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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调阴阳,以平为期 就如何解决阴阳的偏盛偏衰以达平衡的目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阳病治阴,阴病治阳”的原则。例如,阳盛是由阴虚而致的,《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是谓寒之不寒而无水也,此阴亏火旺者可用六味地黄丸、左归饮。正如王冰所说的“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待阴液充足,则亢阳自平;阳气之虚,是由阴寒邪盛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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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先明标本凡病有标本,本者根源,标者末也。明·张介宾《景岳全书·传忠录》云:“本为病之原,标为病之变,病本惟一,隐而难明,病变甚多,显而易见,故今之治病者多有不知本末,而惟据目前,则最为斯道之大病。”可见治病不辨标本,或指本为标,或指标为本,必迷乱经常,倒施针药。故云:“良工之治病,必辨新病邪实,久病正虚,论缓急先后而调理,因病有当急治有不当急治,夫若外感之邪必乘其方起之时,邪入尚浅,先驱而出之,若候邪气已深,与气血相乱,乃至伤于元气则治难焉,此当急治之理。”大凡新病可急治,久病宜缓调,急则治标,缓则固本,先治其实,后治其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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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通过调补冲任功能以达到治疗妇科疾病的目的,历代医家均颇为重视。正如徐灵胎所说:“凡治妇人,必先明冲任之脉,此皆气血之所从生,而胎之所由系。明于冲任之故,则本源洞悉,而后所生之病,千条万绪,以知其所起。”《得配本草》所附“奇经药考”及《傅青主女科》记载了诸多治冲任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