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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至今,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什么是献血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就是由健康成年人献出少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血液去挽救他人的生命的一种高尚行为。但是,对于献血,民间却流传着“年轻人不应该献血,尤其是还没有结婚的人”、“人过三十不宜  相似文献   

2.
1、自愿权。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每个公民有献血与不献血及献血量的选择、献血一次和多次的自由和权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长期以来,国内多依靠《献血法》第三条规定:过来一段时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  相似文献   

4.
谁不能献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了。单位的宣传窗、电视上介绍说我国从此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取消有偿献血,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还介绍说献血不但无碍于健康,更是珍惜生命、充实生命、互助友爱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小赵想想自己素来身体棒棒的,从来没有个三病四痛,于是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来到市血液中心,卷起袖子,伸出手臂,要向人民、向社会献上一份爱心。  相似文献   

5.
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指出: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新规定要求,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  相似文献   

6.
无偿献血是临床用血最重要的来源。我国《献血法》也已颁布并施行十周年,其中最主要的精神就是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国家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相似文献   

7.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公布 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工作。  相似文献   

8.
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红十字会成立揭牌仪式上了解到,目前,大学生已成为南京义务献血的主力军。(据2006年5月16日《中国青年报》)大学生最踊跃于献血,在全国可能部是普遍现象。但是,大学生成献血主力,怎么让人觉得有些不是滋味。《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同时,“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国家鼓励的国家工作人员等没有成为献血主力,为何独独让大学生“独领风骚”?参加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利己不…  相似文献   

9.
健康素养     
正无偿献血助人利己适量献血是安全、无害的。健康的成年人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一般为200~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一定要到国家批准采血的血站献血。  相似文献   

10.
献血热线     
面对献血你是否曾犹豫过,是因为对抽血的惧怕还是担心献血会有损健康!本刊将为您解疑答惑。Q:请问哪些公民有献血义务?A:《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Q:为什么有些人会发生献血反应?A:首次参加献血的人中有极少数人会发生晕眩反应。其表现为心慌、头晕、面色苍白、恶心等,然后出汗,出汗后面色避渐红润,症状很快消失。上述晕眩反应经适当护理,不会发生意外。造成这种反应的因素很多…  相似文献   

11.
《健康博览》2012,(8):9
"到底多大年龄段的人可以无偿献血",由卫生部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明确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要求》指出,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征询、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献血前的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应以血站结果为准,对经健康检查不适宜献血的献血者,应给予适当解释,并注意保护其个人信息。献血前健康检查结果只用于判断献血者是否适宜献血,不适用于对献血者健康状态或疾病  相似文献   

12.
适量献血是安全、无害的.健康的成年人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一般为200~ 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相似文献   

13.
要实现“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目标要求,无偿献血工作必须进一步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文章从王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发挥流动采血车在拓展农村血源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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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体重男性大于50千克,女性大于45千克,没有低血压、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血压一般收缩压大于90毫米汞柱、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大于60毫米汞柱、小于90毫米汞柱,没有贫血,血红蛋白女性大于110克/升,男性大于120克/升。献血前要做健康征询及基本的体检和血液相关检查。  相似文献   

15.
《健康必读》2007,(2):I0011-I0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但在平时献血队伍中绝大多数是年轻人,中年人则很少,经过调查,有些中年人认为,都四五十岁的人了,怕献血有碍健康。血液专家指出,这是一种误解,健康的中年人在医生的指导下,定期适量献血,具有促进新陈代谢,增强抗病能力,对健康更有益。[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献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10月五日起施行。2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司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3血液中90%是水,其余是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和多种蛋白质等。4男子体重>50公斤,女子体重≥45公斤,血压正常,体检合格,血常规及生化检查正常者都可参加献血。5一个成年人血量为4000~5000毫升。健康人献血200毫升,只占全身血量的5%,对健康毫无影响。6献血前两餐不吃高脂肪、高蛋白食品,不饮酒,不服药;献血当日应吃些清淡食品;献血…  相似文献   

17.
愿望     
很早以前就想献血了,大概是高三的时候,那时候学校组织过一次献血,要求未满18周岁不得献血。在我家乡一般到高三都满18周岁了,可是我由于提前上学了,所以刚好差一岁,就被老师挡到献血的大门外。记得当时同学们那个积极啊,争先恐后的,尽管老师说高三要保养好身体,尽量不要献血,大家还是不听,因为当时的我们觉得献血了就是长大了,表明自己已经可以为这个社会做出贡献了。我看着大家也好羡慕。我们班长说我,小丫头,等着吧。于是我决定到我一满18周岁就去献血。大一的时候过18岁生日,那个时候似乎听说了许多关于献血传染艾滋病的…  相似文献   

18.
正康医生:前几天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来到小区,看到许多年轻人报名献血,我也想参加。但我老婆说我年龄大了,不让我献血。请问50岁还能不能献血?献血对身体有损伤吗?献血前要注意什么?重庆市马先生马先生:你好!我国鼓励无偿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如果既往无献血反应,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所以只要符合健康标准,50岁还是可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严格依法办事,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半年内全市无偿献血2.28万人次,献血457万毫升,基本上保证了临床医疗用血。现将我市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情况介绍如下: 1 政府重视,领导带头,机关干部做出表率 《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标志着我国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落实《献血法》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必须健全领导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市政府先后两次调整充实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来的22名扩大到42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是1999年初召开的全市无偿献血电视会议,市献血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心骥号召全市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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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青岛市55 ~60周岁献血者献全血现状,为推进无偿献血事业提供理论参考.方法 对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在青岛市中心血站献全血的无偿献血者的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对在此期间献全血且年龄在55 ~60周岁人群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满足条件献血者共689人,男性451人,女性238人;A型、B型、O型、AB型分别为204 人(29.61%)、198人(28.73%)、200人(29.03%)、87 人(12.63%);献血量400ml者占77.72%;血液合格率为98.05%;发生献血不良反应7人.结论 55 ~60周岁献血者发生献血不良反应少见,血液合格率较高.应鼓励55~60周岁既往无献血不良反应的献血人群继续献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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