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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长期以来,国内多依靠《献血法》第三条规定:过来一段时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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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蔚然 《人人健康:医学导刊》2012,(17):65
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指出: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新规定要求,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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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红十字会成立揭牌仪式上了解到,目前,大学生已成为南京义务献血的主力军。(据2006年5月16日《中国青年报》)大学生最踊跃于献血,在全国可能部是普遍现象。但是,大学生成献血主力,怎么让人觉得有些不是滋味。《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同时,“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国家鼓励的国家工作人员等没有成为献血主力,为何独独让大学生“独领风骚”?参加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利己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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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文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9,29(12):895-896
要实现“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目标要求,无偿献血工作必须进一步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文章从王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发挥流动采血车在拓展农村血源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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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严格依法办事,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半年内全市无偿献血2.28万人次,献血457万毫升,基本上保证了临床医疗用血。现将我市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情况介绍如下: 1 政府重视,领导带头,机关干部做出表率 《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标志着我国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落实《献血法》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必须健全领导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市政府先后两次调整充实无偿献血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来的22名扩大到42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特别是1999年初召开的全市无偿献血电视会议,市献血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心骥号召全市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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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青岛市55 ~60周岁献血者献全血现状,为推进无偿献血事业提供理论参考.方法 对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在青岛市中心血站献全血的无偿献血者的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对在此期间献全血且年龄在55 ~60周岁人群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满足条件献血者共689人,男性451人,女性238人;A型、B型、O型、AB型分别为204 人(29.61%)、198人(28.73%)、200人(29.03%)、87 人(12.63%);献血量400ml者占77.72%;血液合格率为98.05%;发生献血不良反应7人.结论 55 ~60周岁献血者发生献血不良反应少见,血液合格率较高.应鼓励55~60周岁既往无献血不良反应的献血人群继续献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