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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青 《中国药物应用与监测》2002,17(1):21-22
2000年1月1日,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从而使非处方药(OT℃)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由此而产生的一个热门话题是--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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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4,(3)
本刊讯 2004年4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家药品标准药品中进行了非处方药的遴选,目前已公布了六批4326个非处方药制剂品种,初步对上市药品进行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开始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并对非处方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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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了。本办法为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已现雏形,必将会提高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人民科学用药水平。 1 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 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于1997年1月作出的决定,该决定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也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完善药品的监督管理体制提供了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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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于1996年4月10日发(1996)第30号<关于成立制订推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领导小组的通知>文,决定在我国建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自此以后便成为消费者纷纷议论的话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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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1999,(6)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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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OTC)分类管理,是与国际先进医药管理模式接轨的触点,是历史的进步和必然进程。我国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医院药剂科如何适应这一新的形势,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崭新课题,在深化改革中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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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是药品分类管理的流通试点城市之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医药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各试点企业、各试点药店通力协作 ,从 1999年 10月 18日开始了试点工作。现在将情况报告如下。1 认清形势 ,明确意义 ,积极主动参加试点工作《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颁布以来 ,我市立即组织全市的药品经营企业学习 ,各连锁药店也自行组织员工学习。特别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会议后 ,全市上下掀起了贯彻会议精神 ,联系实际 ,学习药品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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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简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现代药品管理分类的一种方法,也是发达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一种制度。西方部分资本主义国家从50年代开始就陆续实行了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法规。我国过去长期以来在药品管理上没有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成熟,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为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健制度,尤其是对公费医疗体制的改革和社会医疗制度的推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6月18日以局长令公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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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1951年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后,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相继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现已形成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药品分类管理办法。我国随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的发布与实施,也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建立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中成药药品分类管理现状纵观各国药品分类管理情况,可以看到化学药品的分类管理已经相当完善。而中医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由于中西文化之间固有的差异、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之间在认识论和方法学上的距离,直接影响了中医药文化在西方的传播。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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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各类零售药店的相继开办,药品零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药品的零售价格已经达到了微利的程度,群众也确实感受到了低价药品带来的实惠。但是作为零售药店在药品经营过程中,目前最大的困惑是处方药的销售问题。2000年1月1日,已开始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00年4月1日起大输液、粉针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这一规定,对零售药店的销售影响并不大;但从2004年7月1日起,零售药店抗菌药物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规定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公布增加或转换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品种,给零售药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