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长寿》1995,(1)
问:天津城居住着一位阎老汉,于1939年与张某结婚,生育子女二人,张某用娘家陪嫁的私房钱,购买了6间私产平房,买房产的时间大约在1946年左右,执契人是阎老汉。张某因病于1969年病故,其遗留的遗产(包括上述房产)没有依法办理继承,但是,法定继承人阎老汉及  相似文献   

2.
《长寿》2003,(12)
律师同志:上个月,我丈夫不幸去世,留有一些遗产。最近,我的两个子女提出要分割这些遗产,但按照我们这里的习惯,只有在父母均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而且,我现在已60多岁了,不能找事做来养活自己了,所以也指望这些遗产来养老送终。为此,我不同意把老伴的遗产拿出来分割。请问,根据现在的情况,子女们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吗?读者钟桂兰钟桂兰读者:不论是村规民约,还是风俗习惯,都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父母均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这只是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而且据了解,在不少人当中也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在一般人的心目中,父母…  相似文献   

3.
怎样立遗嘱     
遗嘱是立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生前预做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也同时规定,在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有5种形式:①自书遗嘱。由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②代书遗嘱。就是请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写明遗嘱内容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  相似文献   

4.
现实生活中,有的老年人一直在回避“立遗嘱”这个问题。但是,生老病死是生物界的客观规律,是不随人的意愿而转移的。人固有一死。当丧葬事宜料理后,配偶和子女大都面临遗产继承问题。在某些家庭,继承人之间为分割遗产意见分歧、争执不休,甚至对簿公堂。一般情况下,继承人越多,问题越复杂。我在多年司法审判工作中,目睹有些遗产继承案件的当事人为几间房屋缠讼数年,耗费大量精力、财力,影响工作、身体。为此,亲属之间感情淡漠了,关系恶化了,往往两败俱伤。究其原因,固然  相似文献   

5.
法律帮助     
Q 我朋友的爱人去世了,以他爱人名字存的款,怎样才能取出来?A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该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其合法继承权的有效证明。如果合法继承人有多人,但对死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个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则可持存单、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款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  相似文献   

6.
陈志萍 《长寿》2003,(11):55-55
【案例】刘某已70多岁,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多年来,一直依靠儿子来负担他的生活。最近,他儿子因病去世,留下了一些遗产。但这些年来,他儿子做生意亏了本,欠下了不少债,即使把全部遗产全都拿去还债也还不够。在刘某儿子去世后,债主不顾刘某的请求,将他儿子的全部财产拿去抵债。债主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故如此索要。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债主原以为法院会支持自己的主张,谁知法院的判决却让债主傻了眼,因为法院判决他们返还老人儿子的大部分遗产。【点评】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  相似文献   

7.
《长寿》1996,(9)
编辑同志: 1985年我夫死后,我带两个孩子和不久前丧妻的同厂老工人李某结合。当时考虑到我和李都是近60的人了,半路夫妻没有进行登记。去年李某病故,请问我是否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李某的遗产?  相似文献   

8.
正30多岁的王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他死亡时妻子左某正怀孕6个月,王某死后留下一套房产、存款60万元。办完丧事之后,王某的父母开始分配其遗产,这时左某认为自己腹中的胎儿是王某的骨肉,也应当具有继承权,但是王某的父母认定孩子还没有出生,不应继承儿子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保留胎儿的继承权。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呢?依据《中华  相似文献   

9.
虽然我仅67岁,说养生保健以益寿延年的嗑儿似乎还早点,但是不少年轻朋友看到我每天都生机勃勃地劲头,都夸我根本不像近70岁的人。是啊!父母二人皆并不长寿,父亲仅至43岁时便患了肝癌,一年内病故。母亲活到63岁,患肺癌病故,也并不高寿。所以,作为他们子女的我们兄弟姊妹8人,心中也担忧这短命的遗传基因会不会降临到哪个人的头上?尤其我这老大……因为二妹妹16岁患了白血病,  相似文献   

10.
律师同志:我父母生有两儿一女,我是长子。我们兄妹三人相继成家后,父母一直与我生活在一起。父母相继过世后,两个弟、妹提出要均等继承遗产,我提出自己一直与二  相似文献   

11.
李浩、王君香生活在湖北捉村,没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已共同生活多年,李浩最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王君香认为她与李浩同居时间长且已生儿育女,虽没登记也应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应与李浩的父母等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李浩的房屋等财产。  相似文献   

12.
陈志萍 《长寿》2004,(2):62-62
律师同志:孙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对他很是孝顺,而小儿子却多次打骂他。为此,孙大爷和亲戚们多次说过以后的财产不给小儿子一分钱。可最近这几年,小儿子在当地有关部门的教育下,变得懂事多了,经常对孙大爷嘘寒问暖,孙大爷感到非常高兴,并表示愿意原谅小儿子。不久前,孙大爷因病去世,可在分割遗产时,大儿子却说弟弟虐待了父亲,已被父亲取消了继承权,所以不能继承遗产。请问: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但以后又有悔改的,还有继承权吗?读者刘小生刘小生读者:尊老、敬老、养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虐待、遗弃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3.
一对许姓老年夫妻满脸愁容地走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讲起自己的辛酸事。夫妻两人操持着一爿小店,用小店的微薄赢利维持日常生活的同时,还支持小女丽丽开了一家公司。丽丽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公司经营得有声有色。三年前丽丽和阿强结为夫妻,二人关闭了各自的企业,用全部资金在南方某市投资成立了一家电子公司,其产品大量出口国外。两年多的拼搏,公司已颇具规模,可是在开发某新产品时,一场意外使夫妻俩受到致命的创伤,阿强在被送往医院救治的途中不幸死亡,丽丽在医院与死神抗争了二十几天,终因伤势过重而死去。 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已令人非常痛心,但其后发生的事情更令两位老人气恼。料理完小夫妻的后事,阿强的妹妹阿辉到南方清算了电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变卖了公司的资产,回来后给了许老夫妇4O万元,其余2OO余万元人民币阿辉以其是阿强唯一合法继承人为由强行继承。许老夫妇认为公司的财产是丽丽与阿强的婚后合法财产,既然是夫妻财产,本应各得一半,24O余万的一半是丽丽的,丽丽的这一半应由许老夫妇继承。他们找到阿辉索要该款时,阿辉却讲:“你女儿进了我们家的门就是我们家的人,公司是我们家的财产,没有你们的份,给你们几十万还不知足?”既思念女儿又生了一肚子气的许老夫妇,登门向律师请教:女儿的遗产我们能不  相似文献   

14.
律师同志:   前不久,何某的父亲因病去世.何父生前的一位至交曾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救过他的生命,如今何某父亲这位好友孤寡一人,无人照料.何某父亲在去世前立下了一份遗嘱,由何某额外继承3万元的遗产,帮助他照顾这位好友.但是,何某只照料了几个月,就再也不管老人了.请问:继承人可以不履行遗嘱义务吗?……  相似文献   

15.
《长寿》2007,(12):50-50
律师同志: 我大哥一直独身,10年前被政府批准为五保户并住进村办敬老院。当时,他留下3间房屋由我一家居住。前不久.我哥哥患病去世,村委会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就通知我一家搬出我大哥的房屋,说要对房屋进行变卖以收回10年中的“五保”费用开支。我认为我是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间房屋.因而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但村委会说要起诉我,以讨回所开支的“五保”费用。请问: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究竟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6.
家住天津市河北区的李大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的房屋归其所有的部分约定由二女儿张某继承,并进行了公证。老人去世后,张某是否可以直接继承母亲遗产,和父亲共同共有该套房屋,还是如其兄张某某所言,要等到父亲去世后,由四子女平分父母所留下的遗产呢?双方为此诉诸法院。  相似文献   

17.
《婚育与健康》2006,(7):68-68
1999年父亲再婚,大学毕业后我与继母生活在一起,平时与继母关系也很好。可是,我的亲生母亲一直非常担心,如果一旦父亲出现意外,房产便会由我的继母——法定继承人完全拥有。母亲总想让父亲现在就做个公证,将房产权转交给我,以免“外人”剥夺我继承应有财产的权利,但我一直没有这样做。  相似文献   

18.
齐林 《家庭保健》2014,(6):40-40
我的一位邻居,其父母不到60岁就先后病故。他也因此认为自己的遗传基因不好。以后肯定也不会长寿。于是,他选择了自暴自弃的生活方式,毫不自律,平时烟酒不离。他有句口头禅:“反正我活不长。”  相似文献   

19.
诺曼一生中收集了许多藏品,包括邮票、钱币、笛子、照相机、艺术品和一些绝版的书籍.当然,他也会保存一些妻子的珠宝和她的收藏品——陶瓷娃娃.他不止一次地观察到他过世的朋友的孩子们和孙子们因为死去的父母的遗产而激烈争吵,一点也不理会遗嘱. 诺曼为了避免在他的家里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情,便创立了一份生前遗产.诺曼把他珍视的物品列了一份详单.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孩子们中的某人喜欢一件东西或是那件东西对于他有其特殊的重大意义,他就会记录在单子上.最后,诺曼拥有一份充满着情感价值和金钱价值的、每一件物品后面都写有一个名字的列表.如果有一件物品后面有好几个名字,他不得不深思熟虑.当他80岁的时候,他就按照这个列表向他的每一个继承人分送物品.他很高兴看到他的继承者拥有着他的遗产——对于他们每一个人来讲,那物品都非常有价值,并且不会有争吵,因为他这样做没有争论的余地.  相似文献   

20.
人有一种奇怪的心理,那就是往往容易站在自己遭受的磨难的立场上去揣想别人,觉得别人都比自己过得逍遥、幸福,相比之下,自己则成了世界上最晦气、最不幸的人了。有个青年整天唉声叹气,愁眉不展,逢人便吐苦水:“我实在是太不幸了啦!父母没有给我留下遗产,我没有别墅,没有小汽车,甚至连件像样的大衣都没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