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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0~6岁儿童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现患率调查,为制定残疾儿童工作政策提供依据. [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不等比例、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使用国家标定的相应诊断标准进行确诊. [结果]宁夏13个县(区)共调查4627名儿童,确诊残疾儿童99名,现患率21.61‰,城镇儿童残疾现患率为17.05‰,农村儿童残疾现患率为24.54‰,农村儿童残疾现患率高于城镇(χ2=429,P<0.05).其中调查回族儿童2060名,确诊残疾儿童54名,现患率26.21‰,高于汉及其他民族的17.92‰(P<0.05);残疾顺位依次为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精神残疾.[结论]宁夏儿童尤其是回族儿童残疾现患率高.优生优育、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是降低残疾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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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0~6岁儿童五类残疾现况调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了解陕西省0~6岁儿童五类残疾(视力、听力、智力、肢体、言语)的流行现状,为预防儿童残疾和制定相关规划提供依据。【方法】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法,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对陕西省内22县176个调查小区共5 030名0~6岁儿童进行听力、视力、肢体、智力及言语等方面的调查,评定标准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执行。【结果】五类残疾儿童共90人,总残疾现患率为17.89‰,其中各类残疾现患率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为:智力8.95‰、言语4.77‰、肢体2.19‰、听力1.79‰、视力0.20‰。致残原因产前因素44.44%、产时因素8.89%、产后因素26.67%、原因不明20.00%。【结论】与1987年全国抽样调查比较,陕西省残疾儿童的患病率较前升高,加强健康教育,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是预防和减少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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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北京市0~6岁儿童5类残疾(听力、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的流行现状和影响因素。方法对居住在北京市半年以上、具有北京市户口的0~6岁儿童进行容量比例概率分层整群抽样调查,调查程序为二阶段筛查,共调查28738名儿童;评定标准为调查专家组编写的“0~6岁儿童残疾评定标准”。结果总残疾现患率为11.45‰,听力和精神专业假阴性率分别为0.14‰和0.80%,以此校正后的总残疾现患率为12.19%,其中各类残疾现患率由高到低顺序依次为:智力9.31‰、肢体2.12%、精神1.53%(校正前0、73%)、听力1.04%(校正前0.91‰)、视力0.73‰。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男童、居住在城市、年龄大、母亲文化程度低、母亲从事非脑力劳动、家庭人均月收人低是儿童残疾的危险因素,可疑致残因素仍以产前为主。结论北京市0~6岁儿童残疾总现患率较1987年全国抽样调查下降了16.36%,其中听力下降最为明显;北京市有必要建立儿童残疾的监测系统,亟需为儿童残疾重新定义、建立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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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0~14岁回族儿童残疾现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0~14岁回族儿童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现患率调查,为制定残疾儿童工作政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不等比例、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使用国家标定的相应诊断标准进行确诊。结果:宁夏13个县(区)共调查4370名回族儿童,残疾儿童120名,现患率27.46‰,高于汉及其他民族的16.89‰(P<0.05);残疾顺位依次为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精神残疾。结论:宁夏回族儿童残疾现患率高于汉及其他民族,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优生优育、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完善康复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等是降低残疾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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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0~6岁儿童残疾发生情况分析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 2 1世纪初本地区 0~ 6岁儿童中残疾现状 ,为防治儿童残疾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法 :用整群抽样法进行入户调查 ,分析 0~ 6岁儿童的残疾现患率、残疾程度、残疾谱和致残原因。结果 :调查本地区 0~6岁儿童的残疾现患率为 8 6‰ ,智力残疾约占 1/2 ,以下依次为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 ;轻度残疾约占 5 0 0 % ,中、重度残疾约各占 2 5 0 % ;残疾原因中 ,出生缺陷、孕期及围产期高危因素和原因不明致残者约各占 1/3。结论 :根据致残原因分别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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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喜斌 曲成毅 杨磊 颜家睦 谢建文 陈益青 龙墨 梁巍 李苏沛 高寿岩 尹栋一 周文培 师帅 华放 周本利 朱绍明 汪立 冯带好 周琳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3,24(11):1016-1019
目的 了解深圳市0~7岁儿童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精神、肢体等六类残疾流行现状。方法 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户籍在深圳市的全部77727名儿童采用三阶段筛查程序进行调查。结果 总现残率为5.59‰,假阴性为3.1‰,以此推算的总现残率为8.49%0,其中智力残疾最高,现残率为1.88‰,言语残疾现患率为1.88‰(含言语发育滞后),精神残疾现患率为1.59‰,肢体残疾现患率为1.56‰,听力残疾现患率为1.11‰,视力残疾最低,现患率0.37%0,随年龄增高总的残疾及听力、言语、智力残疾现患率增高,精神残疾无随年龄增加的趋势,但年龄别患病率差异有十分显著统计学意义,高峰在2~4岁,肢体残疾0~7岁现患率平稳变化不大,可疑致病因素中产前因素占45.7%。结论 深圳市六类残疾总的现患率低于1987年全国抽样调查相同年龄段水平,下降约10‰,但仍高于日本同类研究结果2倍,言语残疾、精神残疾现患率高于1987年全国调查水平,其原因有待进一步证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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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与儿童5类残疾(视力、听力、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相关的生物和环境方而的危险因素。【方法】按照1:2配比的原则选择北京市2004年“0~6岁儿童残疾抽样调查”中的残疾儿章和部分正常儿童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涮雀形式进行病例对照的研究。【结果】选取312名病例.624名对照进行研究。多因素分析显示与儿童残疾发生相关的主要危险因索强度由大到小依次为:出生窒息、残疾家族史、母亲饮酒、早产、儿童期患病、出生时哭声不响亮、母亲文化程度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结论】预防儿童残疾发生的重点仍应足产前和产时因素,比如孕前做好遗传咨询、母亲避免孕期前后饮酒、预防早产的发生、减少出生窒息的发生等。应对不良的家庭社会经济状况儿童的家长(特别是母亲)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及时发现发育巾的问题,及早进行干预性训练.从而减少残疾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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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0~14岁回族儿童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现患率调查,为制定残疾儿童工作政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不等比例、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使用国家标定的相应诊断标准进行确诊。结果:宁夏13个县(区)共调查4370名回族儿童,残疾儿童120名,现患率27.46‰,高于汉及其他民族的16.89‰(P〈0.05);残疾顺位依次为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精神残疾。结论:宁夏回族儿童残疾现患率高于汉及其他民族,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优生优育、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完善康复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等是降低残疾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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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浙江省0~4岁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精神、肢体及多重残疾的流行特征。 【方法】 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利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抽取浙江省0~14岁儿童15 787,采用三阶段筛查程序进行调查。由专业医生进行残疾相关问题询问、诊断和残疾等级评定。 【结果】 总检出率为10.95‰, 其中智力残疾检出率最高,为4.37‰, 其次为多重残疾3.55‰、精神残疾1.20‰、肢体残疾1.08‰、言语残疾0.95‰、视力残疾0.44‰ 、听力残疾0.38‰。男性残疾检出率高于女性,农村高于城市,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5.86,5.97,P均<0.05)。各年龄段残疾检出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04,P>0.05)。多重及听力残疾以重度以上为主,其他残疾以中轻度为主。遗传、发育异常是致残的主要原因。 【结论】 浙江省0~14岁残疾检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针对致残因素,预防和降低儿童残疾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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