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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中国医刊》2002,37(7):57-5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 ,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维护医疗秩序 ,保障医疗安全 ,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 ,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  相似文献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医刊》2002,37(8)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 ,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 ,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 ,应当组织调查 ,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 ,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  相似文献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  相似文献   

4.
5.
《柳州医学》2008,21(2):124-125
本条明确规定了鉴定费的支付人,即"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据此,有可能出现医疗机构申请鉴  相似文献   

6.
《柳州医学》2009,22(4):244-245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7.
《柳州医学》2003,16(3):166-180
  相似文献   

8.
《柳州医学》2005,18(3):186-186,F0003
(上接第1期) 第二十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相似文献   

9.
《柳州医学》2006,19(1):61-62
调查工作的要求:第一,要有计划地进行调查。调查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精密的工作,应当有一个具体而又合理的计划,不能盲目地进行。否则,不仅会造成杂乱无章,手忙脚乱的状况,影响工作效率,更严重的会破坏现场或者证据的原始状况,给调查工作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影响到争议的正确鉴定。  相似文献   

10.
《柳州医学》2009,22(3):186-196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后,应立即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及时、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避免损害后果扩大,减轻损害后果。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包括医疗机构为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减轻损害采取一切积极的、有效的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其他辅助治疗措施。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在《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已有规定。  相似文献   

11.
《柳州医学》2007,20(1):62-62,F0003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相似文献   

12.
《柳州医学》2005,18(4):247-248
二、当事人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通知后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材料的程序与内容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被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通知之日”按当事人签收之日计算。  相似文献   

13.
《柳州医学》2003,16(4):235-240
  相似文献   

14.
《柳州医学》2004,17(1):57-60
(2)必须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素质是自然人内在因素、基质和基本条件等要素的总和,是决定一个人才能、水平、艺术和效绩的决定性因素。进入专家库的人员必须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具有比较深厚、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娴熟的临床技术技能,在理论与实践上均有较深造诣,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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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006年第2期)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  相似文献   

16.
《柳州医学》2005,18(1):61-62
什么是法医?商务印书馆2001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将”法医”释义为”法院中专门负责用法医学来协助审理案件的医生”;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1979年版的《辞海》,将”法医”释义为”用法医学知识,解决侦查审判工作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专业人员”。显然,《辞海》对”法医”作出的条目释义更为准确,而《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出现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错把法医当医生。在此基础上,如果有人把”法医”进一步引申为代表法律的医生,则更加谬之千里。  相似文献   

17.
《柳州医学》2010,23(1):49-62,F0003
(上接2009年第4期) 一方面避免在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就判定医疗主体承担全部损失的责任,使医疗主体承受起超过其实际致害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义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另一方面也避免对医疗过失责任程度较小的损害后果,在鉴定中不能确定为医疗事故,使患方应当得到的补偿,不能得到。因此,责任程度原则是一个较合理的赔偿适用规划。  相似文献   

18.
《柳州医学》2006,19(2):124-124,F0003
本条是关于专家鉴定组在鉴定时的工作原则、职权和鉴定书内容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目的要求医疗工作者加强《条例》学习,准确理解掌握《条例》,从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方法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条例》,严格遵守《条例》,为营造良好的行医环境做贡献。结果《条例》针对新形势下科学、公正处理医疗事故的要求,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将行政处理与司法程序严格区分开来,有利于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结论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20.
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玉  王炽 《中国医院》2002,6(6):19-21
1确保科学公正处理医疗纠纷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意义,接受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时说,1987年,国务院曾经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起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法制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原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定这个条例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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