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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时间及方式的探讨--附180例临床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探讨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时间及方式.方法以回顾性的方法对180例重度妊高征进行分析总结.结果180例中获取新生儿187例新生儿窒息率19.25%,围产儿死亡率5.88%,妊娠≥36周无一例新生儿死亡及重度窒息,且剖宫产术取得的围产儿预后良好.结论重度妊高征36孕周对围产儿影响最小,此时终止妊娠可避免病情恶化,又可提高围产儿成活率.而剖宫产术是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的主要措施,但并非是唯一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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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时间及分娩方式与母婴预后的关系,寻找减少围产儿死亡的对策。方法:对2005年83例重度妊高征进行回顾性分析,比较不同孕周及两种分娩方式对母婴预后的影响。结果:83例孕妇中围产儿90例,窒息率7.78%,死亡率66.70‰。孕34周前新生儿窒息率、死亡率较高,孕34周后明显下降,孕36周后最低。剖宫产组新生儿窒息率、产妇发生子痫、产后出血率明显低于阴道组。结论:重度妊高征36周终止妊娠既可避免病情恶化,又可提高围产儿存活率。剖宫产术是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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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妊高征及其并发症68例临床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 :探讨重度妊高征及其并发症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式。方法 :对 68例重度妊高征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母亲全部存活 ;剖宫产率 80 .9% ;新生儿窒息率 2 4.0 % ,围产儿死亡率 12 .0 % ;妊娠 3 4~ 3 6+ 6 w组虽然低出生体重 (L BW)发生率较高 ,但围产儿预后良好。结论 :适时终止妊娠是治疗重度妊高征及其并发症最有效的措施 ;如病情严重 ,可将终止妊娠的时间提前至 3 4~ 3 6w;宫颈条件不成熟者分娩方式首选剖宫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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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时机及分娩方式对围生儿结局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讨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式对母儿的影响。方法:对70例重度妊高征患者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研究。观察新生儿的窒息率和死亡率。结果:该院70例重度妊高征经及时终止妊娠,选择适当的分娩方式,母亲全部存活。剖宫产率84.29%,新生儿窒息率27.14%,围生儿死亡率10.00%。≤32周分娩的新生儿窒息、围生儿死亡率明显升高(P<0.01),33~36周与≥37周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重度妊高征患者如病情需要,在促胎肺成熟治疗后可于孕32周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方式首选剖宫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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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重度妊高征的母婴结局,寻求最佳处理方案及终止妊娠时机.方法对46例重度妊高征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重度妊高征患者低蛋白血症20例,占87%.产后出血6例,占13.0%.合并心衰2例,DIC2例,颅内出血1例死亡;围产儿死亡率占103.44‰,新生儿窒息率占25.9%,宫内发育迟缓占34.5%,早产儿发生率占21.7%.结论重度妊高征对母婴危害极大,应积极防治,适时终止妊娠,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有条件阴道分娩者,应尽量缩短第二产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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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重度妊高征不同的胎龄、分娩方式对围产儿预后的影响。方法:对2004年1月~2005年12月在该院分娩的98例诊断为重度妊高征的孕妇及其围产儿不同的出生情形进行观察分析。结果:共出生围产儿104例,出生窒息发生率9.62%(10/104),死亡率4.81%(5/104),其中孕周<34周17例,出生窒息发生率23.53%(4/17),死亡率17.65%(3/17);孕周≥34~35周11例,窒息发生率及死亡率均为"0";孕周≥36周以上76例,出生窒息7.89%(6/76),死亡率2.63%(2/76),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剖宫产出生67例,窒息7例,占10.45%,死亡2例,占4.48%,阴道分娩37例,窒息3例,占8.10%,死亡2例,占5.40%,两组比较无显著差异。结论:重度妊高征特别是孕周<34周者,应尽量延长胎龄,促胎肺成熟,在孕34~35周为适时终止妊娠时机,同时应加强产科、儿科配合,主张新生儿科医师进入产房、手术室监护,有望提高新生儿窒息抢救成功率及围产儿存活率。剖宫产是处理重度妊高征的主要方式,但并非是唯一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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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的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目的 研究重度妊高征患者不同孕周、不同方式终止妊娠对母婴的影响。方法 回顾性分析5 1例重度妊高征患者及其围生儿,比较不同孕周、两种分娩方式与母婴预后的关系。结果 重度妊高征患者在32~37孕周终止妊娠者,其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窘迫的发生率明显低于≥37孕周终止妊娠组(P <0 . 0 5 ) ,而两组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透明膜病的发生率无显著性差异(P >0 . 0 5 )。而剖宫产分娩组并发产后出血、产时产后子痫明显低于阴道分娩组(P <0 . 0 5 )。结论 重度妊高征患者如病情需要,可将妊娠终止提前至32~37孕周之间,剖宫产指征应适当放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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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重度妊高征的母婴结局,寻求最佳处理方案,降低孕妇和围产儿的并发症。方法:对82例重度妊高征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82例中产后出血9例,占10.98%,胎盘早剥4例,合并心衰2例,HELLP综合征2例,颅内出血1例,D IC 1例;分娩围产儿88例,围产儿死亡6例,占6.82%,新生儿窒息21例,占23.86%,宫内发育迟缓23例,占26.14%,早产儿28例,占31.82%。结论:重度妊高征对母婴危害极大,应积极防治,适时终止妊娠。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有条件阴道分娩者,应尽量缩短第二产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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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重度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式及对母儿的影响。方法:对36例重度ICP病例进行回顾分析研究,观察新生儿的窒息及死亡情况。结果:重度ICP36例,母亲全部存活,其中产后出血率19.4%,新生儿窒息率41.6%,围产儿死亡率11.1%。结论:重度ICP宜在孕36周左右及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方式首选剖宫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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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新生儿窒息和围生儿死亡的相关因素。方法 将孕周按<34,34-35^ 6,36-39^ 6,≥40周,将新生儿出生体重按<1000,1000-1999,2000-2499,≥2500g分成4组,回顾分析206例单胎重度妊高征新生儿Apgar平分,新生儿窒息,围生儿死亡与孕周,新生儿体重和分娩方式的关系。结果 重度妊高征孕36-39^ 6周,新生儿体重≥2500g组的Apgar评分最高,新生儿窒息率和围生儿死亡率最低。4组不同孕周和新生2儿体重的新生儿Apgar评分,窒息和围生儿死亡率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P<0.01)。结论 重度妊高征应选择在孕36-39^ 6周,估计胎儿体重≥2500g时终止妊娠,可降低重度新生儿窒息率和围生儿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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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25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致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方法对天津市18个区县1994年1月~2007年12月的孕产妇死亡病例,经市级专家评审诊断为妊高征的25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与死亡相关的高危因素是初产妇、文化程度低、不重视围产期保健。重度妊高征孕妇终止妊娠方式选择剖宫产手术,可提高围产儿成活率。结论妊高征是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围产期保健的质量,降低妊高征的发病率是保障孕产妇健康,提高围产儿生存质量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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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 FGR的发生、预后与重度妊高征的关系。方法 :以回顾性分析方法收集 2 0 0 0~ 2 0 0 3年住我院治疗、分娩的单胎重度妊高征病例 83例 ,比较重度妊高征的相关因素对 FGR发生率的影响和重度妊高征合并 FGR的情况下对围产儿预后的影响。结果 :妊高征的发生孕周、重度妊高征终止妊娠的孕周及有无合并症直接影响到 FGR的发生率 ,重度妊高征在合并FGR时 ,新生儿窒息率和围产儿死亡率明显升高 ( P<0 .0 5 )。结论 :重度妊高征与 FGR关系密切 ,加强孕期宣教、管理、积极防治妊高征能减少 FGR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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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例子痫的临床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探讨子痫的预防、终止妊娠时机、方式及对母婴的影响。方法 :回顾性分析 36例子痫孕产妇临床资料。结果 :1 991年 1月~ 2 0 0 0年 1 2月总分娩人数为 1 0 0 57例 ,收治子痫患者 36例 ,发生率为 0 .36% ,年龄为 2 3~ 40岁 ,平均 2 5.1岁 ,初产妇占 94.44% ,经产妇占 5.56% ,发生孕周为 35~ 40 w,其中大于 37w者占 75.0 0 % ,随着孕周的增加其发病率也逐渐增高。分娩方式 :剖宫产 30例 ,占 83.33% ,围产儿共 38例 (单胎 34例 ,双胎 2例 ) ,新生儿窒息率为 34.2 1 % ,其中剖宫产新生儿窒息率明显低于阴道产。本组未做产前检查者及不定期检查者占 77.78%。结论 :预防为主 ,重视产前检查 ,提高产前检查质量 ,及时治疗妊高征 ,对于子痫患者迅速终止妊娠是极为重要的手段 ,终止妊娠的方式首选剖宫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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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一种严重危害孕产妇生命,引起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通过对4例重度妊高征致围产儿死亡病例的回顾,分析了妊高征的诱发因素,围产儿死亡的原因,再次妊娠的时间选择及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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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终止妊娠时机和方式对围生儿结局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 探讨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终止妊娠时机和方式对围生儿结局的影响.方法 回顾性分析重度子痫前期90例、子痫10例患者的临床资料.按终止妊娠时的孕周将其分为三组:<34周组(15例)、34~36+6周组(46例)、≥37周组(39例).按终止妊娠的方式将其分为两组:剖宫产组(81例)和阴道产组(19例).对比分析终止妊娠时机和方式与新生儿窒息及病死率的关系.结果 <34周组与34~36+6周组、≥37周组新生儿窒息率分别为60.0%、21.7%、56.4%,围生儿病死率分别为13.3%、2.2%、5.1%,34~36+6周组新生儿窒息率及围生儿病死率最低.剖官产组新生儿窒息率和围生儿病死率(34.6%和3.7%)明显低于阴道产组(68.4%和10.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适时终止妊娠是治疗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有效的方法,34~36+6周为终止妊娠的最佳时机;终止妊娠的最佳方式为剖宫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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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发型重度妊高征的临床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探讨发生在较小妊周的重度妊高征之发生率、临床特征、治疗原则、终止妊娠时机及对母婴的影响。方法:选择妊娠≤34周的重度妊高征病例45例,按治疗方式的不同分成治疗组(遵循妊高征的治疗原则,同时给予营养支持和促胎肺成熟药物)和观察组。结果:两组病例均没有孕产妇死亡和子痫发生,但合并症、并发症的发生率高达95.24%。治疗组围产儿死亡率及发病率明显低于观察组。结论:早发型重度妊高征在终止妊娠前短期的保守治疗是安全有效的,给予积极治疗能明显减少围产儿死亡率、提高生存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