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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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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部长张文康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发布实施《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7月23日,张文康部长签署卫生部令第6号,发布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卫生部、人事部近期曾就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问题下发通知,明确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老人”不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直接申请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认定并申请执业注册。  相似文献   

2.
(一)临床医学医师类(中级)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  相似文献   

3.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释解】 本条规定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资格是指从事某种职业所应具备的条件、身份等。执业医师资格是指一个人从事医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条件、身份等。经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即可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师资格考试的目的是检验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学实践所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与能力。有关部门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对医师从业资格的要求,参考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大纲,…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 (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做好《执业医师 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 技术职称或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医师资格 认定工作,卫生部印发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卫 医发[1999]第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 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第117号)等 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各地认真开展了医师资格认 定工作。目前,大量的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但各地 在工作中仍然遇到了一些的问题,为妥善解决各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4 号  现发布《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请遵照执行。部 长 张文康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第三条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 (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 )、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医师资格考试方式的具体…  相似文献   

6.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高强二○○七年二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  相似文献   

7.
(2003年8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保障村民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称执业医师法)的规定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 ,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相似文献   

8.
处方是指有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的医疗文书。我国在《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处方这一特定的法律文书做出了明确地相关规定,如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1999年5月1日执行。这是卫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执业医师法》的主要内容,大体包括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执业医师注册制度、执业医师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制度及考核培训制度等。为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人事部6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相似文献   

10.
最近,卫生部就《关于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一事发出通知(卫医发[1999]第219号),规定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职责及委员会下设机构;同时,卫生部、人事部还联合下发了《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这是卫生部、人事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采取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执业医师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重大举措,应引起广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院管理者的高度重视。本刊特刊发这两则重要通知,以供广大医院管理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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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临床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背景对考试成绩的影响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在《医师法》颁布以前,医学院校的学生通过了学校的毕业考试,获得了毕业证书,即可从事相关的医疗保健工作。《医师法》的施行,规定医学院校的毕业生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后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方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的工作。1999年 11月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了《医师法》实行后的第1次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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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医学》2004,10(4):74-74
卫生部近期就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作出批复,重申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相似文献   

13.
医师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于1999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相对于医师的权利而言,医师的义务更直接关系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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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释解] 本条是关于参加医师考试资格的规定。本条规定了二种可以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所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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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实施的行业准入考试,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而每级又包括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以下简称为公卫)和中医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临床各专业技能与临床思辨能力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自2001年开始实施“三站”式考试方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公卫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三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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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对于进一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执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我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召开全省贯彻执业医师法工作会议。为做好1999年度全省医师资格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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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院》2004,4(9):118-118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 ,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三、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 ,如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 ,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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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妥善解决《执业医师法》颁布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的医师资格问题,海南省卫生厅目前制定了《海南省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6月30目前将全部结束所有申报考核工作。据悉,互次申报的范围主要囊括在1989年12月31目前,经过海南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从业人员(不含中西医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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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210多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03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明确提出建立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加强了医师准入,对于防止非专业、低素质人员进入医师队伍有一定的保障作用。2011年7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表明,  相似文献   

20.
《健康大视野》2006,(5):54-55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现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编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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