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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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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1.1 参统范围 实行医疗统筹的对象是在怀柔行政区域内没有加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农民要以家庭为单位、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按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参加大病医疗统筹。 1.2 资金筹集方式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筹集,采取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和农民个人、集体缴纳相结合的办法。筹资标准:农民个人缴费分两档,一档每人每年20元,二档每人每年10元。区政府按农业人口数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含市政府每人每年20元的补贴),划转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资金。乡镇级政府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市、区、镇三级政府给农业人口每人每年统一补贴40元。  相似文献   

2.
为探索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模式,本文对上海市嘉定区10镇1994、1995两年的大病风险基金,千元以上高额医疗费用发生人数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部分干部和农民进行了个人交纳大病风险基金数、大 病风险基金补偿基线和比例的民意测评,提出了建立区、镇两级大产现风险基金,增强合作医疗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身健康的试行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我国目前合作医疗发展状况,提出发展建议及对策。方法:凋研经济发达地区上海郊区目前发展状况,结果:上海郊区合作医疗保险运转基本平稳,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结论:(1)多渠道基金等筹集机制初步形成。(2)补偿形式基本上属于“福利风险型”,实行镇(乡),区(县)二级或村、镇(乡),区(县)三级补偿。(3)管理形式绝大部分实行镇(乡)、区(县)二级管理。(4)基金分配使用基本合理。(5)医疗服务利用和医疗费用利用基本合理。(6)大病获得一定经济补偿。(7)满意和意向性调查分析支持办妇合作医疗,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上应该统一认识,有所作为,其实,应该有效所作为的。  相似文献   

4.
1987年3月我县在下沙镇实行农村健康保险试点,1988年又确定在坦直、惠南、盐仓三个乡进行扩大性实验,1990年在全县进行推广。目前全县有8个乡,109个行政村实行健康保险,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23.25%。现将具体做法略述如下。投保对象乡常住居民为投保对象。乡(村)企业以单位投保,务农居民以个人投保。每户以在户人员全部参加。基金来源及列支规定乡(村)企业从税前列支的福利基金中按规定每个职工交纳保险基金(由乡“村”企业集体支付),务农居民按人头平均数交纳保险金(个人支付)。一般以总基金的5—7%为管理费、10%为防病费、10%为风险费、75%为医药费。  相似文献   

5.
一、根据〔镇办发(1997)〕《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保障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二、职工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按每人2-5元的标准缴纳,由参保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和退休(职)金中代扣,与医疗保险基金一并缴纳。大病统筹金单独核算,单独管理。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年发生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原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在职职工10%)个人不再负担,改由大病统筹金支付,原由参保单位负担20%的费用,仍由参保单位支付。四、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年发生医疗费用超…  相似文献   

6.
《卫生经济研究》2004,(8):54-55
基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筹资标准不低于3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持有证件的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当地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中支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需要交纳的资金可以从医疗保障资金中支付。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向农民摊派。  相似文献   

7.
新罗区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首先在岩山乡进行摸底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对已摆脱贫困逐步走上小康之路的农民来说,支付小伤小病的门诊费用已不再是什么大问题,但遇到大病住院,其昂贵的医药费用则使大多数家庭承受不了,特别是家庭主劳力病倒,常可致返贫一年至数年。因此,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大额住院医药费的问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们拟出了“保大不保小”的合作医疗方案(保大病不保小病,即住院医药费报销,门诊费自理)。我们按乡、村、个人各出3元的“三、三、三制”计9元组成乡合作医疗基金。以户为单位入保,由乡统…  相似文献   

8.
为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趋完善、规范,金山县卫生局在总结27年合作医疗经验基础上.于1996年10月制订了“金山县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供县府参考,提出建立县、乡(镇)二级大病风险基金。县府以1996年第7号文件发布,并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1《办法》出台的基础我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建于60年代末,经历了三个阶段。1.1村办村管阶段(196~1984年)合作医疗基金主要依靠个人,农民只缴纳2~3元基金,享受限额报销,医疗手段以一根针一把草为主,只能解决农民的小伤小病。但由于收取基金较少,又由于管理较差,年终基金亏损现象…  相似文献   

9.
为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 ,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 ,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政府于1996年底颁布了《奉贤县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保险实施办法》。全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镇两级管理 ,镇级负责5千元以下住院及门诊费用结报 ,县级负责5千元以上住院费用补偿。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资金由县、镇各按农业人口每人2元出资 ,再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中提取每人6元 ,组成县统筹资金。补偿比例 :5千~1万元补60 % ;1~1.5万元补65%;1.5万元以上补偿70 %,补偿满1万元封顶。大病住院保险实施三年,取得了良好成绩,较好地解决了大病…  相似文献   

10.
目的:通过收集对乌鲁木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的分析,了解目前大病医疗费用的运行状况,分析医疗保险筹资、基金结余、医疗费用构成及实际补偿等数据。方法:利用资料来源、数据分析、构成比法来分析。结果:乌鲁木齐市新农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2009年的180元逐年提高到2012年为313元,新农合基本达到全覆盖。2012年保险基金出现透支,基金支出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大病住院费用2009-2012年年均增长率为71%,2012年大病患者住院总费达4268.17万元,占新农合住院总费用的25%,2012年大病患者人均补偿费用2.52万元,与普通住院费用补偿的年均增长率18%相比增长(4%)较缓慢;大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较低。结论:大病医疗费用逐年上涨,大病患者的人数逐年增多,目前提高补偿比,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降低大病医疗负担是首要任务,可尝试由商业保险来承担大病医保,降低经济风险和缓解财政压力。  相似文献   

11.
《中国卫生》2014,(3):62-63
针对农村居民患重病时医疗费用高,新农合基础保障水平有限,个人负担较重的情况,2014年,湖北省将进一步筑牢新农合常规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深入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门诊重症等相关政策,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武汉一位参合农民,患尿毒症,肾移植加血液透析,住院4次,医疗费用共计64.7万元。按照江夏区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10万元后,还有54万元的自付部分,按照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自付部分达到5万元以上的,还可再报销70%,30万元封顶。  相似文献   

12.
甲方:宜黄县人民政府乙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宜黄县人大合作医疗章程》和《宜黄县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特签订本责任状。一、乙方责任目标1、负责成立本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乡(镇)卫生院内,乡(镇)卫生院抽调专干2人,其工资由乡财政全额拨给。2、负责制定本乡(镇)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要求达到各种不同类型合作医疗村占行政村60%以上。3、负责筹集合作医疗经费,保证按时到位。(1)乡政府每人每年按1元比例筹集,保证第一季度拨给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管办)。(2)村委会每人每年按2~5元比…  相似文献   

13.
铜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阶段性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方案简介 1.1基金标准、管理与使用 合作医疗基金标准为年人均30元,其中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县财政统管。县财政局建立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式运行的方式。基金使用采取县(5元/人年)、镇(25元/人年)两级定额包干,总额指标控制的方法,确保年度收支基本平衡。镇级定额包干年人均25元用于本镇参合农民门诊和在各级医院医药费在5000元以内部分的补偿,县级定额包干年人均5元用于参合农民在各级医院医药费5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  相似文献   

14.
汝南县从1993年5月起,由县政府组织领导,保险公司主管、卫生部门配合,在全县开展“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具体办法是在农民寿寝保险基础上附加险种,每人每年交保险费10元,其中住院医疗保险6元,寿寝保险4元。在乡镇卫生院定点住院医疗。农民因病或意外事故需住院治疗者,携带《住院医疗保险证》、《居民身份证》和村委证明到指定卫生院凭入院通知单登记入院。治疗痊愈后,持病历证明、专用处方笺、收费凭据及《住院医疗保险证》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药费补偿手续。住院费用在300元以内的,补偿50%,300元以上部分补…  相似文献   

15.
合作医疗保险是指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共同筹集基金,对参加成员在防治疾病上出现的费用风险,实行互助共济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保险是当前首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险要形成体系,要以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使合作医疗与大病风险统筹保障连成体,两者衔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卫生工作体制,促成区(县、市)、乡、村三级医疗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合理运作,提高抗风险能力,并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为农民在村内外医疗就医、预防保健提供人便和必要的保障。根据这种认识,我们时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运作模…  相似文献   

16.
关于上海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目标模式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上有两种保险模式:一种是新加坡和美国的“保大放小”模式,只对高风险基本医疗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另一种是德国和法国的“全统全保”模式,对所有基本医疗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上海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目标模式应该是“大病保险社会化、补充保险体系化、医疗救助制度化”。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内容应该是职工住院医疗,高费用门诊医疗和退休职工一般门诊医疗。  相似文献   

17.
通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向的入户调查,主要结果显示:88.09%的农户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1.83%的农户愿意交纳10~20元的合作医疗入保费,73、92%的农户选择大病、小病都保.并得出以下结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受农民欢迎,具有兴办的可能性;根据农民个人筹资支付意愿,实行多种等级个人筹资模式,扩大参保人群覆盖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补偿模式的合作医疗.  相似文献   

18.
宝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运行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宝山区实施了以镇办村管和村办村管为主的合作医疗制度,部分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但遇有大病因其费用昂贵,原有制度抵御风险的能力差,易造成因病致贫。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经充分调查和论证,1996年,我区在完善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区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简称区大病基金),由区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医办)负责区大病基金的征收、报支和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宜。经过几年的实践,至2001年,区大病基金统筹标准的测算和征收已比较科学和规范,  相似文献   

19.
根据沪府(1997)13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我县从1998年1月起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工作.有的以镇为单位开展大病统筹,如周浦镇农民合作医疗参与率为91.3%,农民缴纳投保金每人每年160元,门诊医药费补偿比例50%~80%,住院医药费5 000元以内补偿45%,5 001元以上补偿50%~70%;祝桥镇、康桥镇、工业园区、横沔镇、新场镇、东海镇6个单位开展了以县为单位的大病统筹,本文主要对此种模式进行分析总结,期待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1 资料来源 1*1 合作医疗筹资情况 1998年全县26个单位农民个人投保金从40~160元不等,低于60元的有5个镇,平均约78元.全县镇、村企业由于近几*#年*#来*#经*#营机制转换,缴纳合作医疗资金总数有所减少,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共筹集镇、村企业集体资金351万元,各镇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均3元扶持农民,市、县两级政府按人均1元、2元扶持县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全年筹集资金共计 1 800万元.  相似文献   

20.
从1989年初开始,常熟市兴隆、藕渠、周行等3个乡实行“重病高额补偿统筹医疗”办法,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常熟市3个乡实行“重病高额补偿统筹医疗”的主要做法是:①经费来源以群众自筹为主。凡参加合作医疗的干部群众,每人每年统一交纳1~2元作为高额风险医疗基金,乡政府再视情拨出一定款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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