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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是处理医疗侵权案件的重要问题,也是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医方常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张限额赔偿,患方则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全额赔偿,那么医疗侵权责任究竟应该适用那种赔偿模式?如何平衡当事人利益和社会效益?笔者认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的一种特殊类型,解决医疗侵权责任问题必须在侵权法的大框架下进行,但还应考虑医疗行业的公益性、福利性,侵权法应当为医疗行业提供一定特殊保护,对医疗损害赔偿采取特殊限制规则,这样既能够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负担,又体现了公平,最终会使全体患者减少医疗费用负担而受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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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产品损害赔偿诉讼中,理论上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医疗机构连带。实际上,因起诉、鉴定及事实查明难易等原因,绝大多数医疗产品侵权案件在按照医疗过失审理,医疗机构承担最终责任,其追偿权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改变现状需以下制度支持:追加生产者为当事人;完善鉴定制度;用不合格标准代替不合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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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和医疗侵权责任的认定在处理医疗纠纷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关于医疗损害和医疗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有待进一步厘定和完善。本文通过对医疗损害和医疗侵权责任等问题的辨析,以此提请医疗机构对医疗损害、医疗侵权责任和医疗纠纷的防范和规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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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远雷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5):391-394
《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构建了一个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特殊情形下的过错推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找到了综合受害患者?医疗机构和全体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佳平衡点,科学地处理了不同的利益关系?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并不严谨,在规范设计和语言表述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应有的逻辑性和严谨性,可能会影响《侵权责任法》的准确解释和正确适用,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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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概念解析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杨立新:《中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第80页)由于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也属于产品,因此,比照《侵权责任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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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对待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定,维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举证方式。3年以来,许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学习,逐步认识和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和带来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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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后,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发生了很多变化。医疗损害纠纷的类型仍与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大概相同,但医疗损害责任首次被明确为特殊侵权责任,其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由此带来了举证责任的重大改变,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推定过错责任,一些事由的举证责任仍要求由医疗机构承担。基于举证责任,在医疗过错鉴定的类型、鉴定机构、鉴定事由、鉴定的提起和鉴定费用的预交方面也有了较大的变化。笔者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医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中的切身体会,分析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的主要变化,提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应当知晓这些变化,并指导依法执业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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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其性质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因此,助力车的侵权责任分配机制也具有自身的特点。过错责任无法约束助力车的危险性,而单纯的无过错责任相对于助力车而言又过于严格,“优者危险比例责任”,在助力车侵权责任的分担适用中能够兼顾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对助力车施以相对严格的责任既是出于对行人、自行车等弱势群体的公平的需要,也是恶化助力车侵权环境、控制助力车消费无序增长的法律手段。让助力车行为人承担相对严格的责任会给其带来沉重的负担,为此我们需要引入责任保险和补偿基金制度等方式将助力车交通事故带来的危险和损失社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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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对药品不良反应法律责任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药品不良反应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及法律责任带来的影响。方法运用文献研究的方法、案例研究的方法、归纳等逻辑研究的方法,研究《侵权责任法》的法律规定。结果证明了常见且可预期之外的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缺陷,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侵害时,药品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论确定药品不良反应侵权责任时,应当区分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同时要对关键细节进行司法解释以明确法律责任,也可以更好地体现《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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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侵权的归责与举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医疗侵权归属于民法中侵权行为的范畴,医疗领域是高风险行业有特殊性。医疗侵权责任的承担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制定医患双方应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逐步开放病历等措施来平衡双方的举证责任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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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过度医疗”加入《侵权责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将"过度医疗"加入侵权责任条款,其目的是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从现实医疗诊断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过度医疗"表现,说明其上升到法律层面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和变化的。在明确"过度医疗"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规避的措施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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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解读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我国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系统的公益性质,结合医学科学的特点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款,探讨通过以公共服务定位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从而对医疗侵权行为实行限额赔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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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属现代侵权法所调整的侵权行为类型之一。《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做出了新的规定,即医疗损害责任一般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从而形成了科学完整的医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医疗侵权归责原则仍然存在适用上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简单探讨了《侵权责任法》在医疗产品质量缺陷问题中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法律适用等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力图通过本文讨论分析在实务中明确药品缺陷的法律责任,希冀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给医师一个相对宽松的执业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医患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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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现阶段病案复印工作的难点问题和解决方法,在遵循《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侵权责任法》的前提下,应用六西格玛管理理论,简化资格审查的手续,优化流程,增加设备的技术含量,更便捷和高效的开展病历复印工作,实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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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知情同意权独特的权利和法理基础,对我国医疗机构实施特殊诊疗过程中履行医疗告知义务时存在的侵权责任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其行为过错、医方注意义务的标准和因果关系等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特殊性,以期对医方更好地履行告知义务和在司法领域更公正地处理这类案件提供一些借鉴。通过分析认为:在多数情况下,医疗机构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过错应为过失,而不是故意伤害;注意义务的标准应采取以“客观标准”为主,兼顾考虑患者具体情况的综合模式;因果关系可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或以患者如果得知未披露的信息是否还会同意接受该诊疗措施为判断标准,但举证责任应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要未告知某些风险且该种风险发生了,医方便需证明这种损害与诊疗措施毫无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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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界定了会诊的法律性质,认为会诊是民事合同行为,其兼具有非典型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等特征,并进一步阐述了会诊过程中医方相关民事责任问题,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类型?会诊医师的民事责任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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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已正式实施。其中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部分,涵盖了医疗损害赔偿的全部内容,对医务人员的权益起到了有效的维护作用。但该章中包括的医疗机构过错推定、患者知情权的维护及医疗机构的合理注意义务等规定,对卫生行政机关管理相对薄弱的基层医疗机构、农村卫生所(卫生室)以及乡村医生来说,执业风险依然巨大。通过对3起案例的剖析,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