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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崇明区公共场所控烟效果,居民对控烟知识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知晓率等情况,为进一步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 2019年4—5月期间,采用现场观察的方法,对崇明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卫生计生机构、餐饮场所等14类93家公共场所进行连续的控烟环境监测。以拦截人员身份进入该场所,观察30 min。记录场所该时段内客流量、禁烟标志、控烟制度的张贴、有无烟具、有无烟蒂、拦截人员和员工在此期间的吸烟行为及劝阻吸烟等情况,并且对场所的负责人、员工及拦截人员开展控烟知识调查,收集相关数据。结果监测结果显示,崇明区公共场所设有控烟宣传资料、警示性图片、控烟举报电话、禁烟标识、室内设有吸烟室、未设置烟具和未发现烟蒂的比例分别为60.2%、43.0%、91.4%、97.8%、96.8%、94.6%、94.6%;女性对控烟知识知晓率较男性高,但对《条例》知晓与支持情况男性占比较高,性别对控烟知识知晓率和《条例》支持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工作人员对控烟知识知晓率较拦截人员高,不同人群对《条例》知晓与支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5~29岁年龄段对控烟知识和《条例》知晓与支持较高,不同年龄段对控烟知识知晓和《条例》支持与知晓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吸烟与不吸烟者对控烟知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对《条例》支持与知晓,不吸烟人群比吸烟人群知晓与支持率高,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进一步针对不同类型的场所开展公共场所宣传控烟,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的普及率,警示烟民控制吸烟。  相似文献   

2.
目的比较《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后朝阳区某街道公共场所中的吸烟行为及相关控烟措施的实施情况。方法以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为研究现场,于2015年3-4月(《条例》实施前)、7-8月(《条例》实施后)分别对该街道所有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歌厅、理发(美容)、住宿三类140家单位各观察2次。采用描述性分析、单因素分析开展统计学分析。结果所观察的8项控烟措施中6项措施实际开展的场所比例明显增加(P0.05),场所内未发现有人吸烟的比例明显增加(P0.05),观察到"有人吸烟"场所的构成比下降了14.1%,场所内烟头平均数下降2.10。结论《条例》实施后,控烟措施工作成效明显,场所内吸烟行为整体上有所减少,易出现吸烟行为的区域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实施1年后嘉定区公共场所人员吸烟、被动吸烟状况以及对公共场所内实施禁烟的态度。方法采用方便抽样法抽取嘉定区公共场所200家单位,用拦截调查法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吸烟率为26.2%,且不同性别、年龄间吸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58.5,P<0.01;χ2=264.4,P<0.01);被动吸烟率达41.4%;有3675名知晓《条例》,占91.7%。在支持公共场所禁烟方面,调查对象中认为公共场所室内需要禁烟或者部分禁烟有3541人,占88.3%。认为公共场所室内需要禁烟或者部分禁烟,可能与性别、年龄、吸烟情况、被动吸烟、吸烟危害知识知晓以及《条例》知晓情况等均有一定的关系,OR值分别是1.42、1.37、0.33、0.44、1.70和2.46。结论《条例》实施1年后,禁烟工作初步显现效果。但仍需继续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并结合《条例》的相关规定继续加强控烟执法,形成自觉控烟的氛围。  相似文献   

4.
目的掌握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实施前后公共场所控烟的效果及场所内人员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方法采用类型抽样确定监测公共场所75家,随机拦截调查场所内工作人员与顾客。结果条例实施后,禁烟标识张贴显著增加,达到88%;有58家场所标明了控制吸烟举报电话;93.9%的受访者认同"吸烟有害健康",同意"每个人都有享受无烟环境的权利"的占受访者的80.2%。结论控烟条例的实施推进了各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建设,但该条例没有显著提升受众的控烟相关知识水平。今后仍需要依据条例整合资源,共同推进控烟健康促进工作。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闸北区各类场所的控烟执行情况以及场所内人员对于《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知晓和支持情况。方法在闸北公共场所中随机选取医院、学校、餐馆等105个公共场所开展监测。控烟环境采用观察法,调查员以顾客身份进入场所观察30min,收集相关数据。对场所内人员采用问卷法进行调查。结果 19.05%的场所有控烟宣传资料,张贴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的分别为93.33%和67.62%。本次共调查场所内人员2 132人,《条例》的知晓率为85.32%,95.40%的受访者支持室内无烟环境立法。结论市民普遍支持《条例》的实施。但是公众仍受二手烟暴露危害,控烟执法情况仍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宝山区居民控烟知信行改变和公共场所控烟效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对宝山区内的学校、饭店、医院等106所各类公共场所及场所内部分工作人员和拦截人员进行基线调查,并在《条例》颁布1个月、半年后人们对控烟知信行改变和场所环境观察进行跟踪评估。结果《条例》实施半年后居民对控烟相关知识平均知晓率从79.48%升至89.80%;赞成公共场所禁烟的比例从57.25%升至69.12%;公共场所吸烟率从32.47%降至20.95%。环境观察显示,公共场所控烟情况普遍好转,但餐饮和娱乐场所吸烟现象仍然严重。结论《条例》实施后,居民控烟整体知信行水平有提高,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吸烟行为与控烟措施实施的关系。方法以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为研究现场,采用单因素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等研究方法,于2015年3—4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7—8月(《条例》实施后)分别对该街道所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140家单位各观察两次。结果随着实际开展的控烟措施数量增加,观察到吸烟行为的可能性下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场所烟具摆放情况不同,现场观察到"有人吸烟"、"有烟头"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场所有无禁止吸烟督促检查工作记录,现场观察到"有人吸烟"、"有烟头"的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控烟措施施行数量是观察到"有人吸烟"的影响因素,《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的一部分控烟措施效果显著。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各类公共场所实施控烟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控烟政策、策略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观察法对全区教育机构、卫生医疗机构、餐饮娱乐场所等《条例》中规定的总计17类场所,共108处监测点进行连续控烟监测。结果《条例》实施后,公共场所控烟环境情况较《条例》实施前都有明显改善。其中《条例》实施后半年改善情况最为明显,控烟宣传资料的设置增加到67.6%,控烟举报电话的设置增加到66.7%,烟具设置减少到40.0%。但是公共场所吸烟相关行为情况并没有明显改变。结论《条例》实施后,奉贤区各类公共场所的控烟环境已经明显改善,但是《条例》的执行依旧存在一定问题。  相似文献   

9.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解上海市黄浦区《条例》的执行情况和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及对新法规知晓率等信息,为制定控烟策略提供依据,我们于2011年3月对辖区内77家公共场所的公众进行了一次控烟调查。  相似文献   

10.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场所控烟监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各类公共场所实施控烟的情况,以及场所内人员对《条例》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控烟知识的知晓率。方法以方便抽样法抽取嘉定区公共场所200家单位以及场所内人员进行连续3次的控烟监测。调查方法采用观察法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结果《条例》实施后与实施前比较,宣传资料设置、禁烟标志和举报电话张贴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调查对象吸烟率在《条例》实施后半年下降了1.7%。无烟工作环境工作人员由52.1%上升至63.0%。结论《条例》相关规定在法定禁烟场所得到了有效落实和执行,监测对象吸烟状况和无烟工作环境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存在控烟工作"重灾区"。  相似文献   

11.
目的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实施前及实施1个月后,青浦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情况及有关人员对控烟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比较。方法现场观察上海市青浦区107家公共场所的控烟措施实施情况,并随机选择场所内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修正案"实施后公共场所内宣传材料、警示图片和禁烟标识的张贴率都有明显上升;所有室内吸烟室均取消;公共场所三个时间点吸烟人数明显下降;场所内工作人员1周内没有吸二手烟的人数为97.5%,明显高于立法前;《条例》修正案的知晓率、室内全面禁烟支持率及控烟知识的知晓程度均有所上升等。但是立法后部分室内场所仍然摆放烟具,场所内发现烟蒂;公共场所内吸烟现象未进行劝阻的为38.5%,与立法实施前无区别。结论 "修正案"实施后控烟工作效果显著,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实施后青浦区居民的控烟知识情况以及《条例》执行情况。方法分别于《条例》实施初期和实施1.5 a后,通过分层随机抽样选择区内4类103家公共场所进行禁烟措施观测,并随机选择场所内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公共场所中各项控烟措施除劝导、执法方面外均有较大改进,除了第四类场所外调查对象对烟草知晓率、对环境满意度也有明显提高。结论《条例》的实施效果显著,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深圳市民参与控烟的意愿,并探讨其影响因素,为进一步加强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于2015年8月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市10个区抽取15个街道,30个社区,对1 867名居民进行拦截式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吸烟、二手烟接触及控烟条例知晓情况、对社会公共参与控烟监督的看法、参与控烟督导的意愿。采用SPSS 16.0软件进行χ~2检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深圳1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的吸烟率为23.25%,过去1个月内二手烟接触率为73.75%,知晓控烟条例的比例为65.61%,92.07%的市民支持公众参与控烟监督,65.77%的市民愿意参与控烟督导。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所在行政区、文化程度、职业、是否吸烟、控烟条例知晓情况是影响市民支持公众控烟督导的重要因素;所在行政区、职业、是否吸烟、控烟条例知晓情况是影响市民参与控烟督导的重要因素。结论深圳市民控烟积极性较高,政府应重点对居住在偏远行政区、吸烟者、不知晓控烟条例者及初中、高中等中等文化程度的居民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群参与控烟的意愿。  相似文献   

14.
目的调查沙井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对《控烟条例(修订版)》的知晓程度与态度,为职工控烟宣教提供意见。方法通过多阶段抽样方式,在街道15间机关事业单位内抽取223名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辖区职工对条例相关知识知晓率不高,有4条知识知晓率不足60%;95.07%职工赞同条例在公共场所施行,12.24%吸烟职工有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意愿;职工年龄与控烟得分呈负相关关系,与吸烟率呈正相关关系;职工控烟得分与其对条例实行支持程度、个人违规吸烟处罚认同程度与违规吸烟的劝阻意愿呈正相关关系;控烟负责人对条例实行的支持程度高,其控烟得分与对违规吸烟行为的劝阻意愿高于普通职工,但其吸烟率与普通职工没有差别;通过楼宇广告、杂志、手机短信等途径获取条例知识的职工相对较少。结论辖区应通过手机短信、楼宇广告等多种途径,加强对较大年龄职工的控烟教育宣传,以提高职工对条例的落实程度,而控烟负责人则应以身作则,起到控烟表率作用。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了解浙江省杭州市居民在新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实施2年后的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情况及其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满意度,为新版《条例》的推进提供参考。  方法  于2021年1月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杭州市下城区、余杭区和桐庐县抽取1320名15~75岁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  杭州市最终纳入分析的1315名居民中目前不吸烟者1101人,不吸烟者中有303人近1周内在公共场所吸入过二手烟,二手烟暴露率为27.52 %;杭州市居民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总体满意度为67.76 %,其中对控烟宣传的满意度为64.49 %,对控烟监督执法的满意度为59.54 %,对党政机关无烟示范的满意度为65.63 %;在控制了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居住地、是否自报慢性病患病、目前吸烟情况、控烟条例核心知识知晓情况、烟草危害知晓情况和控烟参与意愿等混杂因素后,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对控烟宣传满意度(OR = 2.293,95 % CI = 1.507~3.491)、控烟监督执法满意度(OR = 3.960,95 % CI = 2.793~5.615)和党政机关无烟示范满意度(OR = 3.911,95 % CI = 2.534~6.036)越高的杭州市居民,其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总体满意度越高。  结论  杭州市居民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较低且对控烟的满意度较高,新版《条例》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相关部门应重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巩固党政机关的无烟示范作用以提高居民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的总体满意度。  相似文献   

16.
目的监测上海市崇明县公共场所控烟效果,分析控烟条例对公共场所控烟环境与受访者的控烟知信行的影响。方法以类型抽样方法抽取监测场所,采用问卷方式调查监测场所内人员。结果在控烟条例执行后,75家监测场所中标示控烟举报电话有50家,张贴禁烟标志达到63家。在监测时段内81.2%的受访者支持控烟条例实施,37.3%的受访烟民近期戒烟。结论条例实施后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布置方面显著加强,针对场所内顾客的控烟与干预将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上海市宝山区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和效果,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目的抽样的方法,在宝山区抽取各类公共场所100余家,在新旧版《条例》实施过程中每年进行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监测。结果新旧《条例》实施后有控烟资料的场所占比都比实施前有明显提高(P0.05),但旧《条例》实施6年后曾有明显下降(P0.05)。有禁烟标识的场所占比变化不大,但新《条例》实施后有明显提高(P0.05);有烟具、烟蒂和吸烟场所的占比基本呈持续下降的趋势,新《条例》实施后进一步大幅下降(P0.05)。劝阻吸烟的占比在旧《条例》实施后有大幅度提高(P0.05),但中间有所波动。结论宝山区实施《条例》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新《条例》的效果尤为明显,但也要注意《条例》效果消退的可能。应加强宣传和监管,并持之以恒。  相似文献   

18.
目的调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1年来的执行情况。方法采用随机抽样和方便抽样相结合的方法,从全市10个区共抽取2162个禁烟场所进行暗访调查,并对232名场所管理者和2316名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 75.6%的禁烟场所有张贴禁烟标识,标识张贴合格率为41.1%,17.3%的场所违法设置有烟灰缸/烟具,发现有吸烟者的比例为9.9%,发现有烟头/烟味/吸烟者的合计比例为20.6%。72.0%的场所管理者知晓场所控烟职责,公众对条例具体实施时间和举报投诉电话的知晓率均低于50.0%。91.4%的场所管理者和81.0%的公众非常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67.3%的管理者和68.0%的公众觉得控烟效果比较理想。结论深圳市禁烟场所管理者和公众对控烟支持率高,对控烟效果也表示认可,大多数禁烟场所执行效果良好,但仍需加大对某些场所的执行和处罚力度,同时需加强公众控烟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各类法定公共场所的控烟现状。方法采用现场观察法对上海市闵行区92家公共场所的禁烟状况进行调查,对3834名场所内人员进行拦截式问卷调查。结果《条例》实施后,100%的被监测场所张贴有禁烟标志,85.7%张贴有公示监督电话,全面禁烟场所已全部撤销室内外吸烟室(区),部分禁烟公共场所的吸烟室设置率为42.4%,现场可见劝阻和执法率较低。结论《条例》实施后,大多数公共场所能为市民营造出控烟的良好氛围,但仍需要更加有力且持续的执法、监督来支撑;鼓励部分禁烟公共场所设置规范的吸烟室,以推进控烟条例施行的效果。  相似文献   

20.
深圳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深训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经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8年8月28日通过并公布,自1998年11月1日始实施.为了加强《控烟条例》的宣传,推动深圳市控烟工作,在贯彻《控烟条例》的初期(1998年12月),深圳市卫生局为摸清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组织了一次专题检查.结果表明,《控烟条例》实施的初期,我市公共场所的控烟状况不容乐观,控制吸烟工作还面临艰巨的任务.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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