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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和法是一种调和的治疗方法,有解除寒热及调整脏腑偏盛偏衰的作用。和法原是治疗少阳病证的方法,少阳病邪在半表半里,非发汗、清热、泻下等法所能解决,只宜“随其所而调之”的和法治疗.所以古人有“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唯有和解一法”的说法,后世医  相似文献   

2.
四、和法和,含有和解与调和两种意义。程钟龄说:“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柴胡汤加减是也。”这是指“和解”而言。戴北山说:“寒热并用谓之和,补泻合剂谓之和,表里双解谓之和,平其亢厉谓之和。”  相似文献   

3.
“和”,含有和解,调和的意义。程钟龄说:“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柴胡汤加减是已。”(《医学心悟》卷首——论和法)这是指“和解”而言。戴天章说:“寒热并用谓之和,补泻合剂谓之和,……” (《瘟疫明辨》卷之四——和法)这是指“调和”而言。《伤寒论》的运用和法,确如程戴二氏所述。但论中对于燥结未甚及某些经过汗、吐、下后,或吐泻之后而余邪未解的病证,不用发汗、泻下峻剂,但用药力较轻的方剂,以缓和病势,清除余邪,  相似文献   

4.
<正>和解一词,最早见于成无己《伤寒明理论·诸汤方论》:"伤寒邪在表者,必渍形以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外不内,半表半里,即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和解法是中医八法之一,是通过和解、调和的方法,使表里虚实寒热的复杂证候,脏腑气血阴阳的偏盛偏衰,归于平和,以达到祛除病邪、恢复健康的目的。强宝全主任从医近30载,勤求医理,博览诸籍,且治学严谨,有很多独到的学术见解,尤其  相似文献   

5.
##正##和法为中医八法之一,张景岳释义:"和方之制,和其不和也。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戴北山则具体解释为"寒热并用谓之和,补泻合剂谓之和,表里双解谓之和,平其亢厉谓之和"。和法包括和解表里、调和营卫、调和气血、调和脏腑、调和寒热等多个方面,通过和解或调和的方法,使机体恢复动态平衡的"中和"状态。  相似文献   

6.
"和法"起源于《内经》,是中医八法之一。王霞芳教授认为"和法"是通过药物和解缓和与调和疏解而达到气机调畅,使表里、上下、寒热、虚实的复杂证候,及脏腑、阴阳、气血的偏盛偏衰,归至于平的一种疗法,应扶正祛邪并行,从而达到祛除病邪、恢复健康的目的。小儿为稚阴稚阳之体,临证时可灵活运用调和营卫、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寒热的法则,并加以护卫中气之品,以此"和法"治疗小儿疾病,屡获佳效。  相似文献   

7.
"和"法是祖国医学的重要治法之一,《黄帝内经》提出阴阳调和;《伤寒论》提出以和为度;《伤寒明理论》首次提出"和"法;《医学心悟》将"和"法列为"八法"之一。"和"法分为和解法、调和法。和解法包括和解少阳、和解三焦;调和法包括调和脏腑、调和营卫、调和气血、平调寒热。脾胃系统疾病临床发病率较高,病机复杂,往往脏腑同病、升降失调、寒热错杂、虚实夹杂,基于脾胃的独特生理病理特点,"和"法能广泛应用于脾胃系统疾病的诊疗,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相似文献   

8.
和法,是通过调和、和解的方法,来达到祛除病邪扶助正气的目的。适用于邪气在半表半里,或表里同病。张仲景在《伤寒论》中创立了调和营血、和解少阳、调和肠胃、调和寒热、调和肝脾等和法。清·吴仪洛又对和法作了进一步论述,他指出,“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  相似文献   

9.
试论<伤寒论>中的和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汗、吐、下、和、温、清、消、补”是我国汉代医学家张仲景所创立的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基本治疗法则,至今仍然在指导着我们的临床工作。八法中的和法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治疗方法,它既没有明显的祛邪作用,也没有明显的补益作用,而是通过缓和和解与调和疏解而达到气机调畅,使表里寒热、虚实的复杂证候、脏腑阴阳气血的偏盛偏衰,归于至复。寒热并用,补泻兼施、表里双解,苦辛分消,调和肝脾、气血,达到中和作用,即新的平衡的目的。在《伤寒论》[1]各种病证中的方剂均体现了和法。1 调和营卫法在太阳病中,和法首推桂枝汤。《伤寒论》第53条:“病常…  相似文献   

10.
朱生岗 《河北中医》2008,30(1):39-40
和法是通过和解或调和作用,以达到祛除病邪的一种治法。调和之义也就是调整人体功能,使之归于平复,正如《广瘟疫论》曰:“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和法是一切治法之所归,是治疗的最终目的。通过调整人体阴阳之偏颇,使脏腑阴阳气血的偏  相似文献   

11.
和法为八法之一,“和”即和解、调和的意思。和法的应用范围很广,有和解少阳,开达膜原,分消上下,调和寒热,疏理肝脾,调肝和胃等法,用之恰当,效果显著。在部分发热疾病的治疗中,笔者应用和法,收到了较好的疗效,现举例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2.
第三章和解剂凡是采用调和的方法,以解除少阳半表半里之邪、肝脾功能失调、上下寒热互结者,统称和解剂,属于“八法”中和法的范畴。一、和解少阳和解少阳法适用于邪在少阳胆经,症见口苦、咽干、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心烦喜呕、默默不欲饮食、脉弦等。常用方剂为小  相似文献   

13.
和法为八法之一,首见于《内经》,弘扬于《伤寒杂病论》,系统于《医学心悟》,所以程国彭说:“而论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温、清、补八法尽之。”狭义的和法一般认为有和解少阳、调和脾胃、调和胃肠的区别,唯戴北山深得和法要领,指出和法有更为广泛的涵义,提出了“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的精辟见解。把《伤寒论》“和”的涵义进行高度概括,赋予了《伤寒论》“和”的最新意义。一、寒热并用之谓和寒热并用者,适用于又有寒象,又有热象,寒热错杂的病证。单用热药不能治其热,单用寒药不能治其寒,必须寒热杂投,方能中病。《伤寒论·太阳篇》说:“伤寒  相似文献   

14.
和解法为中医八法之一,是通过和解、调和,使表里寒热虚实的复杂证候,脏腑阴阳气血的偏盛偏衰,归于平复,从而达到祛除病邪、恢复健康的目的.临床上根据病邪性质和病位,以及脏腑功能失调的不同情况,又将其分为和解少阳,疏肝和胃,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不同治法.和解少阳适用于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阳证;疏肝和胃适用于肝胃不和证;调和肝脾适用于肝郁脾虚证、或肝脾失调证;调和肠胃适用于胃肠不和,或上热下寒证.本法应用范围颇广,笔者将其用于皮肤病的辨证治疗,常有意外之效,现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5.
和解剂是指具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寒热及截疟等作用,以治疗伤寒邪在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以及疟疾的方剂,属于八法中的"和法".  相似文献   

16.
和法属于“八法”之一,是通过和解与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表里同病等。考历代本草专著均无专列“和法”类药物,和法依赖药物的配伍以实现其作用,这是和法与其他七法明显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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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的临床运用体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和法是通过调和脏腑营卫气血及表里寒热以解除病证的治法。《伤寒论》创立了调和营血、和解少阳、调和肠胃、调和寒热等和法。戴天章曾说 :“寒热并用之谓和 ,补泻合剂之谓和 ,表里双解之谓和 ,平其亢厉之谓和”,何廉臣又增加了“苦辛分消”、“平其复遗”、“调其气血”,使和法的范围更加扩大。疑难病往往因容易误辨误治 ,迁延日久 ,常导致表里相兼 ,虚实挟杂 ,寒热并见 ,故和法是治疗疑难病的重要治法。1 调和营卫治多汗刘某某 ,男 ,6 4岁 ,农民。患慢性肾炎多年 ,久治不愈。 1月前曾受风寒 ,自服 APC片 ,寒热虽解 ,但汗出不止。先后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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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法是中医临证八法之一,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可使气血调顺而病邪自去。和法原为治疗伤寒在半表半里之证而设,《医学心悟·论和法》曰:“夫伤寒之邪,在表为寒,在里为热,在半表半里,则为寒热交界之所。然有偏于表者则寒多,偏于里者则热多,而用药须与之相称,庶阴阳和平而邪气顿解。”  相似文献   

19.
和法是中医临证八法之一,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可使气血调顺而病邪自去[1].和法原为治疗伤寒在半表半里之证而设,<医学心悟·论和法>曰:"夫伤寒之邪,在表为寒,在里为热,在半表半里,则为寒热交界之所.然有偏于表者则寒多,偏于里者则热多,而用药须与之相称,庶阴阳和平而邪气顿解."  相似文献   

20.
和法为“八法”之一,是通过和解与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表里同病等,是临床常用的治疗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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