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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赋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药品监督权。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药政、药检机构和药品监督员。搞好药品监督、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职责。但是,如何才能搞好药品监督?建立何种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组建什么样的药品监督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我县有药政、药检工作人员4人,加上8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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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执行药品监督任务.此项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就是药政、药检人员和药品监督员.三者虽然职责、任务、分工不尽相同,但却构成了我国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主干,其目标也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就要求各级药政、药检、药品监督人员必须统观全局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搞好药品监督、检验工作.几年来,我省的药政、药检部门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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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所是法定的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是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药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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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药品监督机构改革朱国豪(贵州省沿河县药检所565300)《药品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药政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药品监督员”。这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组织保证。但是我们的现实情况是:(1)全国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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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药品检验体系是经过多年发展而建立的 ,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检验机构 ,医疗单位药品检验机构共同组成的。随着当前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作为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级药品检验所 ,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 ,无论是设置还是人员、仪器设备 ,已越来越难以适应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 ,对现行的药品检验体制进行改革 ,进一步探索构建适应药品监督管理的新型的药检工作体系 ,特别是对当前药品检验资源优化配置 ,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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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中根据法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药品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药品监督保证体系,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狠狠打击不法分子制售假劣药品的活动,人民用药安全有了保证.要搞好药品监督必须具备两个起码条件:一是药政、药检机构的设立.二是法制建设.而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以及其他部门的配合是直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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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药品监督网的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设药政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又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药品监督员.但是单凭专职药品监督人员的力量,仍不能满足药品监督任务的需要,还需加强基层药品监督网的建设.笔者结合几年来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就基层药品监督的组织机构与管理谈几点看法.一、基层药品监督网我国幅员辽阔.每个地区各有特点.应根据当地情况搞多种形式的基层药品监督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归纳有几种类型.1.单独的药品监督网,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院制剂单位较多,中药资源丰富的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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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的颁布是在总结了我国三十多年药品监督、检验、管理方面的经验上而产生的,颁布后实施工作中,相继要产生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药品监督保证体系,保证体系的产生要受到社会实践的检验。在目前,专(兼)职药品监督员主要来自药检、药政部门,各级药品检验所从事药品监督检验工作,而药政部门是药品监督管理的决策部门,拿不出主要力量从事社会监督工作,故药政、药检和药品监督员三支力量合并,形成一支执法队伍,比三者分设更富有战斗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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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政、药检、药品监督员组成了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我国药学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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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规定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药政机构、药检机构和药品监督员,这是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3个主系统。当前各地药品监督员队伍大都由药政药检人员兼任,药品监督员对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抽验的任务实质上都址由药检所承担,现就基层药检所如何开展监督、检查和抽验工作,更好地发挥技术监督作用,谈谈我们的做法。 一、制定规划,全面监督。基层药品监督工作面广,特别是县药检所主要是面向乡、村两级。地区分散,交通不便,任务艰巨,须制定规划,使检查抽验做到有效覆盖,避免重复。几年来,我区地县两级药检所都制定了检查、抽验规划,地区药检所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地区直属供应、医疗单位每年检查、抽验不少于二次,对县级医疗单位和医药公司(包括驻城的门市部、批发部)每年检查抽检一次,对乡镇医院和药材批发点检查、抽检覆盖面20%以上。县药检所对县级医药单位和乡镇医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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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管理的基本、是决定行动的先决条件。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所是执行国家对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技术专业机构。其职能主要是按着各级药品标准对药品进行检验,此外担负着对药品质量的监督任务。地市以上药检所,还要有计划地对基层药检所的人员进行培训,围绕提高药品质量搞一些科研工作。这就是国家赋予各级药检部门的职能与任务。药检工作的目标就是药检工作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现代管理系统是一个多层次、多序列、多维结构的复杂系统,因而药检所的目标管理,也应遵守这个原则,其方案的内容可以分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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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药品标准应注意的问题曾庆余(湖北省沙市市药品检验所434000)《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所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对药品进行检验”。为了在药检工作中认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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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工作是药政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执行国家对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决定性专业技术机构。随着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各级药检工作日趋成熟,特别是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十年来,药品检验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杜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开展和搞好药品监督检验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假冒沩劣药品的泛滥,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是摆在我们药品检验人员面前的紧迫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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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所是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执行国家对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性专业机构.药品检验工作是药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方法对《药品管理法》及其他药政法规的实施效果有很大影响,这一点往往被人所忽视.就此,笔者认为药品检验所要做好监督检验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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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员是根据《药品管理法》,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对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抽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药品监督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药品监督员队伍,是我国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措施.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国的药品监督员队伍发展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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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监督管理过程中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管帮促,以保证药品质量,是广大药政药检工作人员的光荣职责.在此,我们总结了一些经验.一、依法管理、主动解决难题药品监督检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药品质量问题时,一方面要依照《药品管理法》办事,另一方面要诚心帮助被监督单位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使其从中接受教训,主动接受药政药检部门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