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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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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流行病学分布特征   总被引:10,自引:3,他引:7  
【目的】了解广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分布特征,探讨伤害发生原因,为预防与控制意外伤害提供流行病学资料。【方法】通过广州市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网络,调查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结果】儿童意外伤害主要集中在1~5岁组,以3~4岁组所占比例居多,男童多于女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儿童意外伤害的首位原因为跌伤,其他依次为烧烫伤、道路交通伤、动物伤。溺水和道路交通伤是致残致死的首要原因。【结论】防止儿童溺水和道路交通伤发生,是伤害干预的首要任务。跌伤、烧烫伤是伤害控制的主要危险因素,动物伤是广州市伤害控制一个新的课题。控制儿童意外伤害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参与和家庭配合,采取综合措施干预。  相似文献   

2.
【目的】 为了解北京市0~6岁流动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现状,为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选择北京市流动人口集中的4个社区,对在社区居住的非京籍0~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对社区居住的京籍0~6岁儿童的家长进行调查,作为对照组进行比较。调查内容包括儿童意外伤害知识态度和行为、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等。 【结果】 流动儿童非致死性意外伤害发生率为11.9%,常住儿童为12.9%,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119,P=0.730)。流动儿童交通伤害、锐器伤、烧烫伤、动物咬伤以及意外窒息的发生率高于常住儿童。流动儿童的伤害40.5%发生在家中,26.2%发生在休闲活动场所,33.3%发生在道路或其它公共场所;常住儿童的伤害92.3%都发生在家中。流动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休息时间、平均医疗费用均多于常住儿童,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结论】 北京市流动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具有特定的流行病学特点,伤害造成的疾病负担高于常住儿童。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减少由意外伤害所导致的社会和经济负担。  相似文献   

3.
儿童意外伤害2 543例原因分析及干预对策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为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好发年龄、性别特点以及伤害类型进行分析,探索其干预措施。【方法】对2002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2543例意外伤害住院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儿童意外伤害中外伤占首位,各种异物占第二位;男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童;农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高于城市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高峰年龄为0~3岁。【结论】针对儿童意外伤害的不同特点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率,降低其死亡率和致残率。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南宁市2003~2007年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状况与特点,探讨干预措施。【方法】对2003~2007年间南宁市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5年间,南宁市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为37.68/105~101.02/105,占全死因构成的10.01%,一直位居儿童死因前三位,意外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乡镇高于市区,意外窒息、溺水、交通意外为儿童意外主要死因。【结论】意外伤害是南宁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应加强对意外伤害的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5.
宁波市某三级医院2006年儿童意外伤害情况调查分析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目的】通过调查分析儿童意外伤害情况,为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6年宁波市某三级医院3~14岁儿科住院病人采取病例分析和问卷调查,记录伤害原因、类型等,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意外伤害共517例,男349例,女168例,占小儿外科住院病人的29.46%(517/1 755),伤害以跌碰伤(46.03%)和交通事故(19.34%)所占比例最高。【结论】意外伤害正逐渐成为儿童的主要健康问题,针对性地开展有效预防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目的】 通过社区监测了解儿童伤害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北京市城市2个街道和农村3个乡镇,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幼儿园监测0~6岁儿童伤害发生情况。 【结果】 2007-2008年平均每年监测0~6岁儿童8 085人,2年中,0~6岁儿童伤害发生率从2.09%下降至1.75%。儿童主要伤害原因为跌伤(49.51%)、钝器伤(12.30%)、动物伤害(10.36%)、烧烫伤(10.03%)和道路交通伤害(8.09%);城市儿童以跌伤、钝器伤为主,农村儿童以跌伤、动物伤害和道路交通伤害为主。儿童伤害主要发生地点为家中(32.04%)、幼儿园(22.98%)、院子/楼梯/楼道(14.24%)、道路(13.59%)和休闲活动场所(11.33%);主要伤害部位为头部(50.81%)、上肢(28.80%)和下肢(14.24%);以无意伤害、轻度伤害为主。 【结论】 社区伤害监测为儿童伤害预防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数据收集途径。跌伤、钝器伤是城市儿童防范的重点,犬咬伤和自行车辐条伤是农村儿童防范重点。  相似文献   

7.
杭州市2004年幼儿园儿童意外损伤发生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杭州市7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情况,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意外伤害发生。【方法】根据2004年卫生部统一的调查表与调查方法对杭州市4个县市和7个区11所幼儿园437名幼儿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资料用χ2和χ2趋势检验分析。【结果】杭州市幼儿园意外伤害年发生率达7.32%,各年龄组发生率随年龄增加而呈下降趋势(P<0.05)。男童发生率为7.28%,女童7.36%;城市发生率6.75%。农村发生率8.11%,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2~3岁组入托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10.63%,散居儿童为3.90%,入托儿童明显高于散居儿童(P<0.05)。意外伤害分类构成前三位依次为:外伤、烫伤、动物咬伤。意外伤害发生地构成前三位依次为:家中、户外、幼儿园内。【结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且主要在园外发生,做好幼儿及家长对儿童意外伤害预防的宣传教育,相当重要。  相似文献   

8.
【目的】 了解珠海市城区幼儿园儿童意外伤害现况,明确儿童意外伤害的影响因素,为开展伤害的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方法】 分层随机整群抽取12所幼儿园,对1 428名2~6岁儿童的父母进行回顾性调查,了解研究对象在2010年3月-2011年3月期间的意外伤害情况。 【结果】 珠海市城区幼儿园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为53.2%。常见的伤害种类是跌伤(26.8%)、碰伤(16.1%)、咬伤和抓伤(13.0%)。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为儿童左利手、母亲不良管教方式、儿童骑童车母亲未监管、儿童坐立不定、家庭月总收入、家里有玻璃家具;保护因素为家庭备有急救小药箱、母亲对伤害认识正确、母亲定期检查玩具。 【结论】 应针对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影响因素,采取综合安全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江苏省儿童青少年伤害发生的流行特征及变化趋势,为儿童青少年伤害预防和干预工作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06—2014年在江苏省6家哨点医院首次被诊断为伤害的18岁病例资料,对伤害病例的人口学特征、伤害发生原因、地点及部位等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共收集儿童青少年伤害病例61 367例,占同期总伤害病例数的12.06%;男女比为1.9∶1;0岁~组占0.71%,1岁~组占32.42%,6岁~组占32.67%,12岁~组占34.19%。各年龄组儿童青少年伤害原因均以跌倒/坠落伤为主,分别占31.03%、38.63%、42.79%和37.67%;0岁~组、1岁~组和6岁~组其次为动物伤,分别占24.60%、20.94%和16.66%;而12岁~组其次为交通伤,占20.44%。0岁~组、1岁~组和6岁~组伤害发生地点多为家庭,分别占70.11%、62.60%和37.60%;12岁~组为学校和公共场所,占31.97%。各年龄组儿童青少年伤害发生时多在进行休闲活动(64.91%)和驾乘交通工具(13.92%)。0岁~组、1岁~组和6岁~组主要受伤部位均为头部,分别占36.32%、38.37%和34.08%;而12岁~组受伤部位多为四肢,占62.15%。结论儿童青少年伤害病例以男童居多,以跌倒/坠落伤、交通伤和动物伤为主。  相似文献   

10.
目的探讨2006-2015年西安市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的发生强度、变化趋势、主要死因及其流行病学分布情况。方法分析调查对象意外伤害死亡数据的人群、时间、空间特征、死亡原因及就诊情况等,计算相关的率、构成比等。结果西安市5岁以下儿童总死亡率近10年下降了38.66%,但意外伤害死亡率和占比却一直稳居全市儿童死亡的前5位,成为影响儿童死亡的重要原因。死亡年龄以1~4岁为主(61.11%),原因依次为意外窒息、交通意外、溺水、跌落、一氧化碳中毒等。死亡年龄≥1岁以交通意外为最多,占39.39%,<1岁的以意外窒息为最多(占65.08%)。意外伤害死亡儿童多数(占59.81%)未来得及就诊,72.41%的儿童死亡在家、出事地点或途中。结论意外伤害是西安市5岁以下儿童的主要死因,尤其是1~4岁儿童的首位死因,原因以意外窒息和交通意外为主。防制策略以预防为主,安全意识技能双提高。一是安全喂养护理;二是建设安全环境;加强幼儿的安全防范;三是养成安全习惯,四是普及急救知识。  相似文献   

11.
【目的】 探讨《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在儿童脑外伤康复功能评定和随访中的作用。 【方法】 对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对儿童脑外伤的疾病分类,运用脑外伤ICF简要核心组合表对本院2006年5月-2011年5月期间儿童脑外伤的住院病人进行功能评定和随访,分析儿童脑外伤的年龄分布与病因特点。 【结果】 1)儿童脑外伤的致伤原因与各年龄阶段的发育特征相关,0~6岁以高处坠落伤为主,7~12岁以高处坠落伤和车祸伤为主,13~18岁以自我伤害和他人伤害为主。 2)年龄越小,平均ICF得分越高;车祸伤、高处坠落伤、自我伤害和他人伤害平均ICF得分依次降低。 【结论】 ICF能有效、全面地评定、随访和指导儿童脑外伤的治疗和康复,ICF对功能的评定和ICD-10对病因的诊断相互补充。儿童脑外伤在0~6岁预防重点是高处坠落,7~12岁预防重点是高处坠落和车祸,13~18岁预防重点是自我伤害和他人伤害。  相似文献   

12.
深圳市盐田区2000-2010年5岁以下儿L童死亡情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掌握深圳市盐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并探讨干预措施.[方法]对2000-2010年盐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85‰,早期新生儿死亡率为1.82‰,新生儿死亡率为2.29‰,婴儿死亡率为3.10‰,1~4岁儿童死亡率为0.74‰;2)5岁以下各年龄组死...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了解珠海市城区托幼机构3~6岁学龄前儿童的忽视状况,为制定出相应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方法】 采用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应用“中国3~6岁城区儿童忽视状况评价问卷”,对珠海市城区6所幼儿园的1 242名3~6岁儿童父母进行忽视状况的调查。 【结果】 珠海市城区3~6岁儿童的总忽视率为14.8%,总忽视度为21.5。男童忽视率为15.0%,忽视度为22.1;女童忽视率为14.6%,忽视度为20.8。男、女童及不同年龄组儿童总忽视率和总忽视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不同年龄组儿童除在情感忽视率上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之外,其余层面的忽视率及忽视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6岁组儿童情感忽视率最高。 【结论】 珠海市城区儿童被忽视现象较为严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南宁市2~6岁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现状,为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以2008年10月—2009年9月期间南宁市六县六城区2~6岁的学龄前儿童为研究对象,采用统一调查表进行意外伤害调查。 【结果】 南宁市2~6岁学龄前儿童的意外伤害发生率为25.9%,男女童之间、不同年龄组别儿童之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伤害类型居前三位分别是跌倒/坠落(34.9%)、交通事故(27.7%)、碰撞/挤压(12.9%);受伤部位以头颈最多见(45.4%);伤害发生以夏季高发,发生地点排前三位是:家里(36.7%)、路上(34.3%),幼儿园(12.7%);大多数(90.4%)可治愈,少部分(5.8%)致残,伤害治疗以自费为主。 【结论】 南宁市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较高,应加强学龄前儿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了解花木社区1~3岁幼儿家长居家安全相关知识、信念、行为的现状,为实施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采用系统抽样法,抽取花木社区1、2、3周岁的幼儿303名,以问卷方式了解其近一年伤害发生情况及幼儿家长居家安全认知水平。 【结果】 幼儿伤害发生率为10.58%,2周岁组幼儿伤害发生率最高,伤害类型以跌倒和刺伤为主;幼儿家长对居家安全认知不足。 【结论】 1周岁幼儿是居家伤害干预重点对象,减少幼儿居家伤害的发生,应在儿童保健门诊工作中加强幼儿家长的教育和指导。  相似文献   

16.
【目的】 调查痉挛性脑性瘫痪患儿扁平足患病率及足部运动情况。 【方法】 采用足印法、目测法,对天津儿童医院康复科治疗的56例2~6岁痉挛性脑性瘫痪患儿进行检查,对扁平足罹患率及程度、足跟骨内外翻及足拇趾内外翻、足踝及足趾能否跖屈和背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56名2~6岁痉挛性脑性瘫痪患儿共获得106个患足足印、目测检查106只患足。扁平足发病率为100%,扁平足程度轻度0.00%、中度2.83%、重度97.17%,足跟骨内翻0%、正位0.94%、外翻99.06%,足踝能跖屈100%,足踝能背屈0.94%,足趾能跖屈100%,足趾能背屈16.98%,不同年龄组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足拇趾内翻0.94%、正位5.66%、外翻93.40%,不同年龄组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 【结论】 2~6岁痉挛性脑性瘫痪患儿扁平足患病率高,足部运动差,足跖屈肌痉挛及挛缩是致痉挛性脑瘫患儿足部异常的主要因素。康复治疗中应重视足部问题。  相似文献   

17.
【目的】 了解榆林地区儿童体内微、常量元素状况及饮食行为的关系,为合理制定不同发育阶段儿童膳食方案提供参考。 【方法】 对7 396例1~7岁儿童进行了微、常量元素的测定,并与饮食行为之间进行比较。 【结果】 榆林区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常、微量元素缺乏情况,其中锌、铁、钙缺乏情况最为严重,缺锌居第1位(49.80%),缺铁居第2位(41.85%),其次为缺钙(29.91%)。各年龄组常、微量元素锌、铁、钙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大部分儿童普遍存在不良饮食行为习惯,儿童血锌与血铁明显高于饮食行为习惯差组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榆林地区1~7岁儿童部分常、微量元素缺乏较普遍,并与饮食行为有一定的关系,应加大宣传力度,合理调整饮食结构及纠正不良饮食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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