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目的 了解深圳市某街道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现状,为木质家具制造行业职业病防治提供依据.方法 调查该类企业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收集企业的日常检测资料及工人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结果 ①深圳市某街道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以小型私营企业为主,主要存在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粉尘、噪声职业病危害,其中粉尘、噪声检测超标较为严重,分别为35.48%和94.26%;②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大多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简陋,个人防护用品不规范,未按规定安排职业健康检查;③苯系物接触者体检异常率为6.07%,木粉尘接触者体检异常率为7.51%,噪声接触者体检异常率为29.39%.结论 深圳市某街道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和职业健康损害不容忽视,应加强对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的治理.  相似文献   

2.
目的明确北京市某木质家具厂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方法 2018年4月,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通过现场管理情况以及检测结果对木质家具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评价。结果劳动者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甲醛、正己烷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33.3%接触木粉尘的作业岗位木粉尘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20.0%接触噪声的作业岗位噪声强度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2017年企业未进行劳动者职业病健康检查;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封边区和包装区的劳动者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符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结论北京市某木质家具厂整体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良好,部分接触木粉尘、噪声的作业岗位危害控制效果较差,需重点防控。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杭州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法对杭州市3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结果企业上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所有企业均未开展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仅有3家企业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全部企业均开展了在岗职业健康检查,但现场抽查在岗工人职业健康检查率为42.31%;复查体检落实率为77.37%。职业禁忌检出率为1.69%,未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噪声接触者存在听力损害占25.98%。结论应加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管,重点关注噪声对劳动者的听力损害。  相似文献   

4.
目的掌握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以北京市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为例,通过现场调查和职业卫生学调查了解该家具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进行了检测、分析和讨论。结果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主要为粉尘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木粉尘浓度范围为(0.98~5.53)mg/m3,共检测作业点7个,不合格点数2个,不合格率为28.6%;噪声强度范围为(83.2~87.0)d B(A),共检测作业点7个,其中不合格点3个,不合格率为42.86%。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而粉尘浓度(立铣、立刨工位)和噪声强度(开料、立刨和钻孔工位)均超标,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关键控制点。结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木粉尘和噪声职业危害严重,可以从通风除尘和降噪、管理方面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高防护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成都市武侯区微小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为地方安监局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及制定监督整改方案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为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参考。方法收集整理20家微小型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职业病防护设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结果 18家企业配置除尘设施,12家企业喷漆房配置通风水帘降毒;防尘口罩、防噪耳塞、防毒面具的配置率分别为42.1%、5.3%和10.0%。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噪声、其他粉尘、苯、甲苯、二甲苯检测不合格率分别为23.1%、16.1%、27.3%、0.0%、3.0%和6.1%,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普遍较差。结论被调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急需加强。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为制定防护对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结果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高温。木粉尘检测总合格率为71.4%,其中配板车间木粉尘合格率仅为33.3%。噪声合格率较低,检测总合格率为39.1%,加工车间和组装车间噪声合格率仅为19.5%和16.7%。高温总合格率为73.1%。结论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木粉尘、噪声和高温超标较严重,应加强防护设施定期维护检修和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管力度,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木质家具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为职业监管部门做好企业职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提供参考,对7家木质家具企业的96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各种检测结果异常人员共42人,其中听力损伤35人,占接触噪声人数的39.3%;血常规异常4人,占接触苯人数的21.1%。复查后发现职业禁忌证7人,其中噪声接触者听力损伤6人,苯接触者白细胞下降1人。建议木质家具企业要改善作业环境,加强职工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目的通过对上海市37家木质家具生产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了解木质家具生产企业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现状情况,并针对行业特点及关键控制点制定行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方法进行职业卫生现场调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木质家具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甲苯、二甲苯、乙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甲醛、噪声等,本次调研检测中存在木粉尘、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噪声的浓度或强度检测结果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标准、职业卫生防护工程设施配置不完善或效果不佳、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不当或缺失的情况。结论木质家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较严重,部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反映该行业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不规范,因此制定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并加强行政监管部门执法监督很重要。  相似文献   

9.
采用职业卫生现况调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对30家木质家具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进行调查。30家木质家具企业木粉尘检测点合格率为81.1%,毒物检测点合格率为88.7%,噪声检测点合格率为75.8%;木粉尘超标倍数最高为14.6倍,毒物中二异氰酸甲苯酯超标倍数最高为10倍;大中小型木质家具企业木粉尘、毒物检测点合格率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5),噪声检测点合格率在不同规模类型的企业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大型企业职业病防护措施均好于中小型企业,而中小型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效果差,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工人防护意识。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江苏省木质家具制造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为制定科学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56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结果 56家家具制造企业木粉尘、噪声、三苯、甲醛的检测合格率分别为80.67%、80.81%、96.15%和78.44%;职工电测听异常检出率5.71%,岗前及离岗后体检率较低,分别为14.29%和3.57%;企业有基本的通风除尘、防毒及降噪设施,打磨岗位除尘设施设置率为48.72%;防尘口罩、防毒口罩或面具、耳塞的配备率分别为78.57%、92.86%和87.50%;企业"三同时"落实情况普遍较差。结论江苏省木质家具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深圳市木质家具行业的木粉尘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并为企业更好地进行木粉尘的职业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方法 本研究采用职业卫生调查法、职业卫生检测法、作业分级、半定量风险评估法等方法,对木质家具企业接触木粉尘危害作业岗位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价。结果 本次研究共采集木粉尘样品579个,有132个样品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超标率为22.8%。共对153个作业场所进行木粉尘作业分级,作业分级为“中度危害”的占40.5%,“轻度危害”的占30.7%,“重度危害”的占28.1%,“相对无害”的占0.7%。结论 木质家具行业木粉尘危害严重。木工岗位、打磨岗位、机加工岗位和开料岗位是该行业木粉尘防治的重点岗位,应加强防控治理力度。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2008-2010年连续3年某电解铝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键控制点和重点监护人群,为制订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监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方法2008-2010年连续3年对某电解铝厂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接触粉尘作业859人中发现1人为疑似尘肺病,职业禁忌症1人;接触噪声作业1 176人中发现16例为疑似职业性噪声聋,职业禁忌症45人;接触氟化物作业962人中未发现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症;接触高温作业41人中发现职业禁忌症1人,接触锰烟55人、沥青烟作业19人体检结果均未见异常。结论该电解铝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是成形车间、电解车间、煅烧车间、铸造车间、组装车间、工艺车队、综合车间等,粉尘、噪声作业人员是该企业职业健康重点监护人群。  相似文献   

13.
目的分析铜陵市近10年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为铜陵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方法收集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006—2015年通过《职业病与职业信息监测系统》报告的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06—2015年全市职业健康监护企业数和监护工人数逐年增加;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企业以中小型、私有经济、制造业和采矿业企业为主;健康监护人数以大型、国有经济、制造业和采矿业以及接触粉尘类作业工人的人数最多;疑似职业病检出率最高的为微型或不详、集体经济、采矿业企业以及接触粉尘类作业工人,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平均检出率为0.88%、职业禁忌证平均检出率0.4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集体经济、小型企业以及接触物理因素的作业工人职业禁忌证检出率最高,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铜陵市职业健康监护重点企业应为小、微型集体、私有经济所有制企业;重点行业为采矿业和制造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和物理因素。  相似文献   

14.
广州市某区2009年25家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蒋斌  冯建锋 《职业与健康》2010,26(14):1575-1576
目的了解广州市某区2009年25家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方法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在检查的4676人中,2739人有1项或多项结果异常,异常检出率为58.58%。该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高温、粉尘、苯系物等。其中接触噪声人数最多,占总检查人数的53.64%。接触噪声作业人员中,有21人属于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不宜从事噪声作业,占接触噪声作业人员的0.84%。接触苯系物作业人员中,有9人属于观察对象,占接触苯系物作业人员的0.65%。接触粉尘作业人员中,有1人需要调离粉尘作业工种,占接触粉尘作业人员的0.22%。结论该区职业健康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应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提高工人和企业的职业病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15.
马炜钰  谭夏优 《职业与健康》2012,28(9):1062-1063
目的了解广州市木质家具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状况,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依据。方法进行现场调查和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及评价。结果木质家具行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木粉尘、噪声和甲醛,采样点其合格率分别为46.3%、17.3%和85.4%。结论广州市木质家具行业存在粉尘、噪声和甲醛等职业病危害。应采取防尘与噪声防护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卫生监督及卫生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16.
目的通过对海门市实木家具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和现场监测,找出家具行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安监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依据。方法收集整理2011-2015年间海门市实木家具企业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及现场监测资料,分析现场卫生状况、接害工龄与异常检出率之间的关系。结果 42名(27.10%)苯接触人员存在血象异常;69名(23.96%)粉尘接触人员存在肺部检查异常,57名(20.21%)噪声接触人员存在听力异常,其发生均随工龄(接害工龄在15年内)延长呈明显上升趋势(P0.05)。作业场所检测示该市实木家具生产行业苯、甲苯的检测结果均合格,二甲苯的合格率为96.00%;木粉尘检测合格率为74.67%,噪声检测合格率仅为64.63%。结论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是今后监管的重点。  相似文献   

17.
目的分析与探讨佛山市小型民营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分布及作业分级,为企业职业病防护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结果该类型企业工作场所木粉尘总尘浓度0.7~30.3 mg/m3,超标率为18.5%;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未发现超标点,1,2-二氯乙烷最高浓度为8.1 mg/m3,超标率为3.6%;等效噪声声级为68.3~112.5 d B(A),超标率56.4%。结论该类企业木粉尘、噪声危害较为突出,需要企业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进一步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目的在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中应用3种不同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比较3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方法应用美国环境保护总局(EPA)吸入风险评估法、新加坡化学物质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和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模型评估重庆市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比较其风险评估结果。在2018年3月,对重庆市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体检测和定点检测。结果 EPA吸入风险评估结果表示,木磨工、紫外线光固化油漆(UV)喷漆工、底漆工和面漆工接触苯的致癌风险为(0.3~1.0)×10-5,精裁工接触甲醛的致癌风险为1.1×10-5,贴纸工接触甲醛的致癌风险为0.6×10-5,评估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木磨工、UV喷漆工、底漆工和面漆工接触二甲苯非致癌风险值分别为5.48、8.90、13.00和13.87,风险等级均为高风险。新加坡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显示,工艺工接触的木粉尘的风险值为4,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各岗位接触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值为3和2,风险等级为低到中等风险。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最常见暴露风险等级为最低风险和非常低风险,最严重暴露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和中等风险作业。结论 3种风险评估方法均能够适用于评估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不同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19.
任杰 《职业与健康》2020,(23):3298-3300
目的了解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为职业卫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9年4月,采用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对丹东市3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和分析。结果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机械化、自动化控制、通风除尘和防噪等。经检测,该作业场所木粉尘作业点的合格率为81.2%,毒物作业点的合格率为100.0%,噪声作业点的合格率为78.9%。结论丹东市3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较重,应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使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降到最低,保护劳动者健康。  相似文献   

20.
运用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原理对某木质家具制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职业卫生调查,识别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其危害程度.结果 显示,识别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木粉尘、其他粉尘、甲醛、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乙苯、噪声及手传振动等因素.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超标率分别为84.4%和93.5%,噪声8h等效声级(LEX.8h)超标率为64.7%,化学有害因素和手传振动因素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针对危害情况,从工程防护、个人防护、管理防护等方面提出关键控制措施,并利用关键点控制技术指导企业整改.企业采取工程防护技术措施整改后,粉尘CSTE、CTWA超标率分别降低至0和21.7%,噪声LEX.8h超标率降低至14.7%.提示,HACCP原理可以运用于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