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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群对安乐死的认同态度调查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的:了解本地区不同人群对安乐死的认同态度。方法:选取三种不同人群(即癌肿患者及其主要家属,以及近年无主要亲属患癌症的健康人群)分别作为A、B、C组,A组123例,B组139例,C组140例,根据不同情况A组采用间接问卷,B、C两组采用直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①对安乐死认同与否;②认同与不认同的理由。结果:A、B、C三组不同人群认同率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A与B、A与C分别比较也均有差异(P<0.05),且认同率与人群文化程度呈正相关,三组认同理由无差异。结论:安乐死作为一种特别的临终处理,虽然目前的实施有多种障碍,但正在被愈来愈多的人所理解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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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中小城市不同人群对安乐死及其现状的态度,了解公众对安乐死的认同度以及安乐死在我国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发现我国安乐死合法化进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并提出建议。方法:采用自制问卷,在当地社区进行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发放问卷21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202份,回收率为96.2%。结果:市民对于安乐死问题了解不足,仅有36%的被调查者表示对安乐死问题有了解,有75%的人赞同在我国实施安乐死,被调查的11名医生全部赞成在我国实施安乐死;有宗教信仰的人对安乐死的认同度较低;文化程度越高,越能意识到解决安乐死问题立法是关键。结论:中小城市市民对于安乐死问题了解偏少,不同人群对其在我国实施的合理性及主要困难认识存在差异,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阻滞了我国安乐死合法化的进程。为推动安乐死在我国实施,有必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改革我国教育体制,推动安乐死立法工作进行,为我国的安乐死合法化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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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大学生安乐死观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调查目的1.1 虽然安乐死的实施尚待立法 ,但安乐死是医学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了解医学生的安乐死观念 ,有助于教师提高医学伦理学的教学质量。1.2 为制定有关乐死的政策和法规 ,提供参考资料。2 调查方法和对象采用填写调查表的方法 ,在山东中医药大学随机抽查了185名本科学生。调查者持专用调查表亲自发放、收取。为获得较为可靠的资料 ,不要求调查对象填写姓名。3 调查内容考虑到目前安乐死主要涉及严重缺陷的新生儿、不可逆转的昏迷病人、生还无望却又痛苦异常的晚期癌症病人 ,因此针对这三类病人设计了三个问题 :问题一 :产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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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佩壁 《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4,(1)
安乐死,首次出现在西欧国家荷兰(HOlland),即1984年,荷兰医学会提出安乐死实行准则,1985年,荷兰政府经过讨论后,原则上同意并在刑法里规定允许实行安乐死。其四项基本条件是:(1)病员必须头脑意识清醒,(2)病员必须在适当的时期内,自愿,反复地提出要求安乐死之完整之书面表达形式,(3)病员必须正在承受着无法忍受、无法解除之巨大痛苦,(4)对病员实施安乐死,必须经过负责医生和其他医生之会诊。常用的方法是行注射巴比士盐使病员进入睡眠状态,然后接着注射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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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及安乐死立法在国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爱珍 《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9-10
安乐死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在过去的50年中,国外对于安乐死问题一直处于进退维谷的困境中。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生命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这种争议更为激烈,要求合法实施安乐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一些资料研究表明,除了少数国家外,安乐死在许多国家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一、国外民间团体和民众对安乐死立法的呼吁在人类历史上,从古至今各民族都十分重视人们的生命质量,许多民族都有自己的优生法,也有自己的“优死法”。据资料记载,最早选择“优死”的民族当属古代的斯巴达人。古代斯巴达人为了自己本民族的强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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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该区1993年死亡病例中主动安乐死发生概率为1.0%(0~2.1%),病人其他生命本期医学决策为:不治疗11.6%,减痛治疗9.9%,“情感”治疗182%,积极抢救573%;21%病人临终前有求死欲望,其中56.7%有过自杀行为,近一半的人自杀成功;摆脱疾病所致难以忍受的痛苦是其求死的主要目的。本研究揭示,在安乐死尚未合法化的我国大城市中,安乐死正以1.0%左右的发生概率在悄然进行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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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调查医学生对安乐死的认知和态度,并分析可能的影响因素,为医学伦理教育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对某医学院校526名本科生进行关于安乐死认知和态度方面的调查.结果:526名被调查者中,安乐死知晓率为63.9%,被调查者表示对安乐死有所了解,但了解的内容和范围有限,94.3%的被调查者认为生命权属于个人,但对于个人是否有权利决定自己生死则表现得较为矛盾.被调查者均承认安乐死属于跨学科、跨领域的争议性问题,63.9%赞成安乐死,63.5%表示安乐死在我国立法是非常必要的.58.7%表示在本人面临是否选择安乐死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64.6%的被调查者在面对亲人选择安乐死时表示不会主动建议,但会支持其决定.结论:多数调查者对安乐死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受我国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医学生对于死亡和安乐死的认识有限,被调查者对实施安乐死态度较为严谨,应加强医学生伦理教育和死亡教育,正确引导医学生认识死亡,正确看待安乐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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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在古希腊语中,安乐死的字义是愉快的死亡或尊严的死亡,亦有译为无痛死亡或安死术者.16世纪,Moore(穆尔)氏在其《乌托邦》一书中,就提到过,后来在16世纪中叶,Bacon(培根)氏也提出“无病死法”的主张.18世纪末叶,普鲁士普通法中,订立了与安乐死有关的减罪法.到20世纪初,许多国家都先后对一些不治之症,无法忍受痛苦的病员,提出实施安乐死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