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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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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光存  杨晓军 《中国药事》2006,20(9):522-522
在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若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违法行为,只要具备处罚主体合格、违法事实客观存在、有法律规定责任等要件,药品监管部门就应对行政相对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即主观无过错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可以只承担有限行政责任。  相似文献   

2.
翟玮娓 《齐鲁药事》2009,28(2):78-79
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活动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全部清楚,证据充分、确实、审查讨论决定后,行政机关所制作的处罚文书,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的认定和处罚种类、金额的最后决定,有着较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都对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如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相似文献   

3.
田平 《中国药事》2003,17(6):341-342
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 ,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 ;但是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药品管理相对人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作了新的补充 ,处罚的尺度上作了更具体的规定 ,明确提出了药监部门在审理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案件时 ,要考虑管理相对人的主观因素 ,即判定管理相对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根据情节决定管理相对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  相似文献   

4.
姬广营 《齐鲁药事》2006,25(3):146-146
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处罚时,往往偏重于对主要违法事实的行政处罚而忽视《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运用;有的则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把“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作为处罚种类写到处罚文书上,或是口头责令改正。这些做法是错误的。一、从法律和有关规定看,应当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要查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不管其行为是否达到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度,都必须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日益增多。在案件移送过程中,有人认为,移送公安机关后,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监管部门就可不再对其实施处罚;有人认为,作出行政处罚后才能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还有人认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应当撤销对其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刑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到底如何呢?下面笔者做一简要探析。  相似文献   

6.
张李锁 《中国药业》2006,15(19):11-12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后,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执法实践中,《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规定过于笼统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问题是对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给予几乎完全一致的处罚,而没有区分二之间的责任差别和其主观过错程度。由于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后一般要经过若干环节,在一起销售没有直接责仟的假约或劣药案件中.销售受到的处罚往往比应负直接责任的生产更重。为此,2002年国务院公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在销售未违法。  相似文献   

7.
赵劲松 《中国药事》2004,18(7):422-422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并不是所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都适用听证程序,<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件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谢大年  陈光强 《中国药事》2004,18(10):616-617
我们在查处辖区某医药公司销售劣药的案件中,拟对其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但在核算"违法所得"时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以其销售劣药的全部销售收入计为"违法所得";另一种观点认为以其销售劣药的获利(销售收入减该批药品进货价)为"违法所得".显然两种观点的处罚结果不一致.相关的药品监督行政法规并没有给出计算方法,这给基层执法过程中执行何种计算标准带来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适用?如相对人就此提起行政诉讼,法官会如何采信?笔者从现行行政法规和法理上对"违法所得"的理解,探讨药品行政处罚中"违法所得"的计算办法.  相似文献   

9.
案情在药监局对某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行抽验后,检验报告未作出之前,医疗机构对该药品作退货处理,而该药品经检验被定性为劣药,经调查,该批药品无违法所得。 分歧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有三种不同意见:一是无法处理此案,原因是无违法所得,无扣押药品,没办法确定货值;二是按劣药处理,  相似文献   

10.
浅析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的界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赵健  邵蓉 《药学进展》2004,28(8):379-381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扩大了假劣药定义的外延并加大了对制售假劣药品的处罚力度,而要如实恰当地对违法行为量刑处罚,就必须对假劣药品赋以明确概念。因此,界定假劣药品的意义十分重要和必要。以美国对不合格药品的划分为对照,探究我国对假劣药的界定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 不久前,广州市药监局和广州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对医疗机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实施动员大会。公布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九大违法行为,并宣布将着手联合整治。据了解,社会医疗机构违法情况比较突出。仅稽查分局查处的50宗各类假劣药案件中,社会医疗机构有26宗,占52%。据悉,广州市药  相似文献   

12.
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邢冬青  李惠斌 《中国药事》2006,20(7):395-396
在我国,药品大多数都在医疗机构以处方药的形式使用,医疗机构是药品使用的主要部门。但是长期以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漏洞较多。太原市药监局于2003年至2004年共依法查处了861起案件,其中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案件有388件,占立案的45%,可见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把药品使用这个环节监管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的宗旨。  相似文献   

13.
赵国良 《中国药事》2002,16(6):353-354
20 0 0年以来 ,我们依照《行政处罚法》及《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省药监局《湖南省药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试行 )》等 ,受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听证申请 2 0余起。通过听证 ,起到了宣传法律、完善处罚的作用。通过听证 ,我们也感觉到现行有关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规定 )的不足。个人就此发表刍议 ,供同行参考。1 当事人对举行听证的目的不甚了解我们受理的 2 0余起听证申请 ,当事人提出听证的理由 ,几乎都不外要求减、免处罚 ,或要求分(延 )期兑现处罚 ;或对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咨…  相似文献   

14.
陈继唐 《中国药事》2000,14(4):236-23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基层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 ,我们认为县 (市、旗 )应当设置“药品监督检验所” ,对已设置“药品检验所”的县(市、旗 )可更名为“药品监督检验所” ,行使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两项职权。1 县 (市、旗 )设置药品监督检验所的必要性1 1 《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一节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第五章第三节都规定了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和处罚程序。1 2 《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假药、劣药的处罚通知应当载明药品检验所质量检验结果” ,是处理制售假劣药品案件的重要鉴定结论。1 3 《…  相似文献   

15.
邵蓉  肖恺  蒋正华 《中国药事》2010,24(8):736-739,758
目的通过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八十一条"适用情形的分析,提高该条款在相关假、劣药案件处理过程中适用的准确性。方法从假劣药界定的情形入手,结合当事人应尽的法定义务,对各情形的假、劣药案件是否适用"八十一条"逐一分析、归纳。结果与结论将假、劣药案件依假劣药情形的不同分为三类:"不能适用"、"可以(应当)适用"及"需要判断才能决定是否适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为执法部门把握裁量尺度,准确适用该条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A省某医疗单位从B省一家药品生产企业购进一批药品,该批药品经A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验,其“装量”不符合规定。A省药品监管部门即以使用劣药为由对该医疗单位进行了查处。同时,以销售劣药为由向B省药品生产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B省药品监管部门得知此事后认为,A省药品监管部门无权对B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类似争论常见于报刊杂志或学术会议上,对此问题愿再与大家进行商洽。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要了解一下“销售”、“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概念和“销售行为”的特征。法律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不同,它通常具…  相似文献   

17.
我区1991年共查处121起假劣药案件,本文对其中53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加以初步分析,以期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提供科学依据。 一、方法 采用情报研究的分析法。从搜集、查阅1991年全区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入手,通过对案件的数量、性质、结构以及诸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提出假劣  相似文献   

18.
《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违反本法的当事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这些不同性质的法律制裁措施各有适用的条件、范围和执行机关。《药品管理法》属行政法范畴,在药政管理工作中主要是以行政法律手段来实施其监督管理职能。由此,行政处罚在《药品管理法》中应占主导地位,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主要矛盾,就是如何恰当地运用行政法律手段来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关于《药  相似文献   

19.
查处假劣药品、已成为药政、药检日常工作之一。1985~1990年我县共查处假劣药223起,其中假药188起占84%。查处假劣药的总金额为254386元。为了更有效地打击制售假劣药活动,笔者对我县查处假劣药案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设想。 一、制售假劣药品的特点 分析6年来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制售假劣药品主要有以下特点: 1.假劣药品种主要是紧缺贵重和常用药品,如“安宫牛黄丸、麦迪霉素”等。 2.销售假劣药品的药贩具有流动性,他们来去匆匆,不敢久留,所以抓获他们较为困难。  相似文献   

20.
山东省青岛市药监局药品稽查大队今年正式成立。半年以来,稽查大队累计出动稽查人员108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近千家;受理群众举报及解答群众疑难问题200余起,其中立案83起、结案66起,罚款120余万元;查处制售假、劣药案件52起,取缔无证经营户14个,没收药品价值160余万元;捣毁制假窝点3个,销毁假劣药品近300个品种价值120余万元。热情受理投诉稽查大队通过开展“足球裁判为什么要微笑执法”的大讨论,提高了对文明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他们对举报人做到态度和蔼、以礼相待,并实行案件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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